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威廉姆森】近40年来分析哲学的转变
在20世纪的最后25年里,在分析的形而上学的发展中居于中心地位、最有影响力且在最近的分析哲学中被引用得最多的当代哲学家,无疑是大卫·刘易斯。他也因其惊人的计算能力,呆板的文辞,脱离日常生活的淡然神态,而被称为“幽灵中的机器”(与“机器中的幽灵”相反,吉尔伯特·赖尔用以概述钟表式的笛卡尔身体中非物质的笛卡尔自我)。刘易斯思辨形而上学的珍贵样本正是他那声名狼藉的模态实在论,根据该学说,存在无穷多个可能世界,那是相互分离的时空系统,每一个都像我们自己的现实世界一样真实而具体①。对刘易斯而言,严格地且根据字面意义,存在会说话的驴子,因为有可能存在会说话的驴子(我们也许都会同意),所以某个可能世界中有会说话的驴子,它们和你曾见过的任何驴子一样,是真实的,活的,而且有血有肉。当然,那些世界不对我们的观察开放;没有跨世界的望远镜。刘易斯假定其存在是因为它们可从模态实在论中推导出来,而后者在他看来是关于可能性,必然性等相关现象的最好理论,其简洁、有力、优雅,而且极具解释力:用C.S.皮尔士的术语来说,刘易斯对模态实在论的论证是溯因推理。在某种程度上,刘易斯比莱布尼兹更为严肃地对待非现实的可能世界,因为对后者而言,它们只是上帝心灵中未实现的观念。莱布尼兹的上帝只实现了所有可能世界中最好的那个,而刘易斯的所有可能世界都被同等地实现。我们可以将刘易斯的模态实在论当成思辨形而上学在当代分析哲学中复兴的案例来研究。
有些哲学家将任何诉诸可能世界的理论都看成是一种形而上学的浪费。但那是错的,因为有些理论仅仅将可能世界看作抽象对象或表征,完全可以由现世的材料构成。事实上,最卓越的逻辑实证主义者和反形而上学者,鲁道夫·卡尔纳普,就明确地比较了他的状态描述和莱布尼兹的可能世界,前者是他在含“可能”和“必然”等模态算子的语言的语义学中使用的极大一致的语句类。他也将其与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论》中的可能事态相比较②。对卡尔纳普而言,必然性纯粹是语言内部的事情,其真由意义所保证,而可能性则是语义形式的一致性。即便在那些以某种可能世界来工作的分析形而上学家当中,刘易斯的模态实在论也总是少数派的观点。这是极端形而上学的一个例子。
刘易斯的模态实在论来自何处?它在其最早发表的一篇论文中已经出现③。模态逻辑令人振奋的发展,已经使可能世界的观念在对含模态算子的语言的理解中取得中心地位,这种发展在克里普克的工作中达到顶点④。“必然”被理解为“在所有可能世界中”,而“可能”被理解为“在某些可能世界中”。出于技术性的数学原因,更有成效的做法不是将可能世界与卡尔纳普的状态描述或其他类似的表征性实体相等同,而是在刻画模态语言的模型时对其本性不做任何限定⑤。这不会强加一种更具形而上学思辨性的可能世界概念,却使其成为可能。
另一个重要因素是亚瑟·普赖尔所创的时态逻辑的发展。他敏锐地意识到模态逻辑和时态逻辑的结构很类似,可能世界在模态情形中的作用和时间瞬间在时态情形中的作用一样⑥。书写相同的算子既可读作模态逻辑中的“必然”,也可读作时态逻辑中的“总是”(或“过去总是”或“将来总是”)。当用时态词来读逻辑公式时,它们表达关于时间结构与在时间中存在之物的形而上学原则。这为用模态词来做出更形而上学的解读提供了范本,它们表达关于可能性的结构与可能或必然存在之物的类似形而上学原则。于是,卡尔纳普的内语言模态可替换为克里普克的形而上学模态,后者关注的是事情确实可能怎样。
但模态逻辑的发展本身不能完全解释刘易斯的模态实在论,因为克里普克和其他主要的模态逻辑学家并没有走上模态实在论之路。事实上,刘易斯的模态语言的模态实在论语义学带来了糟糕的并发症,从纯技术的角度看,即便有普赖尔的时间和模态的类比,这也相当缺乏根据。特别是,刘易斯假设没有任何个体存在于一个以上的世界,这类似于非常不合理的假定:没有任何个体存在于一个以上的时刻。为了使人们本可采取不同行动的常识观念有意义,刘易斯则引入了精致的理论以说明不同可能世界中不同却类似的个体之间的对应关系。这些并发症出于刘易斯早期的承诺。
此时,我们必须注意,刘易斯20世纪60年代中期在哈佛大学的博士论文导师正是模态逻辑的主要批评者奎因。奎因尤其对卡尔纳普和露丝·巴坎·马库斯所发展的量化模态逻辑感到不满,因为它实际上允许对特殊个体的可能属性和关系做推理,而不限于一般的可能事态。起初,奎因试图证明量化模态逻辑的技术缺陷达到了不融贯的程度,以至于瓦解了可能性,必然性和现实性之间的模态区分。后来变得很清楚的是,他的纯形式论证本身是有技术缺陷的,于是,奎因逐渐改变了攻击路线,转而质疑量化模态公式非形式的可理解性。他关于逻辑的可理解性标准非常严苛:一阶非模态逻辑,大致说来,与逻辑常项“并非”、“并且”、“或者”、“所有”、“有些”和“是”有关。对奎因而言,逻辑就是一阶非模态逻辑。刘易斯假定模态实在论是因为这样就能通过翻译将量化模态语言还原为允许人们谈论世界以及那些世界中的个体的一阶非模态语言。关键在于,刘易斯的模态实在论使他可以用一种非形式的方式和非模态的术语来解释什么是可能世界:粗略地说,就是一个时空系统;该系统内的个体相互之间具有时空联系,但与系统外的任何东西都没有这种联系。在这方面,刘易斯以使量化模态逻辑达到他老师的可理解性标准为目标。因为自然语言的许多日常论述涉及的表达方式至少与量化模态逻辑一样多——退一步说,“可以”和“必须”是常用词汇——刘易斯的做法也是出于宽容原则⑦,这也是奎因所明确赞同的:宁要将说话者看成明理之人的自然语言解释,也不要将他们看成傻瓜的解释⑧。我们自己世界之外的可能世界及其居民之所以需要,是为了使关于事物可能怎样而实际上并非如此的日常陈述为真。刘易斯以奎因自己的术语为如何宽容地解释量化模态论述的奎因难题给出了一种巧妙的解答,奎因却拒绝这份礼物。
奎因对模态实在论不感兴趣并非出于反形而上学的立场。他和其他人一样将本体论看成分析哲学地图上形而上学的一个分支,而他的哲学与自然科学连续的观念明确地包含形而上学理论的自然主义方法。有人也许会由此认为,他之所以拒绝模态实在论,是因为其缺乏自然科学的支持。然而,奎因并没有要求形而上学理论的每一点本身都得到自然科学的具体支持。例如,尽管他认为数学(其本体论上承诺如集合或数等抽象对象)通过在自然科学中的应用而获得整体上的证成,他清楚地知道,标准集合论公理的能力远远超出了自然科学的需求,但仍然把它们当作科学应用中实际使用的片段的近似,因其简洁,优雅,以及其他类似的品质而被证成。因此,奎因对数学的证成是溯因推理,在精神上与刘易斯对模态实在论的证成类似。毫无疑问,如果奎因已经感觉到模态实在论和当前的自然科学理论有冲突,那么他会将其作为一个很好的理由来拒斥模态实在论,但刘易斯本人可能也会那样做。然而,他们似乎都没有感觉到这种冲突。在我看来,的确存在这种冲突或不一致,但这需要精心论证,目前尚未得到普遍认同⑨。或许,奎因只是和其他许多分析形而上学家一样,对模态实在论投以一种“不轻信的目光”⑩。况且,奎因在遇到模态实在论时,已经进入其职业生涯的晚期,他不太可能接受对其观点外来的根本修正;对他而言,公开收回他对量化模态逻辑根深蒂固的怀疑论会是一个难以下咽的苦果。类似地,他对模态逻辑模型论也不感兴趣,尤其是克里普克等人提出的量化模态逻辑模型论的纯技术发展,尽管这只是常规数学的片段,并不会比数学的其他任何片段更容易受到奎因可理解性关切的侵害。
奎因的例子是一个有益的提醒,通常意义上的分析传统,从来都不是形而上学的禁区。在奎因之前,罗素是公然在分析传统中发展形而上学理论的重要人物。事实上,F.H.布拉德利很可能是对的,对形而上学的批判本身也依赖于有争议的形而上学假定(11)。然而,形而上学在分析传统历史中的作用和地位已经发生了显著改变,我们关心的正是这些改变。
以刘易斯为例,其模态实在论本身就随时间而演变。在1968年的论文中,其重点在于模态和非模态语言的关系,以及通过将模态语言翻译为刘易斯对应体理论(模态实在论的前身)的非模态语言所获得的模态逻辑的清晰性。他用对应体理论的假设来验证模态逻辑的基本原则,同时也阐明形而上学的图景。例如,在刘易斯看来,没有什么东西能存在于两个世界的假定,以统一的否定方式,一举回答了个体的跨世界识别问题。这就是他对奎因所抱怨的跨世界个体化之晦涩的回答(12)。在他写《论世界的多元性》(主要基于他1984年在牛津大学做的约翰·洛克讲座,后来成为模态实在论的典范)的时候,刘易斯的视角已经改变。他很少谈到语言问题,而是更多地谈论模态实在论作为解释各种现象(其中不乏非语言现象)的理论框架的溯因优势。在面对量化模态逻辑的语言(实际上,是日常模态语言的形式化)与对应体理论的语言之间特定翻译模式的反对意见时,他劝我们不要担心细节,而是放弃量化模态逻辑语言,直接用更易懂的对应体理论的语言来建构形而上学理论(13)。很明显,从1968年到1986年,刘易斯工作的重心从语言哲学转向了形而上学。
在写于1981年的著作中,刘易斯将“哲学家的合理目标”描述为使其观点达到稳定均衡。在他看来,失去“我们对常识的锚定”之所以麻烦,不在于常识是不可错的,而是在于我们不能达到稳定均衡,因为我们总是不断回到某种类似于常识观点的东西(14)。他要求均衡在理论反思下保持稳定。原则上看,这与奎因的哲学与科学一起调整以缓解信念网的张力的方法论并没有根本性差别(15)。在刘易斯看来,给定我们的其他信念,模态实在论比别的模态形而上学理论在反思稳定性方面表现得更好。当然,许多哲学家坚持认为,采用模态实在论正是失去了对常识的锚定,但刘易斯善于将假定的常识判据解释得与模态实在论相容,其通常假定这些日常话语中隐涵大量的语境限制。虽然他承认模态实在论和常识之间的某些分歧,比如是否(无限制地讲)有会说话的驴子,但他成功地将分歧带入深奥的领域,从而使其有可能被合理地看成低优先级的常识。当批评者谴责刘易斯过分偏离常识时,他却将模态实在论看成对常识的部分辩护——与贝克莱看待主观唯心主义的方式相同。
在实践中,把人们的意见带入稳定均衡的过程涉及对其意见实际是什么的大量反思。因为人们的一般信念的通常由句子表达,其潜在的语义结构并非完全透明,对人们相信什么的反思会被引向对其语言的语义反思——或者,像某些人所说的,对其概念系统的反思。
刘易斯的奎因或者后奎因方法论与彼得·斯特劳森的方法论之间形成一种自然的对照,后者是奎因的来自日常语言哲学传统的主要对手。但是,到1950年代后期,“日常语言哲学”对斯特劳森所做之事不再是恰当的词汇。他的工作方式远比这个词汇所暗示的更为抽象和系统。他关心日常思想和谈话的非常一般的结构特征,比如主谓语的区分,而非日常使用的细节。1959年,他出版了《个体》,副标题为“论描述的形而上学”,当时人们普遍认为这部重要著作标志着一个转折点,形而上学在分析哲学中得以复兴。斯特劳森对比了描述的形而上学与更激进的修正形而上学,后者尽管“偏视”,但当其“服务于描述的形而上学”时仍然是有用的(16)。修正的形而上学对思维的外沿是有益的,但其一旦试图修改“没有历史的人类思维的巨大中心”就会误入歧途,因为“有的范畴和概念,其最根本的特征,完全不会变”(17)。描述的形而上学应该描述的正是构成那个中心结构的概念联系。根据斯特劳森的观点,该结构不是分层级的,不像某些概念分析方案所设想的那样可以通过充分必要条件给出非循环的定义。相反,描述的形而上学家围绕复杂的封闭曲线,在同一水平上追踪概念的相互联系:其探索不是纵向的,而是横向的。
斯特劳森的形而上学或许会修改日常思维的边缘但对其核心却只做描述,而刘易斯的形而上学在试图将观点引向均衡时不能失去对常识的锚定,两者在种类上有何差别?在这里,也许值得回顾的是,当刘易斯1959-1960学年从斯沃斯莫尔学院到牛津做访问学生的时候,他参加了斯特劳森等人的讲座。他的导师是爱丽丝·默多克,正是那一年导致他做出主修哲学的重大决定,而非他之前打算的化学。当然,斯特劳森将描述的形而上学刻画为追踪概念联系,这依赖于某种形式的分析与综合之分,在这一点上他
奎因坚持哲学和自然科学的连续性,而斯特劳森不会。在这方面,刘易斯更接近于奎因而非斯特劳森。然而,在实践中,自然科学在三位哲学家的形而上学中都只起到非常次要的作用。一个好的检验是他们如何处理三维主义和四维主义的争端,前者是持久连续体的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而后者是连续时间片段组成的并行体的形而上学,通常与爱因斯坦的狭义相对论相关。可以预见,斯特劳森是三维主义者,而奎因和刘易斯都是四维主义者。但令人惊奇的是,奎因和刘易斯在构造其四维主义案例时很少用到狭义相对论。在《语词和对象》中,奎因强调的是将空间和时间同样处理在逻辑流畅性上的优势(22)。他只是将其作为一种方便的事后想法而补充说,爱因斯坦狭义相对论的发现使得“时间的类空间处理没有任何合理的替代性方案”,但也紧接着指出这样做的逻辑好处是“独立于爱因斯坦原则的”,并附有参考文献地补充说,“用事物和时间外在关系的术语来改写时态句的想法显然在爱因斯坦之前”(23)。在《论世界的多元性》中,刘易斯的四维主义案例完全没有提到爱因斯坦,也丝毫不依赖于现代科学;它只依赖于与历时的内在性质——如形状——有关的不可靠且过时的纯形而上学推理(24)。或许,刘易斯并不相信狭义相对论确实使时间的类空间处理没有任何合理的替代性方案,否则他应该会提到对其结论的如此令人印象深刻的支持。因为刘易斯的具体论证并没有认真对待将时态算子当成解释基础的方案,所以很难避免这样的印象,对他而言起决定性作用的是某种奎因式的成见,适合于形而上学的语言是某种接近数学语言的东西。当然,浏览一下《论世界的多元性》,就会发现它们全是不含公式的英语散文,与《个体》一样。然而,刘易斯追求的系统性以用数学语言阐述的科学理论为模型。而斯特劳森追求的系统性不同;它只是对英语本身或其他自然语言的一种令人满意的一般说明。奎因和刘易斯如此看重的那种形式逻辑流畅性,斯特劳森看成是陷阱。在这种非标准的意义上,尽管其形而上学也相似,斯特劳森本质上仍然是一位日常语言哲学家,而刘易斯本质上是一位理想语言哲学家。他们都不愿与常识(或自然科学)有广泛的分歧,但也通过承认常识外围的可修改意见带而留下一些回旋余地。由于理智价值观的细微差别,他们最终得出了完全不同的理论。
如果斯特劳森是对的,刘易斯的观点与日常思维的不变核心相冲突会怎样?那么这些观点根据刘易斯自己的标准也不会成立,因为包含其意见的任何总体都不会在理论反思下达到稳定,因为其也包含日常思维的不变核心。我们不能指望让哲学争论中的一般方法论问题与具体议题上谁对谁错的问题保持分离(25)。
我们可以通过将斯特劳森和刘易斯与克里普克对比来完善我们对理智选择的理解。在1970年代,克里普克和刘易斯以“可能世界革命”的领导人成对出现。克里普克的本质主义及其对量化模态逻辑的辩护对奎因式的正统而言是激进的。要将其理解成对日常思维方式的澄清还需要时间,所以对常识而言并不激进。当然,其中的一条线索是,奎因已经注意到本质主义与亚里士多德的联系,因为亚里士多德自古以来都算得上是常识哲学的创始人。斯特劳森将亚里士多德和康德都当成伟大的描述形而上学家(26)。克里普克在《命名与必然性》中的论证往往基于常识的例子,他明确拒绝刘易斯的模态实在论,而赞成更简约的可能世界概念,将其理解为可能事态(27)。他的形而上学在斯特劳森意义上无疑不是修正的。这个特点可能被他在“可能世界语义学”的数学工具的基础上所取得的量化模态逻辑的技术成就所掩盖,但其本身并不会比数学的任何其他部分在形而上学上更成问题(28)。
虽然克里普克的形而上学初看起来比实际上更具修正性,其方法论初看起来却比实际上更具语言性。他的标题结合了语义词汇和形而上学词汇:《命名与必然性》和《指称与存在》(29)。当然,正是克里普克在形而上学模态与认知或语义模态的区分中起了核心作用,通过先天偶然真理和后天必然真理的著名例子,他给当时流行的休谟式口号“所有必然性都是言语的必然性”带来了麻烦。即便如此,在20世纪70年代,有这样一种四处传播且很有影响的印象,认为克里普克似乎以某种方式成功地从其对模态语言的语义分析,特别是其名称是严格指示词(考虑不同的可能世界时其指称不变)的洞见中推出了关于个体和种类本质特征的形而上学结论。内森·萨蒙出版了详细的专著《指称与本质》(30)来驳斥这种印象。题目中用“与”来分隔语义词汇和形而上学词汇,而非将它们相关联。封面呈现的是从帽子中拉出的兔子。萨蒙证明,克里普克以形而上学前提推导其形而上学结论(克里普克本人并没有相反的声明)。这不会使得克里普克的论证仅仅在乞求论题,因为前提的合理性仍然比结论的合理性更为直接。萨蒙的观点被广泛接受。这使得独立于语言哲学的形而上学概念更加流行。
正如将克里普克的形而上学看成其语义学的结论是一个错误,将它们看成完全无关的也是一个错误。因为语义学的误解通常会引起形而上学的误解,导致将谬误的形而上学论证当成有效的,从而将融贯的形而上学观点当成混乱或不一致的而错误地不予考虑。奎因早期对量化模态逻辑的批评就是一个例子。把模态语言的语义学弄清楚是至关重要的,这样才能看清人们捍卫形而上学的本质主义论题的方法。因此克里普克语义学的严格指示词理论毕竟还是与他的本质主义形而上学有关,但其作用是消极的而非积极的,它可以赶走反对本质主义的论证,却不能推进支持本质主义的论证。
这里有一个与著名的“语言学转向”有关的一般教训,该术语近几十年来越来越不适合于描述主流的分析哲学。然而,尽管在任何与其他学科问题相区分的意义上,分析哲学家都不再将其主要问题看成是语言问题或概念问题,语言学转向的痕迹并没有被简单地抹去。因为它留下了丰富的方法论遗产。在检验关于非语言问题之论证的可靠性时,分析哲学家经常借鉴语义学和语用学的成果(31)。对于语义学,克里普克在量化模态逻辑中的工作就是很好的例子。
对于语用学,首要的成果就是斯特
在语言哲学之外,分析的认识论为格赖斯语用学的哲学应用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案例。今天的分析认识论学者通常认为他们的研究对象是知道(或被证成地相信)本身,而不是相应的语词或概念。在反思知识或被证成的信念时,他们检查具有认识论意义的日常情形。在决定如何描述这些情形时,他们经常问自己,被提议的描述是假的呢,还是相反,它是真的只不过在会话上有误导性,因为它有假的会话含义。他们用格赖斯的会话理论来过滤受污染的数据。他们也不得不从事语义学和语用学,因为有些主要的竞争理论是语境主义的,在某种意义上,他们假定认知词项的指称随使用语境而变化。尽管如此,认识论学者的研究对象是知道本身,而不是动词“知道”或概念知道。他们听起来像日常语言哲学家,而且在足够宽泛的意义上他们就是日常语言哲学家,即使语言哲学在他们的认识论目标中并没有特别的作用(33)。在这方面,日常语言已经回到了它的起点。因为日常语言的经典宣言,至少其牛津形式,出现于J.L.奥斯汀的论文《为辩解进一言》中(34)。但奥斯汀对哲学方法的讨论似乎受到了约翰·库克·威尔逊的作品中的类似评论的强烈影响,后者自1889年到1915年去世之前,一直是牛津大学的威克汉姆逻辑学讲座教授,并且是牛津的实在论形而上学和以知识为中心的认识论传统的创立者,并且在通常理解的意义上,他并不是语言哲学家。比如,库克·威尔逊的评论“永远不能安全地忽视语言的差别”(35)在奥斯汀对以日常语言之区分为起点的强调中得到呼应。在奥斯汀的学生时代,库克·威尔逊的观念和著作在牛津哲学中仍颇有威望,尤其是通过他的得意门生,1927年至1937年的怀特道德哲学讲座教授,H.A.普里查德的影响。奥斯汀还是本科生的时候参加过他的讲座,尽管普里查德禁止他问过多的问题。因此,许多当代分析哲学家都非常关注语言细节,却不在任何意义上将其主题看成是语言问题。
上文的概述并没有提出任何简单的教益,越仔细地审视某事物的历史反倒越不宜得出简单的教益。但是,我可以通过追溯自己在牛津的经历,为这幅图画增添一些色彩,为这种转变提供另一种视角。
我1973年到牛津大学读本科,学习数学和哲学。逻辑在这个过程中发挥了核心作用,使我持续受益;其核心性与我观察这幅景象的视角有关。我1976年获得本科学位
1973年,两位资深的牛津理论哲学教授是A.J.F.艾耶尔,1959年至1978年的威克汉姆逻辑学讲座教授,和P.F.彼得·斯特劳森,1968年至1987年的韦恩弗利特形而上学讲座教授。奥斯汀和普赖尔分别于1960年和1969年逝世,他们都是英年早逝;而格赖斯1967年去了伯克利。可以模式化地将艾耶尔和斯特劳森关联到分析哲学的两大主线:逻辑实证主义和日常语言哲学。艾耶尔是维也纳学派的成员,其处女作《语言、真理与逻辑》(36)包含大量逻辑实证主义学说,包括在证实原则基础上对形而上学的批判,但他将其家谱追溯得更远:“本书的观点是从罗素和维特根斯坦的学说中导出的,它们又是贝克莱和休谟的经验主义的逻辑终局”(37)。这本书因主张道德和宗教的表现主义而臭名昭著。最后一章的标题就体现了其厚颜无耻、故意挑衅的风格:“著名哲学难题的解答”。艾耶尔是罗素的追随者,而斯特劳森最著名的文章(38)则是对罗素珍视的哲学贡献(其摹状词理论)的批判,其处女作则更一般地论证说现代逻辑的这种应用对日常语言的微妙之处不公平(39)。在现场辩论时,艾耶尔使用快速射击,而斯特劳森则使用优雅的剑术。艾耶尔更为公众所熟知,因为是广播名人;而斯特劳森在专业哲学家中的评价更高,因为更有原创性。斯特劳森曾经是威克汉姆逻辑学讲座教授的候选人;当艾耶尔因委员会中非哲学家的投票而当选时,奥斯汀和赖尔以辞职来抗议。那天傍晚,有同事问斯特劳森没有当选是否感到失望,他回答说“没有失望,只是未被任命”。
到1973年,将艾耶尔归类为逻辑实证主义者,或将斯特劳森归类为日常语言哲学家,严格说来都不恰当。更适当的做法是将艾耶尔描述为休谟主义者,而将斯特劳森描述为康德主义者:他们之间的反差并不明显。上文已经说过斯特劳森如何发展为系统的形而上学家。艾耶尔放弃了他早期的激进主义,包括对形而上学的证实主义批判。他评论说《语言、真理与逻辑》的困境在于其主要学说都是错的。1976年,在该书初版的40周年纪念日,他做了一系列讲座,说明他还保留哪些最初的观点。在那本书中,他引用了一个不可证实的形而上学伪命题的例子“绝对进入进化和发展,但其本身却不能进化和发展”,他将其描述为“从F.H.布拉德利的《现象与实在》中随机选出的评论”。在那次演讲中,他承认,那决不是随机选出的,他花了好几个小时来搜寻,才找到听起来无意义的东西。这是一个有益的提醒,许多形而上学的话语以日常标准来看也是可理解的——尤其是没有像他转述布拉德利那样断章取义的时候。
对1973年的年轻哲学家而言,艾耶尔在哲学上显得相当过时。斯特劳森也一样,虽然程度更轻。根本原因很大程度上在于他们与现代形式逻辑的关系。艾耶尔支持而斯特劳森反对,但他们都对其知之不多。在他们接受哲学教育的年代,这种逻辑在牛津并不受尊重。那一代哲学家有时把形式逻辑叫做“加法”,小学的初等算术用语。艾耶尔和斯特劳森缺乏现代形式逻辑工具的后果是他们无法应对席卷整个大西洋的语言哲学新浪潮。该浪潮的引导者为克里普克和刘易斯(他在20世纪70年代既是语言哲学家也是形而上学家),以及其他哲学家和语言学家,如唐纳德·戴维森,希拉里·普特南,大卫·卡普兰,罗伯特·斯塔尔内克,基思·唐纳兰,理查德·蒙塔古,以及芭芭拉·霍尔·帕蒂。新语言哲学涉及现代逻辑基础上的形式语义学对自然语言的应用。
艾耶尔从来没有关注语言哲学细节的兴趣。他对新浪潮的怨恨集中在克里普克的后天必然和先天偶然的例子,因为这些范畴违背了休谟所以为的事实(偶然且后天)与概念关系(必然且先天)之间的穷尽区分。由艾耶尔“非正式指导”的年度课程向所有人开放,通常以简短陈述一些近期作品开始。许多最优秀的研究生参与讨论,即使他们已经加入了新浪潮,因为艾耶尔很善于制造有益于讨论的氛围。但是,他每年都会读一篇声称反驳克里普克的后天必然和先天偶然的小论文,事实上它们恰好以克里普克做了如此多工作来澄清的那些混淆为基础。当他读完的时候,研究生们就含蓄地恳请他不要误解克里普克——但那是徒劳。斯特劳森比艾耶尔更关注语言哲学,但是他对新语言哲学的知觉也被过时的透镜所扭曲,事实上夸大了日常语言哲学和理想语言哲学的差别,前者关注说话者对自然语言的实际使用中的复杂性,后者试图将形式语言的简单逻辑结构投射到自然语言(40)。他未曾意识到,新浪潮将两种方案看成是互补的而非竞争的,所以用相对简单的形式化真值条件语义学来解释自然语言最能体现说话者实际使用语言的复杂性(41)。斯特劳森对新语言哲学的批评不得要领,这也使他看起来像是来自过去的人物。
事实上,新语言哲学实现了分析哲学两大竞争阵营不可思议的调和。从逻辑实证主义那里,它学到了对形式语言的严格使用,通过对语形和语义精确而系统的描述来建构意义模型。从日常语言哲学那里,它学到了与使用有关的待解释的数据,以及与意义和使用之关系的本性有关的思想,从而使形式模型能够契合那些数据。一个令人鼓舞的先例是诺姆·乔姆斯基所取得的成功,他用假定的深层结构的形式模型来解释英语表层语形中微妙的,看似混乱的复杂性(42)。新语言哲学家希望对自然语言语义学做的事情似乎与乔姆斯基等人对语形已经做过的事情类似——尽管乔姆斯基本人对语义学的科学地位表示怀疑。的确,期待一个表达式的语义结构和语形结构之间有紧密联系,至少在深层结构或逻辑形式的层次上是很自然的。因为新语言哲学的基本信条是(经卡尔纳普由戈特洛布·弗雷格而来)语义学必须是组合性的,复合表达式的意义由其成分的意义决定;否则,如何解释我们理解句子的能力,这些句子是先前从未遇到过的,却由熟悉的语词按照熟悉的方式组合而成?最初的假设必定是,在一些足够深的层次上,句子语义与语义成分的必要衔接和语形与语形成分的衔接相符。组合性限制在系统性方面具有强大的力量。在实践中,唯一展示(而不只是声称)这种组合性结构的语义理论正是那些形式语言的语义学。一种语言哲学若缺乏这种形式语义学,在新浪潮者看来就是欠发达的。部分地由于这个原因,奥斯汀在1973年的牛津语言哲学中很少被提及,因为他没有提供形式语义学。其门徒,某种意义上也是其理智继承人的约翰·塞尔也面临同样的境遇,其主要著作《言语行为》几乎在1969年刚出版时,在牛津视角看来就已经是过时的。尽管奥斯汀和塞尔持续发挥重要的影响,但那主要在新浪潮之外。
新语义学有两种主要类别,虽然在方法论上它们之间的差异比它们与前任的共同差异要小。一类是可能世界语义学,这可以追溯到卡尔纳普,而1973年时主要与语言哲学家克里普克、刘易斯、卡普兰,斯塔尔内克和蒙塔古有关。在《作为形式语言的英语》(43),《正确处理日常英语中的量词》(44),以及其他论文中,蒙塔古展示了如何为自然语言的大片段给出严格的组合性语义学。其工作对帕蒂发挥了重要影响,而且成为内涵语义学的传统来源。另一类新语义学是外延的,主要受奎因的影响。受他对意义的怀疑论所限,它以不那么直接的方式,通过对指称和真而非意义本身的明确理论而接近语义学领域。尽管如此,它同样强调组合性限制。形式上,它从从塔斯基的真理论获得灵感,其主要支持者是唐纳德·戴维森(45)。它对语言学也有重要影响,尤其著名的是通过戴维森语义学,其假定对事件的隐含量化来处理自然语言中的动词和副词(46)。一个主要的戴维森主义的语言学家是詹姆斯·希金博特姆。
我第一次接触新语言哲学是在本科第一个学期,那时我的导师鼓励我参加约翰·洛克讲座,主讲人正是美国的哲学新星,索尔·克里普克。我对他的清晰性、非形式的严格性、精到的例子、常识以及幽默都印象深刻。他的讲座大多是非技术性的,但也能感觉出他对相关的技术驾轻就熟。虽然那时我并没有这么想,克里普克调和了理想语言哲学和日常语言哲学的优点。当然,在那时,我对他所说的语言哲学背景知之甚少,也并非完全跟得上讲座的所有内容以及之后的讨论。然而,克里普克成为离我最近的怎样做哲学的典范。
尽管克里普克的著作在那时的牛津被广泛讨论,尤其是在年轻哲学家中间,但在新浪潮中占主导的仍然是外延的而非内涵的语义学。戴维森在1970年做过约翰·洛克讲座。在牛津,两个最受尊敬的年轻理论哲学家,加雷思·埃文斯和约翰·麦克道尔,以某种方式将戴维森和弗雷格合二为一。那时正是“戴维森热”的时期——尽管人们往往以相当缓慢而安静的语调说着塔斯基式的口头禅“句子‘雪是白的’在英语中是真的当且仅当雪是白的”。如果你想写X的哲学,不论X是什么,那么你应该从用于谈论X的语言的真理论写起。我发现这种崇敬戴维森的氛围即使说不上令人恶心,也是不健康的。他完全可以选择一个推测的且有争议的外在论起点来开始他的语言哲学纲领,而且走得越远越好,但该项目迫切需要以科学的精神来进行,当作对其假设的检验。相反,它们被当成(特别是被那些低层次的人当成)神秘但令人信服的教条,这是一种被戴维森那省略且略带逃避的风格所鼓励的态度。人们认识到,戴维森纲领不得不面临一个挑战,它必须为自然语言中各种明显非外延的构造提供一种组合语义学,例如,信念和欲望的归属句或可能性与必然性,但是对替代性方案的讨论却被缺乏开放性和透明度的游戏规则所掩盖。哲学家,一些只掌握一点点技术手段的人,会用毫无理由的技术限制(比如,对代入量化的一个禁令是要求可有穷公理化)来排除竞争对手的假设。克里普克对戴维森反代入量化的批评(47)被谴责为残酷的,但对我而言却是耳目一新;我可以作证,那时的确存在他所抱怨的那种氛围(48)。相比之下,内涵的语义学在一种更加开放的科学精神下进行,尽管戴维森主义者黑暗地认为可能世界是黑暗的产物。
戴维森主义者并不指望语言哲学会独立于形而上学。戴维森就通过副词语义学,明确地以奎因的解释宽容原则作为其事件本体论的动机(49)。这与刘易斯最初建立可能世界本体论的动机并无二致,他也使用宽容原则,只不过中介是模态算子语义学。但是戴维森将其形而上学追溯到斯特劳森,并以先验论证表明不同的思考是不可能的(50)。与通常的先验论证一样,其结果依赖于隐藏的证实主义假设(51)。最近的形而上学更少受先验论证的诱惑。
新语义学中外延主义和内涵主义共有的重要特征是真值条件:在某种意义上,它们都将陈述句的意义看成其为真的条件。与此相反,正确进入新语言哲学的资深牛津哲学家,迈克尔·达米特,反对这种真值条件语义学,而赞成可断言条件语义学,将陈述句的意义看成是其可被断言或可被证实的条件,而非为真的条件。可断言条件语义学的灵感来自数学语言的证明条件语义学,海廷、普拉威兹等直觉主义者将数学语言中句子的意义等同于某物能成为其证明的条件。达米特的计划是将这种语义学推广到整个语言,其中数学证明只是证实的一个特例。这可能被视为逻辑实证主义的后裔,句子意义即其证实方法,尽管达米特没有这样表述。
但与逻辑实证主义者不同,达米特看到,只要遵循他和新语言哲学所一致接受的组合性限制,以证实为中心的语义学就对经典逻辑构成颠覆性的威胁。比如,对具有形式“A或B”的析取句而言,自然的组合性语义从句说的是“A或B”被证实当且仅当“A”被证实或者“B”被证实。但这立即给经典排中律“A或非A”带来麻烦。因为语义从句在“B”=“非A”时的特例说的是“A或非A”被证实当且仅当“A”被证实或者“非A”被证实。但我们常常既不能证实某句子,也不能证实其否定。比如,我们不能证实“拿破仑死的时候有偶数根头发”,也不能证实“拿破仑死的时候有奇数根头发”。所以,根据语义从句,我们不能证实“拿破仑死的时候有奇数根或者偶数根头发”。
以这种方式,达米特将语言哲学看成对实在论形而上学——其本身如何完全独立于我们发现它如何的能力——的质疑,并指出一种反实在论的形而上学。在他看来,语言哲学在这里的作用不只是给我们证据性的理由以相信一种形而上学理论而非另一种。相反,他将意义理论看成形而上学的兑现价值。在方法论上,他建议用意义理论的比较来代替无用的形而上学争吵,并以此作为解决问题的唯一科学方法。在他看来,形而上学的争论不是无意义的;它们也不像看起来那样,因为它们隐含着语言哲学的争论。可以将达米特对形而上学的理解与斯特劳森做比较。对他们而言,形而上学问题都是融贯思想的结构与限度问题,应该以系统性探究来回答。但与斯特劳森相比,达米特对修正形而上学的态度更为开放,因为他认真对待我们当前思考方式(比如接受排中律)中基础性的不融贯危险。他们的另一个不同是,达米特将现代逻辑看成绝对的进步,包括其提供形式化方法以及为语言哲学中使用的形式语言建模的能力:他自己也擅长这些方法。也正是在这种意义上,他是新语言哲学家。
达米特在职业生涯早期就设定了他的计划(52)。在克里普克做约翰·洛克讲座那年,达米特出版了第一本巨著《弗雷格:语言哲学》(53),创造性地利用弗雷格来发展他自己的观点。在我的学生时代,牛津哲学的核心争论,一方是实在论和真值条件语义学,以戴维森主义者为代表,另一方是反实在论和可断言条件语义学,以达米特为代表。我强烈地同情实在论,但不同情戴维森主义。达米特是我博士最后一年(1979-1980)的导师,那年他刚成为威克汉姆逻辑学讲座教授(1979-1992),他也是该席位上第一位对现代逻辑有深入了解的人。他对我论文中尖锐的实在论非常宽容,我实际上预设了他一生的工作都是徒劳的,并以此出发来研究其他问题。
在1976年哈佛大学的威廉·詹姆斯讲座中,达米特提出了他关于语言哲学和形而上学之关系的观点。同一年,希拉里·普特南在牛津做约翰·洛克讲座。普特南讲座不久后出版了一本书,其中有一些相当不幸地反“形而上学实在论”的论证,表明了达米特的影响(54)。但不久之后,出现在普特南著作中主要牛津哲学家就由反实在论的达米特变成了实在论的奥斯汀(55)。达米特的讲稿很久之后才出版,名为《形而上学的逻辑基础》(56)。作为主要哲学家的一部关键著作,其影响相对较小。问题在于,他对作为语义学基础的证明论的讨论是非形式的,通常省略、离题、或模糊不清,而且将哲学的和纯粹技术的内容混在一起,这增加了不必要的难度,让逻辑学家难以将其提出的纯粹技术性问题抽取出来。况且,将语义学推广到非数学语言的工作仍然保持在尝试性、纲领性阶段,不利于在语言学中的应用。达米特更一般的问题在于,到1991年,哲学的时代精神不再像以前那样易于接受任何类似达米特纲领的东西。他并没有融入像大卫·刘易斯的著作那样的形而上学新范式。没有明显的方式能将新形而上学理论解释为意义理论的精致伪装,而新一代形而上学家也不想这么做。形而上学本身的自信已经增长,觉得没有必要再将自己伪装成其他东西。顺便提一下,尽管题目类似,我的《作为形而上学的模态逻辑》一书,在理解逻辑和形而上学的关系时完全不是向达米特的回归。作为一级近似,达米特题目中的“逻辑”类似于“对逻辑常项的意义的哲学反思”,而我说的“逻辑”是指“用逻辑常项来对世界做概括”。对达米特而言,逻辑是元语言的,对我而言不是。
到20世纪90年代,很少有读者感到达米特迂回论证的威胁,即便他们理解这些论证。其中的原因之一是,他仍然以带行为主义负担的方式来讨论心灵哲学,但这是年轻一代广泛拒斥的,因为行为主义心理学在1960年代已经崩溃并被认知心理学所取代。这种负担可以在如下的评论中检测到:“我们不应该满足于说什么被知道,而不说有那种知识意味着什么,也就是说,它是如何通过知道它的人而体现的”(57),其中的体现正是可观察的行为。在这方面,达米特可与奎因相对照,后者受其哈佛同事斯金纳的行为主义心理学的影响。人们或许会认为关于语言的行为主义自从乔姆斯基发表对斯金纳《语言行为》的著名的毁灭性评论(58)之后就过时了,但消化可以是一个缓慢的过程。我记得在20世纪70年代后期的牛津,聪明的年轻语言哲学家们也还在说儿童通过被成人“训练”而学会他们的母语。对达米特而言,他的行为主义倾向并非来自于斯金纳,而是来自他对维特根斯坦的解读,因此也比奎因的更微妙和更少取消论。然而,不应该夸大他们的差异。在达米特职业生涯晚期有一段轶事:一群年轻的牛津哲学家在讨论他说的是什么意思,而这位伟大人物正好在场却一言不发。一个又一个提议被否了,因为那将归给他一种“粗糙且过时的行为主义”。最终,有人转向他问道“麦克,那么你的观点是什么呢?”达米特回答说“我认为它就是你所说的‘粗糙且过时的行为主义’”。
对达米特及其同代的英国哲学家而言,维特根斯坦对心灵哲学的主要贡献是私人语言论证。对其解释是有争议的,但是普遍认为它表明了某种非常深刻的东西,为了谈论精神状态,需要涉及将它们归属给他人的(某种意义上的)可观察的标准。这种公认的洞见在语言哲学中引起了广泛的反响,不仅与精神状态归属句的语义学有关,而且与任何言语行为中说者与听者之精神状态的本性,尤其是理解的本性有关。达米特对可断言条件而非真值条件的意义理论偏爱深植于可断言条件与语言的可观察用法之间的紧密联系,而实在论的真值条件缺乏这种联系,因为语言的使用者可能不知道是否具备相应的条件。他将这种受维特根斯坦启发的对使用的关注与受弗雷格启发的(以形式语言的语义学为蓝本的)对系统的组合性意义理论的强调相结合。在结合日常语言哲学和理想语言哲学的要素时,达米特与新语言哲学家类似,尽管其选用的要素不同。
此时必须更一般地谈谈维特根斯坦对这段时期英国哲学的影响——如通常所见,他在北美的影响从未有在欧洲这么大,其中一个原因是奎因等人引领的自然主义或科学主义在北美更为盛行。就达米特的情形而言,他与维特根斯坦并没有面对面的交流。他所接受维特根斯坦的影响,主要来自安斯康姆的中介。直到1970年去剑桥做讲座教授之前,她或许是维特根斯坦在牛津的影响力的最强大的发射器,当然她本身也是有强烈的独立思想的哲学家。其他牛津日常语言哲学家,比如赖尔、奥斯汀、格赖斯并不是维特根斯坦所塑造,而在牛津,正式的维特根斯坦主义者并不多。然而,直到我做学生的20世纪70年代,他的影响力仍然无处不在。戈登·贝克尔和彼得·哈克是其薪火传人,有一大帮研究生追随。后来,他们与达米特之间有一场气急败坏的争论,与弗雷格哲学的价值有关:当他们发表对弗雷格进行毁谤的著作时,达米特立刻组织了一系列研究生班予以谴责(59)。很容易列出那时许多的牛津哲学家,其著作表明了维特根斯坦主义在不同程度的重要影响,即便不能将他们划作维特根斯坦主义者:达米特、斯特劳森、菲利帕·富特、艾丽丝·默多克、大卫·皮尔斯、安东尼·肯尼,以及年轻一代的约翰·麦克道尔和克里斯宾·赖特,等等。可能不那么明显的是,即使那些不怎么提到他的人,对说他在某些事情上是错的仍保持谨慎。他们知道这样做会招来浅陋的误解和指责,最好是悄悄绕开,莫惹是非。
维特根斯坦那时的主要影响来自于其后期著作,尽管很少有人模仿他的哲学风格。多数人从事的或多或少都是系统化的理论建构。维特根斯坦以私人语言论证为大本营,由此展示了对心灵哲学和语言哲学的力量。这种力量所面临的来自认知心理学的外部威胁与日俱增,令人吃惊的是,在20世纪70年代的英国哲学中却很少能感觉到。其内部威胁同样存在。私人语言论证到底是如何起作用的?众所周知,维特根斯坦的表述就像德尔菲神谕。最简单和最清楚的重构使该论证依赖于证实主义的前提:除非可以独立地检验一个人是否处于某精神状态,否则他不可能处于该状态。但普遍的共识是,如果该论证建立在证实主义前提的基础上,那么它就不是令人信服的,因为不能不加论证地假定证实主义。其辩护者坚持认为即使没有这个前提该论证也可行,却不能令人满意地解释如何可行(与上文提到的戴维森的先验论证类似)。维特根斯坦的大本营受到来自内部的威胁;因此,其力量与日俱减。这时,一个出人意料的拯救者出现了:索尔·克里普克。在1976年的讲座,以及他论私人语言论证及遵循规则的著作(60)中,克里普克提出对该论证的一种推测性解释,它显然是非证实主义的,而且如果不是令人信服的,至少也有强有力的。问题在于:它符合维特根斯坦的意图吗?维特根斯坦主义者的共识是它不符合,就历史事实而言,他们很可能是正确的。但他们似乎也没有意识到,采取那种否定态度,他们同时也拒绝了使其免于被哲学主流边缘化的最后机会。维特根斯坦的力量继续衰减。至于克里普克的论证本身,却出其不意地给了新形而上学扩展影响力的机会。因为克里普克的论证采取了怀疑论悖论的形式,而他提供的是相当不清楚且没有吸引力的极端怀疑论解答。相反,大卫·刘易斯通过对客观自然和客观非自然性质的形而上学区分,提供了更清楚也更有吸引力的非怀疑论解答(61)。被广泛接受的不是克里普克的解答,而是类似于刘易斯的解答。
当然,其薪火因老信徒的团体持续存在而保持不灭。另一些人,即便更愿意相信哲学自1970年以来已经有所进展,仍然认为与维特根斯坦著作接触有价值。然而,他的影响在过去四十年中急剧下降。毫无疑问,这大概可以通过杂志中对其引用的比例来衡量。但使我深为促动的是,那种恐惧因素已不复存在。作为对权威的测试,无论是理智的还是其他种类的,崇拜都比恐惧告诉我们的更多。在20世纪70年代,即使非维特根斯坦主义的哲学家也常常害怕公然反对维特根斯坦。他们现在不再害怕了。另一位不再引起恐惧的哲学家是奎因。最初,他之所以令人恐惧,是因为很少有人能与他在哲学争论中使用形式逻辑武器的技术相匹敌。到20世纪70年代时,情况已经不同,但哲学家们仍然对依赖于日常的语义概念(如同义性)感到紧张,因为他们害怕受到奎因的翻译不确定性论证的指责。随着奎因的行为主义假定声名扫地,那种恐惧在20世纪70年代也逐渐消失了。
已经说了这么多20世纪70年代的牛津哲学场景,我应该继续讲述1980年代和90年代的故事。它完全不是20世纪70年代的线性展开。令人瞩目的是,新语言哲学在牛津迅速回落(虽然后来证实是暂时性的),在其他地方并非如此。一个悲剧性的原因是外在的:34岁的加雷斯·埃文斯在1980年逝世。随着他的离去,牛津的新语言哲学失去了许多技术上的辉煌,而语义学的细致工作也随之终止。尽管詹姆斯·希金博特姆是1993年-2000年的普通语言学讲座教授,他所参与的戴维森主义的语义学在牛津并没有多少进展。戴维森热已经到了奇怪的终局,变成了约翰·麦克道尔,大卫·威金斯(1994年至2000年的威克汉姆逻辑学讲座教授,达米特的继任者),马克·普拉茨等人著作中的道德哲学。这个转型是通过戴维森主义者对同音异义的真理论之合法性的强调完成的,其中语词用来陈述它自己的指称。与表面看来大为不同,语言中“圆的”适用且只适用于所有圆的东西,这并不是平凡的,因为人们在学习语言的时候,正是要学习这一点。语义分析不能一直进行;最终我们到达语义原子,而切换到非—同音异义的语义学没有任何帮助,因为语义学的目标不是写一本教材,人们读了之后就能从零开始学会对象语言,而是向那些已经隐含地理解它们的人,以系统性的组合方式明确述说这些表达式意味着什么。那些内涵主义的新语言哲学也依赖于同音异义的词典语义学。特别是,戴维森主义者意识到,他们也可以为道德语言给出一个同音异义的语义学(62)。例如,语言中的“邪恶”适用且只适用于所有邪恶的东西。他们的语言哲学并没有对道德语言的这种不折不扣的实在论处理造成问题。它也不要求对道德术语做进一步语义分析;它们可被当成不可分析的。戴维森主义的语言哲学发现了自己的一种不同寻常的角色,为亚里士多德主义的道德实在论提供一种保护性环境。相比之下,达米特为意义理论附加了更为沉重的解释性要求,或许太过沉重以至不可满足。
从20世纪70年代末起,达米特也发现自己在与分析哲学中更具全球性的潮流作斗争:远离语言哲学而转向心灵哲学。在他的哲学史图景中,笛卡尔使认识论成为第一哲学,成为其他哲学的引擎,而弗雷格将第一哲学由认识论替换成了语言哲学。分析哲学正是语言转向之后的哲学。但是,作为异端,许多分析或超-分析哲学家开始认为心灵哲学比语言哲学更为基础。认知心理学是比行为主义心理学更加有趣和有吸引力的对话伙伴,比如在知觉理论中,就直接与心灵哲学有自然的交界。关于心灵内部工作的计算模型也日益有影响力。再一次地,许多创新都来自北美。随着行为主义的失势,托马斯·内格尔引领了对意识经验的直接谈论(63)。虽然丹尼尔·丹尼特仍然表露出某些来自其牛津导师赖尔的影响(64),他却是通过心灵哲学进入到心理学的,而非语言哲学。杰里·福多假定了一种思想语言(65),以计算机的机器编码为模型,但却以心理学和计算机科学的方法来研究,而非语言学的方法。此外,它不是公共语言,而达米特遵循私人语言论证,将第一哲学设想为公共语言的哲学。
在牛津,向心灵哲学的转变采取了一种特别的形式,达米特无意中起了推动作用。对他而言,弗雷格的许多语言哲学成就都依赖于他对涵义和指称的区分。涵义是认知个体化的:两个涵义可能给出相同的指称,但其方式之所以不同是因为其指称的同一性对思考者而言并非一目了然。涵义的认知本性预示了达米特所希望的那种联系,将语言的语义和说话者对该语言的使用相关联。因此,“长庚星”和“启明星”在涵义和使用上不同,但在指称上相同。达米特追随弗雷格,使涵义在语言意义中与指称处于不同的层次。最初,这使弗雷格的语义学与罗素的单层指称语义学相比,在解释真值条件的明显不同的语言学现象(如“玛丽认为长庚星很明亮”和“玛丽认为启明星很明亮”)时占了很大先机。然而,北美的新语言哲学反对弗雷格,尤其在公共语言的层次上。特别地,说话者共享的名称的语义性质是其指称;正如克里普克所强调的,甚至弗雷格也会同意,名称的认知联系可能随说话者的不同而有巨大差异。某种类似的东西也适用于其指称依赖于语境的术语:短语“那条狗”的语言学意义并没有编码它被个别说话者在个别场合中用作知觉指示词时那种丰富的认知联系。20世纪70年代和20世纪80年代,多数更年轻的牛津语言哲学家在对弗雷格的同情方面追随达米特。但是,与达米特相比,他们更为克里普克和其他北美新语言哲学家的著作所打动。他们只在语言的个体使用者的层次上,而非作为整体的语言层次上应用涵义—指称之分。如果涵义是认知个体化的指称确定者,那么专名对不同的说话者而言表达不同的涵义,而知觉指示词对不同场合的同一个说话者也表达不同的涵义。如果涵义有结构,其很大程度上也是思想层面的,而非语言层面的。“涵义”通常被注释为“思考指称的一种方式”。这种从语言到思想的焦点转变在埃文斯的著作中已经可以看到(66)。以达米特的标准,这意味着埃文斯和其他采取这种转向的人甚至都不能算作分析哲学家。
因此达米特发现自己在国内战场上也得继续战斗,试图重申在哲学方法上语言相对于思想的优先地位。虽然他乐于将哲学看成是对思想的研究——思想是什么,而非思考它这个行为——他坚持认为哲学家研究思想的正确方式是研究它在公共语言中的表达,而新弗雷格主义的思想哲学家不再如此。或许他们没有直接违背私人语言论证,因为他们的涵义原则上也是可以共享的。然而,从达米特的方法论视角看,他们在退步,因为对公共语言的研究给了哲学所需的客观学科。从他的视角来看,将其替换为实验心理学会导致灾难性的心理主义错误,正如弗雷格所抱怨的:它将陷入对思想是什么与思考这个行为的混淆。
达米特似乎在打一场注定失败的战争。从全局来看,分析或后-分析哲学的重心在20世纪80年代转向了心灵哲学。逻辑和语义学的声誉遭受了重大损失:研究生们变得不那么相信,他们在理智上或职业上,需要努力学习它们。从局部来看,新弗雷格主义的思想哲学家逐渐掌权。例如,斯特劳森的韦恩弗利特形而上学讲座教授由克里斯托弗·皮科克继任,他在1988年至2000年持有该职位。在他那里,涵义变成了概念(67)。
1980年以来,心灵哲学在世界范围内继续保持远比行为主义全盛时期更为有益的与实验哲学联系。但是,它并没有像预想的那样成为第一哲学。思想哲学也没有,其甚至没有固化为公认的哲学分支。例如,形而上学中的发展就不由心灵哲学中的任何东西所推动。毕竟,重新获得对形而上学的自信之后,其当代实践者倾向于认为自己在研究世界的最普遍和基础的本性,而人类心灵只在其中起非常小的作用。为什么心灵哲学或对概念的研究对形而上学的推动要比对物理学的推动更多?原则上,即便它对构造性的形而上学理论建构没有贡献,它也可能有助于理解大众的形而上学信念,以及在我们接受正确的修正形而上学时可能面临的障碍。实践上,心灵哲学和概念研究即便在这种谦虚且消极的方式上也很少影响到最近的主流形而上学。
在过去的几十年中,没有任何哲学分支在分析哲学中起到完全的第一哲学作用。在一定程度上,这反映了一般意义上的学术研究日益专业化。但它也与(比达米特涵义上更宽泛的)分析哲学中更具体的变化有关,哲学家们如何看待其研究的主题。正如已经指出的,一种越来越普遍的实在论态度是,当你在做X的哲学的时候,你主要感兴趣的是X本身,是其最普遍和基础的方面,仅仅在次要的意义上才关心“X”这个词,或我们对X的概念,或我们关于X的信念,或我们关于X的知识。你并不是在偷偷地做语言或思想或心灵或知识的哲学。这种主题的新观念不会赋予任何哲学分支优于其他分支的地位。
然而,实际的情形要比上述简单陈述所暗示的更为复杂。因为它们可能会使人以为,语言哲学只是与其他分支并列的又一哲学分支,研究人类或某些其他物种所特有的现象。在20世纪80年代,某些人看来它就是这样,而且孤立地看,它有时仍然如此。但是,正如已经表明的,在论证的评价中,语言哲学对整个分析哲学也扮演更为一般的角色。当然,我们并不需要语言哲学来确定简单情形的论证是否演绎有效。但是,几乎任何哲学观点,通常都涉及带有微妙的有效性错觉的论证,而其他事实上有效的论证也需要排除这种微妙的错觉。错觉或许来自对蕴涵和预设或会话或约定涵义的混淆,或来自隐蔽的语境转换,或来自词典的或句法的歧义,或来自其他的语言复杂性。任何使用这种微妙的、复杂的、自称演绎有效的自然语言论证来讨论抽象问题的学科都有可能遇到这种错觉,而哲学以使用这类论证为典型特征。这当然不是说它不使用别的,或其他学科完全不会使用它们;尽管如此,过去和现在的哲学方法论可能都比任何其他学科的方法论更为倚重这类论证。在这里,演绎到溯因的方法论转变所带来的差异比人们可能预想的要小,因为在其他因素之外,溯因也包含对强度,解释力,以及理论与证据的一致性的评价,而这些又依赖于其演绎后承。因此仅仅是批判性地使用分析哲学的方法,按当代的标准,就包含一些语义学和语用学的洗练,不论哲学研究的主题是什么。这是分析的语言哲学留给所有哲学的巨大遗产。
或许,有一天认知心理学会发展到可以用来定位哲学推理中可能的故障点,例如框架效应可能施加了不正当的影响。有的“实验哲学家”相信那一天已经到来。然而,这是可疑的,或许除了少数例外,纯粹的心理学方法尚未达到足够的区分水平,还不能像语言学的方法那样应用。只是说材料呈现的顺序会影响我们的判断没有多少帮助,因为我们或者忽视该材料或者它以某种或其他顺序呈现。就目前来看,当我们要检查一个声称的演绎时,语言学和语言哲学提供的帮助比心理学和心灵哲学更多。在这种有限的方面,达米特是对的,赋予思想优先于语言的地位有方法论的危险,但原因却不是他所以为的那般深刻和永恒。
对演绎论证的评价而言,逻辑的相关性比语言哲学更为明显。当然,哲学中有些自称的演绎论证采取如此散漫的形式,以至于没有现存的逻辑理论可以用来评价它们。然而,在当代分析哲学的大多数分支中,复杂的自称的演绎论证通常表述得足够清晰,可以用形式逻辑的技术做出有意义的区分,并对其可靠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价。因此,逻辑对一般哲学的工具性贡献与语言哲学的贡献类似,或许在程度上更大。
近期分析哲学中形式方法的发展也扩展了逻辑的应用范围,使其对通常认为“不是”逻辑的哲学分支都有更为直接的贡献。例如,在认识论中,认知逻辑的模型使我们能够得出认识论断言在精确描述、适当简化的情形中的后承,远比其他可能方式所得到的更为严格和系统。决策论也类似。因此,在自然科学中已取得成功的模型建构方法论也能应用于哲学,为老问题提供新洞见。在形而上学中,竞争的逻辑通常为竞争的形而上学理论提供了有力的结构核心:例如,量化模态逻辑是任何恰当发展的模态形而上学理论的结构核心。尽管并非所有模态形而上学都能有益地看成逻辑,其关键部分可以。逻辑完全不像逻辑实证主义者所期望的那样取代形而上学,而是成为其核心。
哲学史无情地嘲弄着关于什么是哲学的所有狭隘看法。它既没有遵循逻辑实证主义的道路,也没有遵循日常语言哲学的道路。除了一些有限的例外,它也没有成为心理学或物理学的分支。然而,在所有表层动荡之下,它都从每次时尚变化中成功地提取了所需的残留物。谁知道理性的狡猾又会将它带向哪里呢?
历史常被说成是由胜利者书写的。然而,对分析哲学而言,危险却是历史将主要由失败者书写。一个原因是,分析哲学在某种意义上是反历史的传统,尤其是在其抱负或成就这种最像科学的地方。因为它往往以科学的方式面向未来,而不是过去——尤其当有望取得进展时就更不足为奇。不喜欢历史的人不能对此抱怨,他们的历史是由不喜欢他们的人写的。第二个原因是最近的分析哲学似乎完全颠覆了原本可能讲述的历史题材——最明显的是,在复兴的实在论形而上学中,通常不加掩饰地关注物自身。那些同情康德、维特根斯坦或杜威的人,很容易将最近的分析哲学看成微不足道的反常,看成哲学长征中暂时的倒退。
一个恰当的例子是理查德·罗蒂。他令人钦佩地愿意退后一步,在(那时的)近期分析哲学史中识别出醒目的图案,并列出了他的英雄——康德、黑格尔、维特根斯坦、杜威、海德格尔、塞拉斯、布兰顿……;难怪他那活泼的、蓄意挑衅的故事会被如此广泛地阅读。引人注目的是,在《哲学与自然之镜》(68)的索引中,为数众多的当代哲学家的名字中(恶棍和英雄)没有大卫·刘易斯,他那时已经出版了两本受到广泛讨论的著作和许多文章,而且自1970年以来就是罗蒂在普林斯顿大学的同事。罗蒂的雷达错过了一个严重的威胁,一个分析哲学未来几十年里的中心人物。罗蒂对大多数新语言哲学和随之而来的形而上学毫不关心,因为其指称方案的语义学靠得太近,使他不能舒适地将语言当成世界的一面镜子。对于未来,他押注于推论方案,尤其是罗伯特·布兰顿所提供的新实用主义形式(69),关注说话者在语言游戏中采取行动的承诺和权利。布兰顿有自己的宏大叙事的哲学史,在其中(部分但非完全戏谑地)他把自己当作康德和黑格尔的自然继任者(70)。但是其推论主义一直保持在比达米特方案更加纲领性的阶段,达格·普拉威兹等人在证明论中的技术成就与达米特方案有关,布兰顿方案缺乏与之对等的东西。因此,推论主义对语言学而言,远不及指称主义有用。在这种天然的意义上,指称主义以实用标准击败了推论主义。
当然,我们不能指望近期哲学的历史对未来保持中立。即使最枯燥的编年史(谁在什么时间发表了什么著作)在选择人物和著作时也有历史重要性的隐性标准。好的历史叙述要更明确且带反思地识别出材料中的模式。本文并不追求历史的深刻或严谨,却表明了任何近期分析哲学史都必须加以整理的凌乱与复杂。它至少指出了一些需要明确和反思的更大模式。编年史是不够的。
只要有乌合之众的追赶,哲学时尚的力量就足以确保其历史将会呈现某些模式。有些时尚在回顾时看来很愚蠢;而多数时尚在非—同情者当时看来就很愚蠢。但时尚在所有学科中都是强大的,即便是数学——比如,哪一分支或风格的工作最有声望。但那也不只是任何人类集体事业中都不可避免的缺陷。学术时尚出现,是因为人们尊重其他同行的判断:什么是好的和卓有成效的工作,值得模仿或跟进。如果一切顺利,这种机制使社会迅速集中精力于那些正在或将会取得进展的地方,不仅能避免浪费精力而且能提高集体的标准。这是向他人学习的方法。“时尚”这个词在对多数意见的顺从程度变得过高时最为恰当,它扼杀了多样性和心灵的独立性,长远来看,这增加了纠正错误转向的难度,因为它丧失了对替代方案的敏感。但时尚的规则只是某种社会必须物的夸张形式。即使花费在坏主意和错误方案上的时间和精力也有价值,因为已经适当地研究和测试了其局限性,得到了应有的教训。学术时尚的历史是聪明博学之人曾如何看待某事物的历史。
本文探讨的哲学变化发生于这样一段时期,已经有人书写其政治、社会和文化史。其哲学史也需要正确地书写,由那些至少有足够同情的哲学史家来写,这样他们才能理解为何如此众多的哲学家所做之事在当时看来是好主意。有令人鼓舞的迹象表明,这种历史刚刚开始书写。我期待着阅读它们。
【注释】
①D.Lewis,On the Plurality of Worlds,Blackwell,1986.
②R.Carnap,Meaning and Necessity:A Study in Semantics and Modal Logic,
③D.Lewis,"Counterpart Theory and Quantified Modal Logic",in Journal of Philosophy,vol.65,no.5,1968,pp.113-126.
④S.Kripke,"Semantic Considerations on Modal Logic",in Acta Philososophica Fennica,vol.16,1963,pp.83-94.
⑤T.Williamson,Modal Logic as Metaphysics,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13,pp.81-84.
⑥A.Prior,Time and Modality,Clarendon Press,1957.
⑦D.Lewis,"Radical Interpretation",in Synthese,vol.27,no.3-4,1974,pp.331-344.
⑧W.Quine,Word and Object,MIT Press,1960,p.59.
⑨T.Williamson,Modal Logic as Metaphysics,pp.xii,17; T.Williamson,"Replies to Bricker,Divers,and Sullivan on Modal Logic as Metaphysics",in Philosophy and Phenomenological Research,vol.88,2014,pp.744-764.
⑩D.Lewis,On the Plurality of Worlds,pp.133-135.
(11)F.H.Bradley,Appearance and Reality,Swan Sonnenschein,1893,pp.1-2.
(12)W.Quine,Word and Object,p.245。
(13)D.Lewis,On the Plurality of Worlds,pp.12-13.
(14)D.Lewis,Philosophical Papers,Volume I,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83,p.x.
(15)W.Quine,"Two Dogmas of Empiricism",in Philosophical Review,vol.60,1951,pp.20-43.
(16)P.Strawson,Individuals:An Essay in Descriptive Metaphysics,
(17)Ibid.,p.10.
(18)W.Quine,"Two Dogmas of Empiricism"; lH.Grice and P.Strawson,"In Defence of a Dogama",in Philosophical Review,vol.65,1956,pp.141-158.
(19)D.Lewis,Convention:A Philosophical Study,Blackwell,1969,p.208.
(20)Ibid.,p.xii.
(21)P.Strawson,Individuals:An Essay in Descriptive Metaphysics,p.103.
(22)W.Quine,Word and Object,p.170-172.
(23)Ibid.,p.172.
(24)D.Lewis,On the Plurality of Worlds,pp.202-205.
(25)T.Williamson,The Philosophy of Philosophy,Blackwell,2007,pp.210-214.
(26)P.Strawson,Individuals:An Essay in Descriptive Metaphysics,p.9.
(27)S.Kripke,"Naming and Necessity",in Semantics of Natural Language,D.Davidson and G.Harman eds.,Reidel,1972.后修正出版单行本:Naming and Necessity,Blackwell,1980。
(28)T.Williamson,Modal Logic as Metaphysics,pp.81-84.
(29)S.Kripke,Reference and Existence:The John Locke Lectures,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13.虽然出版于2013年,但此书是他1973年在牛津大学以相同的标题所做的约翰·洛克讲座。
(30)N.Salmon,Reference and Essence,Blackwell,1982.
(31)T.Williamson,The Philosophy of Philosophy,pp.46-47.
(32)H.Grice,"The Causal Theory of Perception",in Aristotelian Society,sup.35,1961,pp.121-52; H.Grice,"Logic and Conversation",in The Logic of Grammar,D.Davidson and G.Harman eds.,Dickenson,1975.
(33)J.Hawthorne,Knowledge and Lotteries,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4; J.Stanley,Knowledge and Practical Interests,Clarendon Press,2005.这两本书是很好的例子。
(34)J.Austin,"A Plea for Excuses",in Proceedings of the Aristotelian Society,vol.57,1956-1957,pp.1-30.
(35)J.Wilson,Statement and Inference,Clarendon Press,1926,p.46.
(36)A.Ayer,Language,Truth and Logic,Victor Gollancz,1936.后文引用页码来自1946年的第二版。
(37)Ibid.,p.31.
(38)P.Strawson,"On Referring",in Mind,vol.59,1950,pp.320-324.
(39)P.Strawson,Introduction to Logical Theory,
(40)P.Strawson,"Meaning and Truth",in Logico-Linguistic Papers,
(41)D.Lewis,"Languages and Language",in Language,Mind,and Knowledge,K.Gunerson ed.,
(42)N.Chomsky,Syntactic Structures,Mouton,1957.
(43)R.Montague,"English as a Formal Language",in Linguaggi nella Società e nella Tecnica,B.Visentini et al.eds.,Edizioni di Comunità,1970.
(44)R Montague,"The Proper Treatment of Quantification in Ordinary English",in Approaches to Natural Language:Proceedings of the 1970 Stanford Workshop on Grammar and Semantics,J.Hintikka,J.Moravcsik,and P.Suppes eds.,Reidel,1973.
(45)D.Davidson,"Truth and Meaning",in Synthese,vol.17,1967,pp.304-323.
(46)D.Davidson,"The Logical Form of Action Sentences",in The Logic of Decision and Action,N.Rescher ed.,
(47)S.Kripke,"Is There a Problem about Substitutional Quantification?",in Truth and Meaning,G.Evans and J.McDowell eds.,
(48)我第一篇被接受发表的文章,正是反对那种认为作为意义理论的真理论必须可有穷公理化的戴维森主义的教条:T.Williamson,"The Infinite Commitment of Finite Minds",in Canadian Journal of Philosophy,vol.14,1984,pp.235-255。
(49)D.Davidson,"The Method of Truth in Metaphysics",in Midwest Studies in Philosophy,2:Studies in the Philosophy of Language,P.A.French,T.E Uehling,Jr.,and H.K.Wettstein eds.,University of Minnesota Press,1977.
(50)D.Davidson,"On the Very Idea of a Conceptual Scheme",in Proceedings and Addresses of the American Philosophical Association,vol.47,1973-1974,pp.5-20.
(51)见后文对维特根斯坦私人语言论证的评论。
(52)M.Dummett,"Truth",in Proceedings of the Aristotelian Society,vol.59,1958-1959,pp.141-162.
(53)M.Dummett,Frege:Philosophy of Language,Duckworth,1973.
(54)H.Putnam,Meaning and the Moral Sciences,Routledge & Kegan Paul,1978.
(55)H.Putnam,"Sense,Nonsense,and the Senses:an Inquiry into the Powers of the Human Mind",in Journal of Philosophy,vol.91,1994,pp.445-517.
(56)M.Dummett,The Logical Basis of Metaphysics,Duckworth,1991.
(57)Ibid.,pp.104-105.
(58)N.Chomsky,"Review.of B.F.Skinner's Verbal Behavior",in Language,vol.35,1959,pp.26-58.
(59)G.Baker and P.Hacker,Frege:Logical Excavations,Blackwell,1984; M.Dummett,"An Unsuccessful Dig",in Frege:Tradition and Influence,C.Wright ed.,Blackwell,1984.
(60)S.Kripke,Wittgenstein on Rules and Private Language:An Elementary Exposition,Blackwell,1982.
(61)D.Lewis,"New Work for a Theory of Universals",in Australasian Journal of Philosophy,vol.61,1983,pp 343-377.
(62)D.Wiggins,"Truth,Invention,and the Meaning of Life",in Proceedings of the
(63)T.Nagel,"What Is It Like to Be a Bat?",in Philosophical Review,vol.83,1974,pp.435-450.
(64)D.Dennett,Brainstorms:Philosophical Essays on Mind and Psychology,Harvester,1981.
(65)J.Fodor,The Language of Thought,Crowell,1975.
(66)G.Evans,The Varieties of Reference,J.McDowell ed.,Clarendon Press,1982.
(67)C.Peacocke,A Study of Concepts,MIT Press,1992.
(68)R.Rorty,Philosophy and the Mirror of Nature,
(69)R.Brandom,Making it Explicit:Reasoning,Representing,and Discursive Commitment,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4.
(70)R.Brandom,"Animating Ideas of Idealism:a Semantic Sonata in Kant and Hegel",in Reason in Philosophy,
译 者:徐召清
(原载《世界哲学》2015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