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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玲】古希腊神话中秩序与正义的隐喻探微

在科技日益发达的今天, 现代人或许会想当然地认为, 远古神话中充斥着人类先祖对自然与自身模糊的认识或误解。然而, 对于彼时的人们而言, 神话毋宁是他们对现实生活的真实体悟和升华;抑或说, 神话乃是人类早期文明的“精神奇葩”。古希腊神话是希腊先人智慧的精髓, 也是西方哲学大厦的根基。深入解读古希腊神话并从中追寻古希腊人的哲学萌芽, 有助于把握一直以来困扰人类的哲学和社会问题———秩序与正义。

一、宇宙起源与自然秩序

作为西方哲学母体的古希腊神话, “从头开始”即详尽地讲述了宇宙世界的产生。在世界开端之际, 宇宙一片“混沌” (Chaos) , 首先诞下地神“盖亚” (Gaea) 。盖亚是原初母体, 威力无穷, 赋予其身上生活和生长的一切以生命。强大且富于繁衍盛产的地神盖亚, 首先诞下天神“乌拉诺斯” (Uranus) 。乌拉诺斯无边无际, 统治宇宙。乌拉诺斯迎娶地神盖亚, 他覆盖着盖亚, 于是天空笼罩在大地之上, 盖亚生下六儿与六女。诸神共同构成了第一代神系———“提坦神族”, 他们是希腊神话中曾经统治宇宙世界的古老神族。乌拉诺斯仇视并害怕他的六个儿子提坦神, 因此将他们隐藏在地神盖亚的腹内, 使他们不见天日。地神盖亚无法负担此种痛苦, 劝说她的六个儿子一起反抗父亲。起初, 他们都不敢反叛父亲, 最终, 最狡黠的小儿子克洛诺斯用计谋阉割了父亲乌拉诺斯, 推翻了父权统治, 成为第二任宇宙之主。克洛诺斯受到父亲的诅咒, 他最小的儿子宙斯在兄长与姐姐的共同协作下, 发动了一场针对克罗诺斯和其他提坦诸神的反叛战争, 由此形成了以宙斯为首的第三代奥林波斯诸神。宙斯成为宇宙最强大、最智慧、最公正的奥林波斯主神。至此, 明晰的宇宙构建完成, 且根基稳固, 再未发生变更。

在古希腊神话中, 每一次宇宙统治权力的更迭都表明着原始先民认识自然世界的进一步深化。古希腊神话中的创世神话验证了人类认知从“无序”到“有序”辩证的演变历程。“无序”意味着万般可能, 宇宙初始的混沌无序, 为一切可能留白。正如中国神话之盘古于混沌中开天辟地一般, 亦如《易传·系辞》所示, “是故易有太极, 是生两仪, 两仪生四象, 四象生八卦”1。“有序”意味着事物或要素之间的规则与秩序的排列组合, 及其运动变化的状态。例如, 一盘散沙为物质的无序状态, 散沙堆砌成型则为物质的有序状态。在宇宙初始混沌的原始想象之中, 我们并未发现任何关于具有个体人或人类特征的表述, 更没有任何定义性特征的描述。没有人类、没有神、没有自然界, 一切都在混沌黑暗之中。在绝对的黑暗与深渊之中, 找不到可以识别的事物, 只有模糊不清的存在。宇宙被视为全然的“无序”状态, 一切流变不息、混乱无序。一代主神乌拉诺斯与盖亚的繁衍神话表现出人类对神性进化即自然属性的形而上式的思考。宇宙万物生成, 诸神开始具备自己专属的称谓, 宇宙日渐从绝对的“无序”过渡到可以识别的事物。此时诸神的名字最多可以视为自然力量的代名词, 如河流、森林、山谷、高山、太阳、星空、动物以及人类等。这些神祇的名称、地位与职责标明了世界出现的最初意义, 是其与物质实体初步结合的特征, 并不是具有身心特征的个体存在。世界的演变历程要求诸神应该更具有文化特征, 而非纯粹的自然特征。

伴随人类认知与实践能力的不断提升, 认识自然与开拓自然俨然成为人类体现自主性的初始追求。诸神演进即人类认知的下一步轨迹, 则是更具思考性、更具自我意识的存在个体。简言之, 希腊诸神开始逐渐具备人格化的现实性特征。二代主神克罗诺斯被铁质镰刀阉割的叙述, 被赋予了“宇宙性”的意义———时空的诞生:天空永远地离开了大地, 天空固定于世界之穹, 如同宇宙建筑的屋顶。“存在两组完全相同的延伸物:不存在盖亚的哪一平方厘米和乌拉诺斯的同样一平方厘米的不对应。”2首先, 空间诞生。被阉割的乌拉诺斯痛苦地飞向天空, 最终悬停在苍穹之顶;至此, 宇宙出现了天空与大地的广袤空间。其次, 时间的诞生。乌拉诺斯的飞离, 使得被他囚禁的孩子提坦神得以从大地之母盖亚的腹中释放出来, 新生的出现即是未来时间的开启。时间意味着“无尽永前”的生灭顺序, 空间意味着“无界永在”的生灭范围。至此, 浩瀚宇宙交织成一座宏伟的经纬巨制, 哲学意蕴中的空间与时间成为人类认识自我与自然关系的重要的宇宙性维度。周易之“乾坤”、道家之“道”以及孔孟之道, 皆视为此等时空智慧之集大成者。时空的释放, “使多种存在物具有了形状, 使它们在空间和时间中找到了位置。起源又开了禁, 世上生灵繁衍, 万物有序”3

至此, 原始先民的视野不再局限于人类在宇宙时空中的定位, 认识人类自身及人类社会的秩序与正义成为人类全新的探索领域。三代主神宙斯击败了父亲克罗诺斯与提坦神的威胁, 赢得了战争的胜利, 随之获得宇宙的统治权。战争之初, 宙斯宣布, “任何神和他一起与提坦争战, 他将不会从他们那里收回任何特权, 而每位神都会拥有先前已与不朽的神明共有的荣耀”4, 而原先未曾在克罗诺斯时代获得荣耀与特权的神明, “他将会使其步入荣耀和特权的道路, 这才是正确的与正义的”5。击败克罗诺斯与提坦神族之后, 天神宙斯公正地、智慧地与海神波塞冬、冥神哈迪斯三分世界权力;宙斯掌管天空, 他同时给予每一位帮助他获得战争胜利的诸神专属的特权、角色、责任与荣耀。主神宙斯最终的目的是:消除混沌, 重新规划宇宙, 确立一种新的秩序;抑或说, 构建一个正义的、秩序的世界, 保证世界的持久永续。在宙斯的权利世界中, 众多神祇各司其职, “每一个神都和其他神融合在一起, 在一个有着不同势力的整体中, 占据着他应有的位子, 拥有他自己的领域, 特有的功能, 特殊的行为方式”6, 没有一个具有万能神力的神, 没有一个具有万能意识的神, 没有一个超验的完美的神。诸神在世界占据着各自的位置, 他们构成了思考、分类、整合自然与人类及社会种种现象的运行模式;他们按照诸神宙斯制定的秩序———公平与永恒的秩序———统治着时空。至此, 宇宙进入到全新的、以奥林波斯诸神为首的新秩序———最强大、最智慧、最公正、最无私的新秩序, 一种融合于神谱之中的新秩序。

古希腊神谱与自然秩序保持高度的一致性。宇宙起源与神谱诞生, 两者合二为一。最初, 混沌支配着宇宙;一代主神乌拉诺斯统治的是一个缺乏智慧、充满仇恨与残暴的时代;二代主神克罗诺斯开启时间与空间, 建立初始的自然秩序;三代主神宙斯最终确立宇宙秩序, 从而为人类及人类社会提供了正义与秩序的规范。法国哲学家让-皮埃尔·韦尔南对三代主神宇宙“统治”之道作出如下分析:其一, 乌拉诺斯纵情于原始性爱欲, 最接近原始自然的属性;其二, 克罗诺斯堪称世界上第一位政治家或者第一位“王”, 为捍卫其统治权力, 谋划各种政治手段保卫王位;其三, 宙斯以正义原则统治宇宙, 从而确保其永享王者的荣耀。克罗诺斯统治之道中未有正义, 正义成为宙斯统治宇宙的根基。与提坦诸神及其他黑暗势力只能将人间作为“作恶多端”的舞台不同, 宙斯的宇宙正义即诸神各司其职且内部运作和谐有序。宙斯构建了宇宙的政治秩序:依照诸位神祇的职分不同, 分配其相等的荣耀与权力。宙斯建立了一套司法体系:诸神之间发生纷争, 不偏不倚, 公正裁判, 确保宇宙秩序协调一致。宙斯会偏爱某些神祇, 但不会做出不公平的裁决, 动摇宇宙稳定的根基———正义。主神宙斯实际上充当着宇宙秩序的“集合者”与“调和着”的角色:将诸神对最高权力和正义的敬畏集合于宙斯至高无上的统治权利之中;调和了力量的绝对优势和荣誉分配的恰当性。秩序与权利在宙斯的统治之中完美的结合为一体, 且再未分离。从混沌之初无形的、抽象的原始自然形态, 到奥林波斯诸神智慧的、有意识的秩序化的自然形态, 宇宙开始远离原始自然的属性而趋向人类理智的化身。即使原始自然属性仍旧具有支配神祇行为的能力, 但“心理因素和一种文化秩序在神的行为中开始占据更大的位置”①。

二、僭越与惩戒

神话构建宇宙秩序的历程中并未有凡人的出现, 那是一场永生诸神之间的战争。神话的设计者们———人类———如何在这一宏伟结构中融入了自己的位置?公元前8世纪的古希腊诗人赫西俄德在《神谱》中告知世人, “诸神与人类有同一个起源”7。主神宙斯创造黄金时代、白银时代、青铜时代、英雄时代和黑铁时代五代人类, 每一代人类皆有不同的生活特点、道德品质与终极宿命。第一代黄金时代的人类———是富足快乐, 安逸离世的一代;第二代白银时代的人类———是成熟漫长, 不敬诸神, 被宙斯打入黑暗地下王国的一代;第三代青铜时代的人类———是强大骄横, 好战残暴, 进入冥国的一代;第四代英雄时代———是半神英雄, 高尚公正, 战死沙场的一代;第五代黑铁时代的人类———是辛苦劳作, 善恶混杂, 必死的一代, 这一代人一直延续至今。人类五代的诞生历程及其终极宿命是人类道德日渐衰微的历程———不敬神成为人类走向生活深渊的根源。赫西俄德曾不无懊恼地说, “我但愿不是生活在属于第五代种族的人类中间, 但愿或者在这之前已经死去, 或者在这之后才降生”8

与传统中国神话中呈现为“不食人间烟火”、毫无道德瑕疵且勇于献身的诸神不同, 希腊诸神与世俗凡人之间上演的则是一部睚眦必报的“后宫式”剧情。在此剧情中, 人类与诸神无一例外地将为自己的“僭越”行为受到惩戒。人类五代的生活境况告知世人, 世俗凡人的不安分, 必将受到自然神祗的惩戒。“幼年期”的黄金人类如“神仙”般地生活, 一切皆仰仗诸神的赐予;他们衣食无忧, 生活纯净幸福, 死后无痛无忧。然而好景不长, 步入“青少年期”的白银与青铜人类开始不敬神, 冒犯自然, 妄图支配自然, 作为不节制的“僭越”行为的惩罚, 人类不再衣食无忧。他们变成了“食五谷杂粮”的凡俗世人, 劳作成为人类生存的必须手段, 死后化作“孤魂野鬼”, 被人遗忘。然而, 这其中仍旧有一些人如“黄金时代”人类一般对自然抱有敬重之情。他们是古希腊神话中的“英雄世代”;他们在世为英雄, 死后享有荣誉。延续至今的黑铁人类的生活最为悲惨, 辛苦劳作才能换取仅能果腹的食物, 人与人之间充斥着痛苦、倾轧与绝望, 终究难逃必死的宿命。世俗凡人的生存境况并未随着人类技术与能力的提高而被描述得更为美好幸福;与之相反, 凡人生活日渐困顿, 生活环境未能改善,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滑向尔虞我诈的境地, 而这一切皆源自自然神祇对人类“不敬神”行为的惩戒。僭越不仅是凡夫俗子对自然的挑战, 更是人类超越自我界限的不义之举。宙斯构建的宇宙秩序之中, 人类早已被设定在既有的轨迹之中, 有限地规定着人类的活动域限, 神祇世界的正义之序也为人类社会提供了道德范本, 两者皆不可冒犯与僭越。

世俗凡人的僭越与惩戒不可逃避, 即便是神祇自身, 也会因“僭越”行为而受到惩戒。僭越的原初模型, 来自提坦神普罗米修斯提供的示例。众所周知, 普罗米修斯自以为是地“欺骗”了宙斯两次:在人神分家之时, 普罗米修斯代表人类争夺权益, 宙斯让他将一整只牛分割两份, 普罗米修斯用一份仅仅覆盖一层薄牛肉的牛骨蒙骗了宙斯的双眼, 从而为人间赢得了肥美的食物。为了惩戒人类, 宙斯拒绝给人类完成文明所需的最后一物———火, 而普罗米修斯再次违背宙斯之意, 将火种藏于木本茴香中, 带到了人间。普罗米修斯的僭越行为必然受到来自宙斯的惩戒, 他被一条永远也挣不断的铁链缚在高加索山陡峭的悬崖上, 永远不能入睡, 双膝也不能弯曲, 胸脯上还钉着一颗金刚石的钉子, 忍受着饥饿、风吹和日晒。此外, 宙斯还派一只鹫鹰, 每天啄食普罗米修斯的肝脏, 白天肝脏被吃完, 夜晚肝脏会重新长出来, 普罗米修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普罗米修斯的行为僭越了人—神的界限, 矛盾双方试图压制另一方, 这无疑违背了“宇宙正义”原则, 因此, 普罗米修斯必然要通过受到惩戒来赎罪。

古希腊神话中的诸神是自然世界的化身, 每一位神灵都具有排他性的、专属的自然属性职权, 其他神祇和人类均不得冒犯与僭越, 即便是主神宙斯也要严格、公正地对待每一位神祇的职权。“在哲学开始以前, 希腊人就对宇宙有了一种理论;或者说感情, 这种理论或感情可以上称之为宗教的或伦理的。按照这种理论, 每个人或每件事物都有着他的或它的规定地位或规定职务。但这并不是取决于宙斯的谕令, 因为宙斯本人也要服从这种统御着万物的法令。这种理论是和命运或必然的观念联系在一起的。它特别被人强调地运用于天体。但是凡有生气的地方, 便有一种趋势要突破正义的界限;因此就产生了斗争。有一种非人世的、超奥林匹克的法则在惩罚着放肆, 并且不断地在恢复着侵犯者所想要破坏的那种永恒的秩序。”9凡是不遵从自然秩序的一切行为, 必将受到与之罪孽相对等的惩戒。世俗凡人更需恪守本分地敬重自然神祇。五代人类生存状态的日趋艰辛, 正是人类僭越秩序与规则而获得的自然惩戒。敬神成为人类敬畏自然的重要表现形式。何谓敬神?《游叙弗伦》将敬神界定为三种:敬神即做神所做;凡神所喜即为敬神;敬神在于侍奉神。苏格拉底一一驳斥, 并在《申辩》篇向古希腊人展现了虔诚的敬神方法———侍奉诸神, 最终以其独特的方式践行敬神———苏格拉底之死。不同于游叙弗伦功利性的侍奉诸神, 苏格拉底认为看护灵魂才是侍奉诸神最有效的方法, “我相信在这城里没有比我对神的侍奉更大的善行”10。此外, 在古希腊城邦生活的初期, 科学﹑哲学以及文学艺术等形式尚未完全成熟, 早期希腊人是在神话影响之下开始了最初的文明教化。黄金世代的人类被视为希腊人的原始祖先, 他们是奥林波斯诸神的后代, 他们像神明般的生活, 死后被称为“守护神们”, 是“凡人的守卫者”。守护神纯洁善良, 他们注视着凡人公正与邪恶的行为。③敬奉祖先就是敬奉诸神。因此, 古希腊城邦生活中坚持同原始祖先保持着善的原初同一性。敬神与敬奉祖先是人类顺应自然秩序与规则、获得正义之序与正确生活方式的唯一性的选择。

三、不可僭越的自然秩序即正义

自普罗米修斯创立了第一次“欺骗性”的人类献祭之后, 人类社会便于神界泾渭分明。“从此, 就不再有不带不幸的幸福, 不带死亡的诞生, 不带艰苦的丰饶, 不带无知的只是, 不带女人的男人, 不带厄庇墨透斯的普罗米修斯。”④在人类起源神话中梳理出的神—人关系问题与自然—人的关系问题, 不难看出, 在自然、秩序、正义之名义下生活的人与傲慢、僭越之名义下生活的人之间, 存在着一种根本性的联系———僭越与正义的关系。

何谓正义?古希腊神话一再告诫人类, “不可僭越”的自然秩序即为正义———宇宙的秩序是协调一致的。宇宙秩序建立的关键性要素, 即“宙斯”的自然秩序最终战胜了混沌的无序, 同时人类与人类社会被引入这个秩序王国, “以及时间被整合至一种持续的平衡中”11。宇宙正义观隐含着“秩序”“适当”及“节制”的意蕴, 是维持整体和谐的最终力量。“自然而然”的人类是自然演化史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天人合一”与“天人相分”仅仅体现出人类“源于自然—认识自然—利用自然—融入自然”的矛盾转化程式。诸神抑或凡人, 必须遵守历经提坦之战后建立的世界秩序与划分, 越界之神或人, 将被“带回正轨”, 或者说被“自然之神”施以惩戒或矫正。自然惩戒、自然秩序强制人类服从它、服从它的规律。人类对宇宙正义观的破坏, 必然要通过惩戒来赎罪, 并最终得到救赎, 使宇宙回归于秩序、和谐的本原。正如恩格斯在《劳动在从猿到人转变过程中的作用》中所说:“动物仅仅利用外部自然界, 单纯地以自己的存在来使自然界改变;而人则通过他所做出的改变来使自然界为自己的目的服务, 来支配自然界。……但是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 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我们对自然界的整个统治, 是在于我们比其他一切动物强, 能够认识和正确运用自然规律。”12自然秩序亘古不变地“永恒”存在, 顺应自然秩序即为正义。铭刻在德尔菲神庙墙上的箴言“认识你自己” (know yourself) , 可谓人类认识自然、敬畏自然最为珍视的行为准则。苏格拉底将“无知”视为人类唯一的所有;认识世界与自我的开端, 必然是自知无知。尼采在《论道德的系谱》中解释到:“我们对自己必定仍然是陌生的, 我们不理解自己, 我们想必是混淆了自己, 我们的永恒定理是‘每个人都最不了解自己’———对于我自己来说我们不是认知者。”13遗憾的是人类并没有完全认识到“自知无知”的真谛, 僭越与异化构成了人类近现代历史的主旋律。人类僭越自然的行为是对客观自然秩序的挑战, 更是妄自尊大、毫无节制的贪欲之举。宇宙自然与人类在时空的“经纬巨制”中皆具有既定的位置, 僭越这一既定位置, 是一项“针对宇宙本身的犯罪”, 属于不义之举。

历经原始神话与起源于米利都的自然哲学之后, 苏格拉底将哲学带回了人间。前苏格拉底时期, “宇宙的本原”“世界的构成”等成为哲学研究的主要问题。古典时代的苏格拉底认为, 自然本原问题对拯救城邦并不具有现实意义, 因此, 哲学应该关心城邦与民众自身, 即研究人类自身———人类的伦理问题, 例如正义是什么。自十九世纪后半叶开始, 哲学研究的主要问题再次发生改变, 哲学脱离了生活世界, 脱离了自然与人, 转而投向了生活之外的天地。受实证主义的影响, 整个人类哲学发展呈现出唯科学主义的特征, 科学主义应运而生。科学主义是一种信念, 它认为生物学科与物理学科的研究方法与假设等同样适用于人文与社会科学在内的所有其他学科, 并且这是一种必要的研究方法。②似乎只有科学才可以帮助人们认识自然、认识秩序, 科学为人类提供生存的价值与意义, 科学即“形而上学”式的人类终极信仰。科学期望通过探讨自然的规律, 将变化不居的自然世界“制度化”与“规律化”, 最终为人类的生活构建出自然世界的蓝图。恰恰相反, 近代科学主义的兴盛将人类与自然的天然纽带割裂开来, 自然不再是先于人类存在的生活场景, 而成为人类改造的对象。科学主义摒弃了一切传统智慧, 并将之视为谎言、迷信、似是而非的代名词。然而, 科学所要呈现的所谓规律、规则、本质等问题只不过是一种合乎人类自我意志的自然世界的表象。“哲学转变为关于人的经验科学, 转变为关于一切能够成为人的技术的经验对象的东西的经验科学;而人则通过技术以多种多样的制作和塑造方式来加工世界, 人因此把自身确立在世界中。所有这一切的实现在任何地方都是以科学对具体存在者领域的开拓为基础和尺度的。”14科学之于存在者的关系是认识论的问题, 而哲学之于存在的探究是本体论的问题。“科学化”哲学对存在者的关注取代了对存在的关注, 这一转变客观地影响着人的生活方式。在哲学科学化的认识论体系中, “生命”不再被视为源于自然的本原现象, 而变成笛卡尔新世界观的机理过程与心理过程的综合特征。同机器的运作原理相似, 人类由一系列精密构造的零件组成, 对人的认识, 就是对构成人的零件的认识。人类生命不再具有独立的价值, 对人的认识等同于对物的认识, 锻炼肌体的方式同样适用于培养灵魂与心灵。自然秩序不再具有不可侵犯的“神圣性”, 科学的原则与方法剔除了自然世界的“活性”, 自然被科学符号化。所以, “科学化”哲学告知人类, 自然不是神圣的, 自然可以被改造。人类获得了科学的尚方宝剑, 开始了僭越自然的近代人类历史———科学主义的僭越与虚妄。

人类僭越自然之事比比皆是, 而自然亦无不予以激烈地反攻, 并随时给人类以致命的一击。美索不达米亚、希腊、小亚细亚的居民开垦耕地、毁灭森林, 最终将这些地方变成了荒芜不毛之地, 其文明的式微和衰落也与此不无关系。我国西北古楼兰国和中美州玛雅人的灭亡, 更是自然对人类施以报复的重大悲剧。在科技革命之始, 机械化大生产代替了手工劳作, 人类不断地攫取自然资源, 大肆地破坏自然环境, 全然忘却了大自然与人类曾经相伴相生的“亲密关系”。今时人类俨然成为机器的衍生物, 克隆人的拟出现将人类的精神世界引入自我毁灭的危机中, “阿尔法智能机器人”击败了九段围棋高手的现实, 将人类推向了无以复加的迷失境地———人类的命运究竟掌握在谁的手中?谁将是地球未来的主宰?人类如何面对人工智能的崛起?在以工具理性和知识论哲学为基础的近现代发展史中, 科学已然不是人们认为的空洞无物的抽象权利, 而是一种实在的、神圣的、深入人心的现实权利。人类在探索自然和改造自然领域中获得了长足的进步, 然而由于缺乏对精神的追求与对自然的敬畏而导致的精神空虚使人类沦为科学的附庸, 失去了人对于存在价值与意义的执念, 丧失了对浩瀚天空秩序和内心道德法则的神圣敬畏。此时, 被人类当做征服对象的自然亦正在发起疯狂与悲愤的反抗, 世界各地自然灾害的频发无不再一次警醒着人类, 自然就在那里, 从未消失, 生命有赖于它。

因此, 在人的生存困境随着工业化的进程越发突出的今天, “认识你自己”的使命和命题在现代社会依然没有终结。古希腊神话中的“正义之序”是对人类生活合目的性的维护, 而非警察或法律意义上的约定正义。因此, 追求正确生活可能实现的基础之一是自然秩序的存在, 且长久性的存在。缺乏了“秩序”, 宇宙或人类追求的生活意义与智慧就会坍塌。“认识你自己”是界定宇宙秩序中人类“自然位置”的最佳诠释, 进而确立人的理性或精神本质。其一, 重新确认人与自然具有一体性的认知。人类和自然环境在人文生态系统中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两项基本要素。人即是自然的产物, 同时始终归属于、依存于自然的属性。“我们越来越有可能学会认识并因而控制那些至少是由我们的最常见的生产行为所引起的较远的自然后果。但是这种事情发生得越多, 人们就越是不仅再次感觉到, 而且也认识到自身和自然界的一体性, 而那种关于精神和物质、人类和自然、灵魂和肉体之间的对立的荒谬的、反自然的观点, 也就越不可能成立了。”①自然秩序与人类自身发展秩序, 两者并行不悖。其二, 必须澄清“科学化”哲学的虚假性。科学以研究事物、社会或人的结构和一般运动规律为己任, 而“自然或社会何以为是”的解释则是由哲学来完成的。科学告知人类“知其然”, 而哲学启发人类“知其所以然”的追求。“科学化”哲学只会呈现出工具化与碎片化的知识, 终将止步于宇宙的宏大巨制的边缘, 沦为科学的臣仆。其三, 宇宙正义观即天道与人事。不同于现代法律的约定正义观, 自然正义观即宇宙正义观的基本观点是关于必然性或自然秩序永远校正的平衡变化。这种平衡变化就是一种争斗, 但斗争必须符合一定的限度分寸, 否则就会打破万物之间的和谐平衡。宇宙正义观就是一种超自然的力量维持平衡、和谐的力量。当这一理论降临至人类社会生活, 正义实现了从天道到人事的转变———支配人行为的伦理原则。生态环境对人类的惩戒就是人类超越了宇宙的、规定性的地位与职责, 侵犯了其他物种地位和自然的秩序, 从而破坏了宇宙正义。宇宙正义观与人事的融合表明人类认知自然的深化。其四, 顺应自然秩序将面临种种挑战。顺应自然秩序即认识人类的界限。自然惩戒问题的出现皆因人类在自然中迷失了方向、定位出现危机。人类改造自然获得成就的自豪感不能消抵人类对自然秩序破坏产生的严重后果, 在漫长的人类历史中, 客观的自然秩序终将为人类先辈的错误惩罚其后世子孙。因此, 我们必须重新赋予人类自然情感与自然理念以合法性。敬畏自然, 保护环境, 才可福泽今朝后世。现代人需时刻地“反躬自省”, 从而照见遗落在心灵上灰尘, “时时勤拂拭”, 使我们认识真实的自己, 认识人类的时空位置。我们需要一种“虔诚”的态度对待自然, 自然也必将回报人类一片“和谐美好”的净土家园。

【注释】

1 南怀瑾著《易经系列别传》, 复旦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 222页。

2 []吕克·费希《神话的智慧》, 曹明译,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2017年版, 47页。

3 []-皮埃尔·韦尔南《神话与政治之间》, 余中先译, 三联书店2005年版, 291页。

4 [古希腊]赫西俄德《神谱》, 王绍辉译, 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 390页。

5 [古希腊]赫西俄德《神谱》, 王绍辉译, 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 397页。

6 []-皮埃尔·韦尔南《神话与政治之间》, 余中先译, 三联书店2005年版, 271页。

7 []吕克·费希《神话的智慧》, 曹明译,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 33页。

8 [古希腊]赫西俄德《工作与时日、神谱》, 张明竹、蒋平译, 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 4页。

9 [古希腊]赫西俄德《工作与时日、神谱》, 张明竹、蒋平译, 商务印书馆第1991年版, 6页。

10 []罗素:西方哲学史 (上卷) , 何兆武、李约瑟译, 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 154页。

11 [古希腊]柏拉图著《柏拉图全集》第1, 王晓朝译, 人民出版社2015年版, 17页。

12 参见赫西俄德《工作与时日、神谱》, 张明竹、蒋平译, 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

13 []-皮埃尔·韦尔南《神话与政治之间》, 余中先译, 三联书店2005年版, 314页。

14 []吕克·费希《神话的智慧》, 曹明译,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 82页。

15 [苏联]恩格斯《自然辩证法》, 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 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 313314页。

16 []尼采《论道德的谱系》, 周宏译, 三联书店2017年版, 3-4页。

17 Webster's Encyclopedic Unabridged Dictionary of the English Language, New Revised Edition, Portland House, 1968:1279.

18 []海德格尔《海德格尔选集》, 孙周兴选编, 上海三联书店1996年版, 1244页。

(原载《山东社会科学》201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