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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论

        荀子倾向唯物论,认为“天道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自然和物质世界独立于人的主观意识,自然界依照自己的规律运行,没有目的,无所作为,独立于人类社会,社会事情的好坏,都不能感动自然界。天地是道德中立的,天人界线分明,天不会干预人间事务。所谓天命和灾异与政治和人事无关,应破除迷信,不用畏惧灾异;自然界的不正常现象,并非社会将有灾祸的预兆,天人感应说是虚构的,否定有神论和目的论。先秦诸子中,荀子的唯物主义思想是最彻底的,其天人界限,带有一种以人类为中心的人文主义,并倾向自然主义,有异于孔、孟的天;孔、孟的天是命之主宰,荀子的天则纯是自然,对天的解释接近道家,他和庄子一样划分天人界限,只是把价值观翻转过来:天并不具有神意,亦不关心人类的命运,与人事也不呼应。然而,荀子也认为天地及日月的永恒运行,是统治者所应效法的对象;统治者不仅呈现天地的秩序,也应仿效天地对万物的抚养功能。

        中国思想史上,宰制自然的观念,以荀子所论最为果断。他提出利用自然和改造自然的思想,批评道家的宿命论和只知顺应天命。国家治乱并非天命,人定胜天。社会组织和社会秩序是人类独有的,是自然界的一个特殊领域。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但又能作天地万物的主人,与天、地并立而为三。但荀子认为不必深入研究自然,因为人无论如何都不能对自然界有完全的了解,即使知道很多,还是跟无知者没有分别,不如不求甚解。李约瑟认为,荀子“否定了理论性探索的重要性”,其好奇心只限于对人直接有用者,可说是反科学的。

        荀子认为“气”是万物的根本和基本要素,万物都有气。自然界的各种变化,来自阴阳二气的消长与变化。荀子给万物分类,最低等的是只由气组成的死物,其次是有生命的植物,接着是有知觉的动物,最高等是兼具气、生命、知觉和思想的人类,群体生活是人类生活的特质。荀子这种分阶层的世界观,反驳庄子和惠施把人和虫混同于一的想法。动物和人类共有的叫“血气”,和人类的智能相比,血气是低一层次的。每个人的“气”都有差别,因而有些人刚劲积极,有些人则萎靡懒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