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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

道德

        荀子的道德信念像孟子一样强,他认为道德是统一天下的绝对必要条件,伦理价值的实践与否,将决定国家兴衰与天下治乱。与法家不同,法家认为道德价值对国家秩序来说并无正面作用,荀子则认为伦理道德能统合社会。荀子以仁义、礼义、忠信为儒家的最高伦理价值,其中又以仁义最重要,仁义有时也与礼义并列。今本《荀子》“仁”字出现134次,“仁义”出现32次,比《孟子》中的27次还要多。游说国君时,荀子提倡的德目常常就是仁。仁义是最高价值,之所以强调“礼”,是因为礼是实践仁义的有效方法,二者相辅相成;相对于仁义,礼就是一种手段。仁义和礼义培育和教化百姓,让人们能在社会中共同生活,抑制出轨行为。君子与大儒卓然独立于社会之外,是人类社会的道德领袖。孔、孟视尧舜为理想人格,荀子则认夏禹更堪模范,可能是因为禹有治洪水的功绩。

礼仪

        荀子集先秦礼论之大成,思想系统以礼为核心,今本《荀子》用“礼”字多达342次。儒家的礼,广义指一切典章制度,内涵十分广阔,包括庆典、仪式、乡俗、朝制等,甚至可指整体社会习俗,不只是冠婚丧祭、揖让进退之事。荀子认为,礼的三种功能是:满足人的欲望、提高人的道德质素,以及成为政府及民间运作的依据。礼使人们的饮食、穿着、生活和举止更和谐适切,是士人君子的社会规范、仪式指南和教化工具,是人对于性情的自我规范,以适当的方式使欲望得到恰当的满足,确立人的社会地位,表达人的情感,实践社会和谐,美化人的本性。人的欲望无法避免,不能根除,但又不可放任。儒家礼仪能“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以转移、疏导、净化的策略,透过社会认可的途径,使人的欲求得以宣泄,限制在不会伤及社会秩序的程度内,加以节制,使其作为生活推动力,不致泛滥成灾。借着礼的实践,人面对生死与婚姻时所表达的情绪,便能维持在最文明的程度,人的欲望、气息、情感和言行,可以处于和谐状态,人的德性能在礼的实践中呈现,人类社会因为礼而得以有秩序和安宁。

        荀子极重视以礼修身和礼制的教育。礼是伦理价值,是修身时具体实践的项目;礼制鼓励君子行事节制、谦让,避免与人竞争,依礼行事的,才可以成为社会的上层成员。统治者必须以礼义修身才能成为君子,实现理想中和谐的社会秩序。选出相国时,也要采用礼为道德标准。君子制定和推行礼教,建立善良的社会风俗,百姓在日常生活中加以遵守。为寄托丧亲的哀思,荀子支持为父母守丧三年的制度。荀子也支持音乐,反对墨家“非乐”的主张,认为音乐有助建立和谐社会秩序,能安抚人的情感,控制人的情绪,是陶冶民情的关键方法。礼乐能影响人的趣味,导人向善。荀子对礼乐有一种奉献精神,不只是在社会功用的层次来欣赏礼乐,在荀子笔下,礼似乎潜在于宇宙论秩序之中,可提升到超自然的层面,能影响宇宙、社会和个人,是宇宙间一种不变和统一的力量;而音乐所达成的和谐,可比拟作天地秩序的和谐。

人性

        荀子主张性恶论,“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人与生俱来有好利、嫉恶之心、耳目声色的欲望,对食物、温暖、休息、利益和避免受伤的欲望。这些欲望人尽皆同,仁君和暴君都有,本质上既不善也不恶,在道德上是中立的。但人的天性使人有为恶的潜力。人的欲望没有限制,很难完全满足,人性还会主动地自私,违背社会秩序。若放纵情欲,不加节制,任其发展,则必有争夺和淫乱之事,人会互相仇恨、争夺和欺凌,破坏人的道德,形成灾祸。当欲望失去控制,导致社会混乱时,就称得上邪恶。学者指出,“性”在荀子其实是道德中立的。荀子相信,人性可以为善,可以为不善,风俗习惯可以转化人的情感与欲望,汤、武在位时,百姓会为善;桀、纣在位时,百姓则会为恶,这一点荀子与告子有相似之处,二人都认为道德仁义是人为建构的,而“性”在道德上是中立的。

        荀子否定人有先天的道德观念。人性中并无道德的原理,正如天是自然之天,其中亦无道德原理。道德是人为的,即所“伪”。荀子主张“化性而起伪”,用人力改变天性。社会制度,道德文化,都是人为的,经过学习而得。道德不是自然界本有的东西,而是后天环境和社会教养的产物,人的善行是后天学习而得的,并非本性。适当地限制情欲,对人有利无害,通过人为的工夫,人类可以控制和转化情欲,使之与礼义相结合,成就理想人格。荀子以自我否定为人格发展的契机,对自我的否定愈严厉,愈会发展为高水准的人。性恶论的意义,在于由否定邪恶的自我而迈向善。荀子这种人性中本无道德的看法,可能间接受道家影响,谈到道德仁义改变人的天性时,庄子和荀子都以泥土和木材制造器皿为比喻。但荀子对人性并不悲观,因人性中有“义”,“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人能辨别或认知是非善恶,人和禽兽的分别在于人独有的“义”,即道德感和正义感,道德可以有效地克服人的自私倾向,人人都有学习礼义的能力,故理论上人人都可以做夏禹。

        荀子的人性论与孟子根本对立,孟子主张性善,荀子主张性恶,批评孟子的性善论。针对孟子“孺子入井”的例子,荀子举出反例:兄弟争财,没有一个不自私自利;孟子承认,人的善性常会失去,荀子反驳,视力和听觉等天性是不会失去的,能轻易丧失的善性根本就不是本性。但他和孟子一样,都相信人性可臻于完美,普通人都可以成圣。有学者认为,荀子“性恶”论的说法是言过其实的,当荀子承认人有成德的条件时,根据孟子对“性”一字的用法,荀子等于承认性善。杨懋春认为,孟子讲性善,荀子讲性恶,二者其实没有重大区别,孟子的“四端”也有待人用工夫加以培养,才能成为美德。荀子既主张人有行善的潜能,就和孟子的“四端”说一致。庄锦章反驳这种说法,荀子其实否定孟子那种“自然善的性”,“善”不是人原始、自然的身体功用,而是学习外在的礼而成的,礼亦可以违背我们的性。

道德基础

        理性是荀子学说的关键所在。根据荀子的看法,人类道德的基础,是人的理性和认知能力。人类之所以有道德,是因为人们自觉地约束欲望,自觉地按社会规范行事。荀子强调“智”,相信理智;“伪”强调人的思虑和反省能力。人性中虽无善端,但有相当的聪明才力,可以学晓仁义,养成习惯而成为君子,每个人皆有知善和行善的能力。礼义类似于语言,人天生有语言的能力,但必通过学习才能掌握语言;人天生有知,但必须通过学习才能掌握礼义。人和动物不同,在于人“有义”,即有划分社会阶级,以建立社会的能力,并且有理性、能作长远思考。人的性恶可以使人倒退到动物的层次,无法生存,正是人类天性的缺陷,迫使其迈向文明。人类明白必须合群合作才能生存,也知道人类必须有道德制度才能合群,于是智者制定道德制度,众人加以接受。这是从功利主义的角度解释国家社会的起源与礼教的理论根据,与墨子所说相似。人的理性其实包含善的种子,人的心或理性,可以使人作出昂然不屈甚至舍生取义的选择。但荀子把人的理智能力,从人性的定义中划分开来,这些能力本身并非“道德的能力”或先天的道德感,因此与孟子不同。

        荀子认为,广泛的知识和坚定的意志,是成功实践礼义的条件,圣王及教育都非常重要。人天生是卑鄙和心胸狭窄的,若没有典范或老师的指导,个人很可能仅从自利的角度思考事情。人性中既无仁义道德,要学习仁义道德,犹如逆水行舟,必须专精极勤。荀子主张静心,不要让胡思乱想妨碍智谋。君子凭着个人修养,锲而不舍的努力,日积月累养成美德。对荀子而言,有潜力实行,不等同于实际能够实行。普通人虽然具有认识和实践礼义的能力,其品质可以借着渐进的努力、风俗与习惯而改变,但由于某方面的人格特质,或由于环境条件限制,有些人便不努力、不愿意去实践,因此无法成为圣人。世上实际上只有少数圣人,大多数人都因发展其他方面的能力而失去成圣的机会。

道德规范

        荀子较重视人类行为的外在规范,而不甚着重个人的道德判断。为了节制欲望,防止人性贪婪对社会造成威胁,人们需要外在的管束,人性的修正必须依靠外力。道德礼义由圣人发明,圣人改善人性,就像匠人对原材料加工而制成艺术品。古代圣人与后世人的不同在于,前者必须依靠自己创造道德,而后者因文化传统业已建立,遂可以借助师长所定下的规矩。教育的首要任务是把人性置于控制之下。荀子强调学习,知识须从外面获得,包括儒家经书与传统礼仪;学习须持续与累积的,这方面荀子比孟子更接近孔子的想法。通过读书和思索,君子可以控制自己的情欲,使自己不贪求不正确之物,爱好礼义道德。凭着个人学习,加上老师的指导,有才智的人可以把自己塑造成有品德的人。礼义虽然是后天的,但习惯成自然,也可说是第二天性。君子先有修养品德的能力,百姓则有待君子的治理和教化,养成品德,通过教育的熏陶、国家的政令接受伦理纲常。

        有学者认为荀子哲学中没有道德自主的概念,因为礼义在人性中没有根据,纯是外在的;也有学者认为荀子赞同道德自主,因为荀子认为人的心可以自我规范,可以在道德上自主而无需依赖外在的权威。黄俊杰指出,孟子基本上将心视为价值意识的创造者,荀子则将心视为价值意义或规范的接受者,“心”与“理”(或“道”)析而为二,前者必须透过种种途径或步骤才能理解或趋近于后者,完全从外在的礼义师法之化论修身问题。相对于孟子所主张的“身体的精神化”,荀子所主张的可称为“身体的社会化”;孟子提倡培育有益于社会的行为,荀子则认为威慑反社会行为才是当务之急。赖蕴慧认为,荀子主张对人类行为作外在调控,比孟子理想化的说法更实际可行。若说孟子倾向理想主义,荀子则可说是倾向现实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