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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

朱熹为官仅十餘年,从事教学五十余年。他考场得意甚早,寿命又长,因此能一生专心儒学,致力于办书院、讲学,如其主江西南康军时,修复白鹿洞书院,且为之拟订《白鹿洞书院教条》。朱熹了解教育对思想普及的效力,故能成为程颢、程颐之后儒学的重要人物。在经学、史学、文学乃至自然科学的训诂考证、注释整理上都有较大成就。朱熹哲学发展了程颐等人的思想,集理学之大成,建立唯心论的“理气二元论”,其中“理”是自然运作的法则,“气”是万物构成的要素,“理”、“气”不相离,但“理在先,气在后”,“理”是物质世界的基础和根源。

朱子从程伊川(即程颐)对理的说明而肯定“性即理”的理论,“伊川性即理也,自孔孟后无人见得到此,亦是从古无人敢如此道。”“性者,人所受之天理”“性只是理,万理之总名。此理亦只是天地间公共之理,禀得来便为我所有。”《中庸》说“天命之谓性”。人性来自天命,朱熹以为天命是自然的天理,人依天理,生而有此人性。朱子认为人类是宇宙万物中最优秀存在,具备了最精萃的“理”。在朱学中把理称为人类与生俱来的“性”,更正确的说法是“本然之性”。人性乃是天地之理赋于人,在天原间称为理,人所禀受的理称为性人类虽是万物之灵,却与宇宙万物相同,其形体皆由“气”构成,在感情和欲望的驱使下完全不能自由。受制于“气”的性质即是“气质之性”。人类与全身皆“本然之性”的圣人不同,并非是天生的性“善”。朱子亦有不同意伊川意见,“伊川说《易》亦有不分晓处甚多。如‘益之,用凶事’,说作凶荒之‘凶’,直指剌史郡守而言。在当时未见有这守令,恐难以此说。”

朱熹晚年受到韩侂胄排斥,以为“朱熹迂腐,不识时务,不宜再用”,宋宁宗庆元二年(1196年)监察御史沈继祖弹劾朱熹:“又诱引尼姑二人以为宠妾,每之官则与偕行,谓其能修身,可乎?冢妇不夫而自孕,诸子盗牛而宰杀之,谓其能齐家,可乎?”庆元四年(1198年)其学说被视为“伪学”,遭到禁止,规定凡是“伪学”中人,一律不能做官。

后来,朱熹理学成为官方哲学,元代恢复科举后,朱学被定为科场程式;在明清两代被列为儒学正宗。在中国儒学史上,朱熹理学的作用和影响力仅次于孔子。朱理学传到了朝鲜,再传入日本,德川幕府初期,藤原惺窝就桂庵玄树弟子文之玄昌学朱子学,颇有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