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史

哲学史  >  马克思主义哲学  >  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时代大众化  >  正文

【孔令仁】关于中国资本原始积累的几个问题

 

最近,在《学术月刊》1963年第11期上,读了孙江、纪新两同志的一篇论文,题为《从中国资本原始积累的讨论谈起》。文中,提出了对中国资本原始积累研究的方法问题。的确,这是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孙、纪两同志指出“研究和运用一个经济范畴,首先一定要从它所表现的生产关系,尤其是阶级关系去考查”,这和我的看法是一致的。但是,对于孙、纪两同志的某些具体论点,却还有些不同意见。现不揣浅陋,试将涉及有关中国资本原始积累研究中的一些问题,提出与孙、纪两同志讨论,并就正于读者。

(一)研究中国资本原始积累时,要不要研究资本家最初货币的积累呢?

孙、纪两同志说:“在中国资本原始积累的讨论中,有些同志把研究的重点放在货币积累上,我认为这种研究方法是值得商榷的。研究资本原始积累,必须要透过货币去研究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研究劳动者的被雇佣是怎样发生的,不能纠缠在资本家的钱从那儿来的问题上。马克思认为,把资本看作物是没有比这种想法更愚蠢的了。所以他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二十四章《所谓原始积累》的整篇中,没有一个字提到资本家的钱。”⑴

在过去研究中国资本原始积累的问题中,的确存在着这样一种倾向,就是有些同志把研究的重点放在资本家最初货币的积累上。这样研究的结果,往往因而忽略了自由劳动者的发生问题,不能“透过货币去研究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这种研究方法自然是很值得商榷的。在这一点上,我是同意孙、纪两同志的批评意见的。因为“在原始积累的历史上,一切对新兴资本家阶级有杠杆作用的革命,都是历史上划时代的,但首先的一个要素,就是多数民众突然地并且强制地由生活资料分离出来,当作象鸟一样自由的无产阶级被投到劳动市场上来。”⑵同时,我们即使研究资本家最初货币的来源,其主要目的也应该是为了说明所有资本家的原始资本,并不是用牧歌的方法取得的,而是用尽了一切残酷卑鄙的手段,剥夺了无数的小生产者而取得的;是为了揭露出资本家在剥削工人剩余价值之前,已经用种种血腥手段积累起自己的财富,制造出无数一无所有的“自由者”,从而认识到资本的诞生“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流着血和肮脏的东西。”⑶这些财富既转化为资本后,就成为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它体现着人和人之间的社会关系,这种关系的基础,就是资本家占有生产资料,工人一无所有,不得不出卖劳动力,受资本家的残酷剥削。因此,在研究中国资本原始积累问题中,研究劳动者的被雇佣是怎样发生的,是一项极其重要的内容。

但是,我们并不能因为反对把研究重点放在资本家最初货币的积累上,就可以忽略资本家最初货币积累的问题。如果认为只要研究了“资本家最初的钱从那儿来”的问题,就是“把资本看作物”,因而也就成为“愚蠢”的了,这种看法也是存在着片面性的。马克思正是从最初资本的来源中,揭穿了资产阶级经济学的谎言。在马克思揭破资本原始积累的秘密以前,“对于这种原始积累,人们是把它当作一种过去的逸事来说明它的起源。在许久许久以前,世上有两种人,一种是勤勉,智慧,特别是节俭中的中坚人物;一种是懒惰的,浪费自己所有的一切,并浪费到超过这一切来浪费的堕落分子。……因此,前一种人积累财富;后一种人在结局上除了自己的皮,就没有其它可以出卖的东西。”⑷马克思正是针对当时“甜密的经济学”这种极端错误的观点,揭破了“所谓资本原始积累”的秘密,指出“在现实历史上,被公认是由征服,压迫,劫掠,杀戳”起重大作用,“事实上,原始积累的方法,可以是其它的一切,只是不是牧歌式的!”⑸我们怎能认为探讨资本家最初货币来源,就是“把资本当作物”,因而“是件愚蠢的事”呢?

孙、纪两同志认为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二十四章(即《所谓原始积累》章)中,“没有一个字提到资本家的钱⑹”,事实果真如此吗?假如我们仅从表面看问题,想从《所谓原始积累》章中找寻“钱”的字样,固然是不多的,然而,这并不等于说它没有提到资本家最初货币的积累。马克思说:“所谓原始积累,不外就是生产者与生产资料分离的历史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并不仅仅是个剥夺直接生产者的问题,而是“一方把社会的生活资料及生产资料转化为资本,他方就把直接生产者转化为工资劳动者。”⑺这是同一事物作用的两个方面,缺少其中任何一方,都不能构成原始积累的过程。所以,马克思在这一章中,并不是象孙、纪两同志所说的那样“没有一个字提到资本家的钱”,而是把资本家最初货币的积累放在应有的地位。例如就在这一章内,马克思就曾提出:“我们要问一问,资本家原来从那里来的。”⑻并举出了最初资本家财富的各种来源。他谈到了如何掠夺殖民地:“在欧洲外部直接由劫掠,奴役,谋财害命等手段劫取到的财宝,都流回母国,在那里转化为资本”;谈到了官吏如何受贿:“大财产象雨后春笋般地一夜簇生起来,原始积累在不垫支一个铜板的情形下进行”;谈到了“公债成了原始积累最强有力的杠杆之一,它象挥动魔杖一样,使不生殖的货币有生殖力,并转化为资本;”谈到了国际信用制度如何往往成为“这国或那国隐匿着的原始积累的源泉之一”。⑼等等。

中国的资本原始积累过程,显然具有自己的独特色彩,但资本家最初原始资本的来源,却仍然是“应有尽有,只是不是牧歌似的。”掠夺农民的土地,是其中一项极为重要的内容。人所共知的早期官僚资本家李鸿章,“招商局、电报局、开平煤矿、中国通商银行,其股份皆不少,”⑽其兄弟六人“所置田产,究有多少,不但外人不知,即其内中人,所知恐亦不尽不实。”估计在合肥“每人平均约有十万亩,其在外县者更无论矣。”⑾著名买办官僚盛宣怀,曾投资于华盛纱厂、汉冶萍公司、轮船招商局、京汉铁路、粤汉铁路、中国通商银行等资本主义企业,他在光绪末年“与岑春煊合买上海之苏州河地亩甚多,及合置昆山县田,持势抑勒,民怨沸腾。”⑿辛亥革命时盛宣怀的产业一度曾被“没收”。但不久即将其“公私产业发还”。经发还后,据盛宣怀称:“前置江宁县境内各处地基十七宗,共计二千四百九十八方半,又八亩五分,又二十七丈五尺;上海县境内各处地基五十一宗,共计二百十九亩一厘六毫;宝山县境内各处地基十三宗、房屋一所,共计三百二十七亩四分二厘三毫”⒀等地尚未发还,可见其掠夺土地范围之广、数量之多。

我们在这里举李鸿章、盛宣怀从掠夺农民土地中积累起自己财富的例子,主要是由于对这些达官显贵有比较集中的记载可查,并不是说小生产的被剥夺就不重要。毫无疑问,他们一定是剥夺了无数的农民,才能集中这样大量的土地!“持势抑勒,民怨沸腾”,虽然只有短短的八个字,但其中包含了多少农民的血和泪!在这掠夺的过程中,一方面“使土地合并于资本”,另一方面“并为城市产业,造出象鸟一样无拘无束的无产者的必要供给。”⒁这是资本原始积累过程中必然出现的两个极端,正如列宁所说:“‘原始蓄积’在一个极端上造成了‘自由的’无产者,在另一个极端上造成了货币所有人,即资本家。”⒂所以,我们在研究中国资本原始积累的过程中,固然,研究劳动者的被雇佣是怎样发生的是一个极重要的内容,但同时也要研究资本家最初货币的来源,这实际上是资本原始积累过程中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在研究过程中,一定要象孙、纪两同志所说的“必须透过货币去研究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但对其中任何一方面有所偏废,在研究方法上都是有问题的。

(二)中国资本关系的建立是否属于马克思所说的由农奴直接转化的类型?

孙、纪两同志认为“中国资本关系的建立属于马克思所说的由农奴直接转化的类型。”又说“资本的原始积累里面还应该包括奴隶和农奴的直接转化”,并特别注明这是根据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962页说的。 这个论点是很值得商榷的。在这里,首先让我把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二十四章第七节里所说的那一段话引述一下。马克思写道:“资本的原始积累,那就是,它的历史的发生,究竟是指什么呢?如果不是由奴隶和农奴直接转化为工资劳动者,从而,如果不仅仅是形态变化,那就只是指那种从自己的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解体。”从这一段话里,我的理解恰恰与孙、纪两同志相反,认为马克思是说资本的原始积累不是指由奴隶和农奴的直接转化为工资劳动者,而是指那种以自己的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解体。如果查对一下俄文及英文的译本,或者有关《资本论》解说等著作⒃则更清楚了。

这一段的中文译文,的确有些费解之处。如果仍不能说明问题,我们不妨看看恩格斯的意见。他说:“在资本主义时代之前,至少在英国存在过以劳动者对自己生产资料的私有为基础的小生产,所谓资本的原始积累,在这里就是在于剥夺这些直接生产者,就是说,消灭那种以自身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⒄无庸置疑,无论奴隶制度或农奴制度,显然都不是“那种以自身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

关于这个问题,我是这样理解的,所谓资本的原始积累,既然不外就是生产者与生产资料分离的历史过程,也就是用暴力促使小生产者向两极分化的过程,那么对农民来说,就是剥夺农民的土地,一方面使土地合并于资本,另一方面使破产的农民转化为自由劳动者。事实上“农村生产者即农民的土地剥夺就是这全部过程的基础。”⒅无论奴隶或农奴,本身都没有土地,也就无从对他们进行土地剥夺,也就无从进行资本原始积累。

可见,孙、纪两同志认为原始积累里面还应该包括奴隶和农奴的直接转化,是缺乏理论根据的。从而,“中国资本关系的建立属于马克思所说由农奴直接转化的类型”的论点,也就很难成立了。

但是,这并不是说,在工资劳动者中没有农奴。但农奴不能直接转化为工资劳动者;在他成为工资劳动者之前,必须本身先获得解放,也即在人身上得到了自由,不再被束缚于土地上,然后才能出卖自己的劳动力,使自己成为工资劳动者。意大利的情况就是如此。“资本主义生产,最早在意大利发展,而农奴关系的分解,也在那里最早发生。在意大利,农奴在有任何人确实获得土地时效权以前,就被解放了。所以,他的解放,使他立即转化为象鸟一般自由的无产阶级。”⒆在英国的情况则不同,因为从十四世纪末期起,农奴制度事实上已经消灭了,至十五世纪,英国人口的惊人的多数已是自由的自耕农民,“尽管这些自耕农民的所有权,还由封建的招牌隐蔽着。”⒇所以英国的资本原始积累,就是直截了当地剥夺这些以自身劳动为基础的自耕农民。

 (三)鸦片战争以前中国就早已进行了资本原始积累了吗?

孙、纪两同志提出“由于中国长期处于残酷的封建剥削制度下,农村中存在着大量的,约占人口百分之七十的被剥夺了生产资料的雇农和贫农,他们是第一批雇佣工人的主要来源”,“中国的生产资料和货币资金的集中,早已形成”,并认为原始积累不应该有一段时间的限制,因为“在鸦片战争以前已经积累起来的货币和已经被剥夺了土地的农民,正是中国资本关系产生的前提条件,正是中国资本的原始积累。”

我不同意这种论点。我认为在鸦片战争以前中国并没有条件和可能进行原始积累。现将我的看法阐述如下。

鸦片战争以前中国还是一个封建社会,虽然自15世纪以来,在封建社会内部,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已经孕育着资本主义的萌芽,但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仍然占主要地位。中国封建社会生产方式的广阔基础,仍然是家长式的农业经济,小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特别牢固地结合在一起。其情况正如马克思在《对华贸易》一文中所引证的材料:“他是庄稼汉又兼小手工业者。他生产这样的布匹,除原料的成本外,简直不费分文,……他是在自己的家里、经自己的妻子和农业雇工的手而生产这样布匹的;既不要额外的劳力,又不费特别的时间。在他的庄稼正在生长时,在收获完毕以后,以及在雨天不能外出工作的日子里,他就使他手下的人们纺纱织布。总之,一年到头一有可利用的空余时间,这个家庭工业的雏形总是去从事生产一些有用的东西。”(21)这种自给自足的经济结构阻碍着商业资本对旧生产方式的分解作用,阻碍着商品经济和交换关系的发展,从而阻碍着资本关系的发展。所以,在鸦片战争以前,中国社会内部虽然已经孕育着资本主义的萌芽,但是发展是极缓慢的,数量也是不多的。整个社会仍然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在这个封建社会里,封建的统治阶级拥有最大部分的土地,而农民则很少土地,或者完全没有土地。农民得用自己的工具去耕种地主、贵族和皇室的土地,并将收获的一半或一半以上奉献给土地所有者。“这种农民,实际上还是农奴。”(22)“农民被束缚于封建制度之下,没有人身的自由。地主对农民有随意打骂甚至处死之权,农民是没有任何政治权利的。”(23)而在资本原始积累过程中,“直接生产者,劳动者,到他已经不是被束缚于土地,已经不是依附或者隶属于另一个人的时候,才能处分他的人身。”(24)才能使他成为一个劳动力的自由出卖者。在鸦片战争以前中国的封建社会里,拥有土地的小自耕农并非没有,但是数目不多。这种农民的日子也不好过,在商业资本、高利贷资本和封建王朝财政制度的层层盘剥下,加上天灾人祸等等原因,不断造成破产现象。这种破产,虽然也是劳动者同其劳动条件所有权的分离过程,但却是封建化的过程,不是资本原始积累的过程。这种情形是和马克思所说的“查理大帝温室般地助长德意志自由农民变为隶农和农奴”(25)的情形有类似之处。当资本主义发展的其它条件还不具备时,中国这些农民破产后并得不到雇佣。即使在已产生资本主义萌芽的地区,情况也差不多。因为资本主义萌芽还是很有限的,远不能容纳所有的这些破产农民。其中大多数的结局往往是向地主租佃一块土地,又被束缚于土地上,沦为佃农。其它的破产者或变为小手工业者,或是遭到颠沛流离、转乎沟壑的悲惨命运!这种农民分解的现象在中国延续二千多年的封建时代是不断发生的。

小自耕农破产后,他们的土地总是被地主兼并了去,作为进行封建剥削的工具,而他们本身,则往往就成为原来属于自己那块土地上的佃农。乾隆十三年杨锡绂在《陈明米贵之由疏》中就提出“贫而后卖,既卖无力复买;富而后买,已买可不复卖。近日田之归于富户者,大约十之五、六;旧时有田之人,今俱为佃耕之户。”(26)湖南桃源县,乾隆五十一年“黄春太将地名金鸡园山土卖与吉文理为业,得价银五十八两,仍系黄春太佃种,每年议纳租银六两。”(27)可见小自耕农破产之后,仍然不得不走佃农的老路,遭受地主的剥削。只要农民还能租来一块土地和占有若干简陋的生产工具,他就不会去出卖劳动力,因为只有“在他们所有的一切生产资料,和旧封建制度给予他们生存上的一切保证,都被剥夺干净以后,方才会成为他们自身的出卖者。”(28)再者,只要他们一成为佃农,他们就失去了自由,所以佃农根本没有直接转化为自由雇佣工人的可能。

至于中国农村中的雇农,也是久已存在的,但我们不能把他们看作是自由劳动者。恩格斯说过:“包含着全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萌芽于其中的雇佣劳动,是从古代就存在的,在偶发的分散的形式之下,雇佣劳动曾经好几个世纪内,与奴隶制度相并存。”(29)我们总不能设想在奴隶社会中的雇佣劳动就已经是什么资本原始积累了吧!中国封建社会里的雇农,往往并不是自由的,对地主有人身依附的关系,与地主所处的地位是不平等的。这种不平等,不仅在习惯上,而且在法律上。在大清律例中,就有很多明文规定,例如雇工控告雇主,虽属实情,雇工也得遭受“杖一百,徒三年”的处分;如果是诬告,就要处绞刑。(30)可见不平等之一般。更何况封建的官吏那有不维护地主的利益的,雇工即使所告属实,也往往被加上“诬告”的罪名!这种雇农要转化为自由工资劳动者,首先就得从封建义务的束缚中解放出来。所以,鸦片战争前中国封建社会内被剥夺了土地的农民,并不“是中国资本关系产生的前提条件”,也不“是中国资本的原始积累”。

鸦片战争以后,中国的社会性质变了,中国从一个封建社会一步一步地变成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外国资本主义的侵入对中国的社会经济起了很大的分解作用,“一方面,破坏了中国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的基础,破坏了城市的手工业和农民的家庭手工业;又一方面,则促进了中国城乡商品经济的发展。这些情形,不仅对中国封建经济的基础起了解体的作用,同时又给中国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造成了某些客观的条件和可能。因为自然经济的破坏,给资本主义造成了商品的市场,而大量农民和手工业者的破产,又给资本主义造成了劳动力的市场。”(31)但是帝国主义列强侵入中国的目的,决不是要中国发展资本主义,而是要把中国变成它们的商品倾销、资本输出的市场和原料掠夺地,也即变为它们的殖民地和半殖民地。帝国主义列强为了便于剥削广大的中国农民和其它人民大众,不仅造成了一个为帝国主义服务的买办阶级和商业高利贷阶级,还同时竭力扶持联合中国的封建地主阶级,使它变为替帝国主义统治中国的支柱。于是,我国农民除了继续遭受本国地主、高利贷、商人的剥削外,又加上了外国侵略者的剥削,中国的广大人民,尤其是农民,日益贫困化以至大批地破产。这时我国的资本主义的发展由于已具备了某些客观条件和可能,所以有可能吸收一部分破产的农民和小手工业者,使他们转化为工资劳动者。这才正是中国资本原始积累的过程。

有一个很值得注意的现象,就是中国破产的农民和小手工业者,并没有完全转化为自由雇佣工人。其原因很复杂,主要有以下几个:

第一,外力的侵入,破坏了中国的自然经济,造成了农民和手工业者的破产失业,但是财富并没有积累起来完全进行本国自己的资本主义生产。它们“一方面成为国内资本家发展资本主义企业之原始积累的创造,另方面又成为外国资本家在中国建立资本主义企业(殖民地企业)之原始积累的创造。”(32)而外国资本主义掠夺去的财富中只有极少数是进行工业投资的,所以能吸收的中国破产农民和小手工业者是很有限的。

第二,中国的资本主义在外国资本主义和本国封建势力的桎梏下,发展起来是很困难的。少数的资本主义工厂企业,能容纳的工人也是有限的。

第三,由于封建剥削关系的继续保持,并在中国社会经济生活中占有优势,所以失去土地的自耕农往往仍旧奔向佃农的道路。所谓佃农,就是本身没有土地(或很少一部分土地)而向地主租佃一小块土地进行生产的。他本身往往仅有一些简单的生产工具而已。但是即使这些简单的工具,也常常因为债务的关系,实际已非自己所有。这种负债的佃农,在许多省份中都占有地位,直接生产者与生产的土地和工具一样,仿佛就是地主财产的一部分。农民被强制地束缚于土地上。例如广东普宁的农民,“有因纳租过重,苦勒不堪,向地主辞田,地主说:‘好!你自己不耕,不关我的事,租一定是要问你的!并且旧数要还清!’所以农民有要求脱离地主关系,愿作乞丐而不可得者!”(33)安徽“佃农不能自由废除佃种,而且又须世袭,只有地主有此废除的权利。”(34)这说明佃农是很难直接转化为自由工资劳动者的。

第四,由“暴力剥夺土地而被驱逐出来的人,象鸟一样自由的无产者,要想一被赶到世界上来,就为新兴的手工制造业所吸收,当然是不可能的。另一方面,这些由旧生活轨道突然被投出的人,要突然适应于新状态的训练,同样是不可能的。他们整批地转化为乞丐,盗贼,浪人,其中一部分是由于习性,但就最大多数说,是由于环境的逼迫。”(35)中国的情形也是如此。毛主席说:“中国的殖民地和半殖民地的地位,造成了中国农村中和城市中的广大的失业人群。在这个人群中,有许多人被迫到没有任何谋生的正当途径,不得不找寻不正当的职业过活,这就是土匪、流氓、乞丐、娼妓和许多迷信职业家的来源。”(36)

根据以上的分析,我认为只有鸦片战争以后农民土地的被剥夺,造成大量农民的破产,才是中国资本原始积累的过程。(这里仅是就农业而言,当然,小手工业者的被剥夺,也是资本原始积累的过程。)

再看鸦片战争以前中国社会里早已积累起来的财富货币,是不是中国的资本原始积累呢?

在历史上,剥削阶级积累巨量财富的事实,是存在着的,但这些财富的积累,怎能一律看作为资本的原始积累呢?中国历史上的皇帝、贪官污吏、大地主、大商人、高利贷者,都曾是巨额财富货币的所有者,但我们能把这些都视为资本原始积累吗?只有将所积累的财富与自由雇佣工人联系起来,也即是说当这些财富转化为榨取剩余价值的资本时,才能算做资本的原始积累。这个过程在中国是从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同时开始的。所以说在鸦片战争以前,无论生产资料和货币资金是多么集中,都并非是资本的原始积累。马克思就曾明确地说:“货币与商品,并非自始就是资本,正如生产资料及生活资料,并非自始就是资本一样。”(37)同时,在鸦片战争以前,即使商业资本与高利贷资本也都不能算是资本的原始积累。因为“商业资本与高利贷资本在历史上总是先行于工业资本底形成,在逻辑上总是这种形成底必要条件,……可是不论商业资本与高利贷资本,本来都还不是工业资本(即资本主义生产)底发生之充分的条件;它们并非始终瓦解旧生产方式而代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底形成,‘完全取决于历史发展阶段与既定环境’。”(38)在鸦片战争以前,中国仍处于自给自足的封建社会,“历史发展阶段与既定环境”都还没有达到使商业资本与高利贷资本“瓦解旧生产方式而代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只有当商品经济比较高度的发展起来,商品市场相应地扩大之后,具备了产业资本发展的条件时,从封建经济结构游离出来的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才有可能转化为资本,这是从鸦片战争中国走向半殖民地半封建道路时开始的。在此以前,它们只能增加商业资本和高利贷资本的积累和投资到土地购买,积累封建财富,而游离出来的劳动者,就要变成佃农、小手工业者或失业的游民等等。看来,并不象孙、纪两同志所理解的那样,凡是把中国资本原始积累过程看做发生在鸦片战争以后的人,都仅仅因为看到“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分析英国的原始积累是用十五世纪最后三分之一到十八世纪末”的材料。假如不根据中国的历史具体情况而和英国的情况硬套的话,那为什么不说中国的资本原始积累是和英国一样开始于十五世纪最后三分之一或干脆就含混地说在鸦片战争之前,反而说是开始于鸦片战争呢?

列宁的话是最好的结论。他说:“资本所由产生的历史前提,第一就是在一般商品生产达到比较高度发展的时候,一部分人手里积蓄有相当数量的货币;第二就是存在有所谓“自由”工人(所谓“自由”,一方面是说可以不受拘束或不受限制地出卖劳动力,另一方面是说脱离了土地以及一般生产资料),无产业的工人,即是只能靠出卖劳动力来维持生活的‘无产者’。”(39)试问,鸦片战争前中国社会内部一般商品生产能否算做“达到比较高度发展的时候”了呢?是不能算的。因为那时中国仍然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占主要地位。……虽有交换的发展,但是在整个经济中不起决定的作用。”(40)所以鸦片战争以前无论如何不能说已经进行了中国的资本原始积累。

          (四)怎样理解暴力呢?

孙、纪两同志认为:“劳动者失去生产资料,要靠出卖劳动力过活,在私有制社会里是十分痛苦的,万不得已才最后走上绝路。只要一有机会重新获得生产资料来独立劳动,他们是无论如何也不愿以出卖劳动力为生。但是,私有制的国家法律,这些暴力机构阻碍着他们重新获得生产资料。……暴力主要是指私有制的国家和私有制的法权,旧中国的工资劳动者在封建社会里不能获得生产资料,不能不是封建国家政权这种暴力强制的结果。”

孙、纪两同志的这种看法,有正确的一面,但提法上还不够全面。如果从上面这段话看来,仿佛暴力只是指小生产者被剥夺生产资料之后,封建国家政权这种暴力机构才起作用,它阻碍着破产的小生产者重新获得生产资料。我认为私有制国家和私有制的法权无疑地在资本原始积累过程中起了重大的作用,但这种作用并不仅仅限于阻碍着失去生产资料的小生产者重新获得生产资料,在这以前,更重要地是剥夺小生产者,用各式各样的强制手段,促使生产者和生产资料的分离过程。马克思说:资本原始积累“这种剥夺的历史,是用血和火的文字,写在人类的编年史中的。”(41)在英国,大封建领主就“曾经强暴地把农民(对于土地,他们和封建领主有同样的封建权利)从土地驱逐出来,掠夺去他们的公共土地”。“以暴力拆毁农民的住宅和劳动者的小屋。”英国的资产阶级则“支持国王从寡头政府手里,用暴力把王地收回。”等等。总之,“人民大众所受的这种可怕的残酷的剥夺,就是资本的前史。这种剥夺包含一系列暴力的方法。”(42)列宁也说:“所谓原始蓄积就是用暴力迫使劳动者脱离生产资料,把农民从土地上驱走,强占村社土地,施行殖民制度和国债制度,保护关税制度等等。”(43)由此可见,所谓暴力,并不仅限于使用国家暴力机构阻碍着破产的小生产者重新获得生产资料,在这以前,更重要地是使用暴力剥夺小生产者的生产资料。

自然,独立小生产者的生产资料被暴力剥夺之后,还不够强使他自愿地去出卖他的劳动力,于是,产生了各种对于被剥夺者的血腥的立法,逼迫他们成为工资劳动者。当他们已成为工资资动者之后,“新兴的资产阶级,为要‘调节’工资,为要使它不致于超过货殖要求所规定的限界,为要延长劳动日,为要把劳动者维持在经常的从属状态中,是需要并且曾经使用国家暴力的。这件事还是所谓原始积累的一个基本要素。”(44)

所以,暴力是指一切强制方法,这些强制方法“全都利用国家的权力,利用集中的组织的社会力量,象温室般地,助长封建生产方式向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转化过程,并缩短当中的推移。”(45)利用国家的权力和集中的组织的社会力量剥夺小生产者,不使被剥夺者重新获得生产资料,制定强迫工人劳动的法令,规定工人劳动的时间等等,凡是助长并缩短封建生产方式向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转化过程的一切手段,都是暴力。

中国的情况也不例外,对农民和小手工业者的剥夺是使用了各式各样的方法的。这些方法虽然与英国的并不尽同,却都同样是使用暴力手段的,可以说得上应有尽有,只是不是牧歌似的!

关于暴力问题孙、纪两同志又说:“有些同志认为暴力是指的帝国主义的军舰、大炮。的确,帝国主义的军舰、大炮轰开了中国的大门,促使中国的自然经济瓦解,曾使一部分小手工业者趋于破产。”这里,存在两个问题值得商榷。首先,孙、纪两同志所指的“有些同志”是否仅仅就“认为暴力是指的帝国主义的军舰、大炮”?据我看来,在这些同志的论文中,只不过说在中国资本原始积累的过程中,帝国主义的暴力起着重要的作用。我认为这种看法还是对的。帝国主义对于殖民地半殖民地的掠夺,始终都脱离不开暴力的。在谈中国资本原始积累过程中,势必要把帝国主义对中国人民施加的暴力作用包括在内。帝国主义的侵略是我国自然经济解体的主要原因,是我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基本原因,任何低估或不估计帝国主义的暴力作用的作法,都是不正确的。其次,帝国主义的侵略,只是“曾使一部分小手工业者趋于破产吗?”如果这样理解,就太低估了帝国主义的侵略势力了。自从鸦片战争外国资本主义用武力打开了中国的大门之后,就逐渐破坏了中国的城市手工业和农民家庭手工业,使得千千万万原来依靠手工业为生的人破产了,给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造成了劳动力市场。如广东番禺“按邑中女红以纺织为业,近洋纱自外国至,质松价贱,末俗趋利,以充土纱,遂多失业矣。”(46)又如烟台,1886年从孟买进口的棉纱五倍于1882年的进口量,“据说棉纱进口的增加严重地影响了当地(山东)的纺纱业,这项纺纱业是许多贫苦妇女的靠山。”(47)1893年薛福成曾谈到:“近年洋货骤赢,土货骤绌,中国每岁耗银至三四千万两,则以洋布洋纱畅销故也。盖其物出自机器,洁白匀细,工省价廉,华民皆乐购用,而中国之织妇机女束手坐困者,奚啻千百万人。”(48)这只是仅就棉纱棉布而论,其它各种进口洋货如“煤油、洋烛、洋电灯入中国,而东南数省之桕树皆弃为不材;洋铁、洋针、洋钉入中国,而业冶者多无事投闲。此其大者,尚有小者,不胜枚举。”(49)这些外国商品在中国市场上的倾销,势必剥夺了中国无数小手工业者,促使他们与生产资料分离,造成了资本主义的劳动力市场。

鸦片战争以后,中国的商业性农业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这主要是外国资本主义加强对中国农业原料的掠夺,使农业品出口迅速增加而引起的。外国侵略者向中国封建政府勒索了大量赔款,这些赔款归根到底还是落在农民身上;外国侵略者输入大量鸦片和机制商品,引起白银外流,也加重了农民的负担;这一切也加剧了农民的破产过程。所以,帝国主义的侵入,并不是只使“一部分小手工业者趋于破产”,而是使大批的小手工业者陷于破产。在破产的人民中,不只是有小手工业者,还有广大的农民。毛主席就曾指出:“由于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双重压迫,……中国的广大人民,尤其是农民,日益贫困化以至大批地破产。”(50)“为了侵略的必要,帝国主义以不等价交换的方法剥削中国的农民,使农民破产。”(51)对于帝国主义的暴力在中国资本原始积累过程中的作用,我们一定要给予充分的估计。

以上,只是我对中国资本原始积累问题的一些肤浅的认识,难免有谬误之处,谨在此提出来,请孙、纪两同志及读者们批评指正。

【注释】
⑴ 本文所引孙江、纪新两同志的文章,均据《学术月刊》1963年第11期,下面不再注明出处。
⑵ 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905页。人民出版社,1953年第一版。 (此段引文系根据更正文)
⑶ 同上,第961页。
⑷ 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902页。
⑸ 同上。
⑹ 在这里,孙、纪两同志所谓的“钱”,可能就是指积累的货币和财富而言。
⑺ 《资本论》第一卷,第903页。
⑻ 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938页。
⑼ 同上,第952页至955页。
⑽ 梁启超:《李鸿章》。
⑾ 李文治编:《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一辑,第182页,三联书店1957 年版。
⑿ 汪敬虞编:《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二辑,第1022页, 科学出版社, 1957年版。
⒀ 同上,第10221023页。
⒁ 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928页。
⒂ 列宁:《卡尔·马克思》,见《论马克思、恩格斯及马克思主义》第32页,外文出版社,莫斯科1949年版。
⒃ 日本民主主义协会所编:《资本论解说讲座》第187页至188页中,就曾说资本的原始积累是“意味着独立农民和手工业者的剥夺,即是说,以自己的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解体。”这本书是1957年三联书店出版的。
⒄ 恩格斯:《反杜林论》,第136页—137页,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
⒅ 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905页。
⒆ 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905页(注189)。
⒇ 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905906页。
(21) 《马克思恩格斯论中国》第129页,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
(22) 毛泽东:《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 见《毛泽东选集》第二卷, 618页。
(23) 同上,第619页。
(24) 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903页。
(25) 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919页(注211)。
(26) 李文治:《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一辑,第105页。三联书店1957 年版。
(27) 《刑部档案抄件》引自上书第105页。
(28) 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904页。
(29) 恩格斯:《反杜林论》第283页注解。
(30) 大清律例,道光五年,卷三○,页3536。转引自李文治编:《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一辑,第112页。三联书店1957年版。
(31) 毛泽东:《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 见《毛泽东选集》第二卷, 620621页,人民出版社1952年第二版。
(32) 陈伯达:《由封建的中国到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见人民大学编《中国近代国民经济史资料》第一辑,第10页。
(33)(34) 章有义:《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二辑,第125126页,三联书店1957年版。
(35) 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928页。(此段引文系根据更正文)
(36) 毛泽东:《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 见《毛泽东选集》第二卷, 640页,人民出版社19528月版。
(37) 《资本论》第一卷,第902页。
(38) 列宁:《俄国资本主义底发展》,第156页,人民出版社1954年版。
(39) 列宁:《卡尔·马克思》,见《论马克思恩格斯及马克思主义》,第31页,外国文书籍出版局印行,1949年莫斯科版。
(40) 毛泽东:《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见《毛泽东选集》第二卷, 618页。
(41) 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904页。
(42) 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907页,908页,915页,963页。
(43) 列宁:《卡尔·马克思》见《论马克思恩格斯和马克斯主义》第32页,外国文书籍出版局,莫斯科版。
(44) 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932页。
(45) 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949页。
(46) 彭泽益:《中国近代手工业史资料》第二卷,第207页。
(47) 同上书,第二卷,第208页。
(48) 同上书,第233页。
(49) 郑观应:《盛世危言》增订新编,卷七,纺织。
(50) 毛泽东:《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 见《毛泽东选集》第二卷, 625页。
(51) 毛泽东:《丢掉幻想、准备斗争》,见《毛泽东选集》第四卷,第1489页。

(原载《文史哲》19640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