哲学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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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观

        亚里士多德将他的哲学定义为一种“原因”,宣称他的哲学是“研究真实宇宙原因的科学”。柏拉图则是将他的哲学定义为“理念的科学”,理念指的是所有现象的基础原理。师徒两人都认为哲学是研究宇宙的科学,不过,亚里士多德是透过研究各种特定事物的实质来研究宇宙,而柏拉图则认为宇宙与其他特定事物都没有相连,在柏拉图来看那些事物都只是宇宙竖立的样本或模型罢了。

    对亚里士多德而言,研究哲学意味着从研究特定现象提升为研究事物的实质;但对柏拉图而言,研究哲学则代表着从研究一个普世理念提升为研究这些理念所转化的特定样本。亚里士多德的研究方式既是归纳法的也是演绎的,而柏拉图的研究方式在本质上则是源自于先验的原则(Jori, 2003)。

        依照亚里士多德的说法,“自然哲学”一词表示对于自然世界的研究,这包括了运动、光、物理定律。在许多世纪之后这些领域成为了现代科学的根基,被以科学方法加以研究。在现代,“哲学”这一词通常仅被用于形容形而上学的领域,而非那些以物理科学方式观察自然世界的研究。相较之下,在亚里士多德的时代,“哲学”一词包含了所有人类知识的层面。

        更广泛的说,亚里士多德将哲学与逻辑推理并立了,他将之称为哲学的“科学”。不过,他所使用的科学一词涵义与现代所谓的科学方法并不相同,“所有的科学(推理)要不是实际性的,就是可想像的、理论性的。”亚里士多德的实际性意味着伦理学和政治—亦即政治学,而可想像的科学则意味着对于诗歌和其他美术的研究,理论性则是对于物理学、数学、以及形而上学的研究。

        有关形而上学和哲学,亚里士多德将之定义为“对无形事物的认知”,并称之为“第一哲学”、“理论的科学”、或称为“在最高抽象层次的事物”。而逻辑(或称为“分析”)则被亚里士多德视为是学习哲学的基本阶段,也因此亚里士多德的哲学可以被分为:

  1. 理论的科学(数学、自然科学和后来被称为形而上学的第一哲学)

  2. 实践的科学(伦理学、政治学、经济学、战略学和修辞学)

  3. 创造的科学,即诗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