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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红岭】奥林匹克主义与大学德育

随着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临近,以及人文奥运理念的深入人心,不仅为大学生的人文教育和品德教育提供了宝贵的契机和兴奋点,而且作为现代奥林匹克运动价值目标和思想体系的奥林匹克主义,还将为大学德育建设提供有益的思想资源。因此,揭示奥林匹克主义与大学德育之间的内在契合关系,阐明奥林匹克主义的德育意蕴,是十分必要的。

一、奥林匹克主义的内涵及启示

现代奥林匹克运动从1896年在希腊雅典举办第1届到2004年第28届重回“故乡”雅典的百年轮回中,在人文价值层面逐渐形成了以奥林匹克主义为核心的思想体系。“奥林匹克主义”(Olympism)这一概念最早由现代奥运创始人、法国教育家顾拜旦提出。19274月,他在《致各国青少年运动员书》一文中说:“当今世界,充满发展的极大可能,但同时也存在着危险的道德衰败,奥林匹克主义能建立一所培养情操高尚与心灵纯洁的学校,也是发展身体耐力和力量的学校,但这必须在进行强化身体练习的同时不断加强荣誉观念和运动员大公无私的条件下才能做到。”[1]顾拜旦在不同的时间和场合对奥林匹克主义有不同的表述,如他称奥林匹克主义是“建立在某种哲学和宗教理论上的学说”、“是一种精神和道德的观念”、“是一种精神形态——对奋斗、和谐的狂热崇拜,即表现为 对自我超越和自我节制的追求。”等等。顾拜旦试图以奥林匹克主义为现代奥运确立一种哲学基础和价值目标,但他并没有为这一概念下一个较明确的定义。直至1991年,国际奥委会给奥林匹克主义的涵义以明确界定:“奥林匹克主义是将身、心和精神方面的各种品质均衡地结合起来,并使之得到提高的一种人生哲学。它将体育运动与文化和教育融为一体。奥林匹克主义所要建立的生活方式是以奋斗中所体验到的乐趣,优秀榜样的教育价值和对一般伦理基本原则的推崇为基础的。”[2]

上述对奥林匹克主义内涵的界定,至少给我们以下几点启示:

第一,仅仅从体育赛的范畴去认识奥林匹克运动的观念是相当狭隘甚至是错误的。虽然奥林匹克运动以竞技体育作为它的主要活动内容,但奥林匹克运动不仅是体育运动,尤其是不局限于竞技运动与比赛。1908年第4届伦敦奥运会期间,顾拜旦在《我为什么要复兴奥运会》一文中,提出“古奥运会最光辉之处在于它的两条原则:美与尊严”,在回答“奥运会与世界锦标赛有什么不同”时强调指出,与世界锦标赛相比,奥运会还有“别的东西”。显然,这“别的东西”并不是指竞技运动本身,而是指作为一种人文价值目标的奥林匹克主义。因此,奥林匹克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运动会,它赋予体育以深刻与崇高的人文价值,它强调体育的真、善、美,它是人类通过体育竞技活动来展现并确证自身价值与尊严的一种方式。萨马兰奇指出:“奥林匹克主义是超越竞技运动的,特别是在最广泛、最深刻的意义上来讲是不能与教育分离的。它将体育活动、艺术和精神融为一体而趋向一个完美的人。”[3]

第二,奥林匹克主义是一种促进人身心和谐发展和积极进取的人生哲学。顾拜旦提出奥林匹克主义,一个重要的思想来源是他所敬仰的古希腊教育及人文体育思想。古希腊教育(主要是雅典教育)提出了关于人的身体和精神均衡发展的目标,强调“健美的身体和完善的心灵”相结合。苏格拉底曾说,最美的境界是心灵的优美与身体的优美和谐一致,融为一体。[4]体育教育和竞技体育即是培养完美人格、促进人身心和谐发展的最好途径,竞技优胜者不仅要技艺高强、体魄健美,而且应道德高尚、内心充实、举止优雅。顾拜旦希望重建古希腊体育的上述人文精神,主张通过体育运动对青年进行身体、心灵和精神的培育。可见,奥林匹克主义的人生哲学就是指体育运动要为人的和谐发展服务,通过参加体育运动,促进人身心的全面发展。需要指出的是,《奥林匹克宪章》中使用“人生哲学”这一概念,应做广义的理解,更多指一种理想或一种信仰。另外,作为一种源于体育文化的生活哲学,奥林匹克主义还倡导人们建立一种积极进取的生活方式,崇尚以奋斗为乐的精神,注重良好的榜样示范作用,尊重并弘扬社会普遍的伦理准则。

第三,奥林匹克主义的精髓是教育。通过教育来争取人们对奥林匹克主义的认可,是国际奥委会长久以来坚持不懈的奋斗目标。这里教育的含义应从广义上理解,即教育是人的各种能力的和谐发展,特别是人格完善的问题。萨马兰奇曾精辟的论述过奥林匹克的教育功效,他指出:“体育运动应当有助于教育它的实践者或组织者去培育运动员的品质。通过教育让他们为克服困难去斗争,而不是遇到挫折、困难或者不称心就萎缩,去培育他们的勇敢;通过教育使他们懂得自我控制和秩序性的重要,去培养他们的节制;通过教育要求他们具有集体责任感,待人磊落坦诚,培养他们的正义感;通过教育使他们能客观地、现实地与他人比较,来评价自己的优点和品质,去培养他们的谦虚。”[5]裴东光指出:“奥林匹克教育是将体育、美育和德育集为一体的教育体系,是以寓教于乐的活动形式使学生感受神圣、美丽、尊严、浪漫、追求卓越、尊重优胜、超越自我的奥林匹克精神……通过奥林匹克教育培养一代身体健壮、动作协调、态度从容、谈吐得体、情操高尚,具有国际胸怀和视野的青少年。”[6]

其实,奥林匹克主义从其产生之初,核心就在教育。顾拜旦创立奥林匹克运动的真正目的并不仅仅是四年一届的奥运会的竞技比赛,而是要通过体育运动这种特殊教育形式,传播奥林匹克主义,促进青年身心和谐发展。他说:“体育具有高度的教育价值,是人类追求完美的最重要的因素之一”。[7]顾拜旦尤其强调,奥林匹克运动在培养人的品质方面有重要作用,通过奥林匹克运动可以成就人的德性,培养人的荣誉感、公平竞争意识和集体主义精神。他在著名的散文诗《体育颂》中,曾用形象生动的语言描述了体育的德育价值:“啊,体育,你就是正义!你体现了社会生活中追求不到的公平合理,任何人不可超过速度一分一秒,逾越高度一分一厘,取得成功的关键,只能是体力与精神融为一体。”

二、奥林匹克主义的德育意蕴

从《奥林匹克宪章》和顾拜旦、萨马兰奇等人对奥林匹克主义和奥林匹克精神的阐释中,从中国传统人文精神与奥林匹克主义的契合点中,笔者把奥林匹克主义的德育意蕴大致归纳为五个方面,这五个方面可以丰富我国高校人文教育和德育的思想体系,成为大学德育可资借鉴的宝贵精神资源。

第一,顽强拼搏的进取精神。从人的精神风貌上看,奥林匹克主义最集中的体现为坚忍不拔的进取精神和克服一切困难的英雄主义精神。这种刚健有为、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也是以儒家思想为主体的中国传统人文精神的基本特征,恰如《易传》上所说“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一个国家和民族若没有这种精神风貌,是很难振兴和腾飞的,一个运动员若没有这种精神风貌,是很难在奥运赛场上取得佳绩的,同理,一个大学生若没有这种精神风貌,是很难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材的。

第二,公平竞争的精神。从活动的规则和体制上来看,奥林匹克主义所集中体现的则是公平竞争的精神。公平竞争源于古希腊城邦统治下的“公平立法”的政治理想,古代奥运会以它作为最基本的价值准则,它也是现代奥运会追求的崇高理想。《奥林匹克宪章》第6条指出:“奥林匹克运动的宗旨是,通过开展没有任何形式的歧视并按照奥林匹克精神-----以相互理解、友谊、团结和公平比赛精神的体育活动来教育青年,从而为建筑一个和平而更美好的世界做出贡献。”此段话中“公平比赛”所蕴含的公正、平等、民主等精神是包含赛场又超越赛场的,它要求运动员遵守基本的社会公德,承认并尊重一切符合公平原则的优胜,否定和唾弃一切不符合道德规范的行为。例如,在足球比赛中,当一方队员因伤倒地,急需救助时,另一方队员不是乘机进攻,而是及时将球踢出场外暂时终止比赛。这就是体育运动所体现的公平竞争精神,可以说,也正是由于奥林匹克最好地体现出了公平意识和行为规范,才使奥林匹克为千万人所热爱、向往和追求。

第三,爱国主义精神。奥林匹克运动之所以在全世界范围内有巨大的感召力,关键在于它唤起了人们强烈的爱国主义热情。这种爱国主义精神,不仅激励着现代奥林匹克运动的蓬勃发展,而且极大地唤起了青年人的民族归属感、认同感和自豪感,对于增强国家和民族的凝聚力,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在四年一届的奥运赛场上,每当运动员历经艰难获得胜利的桂冠,在国歌的伴奏声中,凝望着冉冉升起的国旗时,相信那一刻同样让大学生们欢欣鼓舞、热血沸腾,油然而生对祖国的尊敬之情。奥运会已经成为了对青年一代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理想课堂。

第四,理想主义精神。《奥林匹克宪章》第14条指出:“奥林匹克格言‘更快、更高、更强’是国际奥委会对一切属于奥林匹克运动的人们的号召,鼓励他们本着奥林匹克精神前进。”这段话中广为流传的格言“更快、更高、更强”充分表达了人们追求在体力和智力上不断超越、战胜自我的奥林匹克理想。这种理想主义的精神,与人们在学业上追求精进,在人格上追求高尚,在艺术上追求完美,在工作上追求卓越等都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

第五,以奋斗为乐的参与精神。奥林匹克主义在激励人们追求“更快、更高、更强”的同时,还非常注重培养人们参与奥运及其它各项体育活动的热情,认为参与是基础,没有参与,就谈不上奥林匹克的理想、原则和宗旨。诚如顾拜旦所说:“奥运会重要的不是胜利,而是参与,正如生活中最重要的事情不是胜利,而是斗争,不是征服,而是奋力拼搏。”[8]当一位马拉松运动员在接近终点时,因体力不支而几次摔倒,又几次挣扎着爬起,艰难地走向终点时,此时胜负已无关紧要,他给予人们的不是失败者的形象,而是一个重在参与、奋斗不息的胜利者的形象。胜利的结果固然重要,但并非体育运动价值的全部。追求理想、夺取胜利的过程同样更有价值,因为我们的身体得以锻炼,意志得以磨砺,品德得以培育,快乐得以提升。

三、发挥奥林匹克主义德育功效的几点思考

据一些抽样调查显示,在我国,大约有59.8%的大学生读过有关奥林匹克方面的书籍;奥运会期间绝大多数大学生观看、收听奥运会的赛事情况,主要是关注中国代表团的成绩;虽然大学生对奥林匹克的教育意义表现出普遍的认同,但知道奥林匹克主义概念和内涵的学生并不多。[9]在对北京高校奥林匹克教育的调查中,92.4%的大学生在小学阶段就知道奥运会,尤其对中国参与奥林匹克相关知识的了解良好。但对奥林匹克的宗旨是“友谊、团结、公平”的认知比例较低,为38.1%,对奥林匹克的核心是“教育”的认知比例则更低,仅为7.9%[10]此外,北京高校开设奥林匹克课程的情况并不乐观,在被调查的56所本科院校中,只有6所高校开设了奥林匹克课程。北京高校大学生中,对所在高校奥林匹克教育现状不满意的大学生占53%[11]

上述调查表明,许多大学生对奥林匹克的关注还局限在竞技体育运动这一层面,对奥林匹克运动的人文价值、对奥林匹克主义的品格教育内涵认识并不太清楚。尤其是高校开设奥林匹克课程情况并不理想,在传播奥林匹克知识方面没有发挥其重要作用,这也是导致大学生对奥林匹克知识掌握不够全面的重要原因。因此,高等学校应充分利用北京将举办2008年奥运会这一大好时机,开展全方位的奥林匹克教育活动,尤其是充分发挥奥林匹克主义对大学生品格教育作用。

首先,高校应努力做到奥林匹克教育进课堂,尤其是将它纳入到学校德育课程体系之中,成为其有机组成部分。

国外有些学校把奥林匹克作为学生修身课的教材,奥林匹克教育的内容也非常丰富和全面,既包括《古代和现代奥林匹克运动史》、《顾拜旦体育思想研究》等理论性较强的课程,也包括《奥林匹克宪章》、《历届奥运会优秀运动员事迹介绍》等品德修养类课程。但反观我国高校,有关奥林匹克教育的课程大多仅在部分体育院系开设,其内容也以介绍奥林匹克运动为主,涉及从人文、思想道德角度进行奥林匹克教育的课程极少。目前,一些非体育院校也逐渐开设了一些奥林匹克教育课程,如北京大学开设有《奥林匹克文化》通选课。即便这样,也是远远不够的。笔者建议,应在此基础上,在有条件的高校适当开设类似《奥林匹克宪章解读》、《奥林匹克主义研究》、《人文奥运研究》、《奥林匹克精神与中国传统文化》等既有理论性又有德育价值的选修课程或专题讲座;条件暂不成熟的高校可以先在现有的人文社科课程中,增加有关奥林匹克人文教育的内容。

第二,高校应广泛开展一些有利于弘扬奥林匹克精神、推动人文奥运理念普及的校园文化活动。

作为一种价值教育的德育,与一般的知识技能的培养有一个明显的区别,就是它要求形成一个良好的道德教育环境系统,并依靠这种环境的暗示性、熏陶感染力对人们的行为和品德产生综合影响。在有利于大学生品德成长的学校育人环境中,校园文化建设是重点,它具有课程教育无法替代的独特优势,能够使学生在价值取向、文化品格、道德修养等方面不知不觉地受到浸润并提高。自从北京申奥成功后,许多高校开展了丰富多彩的以奥运为主题的校园文化活动。但总体来看,在各种形式的奥林匹克文化活动中,宣传和倡导奥林匹克运动的人文价值,以奥林匹克主义与大学德育为主题的校园文化活动并不多。在校园内外通过广播电视、相关网站、宣传画、图片展、体育比赛、倡议书、等形式普及奥运知识固然重要,但对于大学生来说,奥运文化的宣传和教育不能仅停留于知识层面与一般文化活动层面,应更深一步,针对大学生在人格成长和品德、信念等方面的问题、针对近几十年来过度商业化、运动伦理降低、滥用兴奋剂、赛场暴力、竞赛腐败等现象使奥林匹克崇高的人文理想遭遇前所未有挑战的现实,开展一些类似“奥林匹克经典名著阅读活动”、“人文奥运与中国文化精神的讨论与对话”等有助于提高大学生的理性精神和道德自主性的校园文化活动。

第三,高校(尤其是北京地区高校)应通过面向2008北京奥运会的大学生志愿服务群体培养这一过程,将奥林匹克主义、志愿服务精神与大学德育有机结合起来,使三者在培养健全人格方面相得益彰、相互促进。志愿服务是指任何人志愿贡献个人的时间与精力,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为改进社会的和谐与进步而提供的服务,其特点是无偿性、业余性、公益性和组织性。现在,引导大学生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已经成为大学德育的有效手段,通过志愿服务,可以增强大学生的奉献意识与团队合作精神。国际奥委会主席罗格曾说过,奥林匹克运动会是运动员的盛会,也是志愿者的盛会。据有关方面估计,2008年北京奥运会需要的核心志愿者约为10万名。由于大学生在综合素质、参与热情和闲暇安排等方面的优势,大学生志愿服务群体将是奥运志愿者的主力军。因此,为了给2008年北京奥运会提供高素质的志愿者,高校应制订具体的志愿服务群体培训方案。在培训方案设计的价值取向上,应侧重于精神和涵养层面,尤其应使学生逐步内化奥林匹克主义所蕴含的伦理精神,从而有效发挥奥运志愿服务的育人功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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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郭瑞华.北京高校奥林匹克教育普及情况的调查与分析[J].安徽体育科技,2007(2):78.

(原载《中国德育》2007年第12期。录入编辑:红珊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