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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军】论金岳霖对罗素哲学的批判

 

 

金岳霖善于运用分析方法来处理逻辑学、形而上学和知识论领域的哲学问题,做出了很大的成就。也正是由于他的努力,在他的周围已逐渐形成了一个注重逻辑分析方法的哲学流派,这一流派在国内哲学界产生了不小的影响。

然而1950年以后国内的形势不但没有给分析哲学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条件,反而将其看作腐朽没落的资产阶级的哲学思想,视为了批判和拒斥的对象。

首先起来批判逻辑分析方法的就是分析哲学在中国的著名代表人物金岳霖。他的这种批判基本是出于他本人的自觉。为了真正地理解金岳霖对分析哲学批判的性质,我们当然必须知道金岳霖哲学思想转变的原因。

金岳霖在50年代思想转变有其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的原因。

1950年之前,金岳霖基本上是一个从事于纯粹哲学研究的学者,两耳不闻窗外事,“就是搞概念游戏,三十年如一日”①。他本来是学政治学的,但到头来却变成了一个“超政治”的人。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他不满意当时的政治,无论是国内的政治还是国外的政治。

1950年后金岳霖却变成了一个积极关心社会、关心政治的哲学家了。发生这样变化的原因有两个:第一,共产党领导人民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政治统治,从而结束了长达几乎一个世纪的民族灾难,取得了民族的独立,政治的统一。结束民族灾难,实现国家的统一是中国人民一百多年以来最强烈的愿望。作为一个忧国忧民的知识分子,金岳霖当然也怀有这样强烈的爱国情怀。但是作为一个知识分子他却没有能力完成祖国的统一大业,这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现在共产党胜利地完成了祖国的统一大业,他当然会为之欢欣鼓舞,他对共产党的感谢之情也就溢于言表。第二,他对解放军和共产党认识的转变。他说:“解放军的奇迹,使我衷心佩服,它的军纪之好是空前的,它爱护人民,更是我所意想不到的。”②这时的金岳霖在感情上已经倾向于解放军和共产党。然而他的思想还未彻底地转变过来。

他的思想大体上经过这样几个转变阶段。

第一个时期是1949年至1950年,那时他对共产党与解放军有了初步的认识,然而他当时还没有接受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这表现在当马克思主义哲学家艾思奇去清华大学讲学时,他还经常同艾思奇进行辩论。同时他还认为,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不够系统化,他想用分析的方法对之加以整理。

第二个时期是从1950年至1951年春天,这时他开始承认了辩证唯物主义的领导地位,认为辩证唯物主义哲学是一条贯穿各种学问的红线。

第三个时期是在1951年春天,金岳霖的哲学思想发生了一个根本性的变化,他承认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经典著作如《实践论》、《唯物论》、《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马克思主义和语言学问题》等对他的思想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使他认识到辩证唯物主义哲学与旧哲学之间有本质上的不同,“旧哲学是形而上的,根本是反科学的,而辩证唯物论是科学的哲学,它硬是真理”。但此时他对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还只是“概念式的认识”。③这就是说,直到那时他还没有把辩证唯物论哲学与自己的思想改造紧密地联系起来。

通过在“三反”时期的思想改造,金岳霖开始能够自觉地运用辩证唯物论的哲学来批判自己的资产阶级人生哲学。他说:

直到三反运动,我才开始认识了我自己过去的面貌和我身上所背的自私自利的蜗牛壳。我在思想上是有病的人,从1951年,春夏之交起,我是要求做人民教师的。但是我一直没有做好,我不但没有做好人民教师,而且我还犯了严重的错误。我的主要毛病是什么呢?经过大家的帮助和我自己的初步的分析,我认为:形成我这种自私自利蜗牛壳的主导思想,接受追求个人自由的没落的资产阶级极端腐朽的享乐主义思想。这种思想在我哲学方面的表现,就是搞极端抽象的、毫无实践意义的概念游戏。在我的人生观方面表现,就是“超政治”、“超阶级”、“超世俗”、“超人间”腐朽看法。在学校的实际生活中,就表现了我的维持享乐生活方式和自私自利的蜗牛壳的特权思想。我这种思想是剥削阶级的思想,是剥削阶级中“股东式”和“后台老板式”的剥削思想。这种思想,在过去使我脱离现实社会,使我就在解放后还看不见人民,这就是我的毛病。④

金岳霖已经自觉地运用辩证唯物论的哲学来改造自己的哲学思想,准备彻底地同自己以前的所谓旧的哲学思想划清界限。

其实,金岳霖本人的旧哲学与马克思主义的哲学也是有着一定联系的。像这样思想上的联系我们尤其可以在他的知识理论中清清楚楚地看到。他的知识理论的出发命题?中就有“有外物”这样的命题。他将“有外物”这一命题与“有感觉”这一命题并列。而他所谓的“有外物”命题中的外物指的就是有客观实在性的外物,是不依赖于认识主体的外物。他的知识理论的目标就是要真正能够达到或认识客观外物,他认为知识理论不能够认识或达到外物就是对不起外物。正因为如此,他把自己的知识理论称作朴素的实在主义的知识论。实在主义和唯物主义之间是有着一定的区别的。比如说,实在主义既承认客观外物的存在,同时也承认一般的东西或共相是实实在在的东西,而且也同样是不依赖于认识主体存在着。如果撇开实在主义后一方面的思想,而只就其前一方面的思想着眼,那么我们可以看到实在主义与唯物主义之间是有着共同地方的,即他们都共同承认外物是不依赖于认识主体独立存在着。这也就是金岳霖在哲学思想上所以能够转变的一个原因。

思想改造的过程充满着困难的,但毕竟金岳霖是自觉自愿地完成了这样艰巨的过程。而且金岳霖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第一批加入共产党的知识分子。

他自觉地把自己看作是“无条件地服从党的领导、接受党的任务”的一个成员,自愿地把“学习和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看作是自己的工作,于是积极地披挂上阵,撰写了一系列向反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开火的批评文章。这样的文章有《从堕落到反动的美国思想》、《批评胡适实用主义哲学》、《批评唯心哲学关于逻辑与语言的思想——对罗素的批评之一》、《批评梁漱溟的直觉主义》等。当然自己的关于旧哲学的思想更是他批评的重点对象了,他为此撰写了自我批评的文章如《分析我解放以前的思想》、《批评我的唯心论的资产阶级教学思想》、《〈论道〉一书的总批评》、《对旧著〈逻辑〉一书的自我批判》。上世纪50年代末至60年代初他又完成了《罗素哲学》一书。此书以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为指导对罗素的哲学思想进行了无情的批判。

罗素的哲学思想和逻辑分析方法对于金岳霖的哲学思想有着巨大的影响,但金岳霖从来就不是罗素哲学思想的忠实信徒,他的《知识论》一书就对罗素知识理论的出发方式做过很尖锐的批评,认为他的出发方式是主观唯心主义的;他也批评罗素在解决知识和实在之间的关系问题上摇摆不定的哲学立场,认为罗素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情况是由于罗素没有统摄全部哲学的“玄学”或形而上学。这就反映出金岳霖在一系列重要的哲学问题上与罗素有不小的分歧。他的批评还是学术性的。他后期对罗素哲学思想批评的性质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即已经脱离了学术的立场,而是以政治立场指导自己的罗素批评。

我们先来看一下他对自己的逻辑分析方法的批评。他这样说道:

我在解放前曾经写过《逻辑》一书,被列为当时的大学丛书。这本书从头到尾,贯彻着资产阶级的逻辑思想,流传所及,发生过极为有害的影响,我感到有进行批判的必要。关于形式逻辑有两种根本独立的看法。一种是把它看作在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指导之下,因此也是在辩证逻辑指导之下,在具体的思维认识过程中帮助我们得到更正确的思维和认识的工具之一的科学。这是正确的看法。这是把它固有的地位,把它在各种关系与关联中的本来面目如实地反映出来的看法。这个看法正确地肯定了形式逻辑在具体的思维认识过程中所起的帮助作用。在20世纪,和这个看法对立的是资产阶级逻辑学家的看法。他们否认了这个具体的帮助作用。……罗素是这些人当中突出的代表。这些人在表面上重视形式逻辑,而在实际上他们要取消它的具体作用。⑤

这段话清楚地表明了金岳霖批判自己旧著《逻辑》的指导思想,认为在关于形式逻辑的指导思想方面存在着无产阶级的辩证唯物主义的路线和资产阶级的形而上学或唯心主义思想的路线。他指出,在辩证唯物主义看来,形式逻辑研究的正确道路是将形式和内容紧密地结合起来,而资产阶级逻辑学家的错误做法却是将思维形式和思维内容割裂开来。研究形式逻辑正确的指导思想就是要坚持无产阶级的辩证唯物主义,遵循将思维形式和思维内容紧密结合起来的原则。

他对自己旧著《逻辑》的批判是从思维规律、概念、命题、推论和归纳推论这五个方面进行的。他认为《逻辑》一书的主要毛病就是把形式逻辑绝对化、无对化、形而上学化,使它脱离具体的思维认识过程,使它起不到帮助我们得到正确思维认识的作用。在他看来,逻辑学的研究走上这样的一条道路显然是错误的。通过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他认识到逻辑学研究的正确道路就是把对思维形式的研究放在具体的时间、具体的地点和具体的情况下来进行。他这种看法的实质就是要以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辩证法来代替逻辑分析方法。

金岳霖在批判罗素的逻辑分析主义的时候详细地区分了罗素的逻辑分析和辩证分析之间的区别。罗素非常重视分析,认为逻辑分析方法是科学的方法。除了某些特别问题,逻辑分析方法是可以解决任何的哲学问题的。但是金岳霖却指出,罗素的看法是不正确的。他问道:“罗素的逻辑分析是不是对于任何哲学问题都是有用呢?是不是对于别的问题也象对于无穷和连续两问题一样地有用呢?”他答道:“答案只能是否定的。……这就是说罗素的所谓的逻辑分析,不但不是科学方法,而且是歪曲了普通形式逻辑的形而上学。”⑥为什么罗素的逻辑分析方法不是科学方法,什么又是金岳霖所谓的科学方法呢?

金岳霖说:“罗素是主张分析的。分析是好事,问题是什么样的分析。辩证唯物主义者特别着重具体分析,认为具体地分析具体的问题是马克思主义的灵魂。但是,这种辩证唯物主义的分析是要求某些条件的,而这些条件又是唯心主义的形而上学的哲学家所不能满足的。”他在这里所说的条件是些什么样的条件呢?这些条件就是:

第一,具体的分析是对客观事物的分析,分析的对象是客观事物。这是主要的。当然,分析过程总是思维认识反映客观事物的过程。在分析过程中,在反映过程中,我们的分析总会同时表现为思想中的分析,总会涉及概念的分析。但是,这是次要的。是以对客观事物的分析为转移的。其次,具体的分析是辩证的分析,它是揭露矛盾,找出主要矛盾和主要矛盾方面以解决矛盾的。如果一定要提到逻辑的话,它是辩证逻辑的分析,它不排斥形式逻辑的分析,然而它不只是形式逻辑的分析。真正的形式逻辑的分析还是有用的,但是,罗素的所谓逻辑分析不是真正的形式逻辑的分析。我们应该特别看重的还是辩证的分析,具体的分析。因为,只有具体的分析才是真正地解决矛盾的,而解决矛盾就是解决问题。第三,具体的分析是严格地遵守下面这一原则的:一切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的。具体的分析只能是在特定的时间、特定的地点、特定的条件之下的分析,它决不能是空空泛泛的时间、空空泛泛的地点或不明确的条件之下的所谓分析,也不能是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条件之下的分析,更不能是没有时间、没有地点、没有条件之下的所谓分析。罗素的所谓分析与辩证唯物主义的具体分析毫无共同之处。⑦

说罗素的分析与辩证唯物主义的分析之间毫无共同之处是正确的。但是金岳霖说罗素的分析不是真正的形式逻辑的分析却是错误的。上述的那段话虽然没有根本否认形式逻辑的作用,然而特别看重的还是辩证的分析或具体的分析,认为只有这样的分析才能真正地解决矛盾、解决问题,所以辩证的分析显然要高于形式逻辑的分析。

他的《逻辑》一书是脱离开具体的时间和具体的条件来讲排中律的。比如我们指着眼前的某一个东西说:“它或者是桌子或者不是桌子。”排中律是不管具体的时间和具体的条件的,因此排中律所表达的是穷尽了所有的可能。“它或者是桌子或者不是桌子”这句话在任何的时间和任何的条件之下都是真的,不管当前的某一东西是桌子或不是桌子,这句话总是真的。

但这样来理解的排中律是违反了马克思主义的“一切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的思想原则的。他也就当然地要以辩证分析来批判抽象的排中律了。他指出,这样的抽象公式只是概念游戏,宣传这样的思想就是进行“有毒的宣传”,就“实在是进行欺骗”。他按照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思想对排中律重新做了解释,认为我们必须在具体的时间、具体的地点以及具体的条件之下来对排中律做正确的说明。比如眼前有某一东西,我们说:“它或者是槐树或者不是。”根据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我们只能在具体的时间空间条件下理解。这也就是说,“它或者是槐树或者是杨树或者是柳树等”。不管它是什么,它只能是在树的论域之内。我们又可以指着一个浮在水面上的灰色东西,说:“它或者是鸭子或者不是。”这句话的论域只包括鸭子而不包括其他的不是鸭子的东西在内。如果把上述的第一种情况用甲来表示,第二种情况用乙来表示,那么用排中律可分别表示如下:“甲或者不是甲”,后者是“乙或者不是乙”。于是,金岳霖说道:

以上两种不同的情况都引用了排中律。它们确实有共同的形式,或者说它们有一个抽象的公式。但是这个抽象的公式在不同的具体情况下,是有不同的具体内容的。具体的条件划出一个范围:在甲,这个范围是树,在乙,它是水禽。把“是”除外,“不是”所包括的可能是由这些范围内的事实决定的,也是我们对于这些事实的知识的丰富或贫乏而有数目上和种类上的分别的。抽象的公式是共同的,但是具体的内容并不相等。抽象的公式之所以在具体的思维认识过程中起良好的作用,就是因为我们接受了具体的条件。甲实在是代表了一套时间、地点、条件的。乙也是。“是或不是”是不限于甲或乙这样的具体条件的,但是,它也是不能脱离甲或乙这样的具体的条件的。前者表示有抽象公式的必要,不然用于甲的不能用于乙。后者表示抽象是不能脱离具体的,一般是不能脱离个别的。⑧

其实,排中律如果要有普遍的适用性就必须具有抽象的公式,当然排中律的运用都是有具体的时间地点条件的。关于这一点金岳霖本人应该是很清楚的。但是由于他要坚持“抽象的公式不能脱离具体内容”这样的基本原则,他就必须把排中律所具有的抽象的公式和排中律在具体的时间地点条件之下的运用结合在一起。但是排中律的抽象的公式和排中律在某一具体的时间地点条件之下的运用是两件性质完全不同的事。如果说逻辑学是关于思维形式的科学,那么我们在研究逻辑学的时候完全可以撇开具体思维的内容而专注于思维形式。如果我们把排中律表述成“A或非A”或“甲或非甲”,那么这样来表达的公式已经完全地脱离了具体的思维内容。在这里“A”和“甲”都是变项,它们可以用来指称任何东西。而“它是鸭子或者不是”和“它是槐树或者不是”这样的表述说的不是排中律本身而是排中律的运用。而以思维形式为自己研究对象的逻辑学完全可以不管排中律在某一具体的时间地点条件之下是应该如何运用的。所以金岳霖对于自己关于排中律的思想的批判与逻辑学是不相干的。

金岳霖自我批判的重点是关于推论方面的。指导思想依然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辩证分析或具体分析,即任何思维形式都必须紧紧地与思维内容联系在一起,一切要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金岳霖以日常语言中的“那么”和“所以”来说明蕴涵和推论之间的区别。这两者的共同点是,在它们出现之前,另外一些话已经出现或者已经讲过。根据汉语的习惯,“那么”之前的话一般是以“如果”、“假如”、“假使”等字眼开始的。而“所以”之前一般不需要别的什么标志。金岳霖指出,在“如果”之后和“那么”之前的话不是断定或判断,而是命题,在“那么”之后出现的话也不是断定或判断,而同样是命题。这也就是说,“如果……那么”这一形式所表达的不是推论。而“……所以……”表达的则是推论。于是,金岳霖这样说道:“为了简单起见,我们把‘如果……则……’叫作蕴涵(这里可能产生争论,可是我们不理会),把‘……所以……’叫作推论。”⑨具体说来,“所以”是从一个或一组命题或判断的断定到另一个或一组命题或判断这二者之间的过渡。蕴涵不是人的蕴涵,所以它的存在也不靠人的认识。“所以”是人的过渡,它是推论,这样的推论是人做出的。可见推论是已经做出的推论,而不是可以做出推论的基础。金岳霖认为,推论的基础是正确的蕴涵。他认为,正确的蕴涵是对客观规律的反映。他说:“正确的前后件之间的关系是正确地反映了客观事物或事实之间的必然联系底关系。这个正确的关系我们叫做蕴涵。”⑩他指出,“所以”的基础一是有根据的蕴涵,二是断定前提内容的正确性。

金岳霖指出,蕴涵是客观的,不管人们意识到与否,它总是客观的。但是以“所以”形式出现的推论却不一样,它是由人做出的,这样的推论当然也就是必然在具体的时间、具体的地点和具体的条件之下做出的。他之所以区分蕴涵和“所以”,唯一的原因就是要坚持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原则,而坚决地反对只对思维形式做抽象的研究。所以他这样说道:“形式根本不能脱离它所有或一切的具体的内容,它只能脱离这一具体的内容或那一具体的内容,而在脱离这一或那一具体的内容的时候,形式是和别的具体的内容密切地结合着的。……无论如何,正确的推论在具体的思维认识过程中‘出现’、‘发生’或‘被作出’了。”他又说:“形式和内容不能分离,不但在‘所以’如此,在蕴涵也是如此。”(11)虽然蕴涵和“所以”都不能脱离内容,但是这两者还是有着很大区别,即在具体认识过程中认识主体不认识蕴涵,但该蕴涵仍然存在。然而不做出一个推论,那个推论就不存在。强调这一点,就是强调“所以”推论是不能脱离具体思维内容的。《论“所以”》一文举出了大量历史上的例子来说明“所以”这样的推论不能脱离具体的思维内容。既然“所以”这样的推论是在具体的条件之下做出的,所以这样的推论总是相对于该时该地已经达到的科学水平的,特别是相对于推论者或认识者的阶级立场的。金岳霖特别强调了认识内容的阶级性。他指出,自然科学方面的认识和推论是没有阶级性的,但是社会科学方面的认识和推论是有阶级性的。然而他紧接着又强调指出,自然科学中的“所以”和自然科学工作者的“所以”是两件不同的事情。前者没有阶级性,后者不一定没有阶级性。因为自然科学者是生活于一定的阶级社会中的人,是属于一定阶级的人,他必然地会带有一定阶级的烙印,所以他对于自然科学的看法也不一定没有阶级性。自然科学是没有阶级性的,但科学家是生活于一定的阶级社会之中的,所以他们对于自然科学的看法就必然地也会有阶级性。

站在阶级性的立场来看一切问题是《论“所以”》一文的核心观点,所以他坚决反对所谓的客观主义。他认为客观主义掩盖资产阶级的本性,是为资产阶级服务的。他这样说道:“我们公开地承认我们的阶级性来为无产阶级服务。我们是辩证唯物主义者,我们的认识论是辩证唯物主义的反映论。我们坚决地肯定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我们的认识不只是有认识的根源,而且有阶级的根源。我们的认识不是客观主义的、个人主义的,不都是偶然的,它是有必然性的。在我们这里根本上无所谓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我们之所以能够做到这一点的理由之一,正是因为我们公开承认我们的阶级性。”(12)

可以看到在关于“所以”的推论方面,金岳霖尤其看重的是它的阶级性,而且他的强调达到了一种十分过火的地步。就MAPSAMSAP这样的三段论说,罗素在《数学原理》一书中是用“┝MAP,┝SAM,∴┝SAP”。在金岳霖看来,罗素所承认的“所以”形式是相对于认识的。他认为,罗素所谓的认识是个人的认识,并且是个人主义的认识。但是罗素不承认他的哲学思想的阶级烙印,认为他的表达方式是客观主义的。然而金岳霖指出,客观主义是错误的,客观主义是用来掩盖资产阶级的阶级性的,而我们是公开承认我们的阶级性的。由于罗素的表达方式是客观主义的,所以我们也就不能把罗素的表达方式现成地搬来运用,而必须对这一表达方式进行修改。因此金岳霖说道:“就MAPSAMSAP这样一个三段论说,我们的推论或‘所以’的形式是MAP=SAM,∴=SAP。‘┝’这个符号中的一横表示科学水平,另一横表示无产阶级。一句话,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真理只有一个,而‘所以’是贯彻这个真理的。作为学说,它如实地反映了它的对象。┝MAP,┝SAM,∴┝SAPMAP=MAP,∴=SAP不是共同的推论形式。它们当然都承认,如果具有MAPSAM形式的命题是真的,那么具有SAP形式的命题也是真的;但是,这不是推论,这是蕴涵。┝……,┝……,∴┝……是资产阶级散布大非的工具。……,……,∴……是我们坚持大是的工具。两阶级之间没有共同的推论或‘所以’形式。”(13)金岳霖本人认为,他只要把符号“┝”改换成为“”,那么推论的形式的阶级性就完全不一样了。这显然是荒谬的。我们根本就看不出,这两个推论形式所表达的不同的阶级性体现在何处。说它有无产阶级的阶级性只是金岳霖主观上强加的。

由于金岳霖坚持逻辑学科的阶级性,所以他强调的不是逻辑学科的学理性,而是它的阶级性,或者更准确地说他强调的是逻辑学科的无产阶级性。他这样说道:“无产阶级是历史上最进步的阶级,它的科学性和阶级性是完全统一的,所以它的推论是正确的。在资本主义社会里,资产阶级的‘所以’或推论形式是不正确的和骗人的。它是不正确的,因为它不承认推论或‘所以’形式有阶级性,而‘所以’或推论形式是有阶级性的。它是骗人的,因为它是以不承认阶级性来隐蔽它的阶级性的。”(14)在这里,判断推论形式正确与否的标准并不是学理性的。只要是某一阶级的推论形式,那么这样的推论就是正确的。换了另一个阶级的,那么其推论形式就是错误的。

社会主义思想改造运动的目的就是要巩固新中国的思想阵地。由于罗素哲学思想在五四以后的中国社会中曾发生过广泛影响,所以他的哲学思想当然也就成了新中国思想界的批判对象,因为他的哲学思想在当时的思想家看来显然是属于资产阶级的。在当时的中国真正有能力来批判罗素哲学思想的当然也就是金岳霖了。罗素哲学思想曾经对金岳霖产生过极大的影响,而且他还利用了罗素的哲学思想资源建立了自己的分析哲学思想体系,这一哲学思想体系标志着分析哲学在中国传播所能达到的最高成果,所以由金岳霖出面来批判罗素哲学思想毫无疑问具有很大的说服力。

罗素的哲学著作虽然非常之多,但是从哲学思想的主要内容来说可以分成两部分,一是关于形式逻辑理论的,另一是关于认识论的。因此金岳霖写于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的《罗素哲学》一书就是从上述两个方面来批评罗素哲学思想的。

我们在这里重点讨论金岳霖对罗素的认识论理论的批判。金岳霖指出,罗素的认识论理论的重点是他的感觉材料论或感觉论。在认识论上,罗素就是一个经验论者,这就决定了他必须从感觉经验的立场上来处理和解决认识论的种种问题。

批判对象是罗素的认识论思想,批判的武器则毫无疑问就是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理论。为了使他的这一批判能够顺利进行,金岳霖首先摆出了他认为是正确的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他认为,唯物主义的根本原理之一是:物质是第一性的,意识、思维、认识、精神是第二性的。这个原理很重要,因为许多别的原理是从它引申出来的,它并不限于认识。辩证唯物主义不只着重了解世界,而且着重在改造世界。但是,单从认识世界、了解世界这一方面着想,上述原理特别重要。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是反映论。上述原理就是唯物主义反映论的基础。是精神反映物质,是第二性的东西反映第一性的东西。它们是不能混淆、不能偷换、不能颠倒的。(15)

他认为,把这样的基本原理运用到感觉上去,那么就会形成关于感觉的如下的三点看法:

第一,感觉是正确的官觉。官觉是客观物质事物作用于我们的感官而引起或产生官觉映象的官感活动。由于感觉是正确的官觉,感觉就是客观物质事物作用于我们的感官而引起或产生的正确官觉映象(即感觉映象)的官感活动。如所谓看见一只苹果,就是那个客观物质事物即苹果作用于我们的视觉器官而引起或产生正确的视觉映象的视觉活动。金岳霖强调当前的作用,这样它的影响也是现在的。现在的影响叫做感觉映象。他认为这样来理解的感觉映象是与罗素所谓的感觉材料不是一样的东西。因为感觉映象是客观物质事物的正确反映,而感觉材料只是一大堆的杂七杂八的东西的总名词而已。

第二,我们要区别感觉活动(以后称感觉)与感觉映象。有感觉就有感觉映象,有感觉映象也就是有感觉。它们构成一个统一体,是彼此不能分割的。但是,这并不能抹杀它们之间的区别。

第三,我们要严格地区分感觉的对象与感觉的内容。作用于我们的感官的客观物质事物是感觉的对象;感觉对象所产生的影响(即感觉映象),是感觉内容。

金岳霖十分强调感觉对象与感觉内容之间的区分。他这样说道:“为什么强调作用于感官的客观物质事物和该作用所产生的感觉映象这二者的区别呢?为什么强调对象与内容的区别呢?在日常生活中或在认识论上,我们是比较强调这二者的一致性或符合性的,是比较强调它们在性质或关系上的一致性的。但在本章我们要强调对象与内容的区别。因为它们在感觉中地位不同,身份不同,而它们不同的地位或身份是不能混淆、不能偷换、不能颠倒的。有所混淆,有所偷换,有所颠倒就会在认识论和哲学上产生原则性的错误。许多唯心论者正是通过这个混淆、这个偷换、这个颠倒来反对辩证唯物主义的。”(16)

他正是以这三点来批判罗素认识论思想的。

金岳霖指出,在认识论领域之内我们也必须做出第一性东西和第二性东西之间的区别。他认为,作为认识论“正确的出发点不是感觉映象。而是作用于我们感官的客观物质事物。它本来怎样,我们就感觉它怎样,这就是说,它本来怎样我们就得到怎样的感觉映象”(17)。那么罗素是从什么东西出发的呢?金岳霖指出,罗素的认识论是从他所谓的“感觉材料”出发的。但是金岳霖指出,罗素的这个出发点是错误的。

金岳霖举例说明罗素的错误。他说,比如你问别人:“你看到什么?”你答道:“桌子。”问者所要知道的是答者所看见的是什么。在这里,金岳霖的看法是,答者所看见的就是不依赖于看者的客观物质事物,在这里指的就是作为客观存在物的桌子。而罗素的看法却显然与此不同。他认为,答者所看见的绝不是纯存在的客观物质事物或作为实体的桌子。如果你指着一张桌子问他:“你看到了什么?”那么罗素的回答肯定是这样的,“我看到了‘红’、‘四方’、‘四只脚’……”如此等等。在这里所谓的“红”是不是客观物质事物桌子的红呢?罗素认为不是。金岳霖指出,根据罗素的说法,这里所谓的“红”、“四方”等等是在感觉者的头脑之中的。显然罗素所谓的“红”、“四方”等等不可能是存在于我们身体之外的客观物质事物的属性。因此金岳霖认为,罗素这样的看法是不对的,是荒谬的。因为金岳霖认为,感觉和感觉映象是有区别的。感觉是一项活动,而感觉映象是感觉活动的内容。这就是这两者之间的区别,但是这两者又是不能分割的。因为绝不会感觉发生了而感觉映象没有发生。罗素所谓的“红”、“四方”等并不是金岳霖所理解的客观物质事物,而只是感觉材料。金岳霖指出所谓感觉材料就是感觉内容。如此,那么罗素所谓的“看见”,看见的不是客观存在的桌子,而只是看见了感觉内容,而感觉内容又是存在于感觉之中的。

金岳霖认为,罗素在讨论感觉材料时没有谈到感觉对象与感觉内容的区别。现在罗素以感觉材料为出发点也就是以感觉内容为感觉的对象。金岳霖说,罗素这样来处理感觉的理论实质上就是企图“把只有内容地位或身份的东西替换成为有对象地位或身份的东西”,这个替换是个严重的错误。他说:“提到哲学的根本原理的高度来考虑,上述的替换即以感觉材料去代替感觉对象的替换,是把第二性的东西替换成为第一性的东西。这一替换本身就是唯心主义。同时,由于这个替换是在感觉或感觉材料范围之内进行的,而感觉或感觉材料按照罗素的说法只是感觉者个人的事,因而唯心主义就不能不是主观唯心论。”(18)金岳霖认为罗素感觉理论的第一个错误即“以感觉内容替换感觉对象”。

罗素感觉理论的第二个错误在金岳霖看来就是“脱离了社会实践”。金岳霖指出,罗素的感觉是脱离了社会实践的感觉,是抽象的感觉。他批判道:“罗素所谓的感觉,是形而上学的、抽象的,是和具体的环境脱节的,特别是和社会实践割裂开来了。这种感觉不能由理性认识加以丰富,它是没有历史影响的、不具体的,因而也是不存在的。”他又进一步指出:“感觉从来没有脱离过社会实践。这是极其明显,也是极其重要的。”(19)而且金岳霖也指出,把感觉和实际割裂开来不仅仅是认识的问题,它还涉及阶级偏见。由于罗素把感觉和社会实践割裂开来,所以在罗素那里感觉就成为孤立的活动,感觉者也不是社会的人而成为孤立的人。

在金岳霖看来,罗素感觉理论的第三个错误是他所谓的感觉是没有变化发展的感觉。金岳霖的意思是说,感觉是发展的,变化的。远古时代,人的感觉是简单的、肤浅的、粗疏的,现代人的感觉就相当复杂、深刻、精细。感觉所以能有这样的发展变化是由于实践的空前丰富和科学的空前发达。而人的理性认识对感觉也是有着很大的影响的。这就是说,在金岳霖看来,感觉是在实践、科学和理性认识的指导和影响之下而不断变化发展的。这样来理解的感觉显然是有一定的道理的,而且在实际的感觉认识中,我们也很难把感觉的认识和理性认识加以泾渭分明的划界。但是金岳霖在这里所谈的已不是感觉的问题了。

由于金岳霖是从辩证唯物主义的反映论观点出发来批判罗素的感觉论,所以他一定要强调社会实践在认识中的重要作用。从社会实践的观点来看,任何人的认识都不可能是孤立的人的认识,因为人的认识是不能脱离社会实践的,所以人的认识也就必然地具有社会性。而罗素的感觉论却不一样,他的感觉只是私人的感觉,这样的感觉是脱离了社会实践的感觉,所以罗素认为,认识基础只能是感觉或感觉材料。金岳霖认为这是错误的。因为人的认识是具有社会性的,因此实践才是认识的基础。在实践的基础之上,感觉才能对客观物质事物有所反映。

罗素感觉论的错误尚有其他种种,比如金岳霖批判性地指出,罗素不承认客观物质事物是感觉映象的原因,罗素把感觉和梦幻觉混淆了,罗素把感觉材料说成是私有的等等。

根据金岳霖的分析批判,罗素的感觉论总共有七个错误。他对这七个错误都有很详尽的批判。但是他用以批判的理论主要是辩证唯物主义,如反映论的认识论,实践第一的观点,客观物质事物是第一性的,意识、认识是第二性的。

应该说,金岳霖对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的认识和把握基本上是正确的。但辩证唯物主义的理论基本上是一种本体论的承诺或者说是一种对自然、社会和人类认识的看法或态度。这样的理论毫无疑问和具有实证性的认识论有着根本的区别。我们不否认形而上学或本体论对于认识论有着一定的影响,然而也应当看到这两者之间是有差异的。金岳霖以这样的具有本体论或形而上学性质的理论来批判罗素的感觉理论做法,实际上就是把本体论或形而上学混同于认识论了,或者说他是企图以本体论来代替认识论,或者说在他看来,本体论或形而上学是认识论的基础,而不是相反认识论才应该是本体论或形而上学的基础。在罗素看来情况却恰好迥异,本体论或形而上学在哲学中并不是决定性的东西,所以它不应成为认识论的基础,相反认识论才是本体论的基础。正因为有这样的看法,所以罗素在其漫长的哲学生涯中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就是知识理论的问题。在这样的哲学基本态度上金岳霖与罗素是有着根本差别的。这样的差别在以前就有,现在就显得更为突出了。

把本体论或形而上学与认识论混同起来后的另一个问题就是认识论到底应该以什么为出发点的问题。站在外物的立场上,我们当然可以强调客观物质事物为第一性的观点。但是随之而来的理论问题就是,我们到底是通过什么样的途径知道、认识外物的,外物到底又有什么样的属性,我们所自信已认识或把握到的外物和实际存在的外物之间是完全符合的吗?我们又是通过什么样的手段而知道我们对外物的认识是正确的还是不正确的。如此等等。其实,对于上述这些理论问题的解决远远要比玄而又玄的本体论的或形而上学的问题要来得重要。正是对这些哲学问题的思考才使得本体论或形而上学逐渐地向认识论转向。于是,认识论在哲学研究中的地位也逐渐地变得重要起来。当然,我们这样说并不是否认本体论或形而上学的重要性。然而问题却在于如果我们把本体论或形而上学的基本的原理当作认识论的基本出发点,所得出的结果只能是取消了认识论。因为本体论的出发点不同于认识论的,认识论的出发点也同样的不同于本体论的。因此我们没有理由以本体论的基本原理来强加于认识论。其中的道理很简单,因为认识论毕竟有着自己的出发点。

当我们把立场转到认识论之后,事情就会发生一定的变化。认识是人的认识,在整个认识的过程之中,人作为认识的主体当然起着主导的作用。因为没有人这样的认识主体,认识就根本不可能发生,可以说任何形式的认识都是人的认识,都必然会打上人的烙印。站在认识论的立场上,问题就是,我们究竟是通过什么样的方法而认识外物的。认识论的这样的特质与辩证唯物主义的物质第一性的原理根本就不冲突。罗素可以说就是从这样的角度考虑问题的一位哲学家。因为要从认识主体的角度来考察我们究竟怎么样认识外物,所以作为一个受了经验论影响的哲学家罗素当然要强调感觉在整个认识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不错,罗素认识论的一个很显著特点就是特别地强调作为认识出发点的感觉材料。尤其是在早期的认识论中,他就是要从感觉材料来推出外物的性质特色。在这样的企图受挫之后,他就另辟蹊径,用感觉材料来构造外物。应该承认,罗素在其漫长的哲学生涯中在处理和解决这个问题时多有变化,前后很不一致。但是在他的认识论中他不可能把客观物质事物作为他的认识论的出发点,其道理也是很简单的,因为这样的事物正是他的认识论所要达到的或所要认识的。所以也就理所当然地不能把认识的结果当作认识的出发点。

罗素把感觉材料看作他认识论的出发点,然而他也并没有否认物质事物的存在。如在《哲学问题》一书中他要解决的问题就是怎样来达到外物。他举桌子为例说明,不同的人站在不同的观点,或在不同的情况下,在不同的光照下,就会看到不同的桌子。而这里他所指的桌子显然就是客观的、外在的。他说:“一个可以买卖,可以推来推去,又可以铺上一块布等等的东西,不可能仅仅是感觉材料的集合而已。倘使用布把桌子完全盖起来,那我们从桌子就得不到感觉材料了,因此,若桌子真的仅是感觉材料的话,那它就会中止其存在的,而那块布便会出于一种奇迹而在桌子原来的地方悬空放着了。这种见解显然是荒谬的;但是要想作一个哲学家就必须锻炼不怕荒谬。”(20)可见,他并没有否认物质事物的存在。又如他经常喜欢举这样的一个例子来说明物质事物与感觉材料之间的区别。他说:太阳光约需八分钟才能照到我们,因此我们看太阳时所看见的是八分钟之前的太阳。如果作为物质的太阳在八分钟之内已经不存在了,我们仍然能够看见太阳。罗素利用这个例子是要说明感觉材料和客观物质事物之间的区别的,但是从这样的例子中我们也可得知他并没有否认客观事物的存在。又比如罗素在《物的分析》(1927)一书的第八章“知觉因果论”的一开始就这样说道:常识认为知觉直接地向我们揭示了外在事物:当我们“看见了太阳”,那么太阳就是我们所看到的那样。但是他紧接着又说道,科学却采纳另外一种看法。科学家这样说:当我们“看见太阳”时,这里存在着一个过程,它从太阳开始。这一过程横跨于广阔的空间,存在于太阳和我们的眼睛之间,当太阳光达到我们的眼睛时,太阳的某些特征就会发生变化,在我们的视觉神经和脑中它的一些特征又要发生变化。罗素的这一说法也是为了说明客观事物和感觉材料之间是有着差异的。但是我们从这一例子中也同样能够看到,罗素是承认客观事物的存在的,他绝对不可能荒唐到根本否认客观事物的存在的程度上去。我们再看看他的《人类知识》(1948)一书也没有否认客观事物存在。此书一开首就从科学的观点叙述了所谓的科学世界。可见,他并不否认外在世界的存在。

但是转到认识论的立场上,作为哲学家的罗素就得考虑如何来找到一条具体而有效的途径来把握或认识外物。他认为,我们首先是通过我们的感官来接触外物、认识外物的。但是由于我们的感官在接触外物和认识外物的过程中不是消极被动的,如果我们站在不同的地方,处在不同的时间,如果在我们和被认识的外物之间有着不同的媒介物,如此等等,那么对于同一对象我们就会得到不同的感觉映象或感觉材料。罗素十分强调感觉材料和客观事物之间的差异,他指出这样的看法完全是一种科学常识了。比如我们只能看到八分钟前的太阳就是这样一个例子。这就是说,我们当下所看到的不是作为客观事物的太阳本身。那么我们此时所看到的又究竟是什么呢?罗素说,我们所看到的是感觉材料。感觉材料虽然是我们的感觉内容,但它们不是随心所欲的产物。罗素指出,感觉材料是认识主体与认识客体相互作用的结果。感觉材料虽然是客体作用于认识主体的产物,但是我们不能直接地达到客观外物,所能直接认识的只能是感觉材料。我们是通过感觉材料而间接地认识外物。开始的时候,罗素是企图运用感觉材料来推论出外物,后来发现这样的推论有问题,他就改用构造说。构造说也有其不可克服的毛病,于是罗素索性采用了中立一元论的立场,用非心非物的“event”来构造心、构造物。他的哲学观点多有变化,但是他却始终没有改变把感觉材料看作是他的认识论的出发点的基本立场。

从上面的叙述,我们可以看到,以物质是第一性,意识、思想是第二性的思想来批评罗素的感觉论是完全不相干的。其实罗素也没有否认客观外物的存在。

在批评罗素的感觉论的时候,金岳霖也启用了社会实践的观点,认为罗素的感觉是脱离了实践的感觉。实践是社会的实践,是千百万人民群众的实践。这样的实践其主要含义是指阶级斗争、生产斗争和科学试验。在政治哲学的领域内,这样的实践的概念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因为任何一场社会性的革命如果离开了广大的人民群众是绝不可能取得成功的。

在认识论的领域之内,问题的性质却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在这里认识的主体绝不可能以类的形式出现。直至现在我们还是不可能找到一个以类为中心的认识主体。从理论上讲,似乎这样的认识主体是不可能的。任何一个现实地进行着的认识过程都是以具有现实性的个体为中心的。这就是所谓的认识论上的“自我中心困境”。当然,我们并不否认认识主体之间可以就某种认识客体达成共识。但是这样的共识主要的是通过纯理论的分析达成的。在感觉的领域之内我们很难说我的感觉和你的感觉之间是不同的或是相同的。就感觉内容说,我的就是我的,你的就是你的,彼此之间是不能共享的。如水在口,冷暖自知。

更为重要的是,如果说我们不能直接地达到客观外物的话,那么随之出现的问题就是,我们也就不能直接地认识或达到其他的认识主体。如果我们能够直接认识或直接达到其他的认识主体,那么主体间的共识达成就将是一件十分容易的事情。然而如果这样的认识是不可能的话,那么情形也就完全不一样了。这就是说,我不能直接地达到或直接地认识其他的认识主体。或者换句话说,我所认识的其他主体和这一主体本身是有区别的。但是其区别究竟在哪里,我并不知道。如果我能清楚地知道这样的区别,那么我也就能够直接地达到或直接地认识其他的主体了。常识认为,我所看到的就是外物本身。但是科学的知识告诉我,这样的看法是有问题的。比如说,我们能直接感觉到电磁波、空气波吗?不错,电磁波、空气波是客观地存在于我们周围的广大的空间之内的,然而我们却不能直接地感受到,这应该是不争的事实,科学已经证明了这一点。我们之所以得知我们的感觉对象是电磁波、空气波等,并不是感官的直接感知,而是为科学的推理所揭示的结果。事实上,我们所直接感觉到的,乃是电磁波和空气波等在我们的感官上的作用而引起的变化或所产生的结果,而并不是电磁波、空气波本身。

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不但不能直接感觉到物理世界,甚至连其他的认识主体我们也同样不能直接地感觉到。如果这样的情形是正确的话,那么对于这个似乎只有认识论才可能解决的问题,连认识论自身也没有解决的可能了。因为在感觉的领域内,我只能得到我自己的感觉材料或感觉内容,我所知道的他人也只不过是我所得到的感觉材料而已。这就清楚地表明感觉材料或感觉内容只能是私人的。我们绝不可能形成所有人类可以共享的感觉内容或感觉材料,这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因此罗素的感觉论也就不可避免地出现了金岳霖所坚决反对的把感觉材料说成是私人的,让感觉脱离了社会实践,感觉材料是封闭的,感觉是没有变化发展的等等所谓“错误”。但是我们上面的分析却表明这些所谓的“错误”是不可避免地要出现的。哲学发展史也同样告诉我们,我们根本就没有能力来解决或克服这些所谓的“错误”的。有人可能会说,实践就是超越这一困境的很好办法。但是实践并不是认识。有很多的问题在实践上早已解决了,但是我们在理论上还是不能说明。

金岳霖是运用实践的观念来批评罗素的感觉论。问题却在于,在金岳霖的思想中,有着以实践代替认识的倾向,有着过分扩大实践在认识过程中的作用的倾向。如他说,在人类出现以前自然的物质世界早已存在了好几十万年了,所以物质是第一性的,而人类的思维、认识、精神是在人类出现以后才有的,所以意识、思维、精神是第二性的。说人类的出现要远远地晚于自然界的出现,这无疑是千真万确的事实。因为这是历史,但是这样的说明显然不是理论的证明。如果我们现在说自然界的出现要早于人类的出现,那么当我们这样说的时候,我们是通过理论知识来表达这一历史事实的。因为如果我们没有这样的理论知识,那么自然界的出现要早于人类的出现这样的历史事实就没有任何意义了。如果我们真从这样的事实来考虑问题,也就有理由说,理论知识有着逻辑在先的地位。这就是说,在理论上或者在逻辑上,理论的东西是在先的。我们这样说并不否认实践的重要性,而是要强调地指出,千万不能轻易地以实践来代替认识。当然实践是和认识有着密切的关系的,但是它们之间还是有不同之处。

金岳霖认为,实践是认识的源泉,也是检验认识的标准,并且以这一标准来批评罗素的感觉论。罗素指出,认识最基本的东西不是实践,而是他所谓的“硬材料”。如果把实践理解为是社会的实践,那么这样的实践确实很难成为个人认识的源泉。因为罗素所谓的认识就是个人的认识,他所谓的感觉材料也只是私人的。这就使他很难把实践看作是认识的源泉。而且如果作为类的认识主体是根本不可能的话,那么具有社会性的实践当然也就很难说是认识的源泉了。事实上,促使个体性的认识发生的原因是相当多的。如我看一下眼前的一本书。这样的事件,我们通常把它称作为感性认识。或者我们把这样的事件叫作感觉,感觉当然会有它的内容。而这样的事件我们决不会称之为实践。尽管没有实践产生,但是感觉或感性认识却发生了。我们知道这样的事情是经常发生的。不能否认社会实践确实是形成感性认识的一个重要的原因。然而很大一部分的认识却和社会性的实践毫无关系。更为重要的一点是,我们习惯于把实践看作是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标准。然而细究起来,这样的说法大有商榷之余地。因为认识正确与否的论域毫无疑问就在认识的范围之内。只有在此范围之内,我们才能说某一认识是正确的或是错误的。我们根本不可能把一处于认识范围之内的东西和另一处于认识范围之外的东西进行比较。因为处于认识范围之外的东西顾名思义不在认识之内,所以我们当然也就不可能知道它是什么东西。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比较显然是不可能进行的。总之,不管怎么样,用以证明或证实认识内容是否正确的过程完全地和始终地应该在认识的范围之内进行。如果采取这样的思路来考虑问题的话,那么用以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就不应该是实践,而是我们对实践的认识。道理很简单,因为实践不在认识的范围之内,实践不是认识。这是两种不同性质的东西。我们不可能对这样的两种不同性质的东西做比较。实践不能用来检验认识,而对于实践的认识却可以用来检验认识,因为这样的认识是在认识的范围之内。所以前者不能用来检验认识,而后者却可以检验认识的正确与否。我们的这一说法不是在反对用实践来检验认识内容的正确与否,而是试图使这样的看法更加精确。根据这样的看法,我们在讨论认识论问题的时候应该更加重视的不是实践的问题,而应是关于认识的问题。

《罗素哲学》一书认为,罗素感觉论的缺陷就是把感觉和梦觉、幻觉混淆了。金岳霖的看法是,感觉是正确的感觉,即它是客观物质事物作用于人的感官而形成的。而官觉就不一样了,因为官觉有正确与错误的区分。在《知识论》一书中,金岳霖对于官觉问题有过很详尽的讨论和分析。他的认识论是直接从感觉出发,而反对从所谓的梦觉或幻觉或错觉出发。他认为,只有从感觉出发,认识主体才有可能直接地认识客观物质事物。《罗素哲学》可以说是基本上坚持了他的《知识论》立场,用感觉论来批判罗素的官觉论的。如果我们把感性认识看作是认识的初始阶段,如果我们把认识看作是来源于感觉的话,那么我们就很困难或者说我们根本就没有办法说某一感觉是正确地反映了外物还是没有。因为我们找不到任何标准使我们能够说某一官觉是感觉,或者是幻觉,或者是梦觉,或者是错觉。金岳霖在《知识论》一书中就感觉到了这一问题的麻烦。那时他还公开承认,既没有内在的标准,也没有外在的标准去决定某一感觉是官觉,并进而把它与梦觉和幻觉区别开来。他也承认,我们也同样没有标准去断定某一感觉为正觉,并进而把它与错觉和野觉?区别开来。他花了很大的篇幅说明我们为什么一定要从正觉或正确的感觉出发的理由。但是《罗素哲学》一书却非常的武断,坚持要从所谓的正确的感觉来批判罗素的感觉论,而却不想去说明我们到底如何可能得到这样的正确的感觉。事实上,罗素的感觉论的一个最大的特点是不区分感觉和梦觉、幻觉、错觉。因为当处在某一种觉之中时,我们无法断定我们究竟处在什么样的觉之中。既然我们的感觉不能直接地达到客观物质事物,不能使我们直接地认识到其他的感觉者或认识者,而我们又处在认识的初始阶段,所以我们没有办法判定我们到底处在什么样的觉之中。这种情况就决定了我们只能从当前的觉出发。因为我们很有可能处在幻觉、梦觉或错觉之中而不知,却把幻觉、梦觉或错觉当作正确的感觉。更有甚者,很有可能正如笛卡尔所说的那样,整个世界就是一个无所不能的恶魔创造出来欺骗我们的。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所谓正确的感觉根本是得不到的。笛卡尔怀疑论的目的是为了找到一个确切无疑的出发点,然后利用这样的出发点来建构哲学体系。怀疑的方法在西方哲学史上得到了充分的发展。然而在中国思想中,怀疑法却从未得到过重视。罗素在其最早的哲学著作《哲学问题》一书中就特别地重视怀疑法在哲学中的作用。他也试图通过怀疑法对一切可以怀疑的东西加以排除,最后达到确切无疑的东西。他认为这样的确切无疑的东西就是感觉材料。感觉材料有可能是感觉的,也可能是幻觉的,也可能是梦觉的,也有可能是错觉的。如果感觉材料是感觉的,那么感觉材料与客观外物之间就有可能有某种一一对应的关系。即便如此,我们也没有权利说,这样的感觉材料就是客观外物。因为感觉材料与客观外物之间仍然是有性质上的差异的。金岳霖在感觉论的问题上的立场过于自信,以为只要是正确的感觉,那么这样的感觉就一定是客观物质事物在人的感官中的反映。而对于这样的思想却并未加以任何的说明和分析。这显然不是一个哲学家所应该具有的学术态度。我们都希望能够直接地认识外在世界,但是问题却在于我们究竟通过什么样正当的方法而能够有效地达到这样的客观物质事物。在没有找到这样有效的方法之前,我们不能轻易地断定我们的感觉能够直接地达到或直接地认识客观物质事物。不错,常识往往认为我们的感觉能够直接地达到或直接地认识客观物质事物。但是常识并不是都是正确的。科学和哲学一般说来是源于常识的,然而科学和哲学的进一步发展也表明了有相当一部分的常识是错误的。也正因为如此,所以常识需要得到科学和哲学的矫正或补充。仅仅停留在常识的水准上,很多认识理论的问题就不可能得到合理的解释和说明。

上面的讨论表明,由于政治的或意识形态的干扰,金岳霖已经完全脱离了严肃的学术研究的立场。这就给他本人的学术研究,也给当时中国的学术研究带来了巨大的负面效应,我们必须引以为戒,正确处理好学术与政治之间的关系。

【注释】

①金岳霖:《批判我的唯心论的资产阶级教学思想》,《金岳霖文集》第四卷,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30页。

②金岳霖:《批判我的唯心论的资产阶级教学思想》,《金岳霖文集》第四卷,第34页。

③金岳霖:《批判我的唯心论的资产阶级教学思想》,《金岳霖文集》第四卷,第3435页。

④金岳霖:《批判我的唯心论的资产阶级教学思想》,《金岳霖文集》第四卷,第3435页。

⑤金岳霖:《对旧著〈逻辑〉一书的自我批判》,《金岳霖文集》第四卷,第250页。

⑥金岳霖:《罗素哲学》,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55页。

⑦金岳霖:《罗素哲学》,第5556页。

⑧金岳霖:《对旧著〈逻辑〉一书的自我批判》,《金岳霖文集》第四卷,第254页。

⑨金岳霖:《对旧著〈逻辑〉一书的自我批判》,《金岳霖文集》第四卷,第274页。

⑩金岳霖:《论“所以”》,《金岳霖文集》第四卷,第294页。

(11)金岳霖:《论“所以”》,《金岳霖文集》第四卷,第304305页。

(12)金岳霖:《论“所以”》,《金岳霖文集》第四卷,第342页。

(13)金岳霖:《论“所以”》,《金岳霖文集》第四卷,第342343页。

(14)金岳霖:《论“所以”》,《金岳霖文集》第四卷,第343页。

(15)金岳霖:《罗素哲学》,第126127页。

(16)金岳霖:《罗素哲学》,第124126页。

(17)金岳霖:《罗素哲学》,第127页。

(18)金岳霖:《罗素哲学》,第130页。

(19)金岳霖:《罗素哲学》,第132页。

(20)罗素:《哲学问题》,商务印书馆,1959年,第12页。

(原载《哲学门》2012年第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