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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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

        商鞅的思想可分为两方面,他具有法家共有的思想,此外他还具有自己独立的思想。前者使商鞅成为法家的一个派系,后者使商鞅的思想具有自己的特色。

共同思想
        法家认为政治目标要固定,而政治手段需要灵活。为实现政治目标要调动所有的政策和组织,灵活的采用相应的手段,以便实现这个目标,法家掌握权力后通过变法革新就是基于这个理论。商鞅在变法之争时提到的“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就成为了秦国政治的指导原则,使秦国领先于山东六国。其次,法家主张“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商鞅执法不避权贵、刑上大夫表明了他坚决贯彻了法家的这一主张。最后,法家还有一个共性就是“明法”,商鞅一样抱着这种态度和精神来推行政治改革,让百姓知晓法律。例如蔡泽游说范雎时曾说:“夫商君为秦孝公明法令”,韩非也说商鞅“燔诗书而明法令”,可见商鞅不但在言论上明法,在行动上也以此为目标。

独立思想
        商鞅独立的思想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商鞅主张全农的经济政策,为此他颁布了《垦草令》,制定出二十种重农和开垦荒地的办法。一方面直接或间接的刺激农业发展,一方面打压工商业。其次,商鞅主张重刑厚赏。商鞅认为人的本性是趋利畏罪的,只要重刑厚赏,就可以很好的治理人民,使国家安定。为此商鞅一方面制定严酷的刑法治理人民,一方面重赏立信。韩非在《韩非子·奸劫弑臣第十四》中评价商鞅的什伍连坐法:“犯之者其诛重而必,告之者其赏厚而信”可为明证。再次,商鞅主张重战尚武,具有军国主义思想。商鞅通晓法家、兵家两家思想,兼有政治、军事的双重性格,这使他不但重法,而且重兵。商鞅反复强调政治改革的目的,就是要取得军事上的成功,为此商鞅鼓励对外发动战争以及按军功彰显荣耀,并在变法时颁布了奖励军功的法令。最后,商鞅主张国家应统一民众的心智,制定统一的制度,实现统一的目标。商鞅治理秦国,使百姓专注于农耕和兵战两件事,全国各个阶层及各行各业的人必须从事农业和军事有关的活动,剥夺百姓独立的思想和行动,全国的政策法规都必须针对重农重战的国策来制定。为此,商鞅还为秦国制定了统一的赋税和度量衡制度。

影响
        商鞅的思想在商鞅死后经过发展逐渐形成一门学派,郑良树称为商鞅学派。商鞅学派经过建立、开拓、发展、定型和后劲五个阶段,配合秦的历史,逐渐成为主宰秦国乃至秦朝的思想主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