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雪琴】简论菲律宾民族的原始宗教信仰
16 世纪以来,天主教在菲律宾的广泛传播是在地理大发现之后欧洲殖民主义海外扩张、欧洲天主教“泛东方传教运动”背景下发生的,它无疑得益于西班牙在菲律宾殖民统治的建立和罗马天主教会的大力支持。但是,宗教传播也是一种文化传播,领土能被武力征服,但信仰的彻底改变却不能完全依靠武力来达到。天主教能够取代菲律宾民族原有的宗教信仰,除了殖民当局的支持和传教士献身传教事业的狂热和不懈努力之外,更重要的是要具备相应的社会条件,即传播对象的社会政治状况和宗教文化特征是否存在有使人的信仰发生改变的契机,这可以从菲律宾不同地区和民族在天主教侵入时的不同反应和结局得到验证:南部地区的伊斯兰教苏丹国有效地抵御了西班牙殖民者的侵略和天主教的侵入,而中部和北部的“巴朗盖”组织则很快地被西班牙殖民者征服,皈依了天主教。这说明菲律宾中部和北部地区破碎、分离的自然环境,落后的社会政治组织和生产方式,特别是处于低级发展阶段的文化与宗教,为天主教的传入创造了必要的社会条件。因此,探讨天主教能在菲律宾中部、北部迅速传播的原因,必须先了解这些地区的社会政治面貌、生存环境与宗教文化形态,本文拟对天主教传入前菲律宾民族的原始宗教形态做一基本的探索。一、菲律宾民族原始宗教的起源与特征
菲律宾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共有55 个民族,讲137 种方言。其中最大的四个民族是米沙鄢族(Visayans),主要居住在米沙鄢群岛;泰加洛族(Tagalogs),主要居住在吕宋岛、民都洛等地;依洛干诺族(Ilocanos),分布在吕宋岛北部的沿海地带;米骨族(Bicolanos),分布在吕宋岛南部近海地带。其余的少数民族分布在全菲各地,主要为棉兰佬和苏禄,共有12 个种族,最著名的是马兰佬、地鲁莱、伊兰诺诺和马坚里佬;其次是吕宋岛的高山省,分布有11 个种族,最著名的是伊戈律、亚巴瑶,加令牙、文独、伊夫高及孟圪族,其余的分散在吕宋岛的中部和南部的森林地区以及米沙鄢群岛。[1](P17)菲律宾民族的渊源极其复杂。据菲律宾著名考古人类学
所谓原始宗教,是相对于神学宗教(也称阶级宗教、人为宗教)而言,它具有以下特征。第一,没有形成系统化、理论化的宗教信条或教义、经典著作,而主要是些世代相传的神灵观念。第二,没有高度概括、抽象化的崇拜对象,没有自觉的和明晰的崇拜目的,而主要是万物有灵的崇拜,为了生存和现实生活的崇拜。第三,没有严密的组织系统、规范的宗教礼仪和严格的教规以及固定的宗教活动场所与时间,而主要是以氏族、部落为自然单位,氏族、部落的首领既是行政最高领导,同时又是祭祀的最高主持者,在氏族或部落有重大活动的时候,如耕种、收获、狩猎或战争时,举行一些简单的祈祷和祭祀仪式;第四,氏族成员触犯了公众利益,往往依风俗习惯进行处置等等。[2](P218)关于宗教的起源,人类学家和哲学家提出过种种假设。他们通常认为宗教源于人的无知与恐惧,以及由此而引发的对神的依赖感①。宗教社会学在讨论人类宗教情感之所以产生,并对之产生依赖感时指出,偶然性、软弱性和短缺性是人类生存所面临的三大处境,宗教的作用在于帮助人们去适应这三个严酷的现实,宗教是人类面临劫运和挫折的基本调适“机制”。[3](P7)而需求理论则认为,宗教发生的深层动因源于人类的需求。原始宗教的产生,源于人们痛感自身力量的弱小、无法满足自身的生理保存需要(该时期的优势需要),从而向超然世界求得依存。[2](P188)宗教除了有其产生的动因外,宗教作为人类的一种意识活动,它的具体形态受一定的社会物质资料生产方式所决定。辨证唯物主义认为,社会历史条件不同,社会物质资料生产方式不同,宗教所采取的反映形式也不同。原始宗教的产生是由一定的社会物质资料生产方式所决定的。原始社会“劳动生产力处于低级发展阶段,与此相适应,人们在物质生活生产过程内部的关系,即他们彼此之间以及他们同自然之间的关系是很狭隘的,这种实际的狭隘性,观念地反映在古代的自然宗教和民间宗教中。”[4](VOL23, P96)
在西班牙殖民者入侵前的菲律宾中部和北部地区,社会发展处于原始社会解体的末期,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巴朗盖组织是其基本的社会经济单位,统一的国家组织还没有出现。虽然这一时期的社会生产力有所提高,手工业、商业和贸业也有一定的发展,[5](PP36-39)但是仍然处于农耕渔猎社会,甚至大部分地区仍以流动性的烧荒耕种的农业生产为主。社会生产力的低下、物质生活的匮乏以及神秘的自然力量的压迫所带来的生存需要面临着各种威胁,使处于原始社会的菲律宾人感到恐惧和无奈,幻想有神灵的存在,祈求他们赐福免灾,求得食物、平安与部落人口的繁衍。正如恩格斯所说:史前时期“这种种关于自然界,关于人本身的性质,关于精灵,关于魔力等虚假的表象,大抵是以消极的经济因素为基础的;史前时期低级的经济发展把关于自然界的虚假表象作为补充,有时也当作了条件,甚至当作了原因。” [6](VOL4, PP484-485)菲律宾民族原始宗教观念的产生,是其物质生活消极因素的反映。二、菲律宾原始宗教的基本特征与发展阶段
简单的说,“神灵创世,神生万物,万物有灵”是菲律宾原始宗教世界观的基本思想。菲律宾的原始宗教的发展经历了从对自然实体(包括大自然崇拜、动植物崇拜)的直接崇拜到对超自然属性和超自然神秘力量(神灵崇拜)的崇拜两个阶段,并且在原始社会解体的末期,既巴朗盖社会时期,菲律宾的原始宗教已经发展到多神教的高级阶段,即出现主神崇拜和下属神灵崇拜,处于多神教向一神教的过渡之中。
神灵创世是菲律宾原始宗教的基本思想,原始宗教常常在古代神话中得到反映。古代神话有一个特点,即它既是原始社会意识形态的原生体,又是主体,换句话说,包括神话、宗教、历史、教育、艺术在内的原始社会的各种意识形态,不仅缘于一个统一体中,而且它们还是同一个东西;而古代神话作为当时带有普遍意义的观念形态和较高的形式,又是各种处于尚未分化的单一的意识形态的主体。它是先民知识的积累,反映了“初民的宇宙观,宗教思想,道德标准,民族历史最初期的传说以及对自然界的认识等”。[7](P242)菲律宾民族的古代神话传说中有许多关于宇宙生成、神灵创世、神生万物的故事,其内涵非常接近萨满教的原始观念。
首先,菲律宾民族原始宗教的宇宙观与萨满教的宇宙观相似。萨满教认为宇宙是一个立体的世界,天分多层。“三界宇宙说”是萨满教宇宙观中最基本的宇宙模式。它将宇宙分为上、中、下三层,或称天界、人界、地界①。古代菲律宾民族人也认为世界有三个组成部分:首先是在他们头上的浩瀚无无垠的宇宙,居住着许多无形的、具有神秘力量的神灵,他们构成了神灵世界。其次是人类及其它动植物居住的世界,他们的一切活动都受神灵世界的主宰。第三是阴间地狱,住着邪恶的精灵和魔鬼,常常加害人类。除此之外,菲律宾马拉瑙还认为,大地有七重,每一层都居住着不同的生物,最高层是我们人类居住的;天空也分为七重,每一层都居住着天使。菲律宾民族这一些关于宇宙的观念非常接近萨满教的宇宙观念。其次,菲律宾民族原始宗教信仰中关于万物起源的观念接近萨满教神创万物的思想。比如菲律宾古代神话中关于菲律宾群岛及其初民的来历,默鲁造人的传说,竹生的故事等等,均反映出古代菲律宾人对自然发展、人类起源的认识。
同其它民族的原始宗教信仰一样,菲律宾民族的原始宗教经历了自然崇拜和神灵崇拜两个阶段。自然崇拜是原始宗教发展的低级阶段,主要表现为对自然万物的崇拜。其特点是相信万物有灵。从人类生活方式、实践能力以及思维发展的历史来看,人类最早的宗教观念的产生与人们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自然现象有关。这一时期,人类对神祀的崇拜多限于可直观和感觉到的自然实体,这些自然实体在其物质资料的生产和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与人类的生活息息相关,如日月星辰、山川河流、动物植物等,这一切都被人类赋予神的属性,人类对之表示敬意、感激、祈求、屈服等情感。在对人类古代文明的研究中可以发现,古人普遍存在对天象(天体和气象)的崇拜,个中原因除了对天象的变化缺乏了解而感到神秘和恐惧外,主要是因为天象的变化与早期人类的生产和生活联系十分密切。古代菲律宾民族是一个农耕渔猎民族,靠天吃饭,所以天象崇拜在其自然崇拜中占有突出的地位。如米沙鄢人把天象的变化与农业的丰收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而粮食的收成则决定着部族的生存与繁衍,所以他们认为月亮由缺渐盈预示着丰收与部族的繁衍;泰加洛人的天象崇拜包括启明星、昴星、北斗七星以及月亮,认为这些天体能赐予他们丰收和财富。捕渔与狩猎在古代菲律宾人的生活中也占有重要地位,所以山川河流、江海湖泊也是他们的崇拜对象,常常向居住在其中的众神祭献。在菲律宾人的动物崇拜中,最突出的是鳄鱼崇拜。菲律宾气候炎热,河流湖泊众多,非常适合鳄鱼生活,但是鳄鱼性情凶猛,常伤害人畜,菲律宾人对之充满敬畏。在植物崇拜中,菲律宾人崇拜一种叫做“巴勒特”的树(balete),他们认为有一些神秘的精灵隐藏其中,他们具有非凡的力量,使靠近该树的人生病或窒息而死。[8](P77,P78,P237)
菲律宾原始宗教发展的第二阶段是是对超自然属性或超自然神秘力量的崇拜,其主要表现形式为鬼神崇拜(包括祖先崇拜)。随着生产力的提高、物质生活的改善以及人的认识能力的发展,古代菲律宾人对世界的观念已在渐渐形成。他们认为世界由三个组成部分:首先是在他们头上的浩瀚无无垠的宇宙,居住着许多无形的、具有神秘力量的神灵,他们构成了神灵世界。其次是人类及其它动植物居住的世界,他们的一切活动都受神灵世界的主宰。第三是阴间地狱,住着邪恶的精灵和魔鬼,常常加害人类。[9](PP1-3)在古代菲律宾人看来,无论是天上的神灵,还是地下的魔鬼,都具有超自然的神秘力量,会给人间带来吉祥或灾难,因此对他们产生了崇拜的观念。鬼神崇拜是在万物有灵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在古代菲律宾民族的原始宗教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
1 、多神崇拜体系
我们先来看看菲律宾人的神灵崇拜。这一阶段的神灵崇拜,已经远远超越了万物有灵意义上的神灵崇拜。在16 世纪西班牙人到达菲律宾时,菲律宾原始宗教信仰里的神灵崇拜已经发展成为一种具有多重体系、包含主神和下属神灵崇拜的多神教。主神即至高无尚的创世神,它具有一切神灵的特征和功能。菲律宾的许多民族都有本民族的主神,如北吕宋Ifugos 族的主神为Kadak’lan( 意为“伟大的”), Pampangos 称其主神为Miglalang(意为“创造者”),Zambals 族的主神叫Malayari(意为“所有者”),泰加洛族和米沙鄢族的主神则是Bathala(意为最大的王),Bikolanos 族的主神叫Gugurang(意为“最古老的”),而居住在棉兰老的Higaonons 族、Mamanwas 族,Subanons 族,Manobos 族的主神则是 Magbabaya(意为“决定者”)①。[9](P12)虽然各民族对创世神的称谓不一,但是菲律宾的许多民族都有创世神的历史说明,在16 世纪前期,菲律宾的原始宗教信仰正处于一个重要的过渡时期,即从多神教向一神教过渡,并且“创世神”的概念与一神教如伊斯兰教和天主教有相同之处,因此,它较容易接受这两种宗教的教义,这有助于伊斯兰教和天主教在菲律宾群岛的广泛传播。
在菲律宾的多神教里,除了主神外,还有其它下属神灵,分为两种:一种称为“共同创世神”(co-creator gods),是主神创造出来的与之共同创造宇宙的神灵,他们也住在神灵世界,为主神服务。在菲律宾的许多民族的宗教意识里,他们没有向这些神灵祈求保佑的习惯,所以较少有关于这些神灵的记载。但是在棉兰老的布几农族(Bukidnon)的传统宗教信仰里,他们认为本族的创世神Magbabaya 用自己的七根头发创造了七位神灵,分别是kasambungan(意为“统一神”)、 Balagsulat(“史神”) 、Inligen(“力量之神”)、 Balaghukom( “正义之神” )、 Mahingsugod(“行善之神”)、Malagulin(“智慧之神”)以及 Migtalapnay(“维持之神”)。[8](P13)
另一种是在主神和“共同创世神”之下,但与人们关系非常密切的“众神”(Lesser Divinities)。他们地位虽微,但却掌管世间万物,人间百业,各司其职,是菲律宾人崇拜的主要神灵,称之为阿尼托(anito)或提华多(diwatas)。从字形上看,“anito”一词接近于爪哇语,antu 或anitu,这两个词均源于梵语hantu(死亡)。“diwata”一词源于梵语deva(有光彩的),中间经过了马来语dewata 的变形。[8](P10)这两个词都与佛教有关。在这两个词中,anito 一词比较早传入,diwata 开始只是作为它的补充。但是在16 世纪时,diwada 一词在米沙鄢群岛和棉兰老岛代替了anito,所以,在西班牙天主教传入前,anito 一词在吕宋岛较为普遍,而diwata 一词则在米沙鄢和棉兰老地区流传。
菲律宾的几个主要民族都有这种众神信仰。菲律宾人的“众神”信仰,相当一部分是在万物有灵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他们把许多自然物体和自然现象归在专门的神灵管理之下,此外,还有许多神灵主宰人类的生产活动。如在泰加洛人的信仰里的,“众神”主要包括Indianale(劳动之神),Dimangan(丰收之神),Amanikabli(海神),Mayaari(月亮女神,美神),Tala(星星女神),Hana(晨光女神),Ikapati(土地神、农业神),Mapulon(季节神),Apolaki(太阳神、武士的庇护神),DianMasalanta(爱情女神)等。[10](VOL7:PP185-189)班乃岛的米沙鄢族的“众神”信仰似乎更丰富,有Maklium-sa-twan(“山谷和平原之神”),Maklium-sa-bagidan(“火神”),Maklium-sa-tubig(“水神”),Kasaray-sarayan-sa-silgan(“风暴之神”),Suklang Malayon(“家庭女神”),Abyang 和Alunsing(天神),Makaptan(疾病之神),Sidapa(死亡之神),Magyan 和Sumpoy(地狱之神),Sisiburanon(地狱之神),Simuran 和Siguinarugan(地狱守护神)。[11](PP223-224)布几农族的“众神”有等级之分,地位最高的是Tagolambong(智慧之神),接下来是Lalawag(狩猎之神),Bulalakaw(水神),Ibabasuk(农业女神),Pamamahandi(财神)。[8](P15)
同其它原始民族一样,古代菲律宾人把庄稼的丰收和部族的繁衍视为头等大事。所以主宰丰收和生育的神格外受到敬奉。如他们在播种季节要祭拜Lakapati,在开垦荒地时也要祭拜Lakapati,农夫手举一儿童,口中向神祈求使孩子免遭饥饿。[8](P234)
在菲律宾民族的多神信仰中,神也有善恶之分,那些有超自然神秘力量的魔王会给他们带来不幸、厄运、疾病与死亡。同善良的神灵一样,邪恶的神灵也有等级之分。如在布基农族(Bukidnon)和孟洛布族(Manobo)的神话里,Mangilala(意为欺诈者)是邪恶神灵的创造者,巴高布人则把他称为Manlimbong。而泰加洛人则把魔王称为Sitan,在他下面还有其它的邪恶的魔鬼,如Mangangaway, Manisilat,Mangkukulam, Hukluban。[10](VOL7,PP185-189)
2 、祖先崇拜
祖先崇拜,或称鬼魂崇拜,在菲律宾原始宗教中占有重要地位。一般说来,原始宗教里的祖先崇拜实际上是对祖先灵魂的崇拜。人类灵魂不死的概念是在万物有灵的观念上发展起来的。原始人认为,人的生命是肉体与灵魂的结合,人的死亡则是灵魂永远离开肉体的结果。古代菲律宾的许多民族都相信灵魂不死,并非常敬畏祖先的灵魂。这可以从他们的丧葬文化里可以得到印证。如泰加洛人认为人死后灵魂还在,称其为kaluluwa,如果祖先死后灵魂到处游荡,没有归宿,就会徘徊人间,作祟后人,给家人带来疾病和灾难,所以必须祈求阴间主宰灵魂的神naga 为祖先的灵魂安排一个适当的去处。“那些正直、勇敢、生前没有做坏事、有高尚品德人的灵魂会住一个叫做Maka 的地方安息,而那些生前行恶的人的灵魂会被安排在kasaanan,忍受痛苦。” [10](VOL7,PP185-189)在菲律宾人的祖先崇拜观念里,祖先和部落英雄的灵魂掌管着生者的祸福。如古代米沙鄢人认为他们的一切都在神灵的掌管之下。他们把神灵叫做提华多(diwata),祖先的灵魂称为umalaged,如今在班乃岛偏僻山区的米沙鄢族还在使用这两个词。他们向祖灵祭献,祈求丰收、健康和财富,如果对祖灵不恭,就会遭受惩罚,招来疾病与不幸。[8](P78)
3 、巫术信仰
在菲律宾民族原始宗教信仰的实践活动中,最主要的方式是实施巫术活动。巫术是与宗教信仰密切相关的一个普遍现象,它与宗教一样有关于彼岸的概念,即有关世界超验方面的观念。二者都认为人能够和这种超验世界建立某种联系。但是宗教仪式只是使人和这种力量及世界处于某种关系之中并表现人对其的反应,而巫术仪式则试图提供操纵这些力量的方式,从而改变和影响经验世界本身。傅雷兹尔认为原始民族相信某些事物有超自然的神秘力量,便采取巫术力量,如用符咒仪式等对这些事物施加力量,以使它们遵从自己的旨意。但巫术力量并不能偿其所愿,于是才祈灵于神祀、祖灵和魔鬼。[12](P4)
菲律宾原始民族信仰超自然的神秘力量,并且认为这些神秘力量可以通过某些征兆显现出来,或者是通过祭师(babaylan)的符咒仪式得到验证。鸟、蜥蜴和蛇在菲律宾人的信仰中是先知先觉、能预兆凶吉的动物。鸟卜是菲律宾人巫术信仰中最常用的仪式。在泰加洛人的信仰中,一种叫tigmamanukan 的鸟是神的使者,能预知吉凶。男人出征掠夺,如果看见这种鸟从右向左飞,则预示着将凯旋。如果看见此鸟从左向右飞,则表示他们将战死不归。[8](P237)米沙鄢人认为看见蛇和蜥蜴在房屋前则是警告主人不能出门,在家里发现大蜥蜴则表示即将大难临头。米沙鄢族的占卜师常常用四颗鳄鱼或公猪的牙齿来抽签占卜(luknit)。米沙鄢的战士们要出海掠夺前,占卜师也要先进行一种叫mangayaw 的仪式。他们先登上一种叫baroto 的小船,坐在正中间,然后向神灵祷告,请求征兆:如出征吉利的话,小船就会摇动。如果小船真的摇动了,他们又问是那位神灵的神力所赐,口中说出一长串神灵的名字,然后就向其中最有可能施加神力的神灵祭献供品。[8](PP82-83)米沙鄢人认为巫师的咒语与魔法里蕴藏着超自然的力量。如念咒语habit 就会使人着魔;咒语bakwit 能使女子留住情人;咒语mentala 可以使人在穿过河流沼泽时不被鳄鱼伤害,也可以使人踩在火红的铁块不被烫伤,咒语tiwtiw 可使渔民和猎人满载而归;而oropok 能使地里的老鼠繁殖。一种叫tagosilangan 的魔法能使人看见隐藏的东西;而一种叫tagarlum 的神奇草药则能使人隐身。[8](P83)
此外,在米沙鄢人的巫术信仰里也反映出大督的地位与权力。米沙鄢人认为大督被赋予了产生神秘魔力的本领,并且这种本领时代相传。如大督有一种叫ropok 的魔力,使着魔者象奴隶一样听从他;panlus 是大督的另一种魔力,当受害者脚踏在矛上时,会感到疼痛;bosong 是指经过大督面前时肠子会痛;hokhok 则指大督吹一口气或者触摸到手就能轻松地置人于死地;而kaykay 则指大督在远处就能用手指刺穿他人。[8](P83)毫无疑问,大督所具有的这种“魔力”有助于大督对巴朗盖的统治。
古代菲律宾人的巫术活动和其它的祭祀活动,通常由部族里有声望的老年妇女主持,这些人就是祭师、占卜师、萨满和巫师。他们的巫术和宗教活动没有固定的场所,也没有固定的时间,在一切需要的时候才进行祭祀。所以, 虽然菲律宾的原始宗教虽然已经发展到多神教,有主神和下属神灵之分,并且有实施宗教功能的神职人员,但是它缺乏有组织的宗教机构,也没有修建祭祀神灵的庙宇、没有固定的宗教节日,常常是在需要时或必要时才进行祈求与祭祀。这说明在他们的宗教信仰结构中,缺乏完整的宗教实践活动。作为一个完整的宗教信仰结构,它应包含宗教意识、宗教实践和宗教情感。宗教实践是体现和坚定教徒宗教意识的外化活动,是宗教观念的物质承担体,它不仅包括信仰的主体,还包括以宗教组织等为中心的政治、经济、文化实体,以及以宗教为目的的行为活动等物的因素。如果只有宗教意识而没有宗教实践活动,不能称为严格意义上的宗教。所以从这个角度上讲,菲律宾民族的原始宗教信仰,虽然包含着宗教意识,但是缺乏完整的宗教实践活动,所以它还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宗教,在面对天主教这样一种具有十分系统的理论学说,组织机构相当完备,并且有国家权力支持的一神教侵入时,自然无法抵御它的传播。
【注释】
[1] 如古希腊哲学家德谟克里特认为宗教源于古人对梦境的迷惑和对自然的敬畏。近代哲学家霍布斯和霍儿巴赫则认为宗教根源于恐惧与无知;费儿巴哈继承了这一观点,并进一步指出依赖感是宗教产生的心理根源。
[2]萨满教是东北亚诸民族的原始宗教。宇宙观是萨满教世界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可参看富育光《论萨满教的天穹观》,《世界宗教研究》1987 年第4 期。郭淑云《萨满教宇宙观及其哲学思想》,《社会科学战线》2002 年第2 期。
[3]菲律宾其它的民族的主神还有,Bontoks 族和Kankanais 的主神为Lumawig;巴拉望群岛中部的Tagbanwas 族的主神为Magindusa; 民都洛岛上Mangyans 族的主神为Mahal naMakakaako ; Bilaans 族的主神叫做Mele ; Bagobos 族的主神叫做Pamulak Manobo 或Mandarangan.
(原载《南洋问题研究》2002年3月。录入编辑:乾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