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嫂嫂!你让我冒充解元郎哥哥?》 第一章刚穿越嫂嫂就要我代班? 黄昏时一场骤雨袭来,驱散了天地间的浑浊燥热。 营地上升起丛丛篝火,在风中溅射出点点火光。 “小叔叔,夫君死了,妾身刚刚成亲便成了未亡人,你说,若传出去,妾身岂不是成了扫把星?” 温柔悦耳的声音传来,让沈仪有些茫然错愕。 坐在营帐里的是身穿华美长裙的少女,蛾眉螓首,明眸皓齿,看起来楚楚可怜。 “你既是夫君的兄弟,相貌亦是相似,不如便替他,做妾身的丈夫,如何?”少女微微启唇,说出来的话却让沈仪大脑宕机。 我不是在做梦吗?做你的丈夫? 这少女名叫秦素容,是京城秦家的贵女,相貌娇艳无俦。 沈仪自打见过秦素容,自然也幻想过“嫂嫂别回头,我是我哥”的戏码,但怎么也没想到今日竟然会有这么一番情形。 简直太荒谬了吧? 沈仪来到这个世界已经有半年了,一场宿醉后,莫名其妙的便来到了这个世界。 一开始,他以为凭借着自己脑海里的学识,在这个古代世界里不说封侯拜相,至少也能活成个富家翁。 谁曾想现实却狠狠给了他一巴掌! 想要通过科举考试考个大官?不好意思,他是身穿,脑子里就没有四书五经的记忆!别说考举人了,连童生试那一关都过不去。 想要酿酒,他连本钱也没有! 再说造盐吧,他倒是会,成本也低,但这朝代做私盐是斩首的大罪。 抄抄诗总行吧?结果诗还没卖出去,就差点饿死街头。 恰在这个时候,他遇上了异父异母的亲大哥沈晓,因着相貌与沈晓极为相似,让沈晓惊为天人,便与沈仪结拜为兄弟,秘密留在身边。 沈仪当然知道沈晓这是想将自己当作一个替身,但也因此苦尽甘来。 沈晓是宁国公府的二公子,宁国公府是当今大虞朝一等一的国公府。 沈晓虽非嫡长子,但也考得功名,颇有才名——这样的人前途无量,哪怕沈仪作为替身,跟在他身边也是衣食无忧的。 便在半个月前,沈晓迎娶京城秦家贵女秦素容,两家结秦晋之好。 谁知这个时候,皇上却一道圣旨,让沈晓前往淮河郡赈灾,星夜启程,不得延误。 此一去不知要几个月才能回京,沈晓只能带着新婚妻子一同前往。 就在这半路上,沈晓喝了未曾煮沸的溪水,发了两日的烧,竟是这般蹊跷的死了。 “小叔叔,你在发什么呆?” 美貌嫂嫂温柔的话语将沈仪拉回了现实:“小叔叔可知道沈晓死了,这意味着什么?妾身还没跟他圆房便成了寡妇,接下来怕是会有很多人指着我骂扫把星,不仅秦家回不去,即便回到沈家,公公也不会待见我。” 说到后面,秦素容的目光也变得黯然起来,俏脸露出一抹苦涩的笑。 沈仪当然知道这个时代死了丈夫的女人会多么悲惨,尤其是这种成亲半个月就死丈夫的,会被视为不详。 今后秦素容很难再嫁出去,只能独守空闺一辈子。 “你的意思是?”沈仪问。 秦素容幽幽叹了一口气,道:“我并非嫡长女,而公公是大虞的宁国公,嫁给沈晓,这辈子我本可以无忧无虑的,若沈晓死了,一切就没了……所以,小叔叔,不如你来顶替他的身份吧。” 说到这,秦素容虽故作矜傲姿态,可脸上也升起一抹嫣红:“沈晓跟我说过了,叔叔跟在他身边虽有半年,并无人知晓你的身份,若你代替沈晓前往淮河郡,自然也不会有人发现端倪。” 我这是要替身转正了? 沈仪不仅没有窃喜,反而感到了恐慌! 沈晓是要前往淮河郡赈灾的,结果死在了半路上,虽说表面上是感染疾病而死,可谁知是不是被谁暗杀了? 自己李代桃僵,说不定还没到淮河郡就莫名其妙死了呢! 退一步讲,就算自己能成功活到淮河郡,也终究会回到京都的,到时候一见宁国公就露馅了。 外人看不出来他与沈晓的分别,难道沈晓的家人会看不出来? 可是呢,他有拒绝的权利吗? 他拒绝了,秦素容就会就此善罢甘休? “万一被人发现我不是沈晓……”沈仪道。 尽管这位秦大小姐内心羞耻万分,可却还是强作镇静,用平静的语气说道:“不会有那种可能的!小叔叔与沈晓相貌相差无几,又跟着沈晓半年,想来也了解他的为人处事,顶替起他难度不大,何况有妾身从旁遮掩,想要李代桃僵并不难。” 秦素容脑袋微歪看着他,道:“何况,你便甘愿一辈子当个为人驱使的下人吗?顶替沈晓,不仅能获得他的身份地位,从此一步登天,而且还能获得……获得一位美娇妻。我想,该怎么选,你应该懂吧?” 秦素容来到沈仪身边,强忍羞意的伸出纤纤玉手,搭在沈仪肩头,慢慢滑到他的胸口。 这充满暧昧的动作让沈仪情不自禁的身体紧绷起来。 秦素容笑了,这位跟夫君异父异母的小叔叔,显然还是个未经人事的…… 很好,她很满意。 沈仪可没被诱惑冲昏了头脑,这女人刚死了丈夫就能笑吟吟再找个男的顶替,手段不低呢! 沈仪问道:“秦姑娘就这么急迫地想要换一个丈夫?” 秦素容幽幽叹了一口气,道:“我与沈晓只是家族联姻,认识还不到半个月,难道小叔叔觉得我会为他伤心欲绝吗?小叔叔,你大可放心,我不会害你,还会帮你。毕竟你活着,我在宁国公府的地位才能稳呢!” 顿了顿,她继续道:“所以,小叔叔同意还是不同意呢?” 说着,她挑衅般的伸出手指,勾起沈仪的下巴。 虽然她故作矜傲,但内心也是难免羞耻,只有以这般高高在上的姿态才能化解她内心的羞辱感。 我不同意你能放过我?沈仪叹气道:“娘子在说什么胡说?有相公在,你的地位怎会不稳?” 秦素容面露笑容,刚想夸他聪明,就被沈仪拉住手腕,一把攥到了怀里。 “呀!你,你做什么?”秦素容花容失色。 沈仪凑过去,在她唇上亲了一口,道:“我们成亲半月有余,娘子觉得为夫能做什么呢?” 秦素容愣在原地,瞪大了一双美眸。 第二章走马上任,淮河郡之灾 穿越一场,沈仪自然有自己的雄心壮志的,只是刚刚穿越的那回接二连三的打击让他意识到,纵使他脑子里装着五千年的学识,到了这个封建古代国家,没有背景没有势力,也难免沦为下等人。 但如今就不一样了,因为他已经摇身一变,从一介仆人变成了大虞宁国公的儿子,淮河郡巡按使! 而且还有了一位美娇妻! 马车继续向前行驶,只是马车里的男主人已经换了一个人。 沈晓的尸体便这么被秦素容让人秘密火化了。 这位秦大小姐做事也足够狠辣的,仅在沈晓病死后便迅速想出了李代桃僵的法子,并且连夜将新婚丈夫的尸体带走火化,做得没有一点纰漏。 马车上,秦素容面红耳赤,高耸的胸脯不断起伏:“你知道吗!那是我的初吻!” 初吻?我信你个鬼! 这女人跟沈晓都成亲大半个月了,鬼才信她有初吻。 再说了,自己就这么上了秦素容的贼船,接下来危险重重,要一个吻也不过份吧? 沈仪打量着秦素容道:“娘子处理沈晓的尸体,没让人知道吧?” 此次沈晓前往淮河郡只带了沈仪以及六名侍卫,秦素容则是带着一名婢女,沈晓身死之时,是在营帐之中,唯有秦素容和她的婢女知道。 秦素容道:“侍剑是我的心腹,你放心吧。” 沈仪微微一笑,道:“娘子既然希望我能成为沈晓,不如跟我讲讲沈晓的事,省得我不小心露馅。” 秦素容仰着头看他,天鹅般的脖颈白皙如玉:“你跟着他半年,不知道他的事?” “我虽然跟着他半年,但平日里都在宅院里练字,连外人都很少见。”沈仪道。 沈晓跟沈仪结拜,可不是真的将他当兄弟,只是把他当替身培养,是以知道沈仪的人并不多。 只是没想到,他这位替身还没用上,正主就死了。 秦素容道:“沈晓做事谨慎,如今知道你身份的只有我一个人,连他的家人也不知道你的存在。不过你要顶替沈晓,最大的问题不是他的家人,毕竟我们还要去淮河郡,等回到京城也得大半年,到时候就算行为举止有异常,也有个解释。” “那最大的问题是什么?”沈仪问道。 秦素容道:“沈晓是解元郎,才华横溢,诗词文章,手到拈来。” “这个娘子就放心好了,我也是才华横溢,诗词文章对我不在话下。”沈仪微微一笑。 秦素容撇了撇嘴,吹吧你,沈晓是今科解元,文采出众,你若真的才华横溢,也不会成为一个奴仆了。 见她不信,沈仪笑道:“我作一首诗送给娘子如何?” 说着,他便悠悠吟诵道:“三月三日天气新,长安水边多丽人。态浓意远淑且真,肌理细腻骨肉匀。” 秦素容一愣,歪着头看着他:“这是你从哪里抄来的?” 沈仪嘴角微微抽搐,“娘子对我真没一点信任,就不能是我自己写的?” “就当是你写的吧。”秦素容挺着胸,道:“我还有一个条件。” “什么条件?” 秦素容盯着他道:“你不能再像之前那样强迫我。” 虽然要沈仪顶替她的相公,可秦素容跟他毕竟不是知根知底的关系,她又不是个什么男人都可以的**,自然不能这么快就夹道相迎,跟沈仪假戏真做,成为真夫妻。 沈仪愣了一下,随后笑道:“好,没问题,我堂堂国公之子,也不是强人所难的人。但我也得加一条,你不能阻拦我找别的女人。” 反正自己从今以后就是宁国公府的二公子了,要什么美人没有?虽然秦素容挺漂亮的,可还不值得他弱水三千取之一瓢。 秦素容撇了撇嘴,你找别的女人关我什么事? “你身份就算会暴露,也是在回到京城之后,但在此之前,你还有一个大麻烦,要是不能解决,还没回到京城你就得死在淮河郡。”秦素容道。 沈仪连忙问道:“什么大麻烦?” 他早就意识到沈晓的死不对劲,怎么可能就这么病死在路上。 秦素容道:“你应该知道沈晓是被朝廷任命为巡按使,前往淮河郡赈灾的。” 沈仪点了点头,两月前淮河郡暴雨不断,淮河决堤,洪火爆发,致使淮河郡遭遇有史以来最大的洪灾,田中颗粒无收,几乎民不聊生。 秦素容道:“如今淮河郡非常缺粮,朝廷的赈灾粮也不多,虽然淮河郡是产粮大郡,可淮河郡内的米商勾结起来,早在洪灾爆发前便囤积居奇,只待朝廷出手,便高卖粮食。” 沈仪脸上的表情顿时一僵,他总算知道沈晓为什么死得这么蹊跷了,淮河郡受灾,粮商囤粮高卖……沈晓这位巡按使在出发之前就信誓旦旦的说过一定会压制粮价,解决淮河郡之灾,如此一来就得罪淮河郡的粮商。 这些粮商可不是简单的生意人,自古以来,大商人背后都有世家支持,所以才敢这么让沈晓死在半道上。 靠!自己顶替沈晓的身份,那些人一看沈晓没死,说不得还会再度下手。 退一步讲,就算自己没被刺杀,无法解决淮河郡的问题,回到京都也会受皇帝诘责。 不过风浪越大鱼越贵,能够一跃成为国公府的二公子,这点麻烦似乎又算不了什么。 国公之子,今科解元,前途无量啊! 沈仪脸上乌云散去,笑道:“娘子放心,为夫自有办法解决淮河郡的问题。” 秦素容见他先是神情阴郁,随后又是自信无比,也不禁纳闷他的自信从哪里来,真以为淮河郡的问题有那么容易解决吗? 秦素容道:“离淮河郡还有一段路程,我再给你讲讲沈晓的一些事情,你要好好记住。” “娘子请讲,为夫听着。” “沈晓才华横溢,颇为自负……” 第三章郡守顾千舟 车马辚辚地向着淮河郡出发。 沈仪没有欣赏身旁美人的容颜,而是思索着如今各种问题。 如今这个国家名叫大虞,在此之前有春秋战国,有两汉三国,但偏偏在东汉末年之后,历史便彻底乱掉了。 在这个世界的历史上,诸葛孔明七星灯续命成功,六出祁山灭掉曹魏,最终三造大汉,恢复大汉江山。 但仅仅过了不到百年,汉朝便彻底覆灭……又经历数百年的战乱,才到了如今的虞朝。 宁国公府作为虞朝五大国公府之一,权势极为煊赫,自己顶替沈晓,若是被沈家发现,下场如何不言自明。 好在如今知道他身份的只有秦素容和她的婢女。 沈仪抬头看了一眼身旁的美人,他若想完美顶替沈晓,要么就得把秦素容变成自己的形状,要么就得把秦素容灭口。 当下自己还需要秦素容的帮助,两人站在一条船上,自然不可能灭她口。 “你在看什么?”秦素容问道。 沈仪笑道:“娘子美若天仙,实在让人忍不住多看。” 秦大美人哼哼两声,那还用你说? 淮河郡外,淮河郡郡守顾千舟正带着一群官员等候着。 “这位沈大人好大的来头啊,竟需要大人竟然搁置公务带我们出城等待。”主簿何忠站在一旁道。 顾千舟微微一笑,说道:“这位沈公子可是宁国公的贵子,陛下颇为倚重宁国公,重用其子,沈公子将来可谓前途无量,我们等待片刻又算什么?” 顿了顿,顾千舟又问:“如今郡内情况如何?” 何主簿回答道:“这几日的开仓放粮,郡内粮价有些下降,但官仓粮食最多只能再支撑五日,五日之后必定粮尽……官仓粮米耗尽后,粮价必然再次上涨。” 何主薄抬起头,小心翼翼观察上司的神色,发现顾千舟眉头一皱,便继续道:“据说这位沈大人来之前就大放狂言,十五日之内便会降粮价,平淮河之灾。也不知……此人是不是真有这个本事。” 顾千舟说道:“沈大人受陛下重用,想来也不会是个草包。” 突然有人喊道:“来了!那位大人来了!” 顾千舟等人抬起头来,便看见六名护卫簇拥着一辆马车行驶而来。 “走,前去迎接沈大人。”顾千舟紧皱的眉头微微舒展,带着人迎上去。 沈仪掀开门帘,看着率众相迎的顾千舟,道:“终于到了啊!娘子,请。” 有外人在,秦素容并没有拒绝沈仪的挽扶,轻哼一声,便跟着他下了马车。 顾千舟看到扶着秦素容下来的沈仪不禁一愣,奉旨前来解决灾情竟然还带着女人? 不过想到这位沈大人刚成亲不久,新婚夫妻,如胶似漆,似乎也理所当然。 “淮河郡郡守顾千舟见过沈大人,沈大人这一路舟车劳顿辛苦了。”顾千舟面露笑容上前迎接。 “顾大人不必多礼。”沈仪笑道。 顾千舟抬手引路:“沈公子,我已为你安排了落脚之地,接风宴也已准备好了,请。” “好,请。”沈仪微微颔首,昂首跟着顾千舟进城。 “顾大人,不知如今淮河郡情况如何?”沈仪边走边问。 顾千舟摇头叹息道:“前段时间淮河决堤,河水倾泄,冲毁许多农田,如今虽说暴雨停了,可百姓粮米收不回来,今年这个冬天难捱了,还有不少百姓房屋被冲毁,至今无家可归,成了难民。老夫无能,看着百姓受灾,却无能为力。” “顾大人放宽心,我此来就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沈仪昂首笑道。 淮河郡之灾岂是你这毛头小子想解决就能解决的?顾千舟见沈仪年轻,又带着夫人,心里不太相信他,但脸上却露出笑容,说道:“那本官就放心了。” 接风宴便设在淮河郡内的一座名为悦来的酒楼上,顾千舟笑道:“淮河郡不比京都繁华,宴席简陋,如有招待不周之处还望沈大人海涵,快请上座。” “顾大人客气了。”沈仪坐了下去,又让秦素容坐在自己的身边。 顾千舟不愧当了多年的郡守,言行举止都让沈仪感到很舒服。 酒过三巡,顾郡守突然笑着说道:“听闻沈大人乃是今科解元,才华横溢,本官不久之前曾得到一副墨梅图,虽为佳画,却无好诗,不知沈大人能否不吝笔墨,题诗一首?” 听到这句话,沈仪顿时心生警惕,自己作为巡按使前来解决淮河郡之灾,对方不问自己打算怎么做,反而要自己题诗…… 沈晓死得蹊跷,未必就跟淮河郡的官员无关。 顾千舟这是在试探吗? 坐在沈仪身旁的秦素容一颗心也不禁加速跳动起来,沈仪的样貌虽然跟她夫君极为相似,但才学恐怕没有沈晓的十分之一,若是在这里出现纰漏,让顾郡守起了疑心…… 虽然不会当面揭漏,但倘若派人调查,说不定真会查出一些蛛丝马迹的。 没想到刚到淮河郡,危机就来了。 沈仪沉吟间,顾千舟便已让人取出了一副图画,当面展开。 画上是一株梅树,枝上绽放了几朵梅花。 何主簿在一旁道:“沈大人舟车劳顿,身心俱疲,会不会有些为难?” 不管顾郡守是不是在试探,这个破绽不能出现……沈仪咧嘴一笑,道:“区区一首诗,何难之有?取笔来!” 片刻,文房四宝便呈了上来。 沈仪看着画上的墨梅沉吟三息,提笔,蘸墨,便在墨梅图的左侧写下四句诗。 一树寒梅白玉条,迥临村路傍溪桥。 不知近水花先发,疑是经冬雪未销。 这字……竟然写得相当漂亮。 秦素容睁大了美眸,心中十分诧异。 席间的众人看去,顿时都陷入沉默。 许久之后,顾郡守扬声赞道:“好,好诗!” 第四章十日之内,必平淮河郡之灾 “沈大人果然才华横溢,作得一首好诗。” “笔走龙蛇,好字啊!” 众人一阵天花乱坠的吹捧,沈仪面露微笑,自然看出这些人逢迎居多。 “沈大人,如今淮河郡灾情惨重……不知大人可有办法解决?”菜过五味,顾郡守一脸关切的问道。 何主簿笑着吹捧:“下官曾听说,沈大人离京之时,有言十五日内解决淮河郡之灾,必定已经胸有成竹的。” 众人的目光都集中在沈仪身上。 沈仪毫不犹豫的脱口而出:“用不着十五日,十日!十日之内,本官必然解决淮河郡之灾!” 此话一出,在场所有人都是一脸震惊,秦素容也是惊愕失色的看向沈仪。 顾郡守皱起眉头,十日之内解决淮河郡之灾?这后生小子简直大放狂言。 淮河郡之灾,即便是他这位郡守也束手无策。 官仓本就缺粮,除非沈晓能在短时间内买到大量的粮食,否则便无法解决淮河郡之灾。 顾郡守眼底深处闪过一丝轻视,问道:“不知沈大人有何妙计?” 沈仪端起酒杯,缓缓喝了一口:“不知官仓粮米售价几何?” 顾郡守回答道:“官仓每斗米售一百文。” 沈仪放下酒杯:“自今日起,米价再涨一百文,每斗米售两百文钱。” 此话一出,顾郡守,何主簿等人脸上都是浮现惊愕之色。 “沈大人,这是何意?”顾千舟皱起眉头,说道:“如若官仓带头涨价,米商焉能不涨?届时必定引得饿殍遍野啊!” 沈仪看着顾千舟笑道:“本官自有打算!顾郡守只需按照本官吩咐的做便可。” “沈大人,三思而后行啊……” 沈仪大手一挥,说道:“顾大人,你是巡按还是我是巡按?皇上让我来淮河郡赈灾,出了事自有我这个巡按承担,不必再说!” 顾千舟心中想骂娘,这混蛋,竟然如此蛮横无理!仗着父亲是宁国公就自以为是了?好好好,若惹出大祸,休怪本官参你一本! “既然如此,那就依沈大人之言。”顾千舟心中不悦,表面上却不动声色。 “对了,本地最大的粮商是哪一位?”沈仪问道。 顾郡守道:“是黄家粮铺的黄百万。” “黄百万?这名字好啊!”沈仪咧嘴一笑,道:“给本官约一下这个人明日见面。” “是。”顾郡守犹豫了一下道。 沈仪道:“本官倦了,想与夫人休息了,不知落脚之地在哪?” 顾千舟当即命人引路。 等沈仪,秦素容都离开后,何主簿再也忍不住了,道:“大人,咱们不能任由这姓沈的胡作非为啊!若按他这做法,到时必定民怨沸腾啊!” “本官岂会不知!”顾千舟看了何主簿一眼,重重哼了一声道:“他爱怎么做就怎么做,到时真的惹得天怒人怨,圣上降罪,就有他好果子吃了!” 何主簿试探性的问了一句:“大人难道另有打算?” “淮河郡之灾,老夫无力解决,落在圣上眼里岂非无能?如今沈晓一意孤行,必定惹得民怨沸腾,到时本官再参他一本!圣上降罪,也与我无关了,毕竟老夫又不是没劝过。”顾千舟不徐不疾的说道。 “大人英明啊!”何主簿眼前一亮,吹捧了一句后道:“不过却不知道他要见黄百万做什么?” …… 沈仪带着秦素容等人走进一座三进的大宅,便有几位婢女前来拜见:“见过大人。” “大人,夫人,是否现在准备浴汤?” “去准备吧。”沈仪点点头道。 “是。”待婢女们都退出房间后,忍了一路的秦素容终于忍不住,凤目上挑,怒视着沈仪:“姓沈的,你疯了吗!你可知道你在做什么?” 秦大美人这嗔怒的模样,就好像一只炸毛的布偶猫,怪可爱的,让沈仪都想伸出手去,给她顺顺毛,但想到大概率会被挠,还是忍住了这股冲动。 “娘子,为夫当然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沈仪道。 秦素容气得鼓腾腾的胸脯儿不断起伏:“你这么做等于纵容粮价上涨,等此事传到京城,皇上能放过你吗!到时我们都得完蛋!” 她没想到这替身竟然如此的愚蠢,早知道还不如当个寡妇呢! 沈仪坐了下来,笑吟吟道:“娘子稍安毋躁,就算为夫不让粮价上涨,难道粮价就不会上涨吗?商人逐利,他们是不会放过这个发国难财的时机的,而且,为夫这可不是在取死。” 秦素容秀眉紧蹙,“你不是在取死那你在做什么?” “当然是赈灾喽!”沈仪自信满满的道:“娘子看着吧,为夫说十日定淮河郡之灾就十日,难道这区区十日,娘子也等不及?” “故弄玄虚!就怕十日后我就成了寡妇。”秦素容哼哼唧唧道。 “娘子放心,为夫还没跟你圆房,肯定不会让你当寡妇的。”沈仪道。 秦素容翻了个漂亮的大白眼。 这时候,婢女在门外道:“大人,夫人,浴汤已经备好,可以沐浴了。” 沈仪看着秦素容,眉毛上挑:“娘子,你先还是我先?还是一起?” 秦素容还在生气,道:“当然是我先!你用我的洗澡水吧!” “啊这……”沈仪愣了一下,道:“娘子这是要奖励我吗?” 秦素容:??? 什么奖励? 秦素容哼了一声,转身便往浴室去了。 这一路从京都到淮河郡,是没有洗澡水的,早就难受得很了。 …… 黄家,亭子内。 身穿华袍的黄百万慢悠悠饮着茶,眼睛眯成了一条线:“这个姓沈的,要邀请我赴宴?” “家主,他会不会是想让咱们粮铺降价?或是希望我们开仓放粮?”身旁的管家道。 黄百万淡淡一笑,说道:“若他只是希望我们捐一些米,那就捐一些,给他个面子,可若他不知足,想挡老夫财路……哼!” “听说此人离京之时就大放狂言,说要解决淮河郡之灾……此次邀约,恐怕来者不善。”管家道。 “来者不善?淮河水深得很,每年淹死的人可不少。”黄百万笑呵呵道。 第五章真是个贪官! 沈仪自然没有用秦素容洗过的洗澡水,而是让婢女重新给自己烧了一桶热水,舒舒服服的泡了个澡。 换上一件干净崭新的袍子,沈仪回到寢室,只见秦素容坐在锦榻边上蹙眉沉思。 俗话说灯光下看美人,愈增三分娇艳。何况秦素容本就是千娇百媚的大美人,一张精致绝美的俏脸在烛光的映照下娇艳无匹,一双眉儿轻轻颦起。 她未曾穿着靴子,布袜儿也脱在一边,露出了一双白生生的小脚丫子,六寸肤圆光致致,足趾白皙粉嫩,趾甲小巧整齐,仿佛春天刚刚冒出来的笋芽。 沈仪笑道:“娘子这是在等我一起睡吗?” “谁在等你了?”秦素容翻了个白眼,道:“你要约见那个黄百万是想让他降粮价?” 沈仪道:“娘子觉得他会降吗?” 秦素容道:“他大抵会给些面子,暂时降下一文两文,或者捐献一些粮米。” 沈仪笑呵呵道:“一文两文有什么用?我要让他把粮价降到最低!想发国难财,就给我大出血吧!” 秦素容一怔,语气带着淡淡的嘲讽的味道:“小叔叔以为搬出宁国公府,商人们便得唯命是从吗?” 沈仪笑了笑,没有多加解释,走到床榻边倒头就躺了下去。 秦素容吃了一惊,伸手拽着他的衣袖:“你,你干嘛呀!” 沈仪道:“娘子忘了,咱们是夫妻,同床共枕才正常。” 秦素容板着脸道:“你可别忘了,咱们有过约定,你不许强迫我的!” “谁说我要强迫你了?我可是坐怀不乱真君子,就算同床共枕也不会碰你一下的!”沈仪翻了个身睡觉。 秦素容见他说得正气凛然,半信半疑的道:“真的?” “信不信由你。”沈仪闭眼就睡,很快就响起了轻鼾声。 “这么快就睡了?”秦素容脸色变幻了一下,哼了一声道:“谁信你啊!侍剑,给我打地铺!” “是,小姐。”小婢女应道。 沈仪一觉睡到清晨,醒来时发现秦素容睡在地上。 这秦大美人睡觉极不老实,身子转了一百八十度,修长的玉腿都踹出了被窝。 我说不会碰一下又没说不能碰几下……沈仪呼吸顿时急促了起来,他虽无曹操之志,却有孟德之心啊! “沈大人,顾郡守已邀请了黄百万,请您赴宴。”就在这时,下人的声音在门外响起。 “知道了。”沈仪慢悠悠起床洗漱。 此次设宴邀请黄百万的地方便在顾郡守府上的一处花厅里,桌上已经摆上了各种精美菜式。 “这位便是沈大人?黄某拜见沈大人。” 沈仪走进花厅,就看见一个胖嘟嘟的中年汉子朝自己走了过来俯身行礼。 郡守顾千舟以及何主簿也是起身相迎。 沈仪笑呵呵道:“诸位不必多礼,都坐吧。” 顾千舟微笑着介绍道:“沈大人,这位是黄家粮铺的掌柜黄百万,他得知你为赈灾而来,有意捐赠粮米以赈济灾民。” 黄百万道:“对,小民听闻淮河爆发洪灾,百姓流离失所,心中不胜凄恻,愿献绵薄之力,捐赠粮米三石,以助大人赈灾。” 黄百万说完就观察沈仪神情,发现他不为所动,道:“沈大人,难道是觉得小民捐赠得少了?” 沈仪端起面前的酒杯浅呷一口,说道:“捐赠多少粮米是你自己的事,本官只有一个条件。” “什么条件?”黄百万眸光微微一沉,他已表达了善意,难道这姓沈的还不知足,想让他低价卖粮?后生小子真是不知天高地厚! 沈仪放下酒杯,道:“本官跟顾大人说过了,自昨日起,米价不得低于一斗两百文售卖,我希望黄家主也不得低于这个价格售卖粮米。” 此话一出,黄百万脸上顿时露出惊愕之色,每斗米售卖不得低于两百文?这姓沈的疯了吧? 作陪的顾千舟也是脸色狂变,这沈晓到底要做什么?官仓米价翻倍的涨,还要让粮商跟着涨?这是把百姓往绝路逼啊! 黄百万迟疑了一下问道:“沈大人,就这一个条件?没有别的了?” 沈仪咧嘴一笑,道:“当然。本官初来乍到,原想去看一看淮河郡的风景,可惜囊中羞涩,缺少路费,唉。” 黄百万心中大骂,这狗官,竟然向我索贿! 尽管心中骂娘,但黄百万脸上却挤出笑容:“沈大人想要视察民情,小人愿捐赠纹银千两,给大人换一辆轿子,以便大人能更好的暗访民生。” 沈仪抚掌大笑道:“好好好,本官自明日起,就好好的视察一下民情。” 一旁的顾千舟都麻了,他自认自己不算清官,可也做不出这种公然索贿之事,简直毫不掩饰。 这姓沈的,这是来淮河郡捞钱的吗? 好好好,等你把事闹大了,本官非要狠狠弹劾你一本不可! 接下来宴席上的气氛变得轻松无比,黄百万频频敬酒,各种阿谀逢迎的话张口就来,沈仪面露微笑,显得十分得意。 喝得差不多了,沈仪便托醉离席。 “呸!真是个贪官!”走出大门,黄百万脸上笑容消失,往地上狠狠地吐了一口唾沫。 他见过贪官,但没见过这么无耻胆大的。 不过这狗东西这么做,他就算明目张胆的涨价也不怕将来朝廷问责了。 “来人!迅速派人前往苏州、扬州,给我大量收购粮食,星夜运回淮河郡!”黄百万唤来了管家吩咐道。 “是,老爷。” 黄百万眯起了双眼,笑道:“这真是天上掉馅饼啊!这一次合该我黄某赚个盆满钵满!” …… 花厅里,何主簿不可思议的道:“这个姓沈的疯了吧?这些官宦子弟就没点脑子吗?” “大多官宦子弟还是有脑子的,但这姓沈的没有。” 顾千舟呸了一声:“真是个贪官,再让他多做几年官,不知道还要贪多少银两!” 他看向何主簿,道:“让衙内的主官都给我写一封弹劾的折子,等这狗东西搅得天怒人怨,便一起上折子弹劾死他!” “是!”何主簿点头应道。 第六章粮价疯涨,舆论发酵 雅致的书房内,秦素容坐在书桌前看书,身穿青衣的小婢女侍剑站在她身后。 “小姐,他与黄百万见面,要求对方米价不得低于两百文一斗,不仅如此,还向黄百万索要了一千两银子。”侍剑低声禀告。 “你说什么?”秦素容满脸惊愕地抬起头,手中的闲书落在桌上。 侍剑道:“小姐,咱们要不要制止他?再这般下去,整个淮河郡都得翻了天。” 秦素容匆匆站起身来,气急道:“当然要!快,快去把他给我找来!” “娘子这是要找谁?”秦素容话刚说完,沈仪便推门而入,看着主仆二人。 秦素容怒道:“姓沈的!你到底想做什么!” 看着柳眉倒竖,俏脸彻寒的秦素容,沈仪却悠然走到榻边坐下,道:“娘子是指什么?” 秦素容怒道:“当然是你让黄百万涨价的事!你知不知道,这件事若传到京都,你有十个人头都不够砍的!” 沈仪缓缓道:“当然知道,可我不让粮商涨价粮商便不涨了吗?商人逐利,即便朝廷亲自下令不许他们涨价,他们也会暗里涨,最多等灾情过去,再象征性的交点罚银……娘子是个聪慧的人,不觉得淮河郡已是一盘死棋吗?” 秦素容沉着脸坐了下去,丰润饱满的胸脯起伏不定。 她当然知道沈仪说的没错,商人为了银两,什么都敢做,什么都不怕,朝廷敢将他们全部杀了吗?倘若真的杀商放粮,只会导致更加严重的后果。 沈仪微笑着继续道:“反正都是一盘死棋,娘子不妨看看我是怎么把这盘死棋下活的。” “下活这盘死棋?就你这般的胡闹若能下活,我……”秦素容哼了一声,想要嘲讽他不知天高地厚。 “下活这盘棋怎样?” “你要怎样就怎样!” 沈仪挑挑眉:“若下活这盘棋,你陪我滚床单。” “若下不活呢?”秦素容冷笑。 “那我陪你滚床单喽?” “滚!”秦素容不想理他。 沈仪眯起眼睛道:“娘子,那黄百万送了我一千两银子,咱们这几日不如去逛逛淮河郡的风景如何?” …… 沈仪的政令无异于一颗重磅炸弹,在淮河郡掀起轩然大波。 短短三天的时间,粮价便一路往上滚,从一百文一斗涨到了两百四十文一斗。 有甚者,甚至将陈米掺在新米中售卖。 当百姓得知是朝廷来的巡按大人要求米商涨价的,几乎将沈仪骂得狗血淋头。 “这姓沈的狗官听说是京都的国公府来的,他这是要将我们逼上死路啊!” “听说这沈晓还是个解元,竟然勾结商人,提高粮价。” “他娘的,两百四十文一斗,怎么不直接抢钱?” “这该死的狗官,就没人去京都告他吗?” “宁国公府作为我们大虞五大国公府之一,这沈晓还是宁国公的嫡子,必是在京都一向猖狂惯了,才会如此施为。” “……” 这几日,沈仪确实带着秦素容到处游山玩水,虽然百姓的咒骂声不会传进他耳朵里,但也多多少少能够猜到一些。 不过对此他并不在意,骂的是沈晓,跟我沈仪何干? 京都那边,怕是已经掀起轩然大波了吧?若皇帝听到,只怕也会臭骂两句。 “大人,前面便是淮河郡有名的庙宇。”一名中年男子站在沈仪身旁,指着前方道。 这男人并非沈仪的护卫,而是衙门的捕头王朗之,奉命保护沈仪。 王捕头名字像个读书人,其实却是个身高接近八尺,铁塔一般的汉子。 沈仪经过几日的接触,发现这王捕头外表粗犷,内心机灵,有依附自己之意。 沈仪问道:“怎么如此冷清?” 王捕头顿时面露尴尬之色,大灾之年,百姓都未必吃得起饭,谁会逛庙宇啊!冷清这不是很正常吗? “往年都会举办游神赛会,那时便热闹得紧,今年,今年发生了洪灾,是以未曾举办。”王捕头道。 沈仪道:“那怎么行?王捕头,你去传本官命令,本官要办一场盛大的游神赛会,还要舞龙舞狮舞麒麟,此次赛会要持续三个月……此事要写成榜文,全城张贴下去。” 此话一出,不禁王捕头愕然,连秦素容也是一脸吃惊。 这种大灾之年,竟然还要办什么赛会?还要持续三个月? 百姓都吃不饱饭了,他为了热闹还要办赛会?这哪里是解元郎,这分明是纨绔子弟啊……王捕头心里苦笑不已,可是毕竟不敢明着拒绝,只能道:“是。” …… 衙门,王捕头将举办游神赛会之事说给何主簿听,何主簿一脸的惊愕:“这姓沈的疯了吧?此事我要禀告大人!” 他迅速来到顾千舟家里,如实禀告。 “大人,如今怎么办?是任由这姓的胡来,还是制止他……” 顾千舟眉头一皱,随后又松驰了下来,道:“既然他是朝廷派来的巡按,他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是,大人。”何主簿感叹道:“这京都的纨绔子弟做事真是……真是不可思议啊!他这个解元到底是怎么考上的?这几日,粮价疯涨,民怨沸腾啊!此事多半已经传到朝廷了。” “好!再过两日,本官便将弹劾奏本送到京都!”顾千舟抚须道:“除了此僚,也算是为民除害!” 接下来的几日,淮河郡各大粮铺门前的水牌几乎一日一个价格,甚至涨到三百文一斗。 淮河郡内,到处都是百姓的哀嚎之声。 衙门里的人明显感觉得到,淮河郡内气息压抑。 仿佛一个充满气的高压锅,随时可能爆开。 百姓已经被逼到了绝境! 只要一点小火花,就将点燃这个炸药桶! 一但爆炸,许多人都将被炸得粉身碎骨。 第七章弘舸连舳,巨槛接舻,商船已至 “这些日子来淮河郡内各大粮商疯狂涨价,再加上沈晓还有举办为期三个月的游神赛会,百姓几乎已是民怨沸腾。” 顾千舟府上,何主簿正与顾郡守对坐下棋。 顾郡守不紧不慢地往棋盘上落子:“那沈晓何在?” 何主簿苦笑一声道:“他带着娘子四处游山玩水呢!听说今日又去了水仙寺上香拜佛……对了,今早此人竟然要招募工匠,修缮衙门,这做法真是不可思议啊!” 顾郡守皱了皱眉,沈晓要举办游神赛会尚且可以解释为此人好玩,可是修缮衙门却是何故? 这淮河郡,他可待不久啊! 不过纨绔子弟的想法千奇百怪,沈晓甚至敢当着自己面向黄百万索贿,有此做法似乎也不奇怪。 “大人,算算时日,十日也快过去了,淮河郡粮价不降反升,百姓已经被逼到绝路,若是再这样下去,只怕会出大岔子啊!”何主簿提醒道。 时机已到,也该是弹劾此僚的时候了……顾郡守站起身来,抚须道:“好!今日便书写奏本,传回京都,弹劾此僚!待此僚被皇上撸下来,本官便接管府衙之事,开仓放粮!” 其实沈晓这般做法反倒对他有利,若无沈晓,现在被百姓骂的就是他了。 但如今只要沈晓被皇上撸下去,自己立马开仓放粮,百姓就会觉得自己是个好官,包括朝廷也会这么觉得。 …… “十日已过八日,粮价不降反升,夫君可知,妾身很快就会变成未亡人?” 画舫徐徐游于湖心,天水一色。 船舱内,秦素容用纤细的兰花指拈起茶盏,浅呷一口后,用清冷的目光望着沈仪。 秦大美人是彻底放弃了,这几天粮价一天涨得比一天狠,而沈仪却依旧游山玩水,四处胡闹。 她怎么会相信这棒槌有办法解决淮河郡之灾的! 沈仪轻笑一声:“放心吧娘子,你已经成为未亡人一次,夫君又怎么忍心让你再当一次未亡人。” 秦素容气得牙根儿痒痒起来:“你真就不担心皇上将你砍了!不,不用皇上,公公现在怕是就想砍了你!” 沈仪微微一笑,望向船舱之外:“娘子看看外面,那是什么!” 秦素容抬眸望去,疑惑道:“看什么?” 沈仪悠然道:“弘舸连舳,巨槛接舻,娘子没有看到吗?那是一艘艘商船啊!” 秦素容皱眉道:“淮河郡有港口,每天来往几艘商船有什么好奇怪的?” 沈仪道:“那可不是几艘商船,而是几十艘,上百艘满载粮米的商船。” 秦素容一愣,道:“满载粮米的商船?你怎么知道运的是粮米?” 沈仪轻笑道:“本官一纸政令,允许粮商涨价,黄百万知道不能错过时机,立即到各地买粮运往淮河郡,其他商人便不懂吗?” “商人运粮到淮河郡那又怎么样?”秦素容疑惑道:“你该不会是想杀商放粮吧?” “当然不是,我怎么会做这种蠢事。”沈仪道:“如今淮河郡已经不缺粮了,只需一个突破口,就能彻底解决淮河郡的危机。” 什么?”秦素容脑海里闪过一道亮光,可又朦朦胧胧的,想不太明白。 很快,画舫登岸,沈仪刚刚下来,王捕头便带着人过来。 “卑职拜见大人,大人要我准备的沙袋我已经准备好了,不知大人欲作何用?” 王朗之疑惑的看着沈仪,这纨绔子弟做事随心所欲,一会要去拜佛上香,一会要去港口,一会又让自己准备沙袋,完全搞不清楚他在想什么。 沈仪道:“此物我自有大用!王捕头啊,你替本官做成这件事,就是大功一件。” 王捕头当即谦虚的表示能为大人做事是卑职的荣幸,何况这是小事一桩。 “王捕头,明日你便将沙袋……”沈仪低声说道。 “是,卑职遵命。”王捕头顿时睁大了眼睛,这,还能这样玩的吗? “对了,这件事先不必对顾郡守说起。”沈仪嘱咐道。 “是,大人。”王捕头应道。 …… “我明白了!我明白你的用意了!” 回去的路上,秦素容忽然站起,用力击掌,衣服下包裹的圆润饱满也颤颤巍巍的。 沈仪情不自禁苗人凤,心里忍不住叹息。 这世间d级强者已是凤毛麟角的存在,没想到竟然还有e级强者,实在是恐怖如斯! “娘子明白什么了?”沈仪问道。 秦素容看着沈仪,心里已经翻起了惊涛骇浪。 这姓沈的……好聪明啊! 他是怎么想得出这种计谋的? 比沈晓那个死鬼还要聪明一百倍。 “你故意发布政令,让官仓带头涨价,就是为了告诉粮商,如今淮河郡缺粮,现在卖粮就能大赚一笔,于是听到消息的粮商纷纷运粮到淮河郡,如今淮河郡反而供过于求。” 秦素容美目闪闪发亮,盯着沈仪道:“至于你让那姓王的运沙袋进城,是不是想欺骗那群商人,朝廷的赈灾粮到了?” “娘子聪慧,都不用夫君解释了。”沈仪夸道。 秦素容蹙眉道:“可是官仓粮食终究有限,倘若粮商们看出你的计谋不上当呢?商人可不是好糊弄的。” 沈仪轻轻笑了起来,不上当?这可是范仲淹想出来的荒政三策之一…… 也是历史上的顶级阳谋之一。 阳谋之所以叫阳谋,那就是因为阳谋不怕被看穿。 “纵有商人看出我这是在用沙土冒充粮米,可终究会有人上当的,商人都是聪明的,真把粮价涨破天,百姓也买不起,还不如趁这个时候降价卖出去,那还有得赚……而只要有第一个商人降价卖粮,其他商人见到他赚了钱,必然也会跟风降价,谁都不想大老远跑一趟,什么都赚不到。”沈仪缓缓道。 秦素容问道:“那你举办为期三个月的游神赛会又是为何?” 沈仪道:“当然是吸引外地游客喽!娘子总不会真以为我这是在玩乐吧?” 这段时间的游山玩水沈仪也不是什么都不做,他发现淮河郡百姓喜好游神,供奉着大大小小的上百尊道教神灵。 若由官府组织民间游神活动,必能吸引大量的外地游客。 秦素容脸色古怪,她还真是这么想的。 这沈仪真的太聪明了,让他顶替沈晓,说不定真的能够成就大事。 但也有一个严重的问题,这么聪明的人,自己真能控制得住吗? 不行!她得拿捏住沈仪的把柄,让对方不能背刺自己。 第八章十万石赈灾粮 “大人,沈晓有动作了!”就在这时,何主簿急匆匆地快步跑进顾府的书房里。 正在看书的顾千舟抬起头来,皱了皱眉,道:“什么事?” 他下意识的以为沈晓又闹出什么幺蛾子了? 何主簿道:“沈晓今日突然来到衙门,要开仓放粮,恢复一斗一百文的价格,并且要人全城张贴榜文,说朝廷已运十万石赈灾粮抵达淮河郡。” “什么?”顾千舟满脸愕然之色,道:“朝廷的赈灾粮什么时候到了?我怎么未曾得到消息?” “下官也是不知啊,这沈大人难道是听到什么声音,急眼了?”何主簿犹豫了一下道。 顾千舟沉吟道:“官仓粮食本就无多,他就算开仓放粮也支撑不了几日,再者,本官可从未听过朝廷运来十万石赈灾粮。” 何主簿问道:“那我们?” 顾郡守抚须道:“既然沈大人奉命赈灾,府衙大小事宜都该他做决定,让他开仓放粮去。待官仓粮食耗尽,本官倒要看看他该怎么办!” “是,大人。” …… 开仓放粮的消息一经传出,顿时让淮河郡的百姓大为欢呼,争先前往购买粮米。 与此同时,一个声音也迅速传开:朝廷已运十万石赈灾粮抵达淮河郡,接下来的粮价只会更便宜。 黄家,黄百万听到这个消息时,不禁哂然一笑:“无知小儿!竟然想要诓骗老夫!朝廷若真的有十万石赈灾粮,也不至于等到现在!想逼我低价卖粮?真当老夫三岁小孩吗!” “老爷,现如今许多百姓都前往官仓买粮,我们接下来怎么做?”管家犹豫道。 黄百万笑道:“淮河郡官仓能有多少粮米?即便这姓沈的开仓放粮,也断然坚持不了几天!不过,既然他要开仓放粮……你立即派人伪装成百姓,不管官仓卖多少粮都给我买回来!等他官仓粮米耗尽,就是我发财的时候!” “是,老爷!” 黄百万抚须微笑,这大灾之年真好啊! …… “大人,今日买粮的百姓极多,其中似乎有些人似乎并非普通百姓,咱们是否作出登记,以防粮商派人买粮?” 府衙后堂,沈仪坐在椅上喝着茶水,郡丞站在他身旁禀告道。 这位郡丞那日接风宴上也出现过,如今受命开仓放粮。 沈仪道:“无妨,让他们买就是了。” 郡丞忙道:“大人,官仓粮米本就不多,倘若黄百万将粮米都买了,那局面就更难支撑了啊!” “既然黄百万想买,那就让他买吧,淮河郡的粮食他买不完的。” 沈仪放下手中的茶盏,轻笑道:“何况,王捕头不是押着十万石赈灾粮赶来了吗?” 郡丞一脸疑惑,十万石赈灾粮?朝廷的赈灾粮有那么多吗? …… 沈仪下榻之处,秦素容正在亭子里看书,突然听见外面传来的阵阵喧嚣声,喊道:“侍剑,去看看怎么回事。” “是,小姐。”侍剑应声离去,小半个时辰后便匆匆返回,道:“小姐,外面都在传朝廷已运了十万石粮食抵达淮河郡了!有官兵押着一车车粮食进入淮河郡,如今百姓都欢喜极了呢!” 秦素容听完不禁沉吟了起来,面色有些古怪。 粮食?那是沈仪让王捕头准备的沙土吧? 想起沈仪所说,秦素容也是好奇起来,这粮价……真会降下去吗? 那些商人真的会上当吗? 但不管粮价会不会降下去,她在心里都认可了沈仪的智慧,此人真是工于心计,绝对能扮演好沈晓。 府衙的组织力极强,“十万石粮食”便这么当着全城百姓的面运进了官仓。 甚至在运进城中时,王捕头一个不小心,一袋粮食从车上摔落,白花花的粮米倒了一地。 百姓喜不自禁,一时间欢呼声不断。 “粮来了,粮来了!咱们再也不用买奸商的高价粮了!” “谁再买谁是傻子!” 同一时间,黄百万还在家中后院喝茶。 “一日过去,官仓粮食应该被我扫荡完了吧?就算官仓还有余粮,想来也坚持不了多久了。” 黄百万老神在在,一想到那姓沈的竟然用这种手段骗自己就觉得可笑,当自己傻子呢! 就在这时,管家急匆匆的跑了进来:“老爷,老爷,大事不好了啊!” “何事慌慌张张的?天塌了不成!”黄百万不悦的呵斥了一声,“什么事?” “老爷!”管家呼吸急促道:“朝廷真的运来赈灾粮了,一车接着一车,足足有几十车啊!” “什么?”黄百万骤然起身,桌上茶具顿时被打翻,他既震惊又斩钉截铁:“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管家急道:“小人亲眼所见,千真万确。还有一车粮食运进城时不小心倾倒下来,布袋里的粮米洒落了一地。” 黄百万脸色变幻不定,随后想到什么,哂然一笑,道:“好聪明的娃儿!好奸险的小狐狸!竟想用这种法子欺骗老夫!” “老爷这是何意?”管家茫然道。 黄百万悠然坐下,慢条斯理的整理着茶具,说道:“粮食倾倒?粮米洒落一地?哼!这只是他的障眼法!目的是欺骗老夫,让老夫以为朝廷的赈灾粮真的来了,从而心生恐慌,主动降低粮价!” 管家恍然大悟,吹捧道:“不愧是老爷!竟一眼看破沈晓的奸计。” 黄百万眉头舒展,“老夫倒是小看了这姓沈的!真是个奸滑的小狐狸!能想出这法子骗人。可惜这手段骗得了别人,却骗不了老夫!只要再等两日,百姓就会发现官仓根本没有粮食,到时必然民怨沸腾,这姓沈的就完蛋了!” “老爷说的是!” 黄百万呵呵一笑,忽然觉得有什么不对,可是一时半会却想不出哪里不对。 第九章粮价暴跌,商人疯狂 看着手中的纸张,书房中顾郡守抚须点头。 这封弹劾奏章写得言辞激烈,字字句句都在控诉沈晓在淮河郡的胡作非为。 一旦上书朝廷,皇上看了必然震怒。 一开始,顾郡守也不打算上这封奏章弹劾沈晓,毕竟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何况沈晓是宁国公的贵子。 但沈晓这段时间实在是太过胡作非为了,他若再不上书朝廷,会失了民意。 当然,上书弹劾沈晓只是第一件事,在弹劾沈晓之后,他就不能再躲起来了,就得站出来主持大局,开仓放粮。 将折子交由吏员拿去后,顾郡守便抚须怡然微笑。 就在这时,何主簿急匆匆地跑进房间,大声道:“大人,大人!出大事了!” “什么事慌慌张张的?”顾郡守皱了皱眉道。 何主簿不断喘息,声音急促:“大人沈晓开仓放粮后,又让王捕头运了数十车粮食进城,但据我所知,这些所谓的粮食其实是沙土,仅仅只有最上面一袋是粮食!” “什么?”顾郡守站起身来,道:“然后呢?” 何主簿道:“这些泥土招摇过市,当着全城百姓的面送进官仓……” 顾郡守愣了一下,沉吟道:“这是沈晓的障眼法,用来欺骗粮商,但黄百万何等精明,怎么可能上当?” 何主簿道:“黄百万是没上当,可是别的粮商上当了,如今已有外地粮商降价售粮。” 顾郡守瞪大了眼睛,满脸不可置信之色:“等等,等等……外地粮商?这几日来的外地粮商很多吗?” 何主簿回答:“这几日不断有外地粮商进入淮河郡,虽无统计,但不少于二十家。” 顾郡守仿佛想到了什么,倒吸了一口冷气,震惊道:“好计!好计!好一个狠辣的毒计啊!这小子根本不是在胡闹,他这是将所有人玩弄于股掌之间!” “什么?”何主簿有些想不通。 “提高粮价,必定吸引大量外地粮商,再运‘粮’入城,令粮商恐慌,不得不降价售粮……好狠辣的手段!此子不过二十出头,便有如此智慧,就连老夫也小看了他啊!”顾郡守喃喃道。 什么纨绔?那根本就是这位沈大人的伪装,就连收取贿赂,也是做给他们看的。 而自己从头到尾都未曾察觉,可见这沈巡按城府有多深! “可若外地粮商把粮食运回去呢?他这一招不就没用了?”何主簿忍不住问道。 顾郡守缓缓摇头道:“运粮的路费可不低,一来一往外地粮商该损失多少银两?现在卖粮尚且有得赚,而只要外地粮商开始降价卖粮,本地粮商也必然坐不住!” 忽然,他像是想到了什么,睁大了眼睛,急声道:“快,快去驿站拦截本官的文书!那是我弹劾沈晓的折子!” …… 便在“十万石粮食”运进淮河郡,囤入官仓后,淮河郡的各大粮商也纷纷慌了神,尤其是外地运粮而至的粮商也是瞬间感觉天塌了。 就如顾郡守所说的一样,他们运粮来到淮河郡,本想赚一笔大钱,是于甚至支出了一笔极高的运输费用。 可是如今朝廷都运来这么多便宜的赈灾粮,他们还发个屁的财! “别被朝廷骗了,我就不信真的有这么多赈灾粮,只要保持高价,肯定还是能赚一笔!你们没看黄百万也没降价吗?” “放屁!黄百万有自己的粮仓,我们有吗?万一遇到坏天气,得亏损多少粮食?官仓一斗一百文,我就卖九十文!赚一笔就回家。” “万一朝廷真有那么多赈灾粮呢?老子可赌不起!我也降!” “这沈巡按好狠啊!咱们都上当了!” 随着第一家粮商降价卖粮,赚了一笔美美回去后,其他粮商就彻底坐不住了。 尤其那些外地粮商,多待一天就多出一笔费用,现在卖了还能赚钱,万一卖晚了,连屎都没得吃。 “七十文一斗!七十文一斗!晚了便没有了!” “***,不是说好了都卖九十文吗?简直在捣乱市场!好好好,你做初一,我做十五,六十五文一斗!” “六十文一斗!十斗半价!” …… “老爷,老爷,大事不好了啊!如今外面的粮价已经降到了六十文一斗,已经有本地粮商也跟着降了!” 黄府,管家匆匆跑进黄百万的房间,急声道。 黄百万脸色铁青,心头如在滴血,咬牙切齿道:“好一个沈巡按,好一个沈大人!我上当了啊!所有人都上当了啊!” 这次为了赚一笔国难财,他特地让人前往外地买了大量的粮食,甚至以溢出10%的价格收购。 可如今粮价降到六十文一斗,别说赚钱,能不亏本就该庆幸了! “老爷,如今该如何是好啊?若仓库里的粮食不卖出去,等到明年怕是要损耗不少。”管家急声道。 “砰!”黄百万狠狠一拳打在旁边的柱子上,目眦欲裂,现在卖亏本,可如果不卖,那就亏麻了。 他是有大粮仓可以囤粮,可是今年卖不出去,等到来年再卖就变成陈粮,价格大打折扣。 万一明年不是灾年而是个丰年呢? 还怎么赚钱? “混账啊!老夫竟然还送给了他一千两银子!还真的把他当成送财童子!” 黄百万都要杀人的冲动了,可惜现在杀人除了泄愤就没一点用,反而会给自己招惹祸端。 “老爷,咱们卖吧!能赚一点是一点。”管家道。 “卖,以五十文的价格卖出去!速度要快!”黄百万不愧是大粮商,很快就镇静下来,咬牙切齿的说道: “这一次老夫认栽!竟让这姓沈的小狐狸玩弄于股掌之间!” …… 随着黄百万降价卖粮,整个粮市就彻底崩了,几乎谁都看得出来,再不卖粮就会亏剩个裤衩了,于是都争先恐后的降价大甩卖。 “黄百万也降价了?”顾郡守又吃惊又觉得理所当然,感叹道:“这沈晓,真有经天纬地之才啊!不愧是今科解元郎。” “淮河郡之灾,真让他十日之内解决了……” 顾千舟将手上的文书撕碎丢进废纸篓,沉吟了一下道:“本官要去见见这位沈大人。” 第十章他强任他强 “沈大人妙计啊!”府衙后厅,顾郡守一见沈仪便大赞一声,朗声道:“以商制商,好阳谋!实在让人佩服得五体投地!” 这句话倒不是有意吹捧,而是真真切切的夸赞。 接着顾郡守又道:“不过本官还有一些疑惑,不知沈大人能否解答?” 沈仪看着顾千舟微笑道:“顾大人有话不妨直说。” 顾郡守点了点头,坐了下来,沉吟了一下说道:“沈大人先提高粮价再迫使粮价暴跌的阳谋实在高深,只是,本官却不理解,沈大人为何要令人在大灾之年修缮衙门,还有以官府之名举办游神赛会?” 沈仪端起茶盏,缓缓饮了一口,说道:“顾大人以为淮河郡之灾最大的问题是什么?” “粮食?” “不错,如今粮价暴跌,粮食问题是解决了,但还有一个根本问题。”沈仪道。 顾郡守思索了一下道:“百姓的生计?” 沈仪点头道:“百姓的生计依旧是个大问题,没有工作,就没有收入,没有收入,哪怕粮价极低,亦难以度过这个冬天。” 顾郡守陷入沉思,没错,如今的粮价已经极低了,可是依旧有一部分底层百姓买不起粮食。 淮河郡外还有大量的流民呢! 联想起沈仪修缮衙门的举动,顾郡守脑海里闪过一道亮光,出声道:“以工代赈?” 沈仪笑着说道:“不错,就是以工代赈。如今淮河郡多的是无工可做的底层百姓,这个时候修缮衙门,既可以节省工钱,又能让他们有事做,不至于沦为流民,何乐而不为呢? 至于举办为期三个月的游神赛会,一来可以吸引外地游客,商贾,二来淮河郡百姓亦可抓住这个机会,摆摊卖小吃、帮人做苦力。只要消费被带动起来,还怕经济无法复苏吗?” 顾郡守越听越是动容,厉害,当真厉害! 这三招看起来毫无关联,甚至显得有些荒诞,可实际上却环环相扣,精彩绝伦! 先涨粮价,吸引外地商人,使粮食供过于求,自然粮价下降。 再修缮衙门,以工代赈,使一部分底层百姓能够养活自己。 最后一步是举办游神赛会,恢复淮河郡的经济…… 三招加起来,足以让淮河郡恢复生机。 这沈巡按不过二十出头就能想出这种计谋,太厉害了! 顾郡守连忙起身朝着沈仪弯腰郑重一拜:“我替淮河郡百姓感谢沈巡抚救灾之恩呢!” “份内之事,顾大人不必不如!”沈仪伸手把他扶起来,道:“淮河郡之灾基本解决,剩下的便全看顾大人了。” 顾郡守愣了一下道:“沈大人这是何意?” 沈仪道:“如何雇佣工人修缮衙门,如何举办游神赛会,这种繁琐之事,便有赖顾大人去做了。” “这个……本官岂能抢占沈大人的功劳啊?”顾千舟话是这么说,可却已怦然心动。 这绝对是个大功劳!可以弥补他一开始救灾不力。 沈仪笑吟吟道:“什么功劳不功劳的,还不是为朝廷办事,顾大人必须为我分这个忧,千万不可拒绝。” 顾千舟心里感叹不已,这沈大人……真会太会做人了啊!而且话还说得好听。 这样的人,将来的位置绝对不低。 与他交好,有利无害。 “沈大人,时候不早,不如一起小酌两杯?” “好说,好说。” 顾千舟有意奉承,这顿饭自然吃得宾主尽欢。 酒足饭饱之后,沈仪装醉离场,返回自己的屋子。 …… “夫君,这就要回京了?” 内宅,秦素容看着沈仪,有些错愕。 沈仪点了点头,淮河郡之灾基本解决,自己已经立下大功,至于以工代赈之事交给顾千舟,算是卖他一个人情。 沈仪深知,自己若是想在官宦之路走得远,就必须多结交几个朋友。 秦素容眉心微蹙,原本她是想在淮河郡待个一年半载再回到京都宁国公府,到时即便沈仪的行为举止与沈晓有所不符,也能解释为离家太久。 可没想到沈仪会这么快解决淮河郡之灾啊! 现在回去,很容易就出现破绽。 沈仪喝了几杯酒,口渴得很,见桌上有茶,端起来就渴。 秦素容道:“夫君可知,若是回京都很容易出现破绽?” 沈仪轻笑道:“早回晚回都得回,再待几个月又能如何?” 秦素容蹙眉道:“话虽如此,若晚回一段时间便……诶,等等,那杯茶我刚刚喝过的!” “没关系,我不嫌弃娘子的口水,娘子应该没口臭吧?”沈仪一脸无所谓。 “你才有口臭!老娘的嘴香得很!” 秦素容忍不住翻了个漂亮的白眼,道:“沈晓的死,或许并非淮河郡粮商所为……” “娘子也想到了?”沈仪问道。 一开始,他也觉得是淮河郡粮商弄死的沈晓,甚至是官商勾结,可抵达淮河郡后,他却渐渐推翻这个结论。 首先,顾千舟并没有弄死沈晓的动机,淮河郡之灾如若严重,他也难逃其责。 其次,粮商确实有害死沈晓的动机,但那也会在与沈晓接触之后,断然还不会人未见到,就下此毒手。 所以动手害死沈晓的,大概率是京都的仇敌。 秦素容担忧道:“嗯,我暂时也想不出会是谁,但是你若是回京都,只怕会遭遇一些试探,我担心……” 她如今跟沈仪属于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关系,自然不希望沈仪出事。 沈仪看着秦素容的脸,轻轻一笑,拉过她的手,说道:“娘子不必担心,此去京都,他强任他强,清风拂山岗;他横任他横,明月照大江;任尔东西南北风,我自泰然处之、岿然不动。” 秦素容顿时眼前一亮,沈仪这番心态……已有些无欲则刚的宗师气度。 她一时失神,浑然没注意自己的手已经被沈仪握在掌心了。 感受着香软柔荑,沈仪眯起眼睛看着秦素容道:“娘子,今日得闲,不如给为夫讲讲为夫的家庭情况。” “好。”秦素容说完便发现自己的手被沈仪拉住了,脸上微微一红,心想算了算了,看在他解决淮河郡之灾的份上,就让他拉个手吧…… 第十一章汝之妻,吾养之 “公公宁国公沈傲今年四十有九,曾担任兵部尚书,如今虽已缷职,但依旧手握兵权,你的兄长沈执如今为户部主事,已娶妻……啊,你的手往哪里放呢!” 秦素容说着说着突然惊呼一声,面红耳赤。 该死的,什么时候搂住她的腰的? “我这不是怕娘子不小心摔了,扶着娘子吗?”沈仪面带微笑道:“别关心这种旁枝末节,娘子继续说。” 秦素容明知他在占自己便宜,但感受着沈仪搂着自己腰间的大手,身子就一阵发软,连耳根子都红了。 她脸颊通红地朝沈仪怒目而视。 然而她一双妩媚的桃花眸子没有多大的威慑力,反而让沈仪心头火热。 秦素容咬了咬银牙继续道:“长嫂名叫徐宝宝,是京城徐家长女,很不喜欢沈晓,曾与沈晓发生过激烈争吵……他们兄弟只是表面和睦。” 沈仪点了点头,这么说来,这沈执也得防着点喽? 秦素容道:“公公和沈执倒还好说,你纵有些许破绽,亦能掩饰过去,你要小心的是婆婆刘氏,刘氏念佛多年……你,你往那摸呢!” 秦素容实在说不下去了,这沈仪拉手就拉手,搂着她的腰也能忍一忍,可是居然得寸进尺。 她瞪着一双桃花眸子怒视沈仪,眸子里有泪花闪动。 沈仪放开秦素容,微微一笑道:“娘子貌若天仙,实在让人喜爱,不过娘子放心,为夫是坐怀不乱真君子,就算你坐在我怀里,我也不会动一下的。” 秦素容咬着唇瓣,羞恼的剜了他一眼,谁信你呀! 秦素容道:“我嫁给沈晓并不久,很多事情都是听来的,一些隐秘的事情并不知道,等回京后,你要机灵点。” “明白。”沈仪微微一笑,既然决定要顶替沈晓,那秦素容就必须拿下,才能确保万无一失。 不过现在秦素容显然还没有完全做好准备,今天就先这样吧。 回京前,他还有些事情要做。 …… 淮河郡的消息,还是传回了京都。 两地相隔甚远,淮河郡粮价已平的消息自然还没那么快传回,先传回的是粮价暴涨的消息。 京都,内城。 宁国府便坐落到内城东街,并非几进几出的宅院,而是由三座五进宅院形对称结构构成的,华丽气派。 宁国府之东,宁国公的书房里,沈傲坐在椅子上,凝视着手中的一封信件,眉头紧皱。 坐在宁国公对面的是沈执。 沈执脸色难看,又惊又气:“纵容粮价上涨?二弟他疯了吗?只怕很多人都写好了文书,准备弹劾我们!” 沈执可以想象得到,等这件事在京都传开,必然会让皇上震怒。 宁国公府这些年来得罪的人不少,到时会有多少落井下石之人趁机弹劾宁国公府。 宁国公将手中信纸丢在桌上,一双不怒自威的老眼微微眯起。 沈傲是大虞宁国公,位高权重,平时里看起来像个清矍儒雅的文人,只有偶尔才会露出几分令人胆战的锋芒。 此时此刻,宁国公眸中便闪烁着一丝锋芒。 “弹劾?宁国公府延续至今,还不怕些许弹劾。”宁国公淡淡道。 沈执道:“可是,若皇上知道此事,必然会龙颜大怒的,若淮河郡之灾扩大,皇上必然还会迁怒我们……” 宁国公摇了摇头,道:“虽然我不知道晓儿为什么要这么做,但他绝不会做自取灭亡之事,算算时日,他到淮河郡才几天?四五天吧?再等等,或许淮河郡之事还有反转。” 沈执叹了口气,父亲便是太溺爱二弟了,就算二弟在淮河郡如此乱来,竟然也相信此事会有反转。 “是,父亲。” 沈执退出了书房,回到自己的院子里,在内宅坐了一会儿,便伸手按下一个机括。 随着机括声响起,一个暗道出现在面前。 他走进暗道,来到一个房间。 “不是说过事情已经办妥了吗?”沈执一张俊美的脸庞露出了些许的阴冷,冷冷盯视着面前跪着的人。 “二爷确确实实已经死了,断无生还可能,小人敢以项上人头担保!” “那他为什么还是抵达了淮河郡?还搞出这么大的动静!” “这……小人实在不知这到底怎么一回事……” 沈执眯起了眼睛,眸里寒芒闪烁,到底是死人复生?还是有人冒名顶替? …… 随着淮河郡粮价降了下来,沈仪……不,沈晓的风评一下子便反转了。 从一开始的万人唾骂,到如今的万人歌颂。 “这位沈大人真是一位好官啊!简直智计过人,短短数日就让粮价降下来。” “嘿,你之前不是还骂他沈剥皮吗?” “之前不是不知道嘛……哎,真希望沈大人能多待几天,他可比咱们本地的父母官好得多了!” “是啊,他还举办了游神赛会,我家幺儿摆了个摊卖吃的,如今每天能赚一百多文呢!” “……” 沈仪自然也听到了外面一些声音。 嗯,夸的是沈晓,不是他。 不过也无妨了,谁让他顶着沈晓的名字呢! 虽说沈晓与他结拜兄弟,是有将他当作替身的想法,但不可否认的是,沈晓算是他的恩人。 若无沈晓,他怕是早就饿死街头。 “大哥,你好好去吧!汝之妻,吾养之,汝勿虑也。”沈仪心想自己一定会好好帮沈晓照顾好秦素容,若沈晓九泉之下得知,也该瞑目了吧? 今天他并没有待在家里跟秦素容打听宁国公府的事,而是约见了捕头王朗之。 马上就要回京都了,他总得有自己的人能用。 老王武艺高强,做事也还算不错,而且,此人也有依附自己之意。 当日让他去城外运“粮食”,此人做得没有一丝差错,沈仪便觉得此人能用。 “沈大人,请,快请,卑职已经准备好了宴席。”王捕头看着沈仪,满脸讨好之色。 不说沈仪的身份尊贵无比,就他解决淮河郡之灾的手段,就值得王捕头去讨好他。 这样的人,将来最低也是三品大员啊! 第十二章名扬京都! 寒暄过后便已落座,几杯酒下肚之后,沈仪看着王捕头道:“朗之二字,听着倒像个读书人,怎么不去参加科举?” “不怕大人笑话,卑职的父亲是个秀才,给卑职取这个名字,确有让卑职考取功名的想法。”王朗之挠了挠头,道:“奈何卑职实在不是读书的料,也不喜欢那些满脑子肥肠的读书人,虽自幼读书,可三十岁了依旧未中童生,不得不弃文从武……” 话匣子打开之后,也便聊得随意起来。 沈仪笑道:“那也无妨,不管从文从武,均能报效国家,王捕头你武艺高强,若有贵人提携,将来绝不止于捕头之位。” 这话已经暗示得很明显了。 王朗之会意,当即纳头就拜:“大人如不嫌弃,王某愿留在大人身边,即便做一奴仆亦可。” 沈仪当即放下酒杯,道:“起来吧!我身边正好缺一护卫,我看你有典韦之勇,假以时日,必可青云直上。” 大虞之前是有三国历史的,典韦乃是名将,老少皆知。 王朗之顿时大喜,掷地有声的大声道:“小人愿为大人驱使,有小人在,保管大人今后日后枕戈待旦,含笑九泉。” 沈仪脸上的笑容凝固了一下,原本想说的话都忘了。 他倒了一杯酒,缓缓的饮着,说道:“我此番来到淮河郡,虽平定了粮价,却也得罪了不少人,此程返回京都,或有危险……” 王捕头连忙拍着胸口,瓮声瓮气的保证道:“大人放心,有卑职在,定能让大人陆陆续续回到京都,绝不会有一根毫发受到伤害。” “……”沈仪叹气道:“老王啊,有没有人说你成语用得……很好?” 王捕头搔了搔自己的头道:“大人怎么知道?村里人都喊我成语大王。” “……” …… 沈仪并未在淮河郡多待,很快便带着秦素容乘上马车,踏上了返京的路。 王捕头成为了沈仪的侍卫头头,随着他回京。 王朗之干劲满满,骑着高头大马走在最前,恨不得能出来一伙劫道的,好让自己在沈大人面前展示一下武力。 马车徐徐向前,沈仪掀开帘子,望向窗外。 远方山峦重重,云锁雾绕,近处芳草萋萋,不时有虫鸣之声。 此去便要返回京都,见到“家人”了。 说不忐忑,当然是不可能的了。 若表演得不好,露了馅,那就必死无疑了。 毕竟他冒充沈晓已有了取死之道。 不过开弓没有回头箭,如今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 秦素容坐在另一辆马车里,微闭着双目,似乎在养神,心里却在担忧着回京后的各种事。 沈仪若是露馅,那肯定是死路一条的了,而她虽然不会死,可也不会比死好在哪里去。 “小姐,沈晓之死事发突然,太过蹊跷,婢子以为,害死他的人会在京都。此次回去,露馅的可能极大。”侍剑在秦素容耳边低声道。 秦素容张开双眼,道:“沈晓已经死了,尸体也烧了,现在他就是沈晓,就算有人怀疑,我们也要咬死他就是沈晓。” 侍剑小声道:“婢子以为,小姐应当与他圆房才对,那样才能做到天衣无缝……” 秦素容一张俏脸顿时涨红了,道:“你瞎说什么呢!难道,难道要本姑娘在路上跟他……不许再说了。” 侍剑无奈叹了一口气,只能希望小姐能早点想通了,反正她是想通了。 这沈仪虽说是个细狗,可长的好看啊!长的好看不就行? 小姐出嫁之前,便跟她看过那些深藏闺中的春宫图。 这世界并没有性教育,大多女子出嫁之前都不晓得那事儿,都需要在出嫁的前一天看一看春宫图。 侍剑虽说看过,但终究一知半解,满怀好奇。 而前任姑爷沈晓,还没跟小姐圆房呢,就奉命急匆匆的往淮河郡赶了。 若是小姐能跟沈仪实践一下,满足一下她的好奇心那就好了…… …… 京都这几日几乎沸腾了。 沈巡按纵容粮价上涨的消息仿佛插上了翅膀,飞遍了整个京都。 这件事实在太过荒谬,以至于一下子便传得沸沸扬扬,无数人臭骂,也有不少人准备看宁国公府的笑话。 就连当今大虞皇帝听到这件事也是勃然大怒。 他那么器重宁国公这个儿子,刚考上解元,就委以重任,让他担任巡按使负责赈灾。 哪怕沈晓只是去走个过场,发放一下赈灾粮,回京后都能受到褒奖。 可结果皇帝听到的却是沈晓放纵粮价上涨,致此民怨沸腾的消息。 甚至还得到密信,这姓沈的狗东西,竟然收取商人黄百万的贿赂! 皇帝气得险些想要派人把他拿回京。 然而就在此时,一个震惊所有人的消息却从淮河郡传来。 “淮河郡粮价暴跌,现已跌至五十五文一斗!” 当这个消息在京都传开时,许多人不相信,也不敢相信。 明明前几日粮价还是暴涨,这才过去多少天?粮价就降到五十五文一斗了? 皇宫中,当今皇帝嘉正帝勃然大怒,猛拍桌子:“好一个沈巡抚!竟敢欺朕!好大的胆子啊!” 是的,嘉正帝刚刚收到沈仪的奏折,上面禀告淮河郡粮价已定的消息。 下意识的,嘉正帝就以为沈巡按胆大包天,欺骗自己,毕竟报喜不报忧是地方官员的常规操作了。 只是没想到沈晓这么胆大,连这种事也敢反着报。 真就不怕朕把他砍喽? 但就在这时,一名太监匆匆进来:“皇上!淮河郡郡守顾千舟派人百里加急送来奏折,请皇上过目。” “拿过来!”皇帝已经能猜到奏折的内容,必然是淮河郡民怨沸腾,顾千舟上书弹劾沈晓。 如若淮河郡出现大乱,哪怕沈晓是宁国公的儿子,朕也定斩不饶……皇帝打开奏折,往下读去。 下一刻,便彻底愣住了。 他甚至往回看了一遍,要确定是不是顾千舟的奏折。 因为奏折上第一句话就是:淮河郡之灾已然解决,此全系沈巡按之功。 第十三章回京! 若说沈晓谎报灾情尚且情有可原,但顾千舟总没必要为其遮掩吧? 要知道这种事是遮掩不住的,一但皇帝派人彻查就能查得到,顾千舟即便想讨好宁国公府也不至于上这么一封奏折。 皇帝皱着眉头继续往下看,很快眉头便渐渐舒展开来,脸上也多出一抹惊色。 先纵容粮价暴涨,吸引外地粮商进来,再售低价官仓粮,使外地粮商坐不住纷纷降价售粮…… 妙!妙计! “真是神来之笔!这沈晓,朕果然没看错他。”皇帝这么多天来脸上第一次露出笑容。 “这种救灾手段值得记录下来,日后或可用之。” …… 已入深秋的古道上,一支队伍正缓缓向北行进着。 队伍前是昂藏武人王郎之,骑着高头大马,一双眼睛锐利的巡视着周围。 马车里,秦素容拨开纱帘,看着外面的风景。 离京都越近,她心里便越忐忑。 “终于快到京都了。”沈仪脸上露出一抹笑意,这京都,他当然来过。 他穿越而来就在这个巨大的京城中。 只不过当时以他的身份没办法好好看看京都的风光,而如今就不一样了。 秦素容问道:“沈晓的诗你都背熟了吗?” 这几日来,秦素容拿出沈晓的诗集要沈仪背熟,甚至又多作了几首诗给沈仪,就是担心回京后会因为诗词露馅。 “熟了熟了。”沈仪懒洋洋的道。 马车又走了一个时辰后,王朗之促马来到马车前,道:“大人,夫人,京都就在前面了,要进京都城得查验身份。” 沈仪点头道:“知道了。” 他正准备下车,却发现秦大美人扭扭捏捏的,在等着他离开。 “夫人怎么了?”沈仪问道。 秦素容脸上微红道:“你先下车吧,我还没穿布袜呢!” 许是在马车里,她早脱下了一双布袜儿,适才沈仪上车时都未曾注意到。 “娘子慢慢穿,夫君等你。”沈仪坐在一边没下车。 尽管沈仪是秦素容表面的相公,可被他这么盯着,内心还是觉得羞耻万分,她深吸一口气,拿起布袜儿以极快的速度穿上了。 真是一双玉足啊!沈仪不由得心里感叹,虽然他不是喜足的老色批,可也有看两眼的冲动。 这要是能穿上黑丝…… 嘶!不能再想下去了。 秦素容面红耳赤,这姓沈的眼光太尖锐了! “好了!可以下车了!” …… 京都繁华似锦,乃是天下首善之城。 马车缓慢穿行于古城之中,沈仪掀开帘子,看着街道上的商铺,酒旗牌幡随着西风烈烈起舞,时不时传来商人的几声吆喝。 车如流水马如龙,仿佛一脚踏进了清明上河图。 沈仪不由得感叹道:“真是烟柳画桥,风帘翠幕,参差十万人家。” 骑在马上的王朗之看得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感叹道:“这京都好大,好大,好大……” 经过一处集市时,沈仪不禁感叹道:“市列珠玑,户盈罗绮,竞豪奢。” 王朗之也发出感慨:“真的好美,好美,好美……” 经过一家勾栏时,还能看见穿着薄纱长裙的小娘子站在二楼挥着手绢,娇声喊道:“进来玩啊官人~!” 沈仪面露笑意:“如有闲暇,定要乘醉听箫鼓,吟赏烟霞。” 王朗之感叹道:“等老子有空了,一定要进去爽几天。” 沈仪:“……” “老王啊,你可曾读过什么书?”沈仪忍不住问道。 王朗之搔搔头道:“大人为何问这个?” “我看你言辞似乎有些粗俗。” “额……小人还会用成语。” “……” …… 刚到家门口,便看见一群人在门口等候。 “二弟!哈哈,你终于回来了!大哥等了好久!” 沈仪听见一个爽朗的声音,紧接着便看见沈执朝着自己大步走了过来。 沈执约有三十,身穿靛蓝色长袍,方面阔口,身材颇为昂藏。 “大哥。”沈仪大大方方上前,目光掠过沈执身旁,看见了两个女人。 第一个女人身穿一条宽袖绛红罗裙,云髻半堕,却是徐宝宝,沈晓的嫂嫂! 沈仪顿感惊讶。 徐宝宝一张古典精致的瓜子脸,偏偏却拥有着极为惊人的胸脯,哪怕穿着宽松的衣裙却也没能掩遮住。 这女人,适合儒教……沈仪很快就被另一个女子吸引了目光。 此女约莫十六七岁,身穿浅碧罗衣,一张瓜子脸粉嫩白皙,妙目盈盈,琼鼻如玉,双唇似樱,乍一看似动漫里走出来的女主。 呃,这女人应该就是宁国公的小女儿沈幼兰了吧?沈仪朗声道:“大嫂,妹妹,父亲呢?” 沈幼兰道:“父亲有公事,让我们来迎接二哥二嫂……二哥,你从淮河郡回来有没有给我带礼物?” “好了,别在门口说话,都进去。”沈执说着,忽然眉头微皱,问道:“二弟,你的声音怎么有些不同以往……” 这句话一出,沈仪心脏加速,却面不改色道:“我声音怎么了?没变化吧?” “许是路上遥远,沙哑了些。”沈执笑道:“走,进屋,大哥还有事要想向你请教!” 第十四章沈执的试探 沈仪进了宁国公府方知道宁国公府的大。 檐牙高啄,廊腰缦回,亭台楼阁,布置精妙……甚至都有了几分皇宫的派头了。 沈仪心里感慨,自己要不是冒充了沈晓,怕是努力一辈子也住不起这种地方啊! 大虞京都的房价极高,哪怕是三进小院子也得四五千两银子,而这宁国府却是由三座五进宅院所构成的,更别说还有园林,马厩…… 这么一座府邸,就算有钱也买不到。 向里走了一会才来到一个大厅,沈仪道:“老王,你把行李都带到我的院子里,小凤,你给他带个路。” 这一路上秦素容早已跟沈仪介绍了家里所有人,小凤是家里的婢女,嘴角有颗痣。 “是,二公子。”小凤当即带着王朗之离去。 沈执坐了下来,端起一杯茶缓缓饮着:“二弟此番前往淮河郡赈灾的手段实在是令人叹为观止,没想到二弟竟懂得商贾之道,能将那些奸商玩弄于股掌之间。” 沈仪道:“大哥夸奖了,不过小计而已。” 听到沈仪这么说,徐宝宝红唇微微一撇,似有不屑之意,轻笑道:“叔叔谦虚了,叔叔在淮河郡的作为传到京都后,许多人都在夸叔叔聪慧过人,是文曲星下凡呢!” 这女人看着胸狠,但声音却酥酥麻麻的。 沈执知道妻子不喜欢这位弟弟,这句话听着像是夸奖,可语气却暗含讽刺,朝着徐宝宝瞪了一眼,又看向秦素容笑道:“弟妹此番一同前往淮河郡,风餐露宿,辛苦了吧?” 秦素容腼腆一笑:“多谢大哥关心,也没吃什么苦。” “那便好。”沈执忽然像是想到了什么,笑道:“刚才说了有事要向二弟请教,倒是差点忘了,你今天回来得刚好,快帮大哥一个忙。” 沈仪心里一动,不动声色的道:“大哥有什么忙不妨直说。” 沈执笑道:“不久前我作了一首诗,但思索许久,总觉得有哪里不好,却没能想明白……正好你回来了,帮大哥看看。” 这句话一出,一旁的秦素容心里顿时提了起来,在回京之前,她担心沈仪会露出破绽,特地拿出沈晓以前写过的诗让沈仪背下,可是没想到这位大哥竟然要沈仪改诗。 若是沈仪不会改或改不好,难免会让沈执起了疑心。 只能看看待会能不能帮上沈仪的忙了。 这“大哥”这是对我起了疑心……沈仪不动声色道:“不知是什么诗?” 沈执当即取出一张纸,道:“那是我写的一首《早梅》,二弟看看。” 沈仪接过纸一看,上面是一首律诗: 万木冻欲折,孤根暖独回。前村深雪里,昨夜数枝开。 风递幽香去,禽窥素艳来。明年如应律,先发映春台。 秦素容一看这首诗顿时眉心微蹙,这首诗写的不错,以她的诗词鉴赏能力来看,根本没有什么能改的。 但她担心的却不是沈仪不知道怎么改,而是沈仪瞎改一通。 沈执笑道:“二弟先拿回去,等休息后想想该怎么改,改好了再给我。” 沈仪读了两遍,道:“不用拿回去了,我现在就帮大哥改了吧。” 一听到这句话,徐宝宝嗤的一声笑,道:“二叔这才看了多久便看出不足之处啦?真不愧是我大虞的解元郎呢!” 这话显然带上了一些阴阳怪气,就连秦素容也听出来了,徐宝宝果然很不喜这位二叔。 沈执瞪了妻子一眼,就算妻子再不喜欢二弟,可也不能当着面阴阳怪气啊! 沈仪笑道:“大哥这首诗写得好很,意境好,情致也高,只有一个地方不对。” 沈执问道:“哪个地方不对?” 沈仪拿起毛笔,直接在原诗上进行修改:“题目即然是《早梅》,那就不应该是‘昨夜数枝开’,‘数枝’二字不足以点明‘早’,不如将‘数’改成‘一’字。” 说着,他就将“数”划去,改成“一”字。 秦素容也不禁美目一亮,轻声道:“前村深雪里,昨夜一枝开……嗯,确实不错。” 她不禁抬眸多看了沈仪一眼,这沈仪还真又一次惊喜到她了。 一旁的秦幼兰也是面露异彩。 徐宝宝咯咯一笑,拍掌道:“二叔改得真好,这首诗一下子好起来了,不愧是解元郎呢!” 她横了相公一眼,笑道:“相公,二叔可谓是你的一字之师呢!” 沈执怔了一下,笑道:“是啊,二弟之才,果然胜我十倍。” “大哥,大嫂,这一路长途跋涉,素容也累了,我先带她去休息了。”沈仪见这一关应付过去了,也是起身道。 “好,你去休息吧,过几日,皇上应当会有所奖赏。”沈执点头道。 …… 沈仪这套院子便在西边,除了主卧外,还有一间书房,两间耳房,耳房自是给婢女住的。 除此之外,院子外也有房间,是给男仆住的。 一见到沈仪回来,王朗之便迎上来,道:“大人,有什么需要小人做的吗?” 沈仪摇头道:“这么晚了,你去休息吧……对了,过几天将你的家人也接到京都住。” “是,大人。“王朗之答应了下来便住到外院去了。 沈仪跟秦素容走进卧室,关上门窗后,秦素容便蹙眉道:“你那位大哥,好像怀疑你了。” 沈仪摇了摇头道:“不是好像,而是已经怀疑了。” “难道你露出了什么破绽?” “应当还没有,但他绝不是心血来潮让我帮他改诗。” “那现在怎么办?” “先走一步是一步吧,反正现在他也不能拿我怎么样。”沈仪现在有些怀疑,沈晓的死会不会跟这位大哥有关?还有这位大嫂,明显很不喜欢沈晓啊! 这宁国公府,还真是到处危机四伏。 秦素容乜了沈仪一眼:“接下来你打算怎么做?” 原先她是想让沈仪听她的安排的,可渐渐的她却发现沈仪好像比她聪明那么一点点…… 嗯,只有一点点。 沈仪咧嘴一笑:“我原先做什么,现在就做什么!” 那就是继续扮演好沈晓了? “娘子,你该沐浴了,你身上有味。”沈仪道。 秦素容脸色一变,仔细嗅了嗅,道:“你才有味!我连脚都是香的!” “我不信。” “不信让你闻闻?” “闻就闻!” “……” 第十五章宁国公沈傲 初回宁国公府的第一关就这么过去了,但沈仪却没有因此放松警惕,他深知自从他冒充沈晓开始,这条路就变得如履薄冰,需要谨慎谨慎再谨慎! 而接下来的第二关将极为难过,那就是必须过了宁国公沈傲这一关。 沈傲是带过兵打过仗的,也曾做过兵部尚书,这样的人眼睛必然极尖的。 好在沈晓不过是次子,与这位父亲平日接触甚少。 “二公子,早餐已经准备好了。”屋外传来了婢女小晚的声音。 小晚原先是宁国公夫人的婢女,后来派给了沈晓侍奉起居。 她穿着一袭杏红襦裙,年龄虽然青涩,却因此增添几分娇俏。 沈仪不知道小晚跟沈晓关系亲密到哪种程度,有没有知根知底,也不敢过分亲近,道:“等夫人起床再一块吃。” 毕竟是宁国公府,哪怕是一顿早饭也极其丰盛。 一盏建莲红枣汤,两碗奶子糖粳粥,一碟豆腐皮包子……以及一道豆腐脑。 沈仪吃得很满意,倒不是早餐很丰盛,而是豆腐脑是甜的。 甜豆腐脑才是正道,咸的都是异端!辣的更是异端中的异端! 刚刚吃完早餐,外面就响起一个中气十足的声音:“宁国公府二公子沈仪接旨!” 竟然是宫里的太监传旨来了。 宁国公府大门打开,宁国公沈傲当即率领着家人一起前去接旨。 “宁国公之子沈晓前往淮河郡以妙计平息粮价,解决淮河郡危机,建功甚巨,深得朕心,今封尔县男爵,赏黄金百两,白银千两。钦此。” “臣谢主隆恩。”沈仪满脸恭敬地上次接过了圣旨。 对于皇帝的封赏,他还是很满意的,大虞的爵位是公侯伯子男,别看男爵虽然是最低的爵位,但品阶也是五品。 旁边下人当即上前,给太监递去一袋银子。 太监笑吟吟接过银子,道:“国公生有麒麟儿,陛下也赞不绝口,今后就享福了。” 待太监离去,宁国公沈傲沉声开口:“晓儿,随我到书房聊聊。” 旁边的秦素容一颗心已然怦怦加速。 沈仪面色如常,道:“是,父亲。” …… 沈傲的书房很雅致,两排半人高的书架,除了书籍外还有一些金玉古玩。 金兽吐出阵阵檀香。 沈傲坐在案前,看着走进来的沈仪,虎目微睁,审视着他半晌。 沈仪面色不变,坦坦荡荡的接受着沈傲的审视。 幸好,沈晓将他当作替身培养,沈仪平日里没少模仿沈晓。 再加上两人实在是太过相似,哪怕是宁国公也没有看出哪里不对。 “晓儿,你何时懂得这种阳谋算计?竟能将淮河郡的粮商玩得团团转?”沈傲突然发问道。 “儿奉旨前往淮河郡时便想过,倘若按寻常手段赈灾,要求粮商降价,粮商必然也是阳奉阴违,思索许久,灵光乍现,终于想出一招反其道而行之的计谋。”沈仪道。 沈傲抚须满意道:“不错!好一个反其道而行之!” 顿了顿,沈傲又问:“那你可想过,你纵容粮价上涨,必然民怨沸腾,倘若粮商未曾依你所想降价售粮,又或者皇上派人将你捉拿回京,那你岂不是自毁前程?” 沈仪沉默片刻,回忆着沈晓的行为举止,挺胸傲然道:“孩儿当然想过,但孩儿从不觉得会失败!淮河灾情,从头到尾都在孩儿的掌控之中!再者,孩儿相信父亲在京都一定能扛得住朝廷的压力。” 沈晓十六中秀才,二十一中解元,自有一股傲气。 沈傲微微一怔,脸上流露出赞赏之色,嘴上却说:“你虽然在淮河郡立下大功,但不过侥幸而已,不可因此自负,知道吗?” “孩儿知道。”沈仪道。 沈傲点点头,道:“你如今得到皇上授爵,明年秋的书山文会必然要参加的……大虞人才济济,一个解元算不了什么,参加书山文会的读书人最低也是解元,你文章虽好,诗词却弱,若想在书山文会取得成绩,还需在诗词上好好下功夫。” 大虞极重儒风,书山文会是儒家最重要的一场文会,在书山举办。 能在书山文会取得好成绩的,日后成就都不会低。 如今大虞有七大家,都是上过书山取得一些成绩的。 沈仪道:“父亲说的是,孩儿会好好钻研诗词的。” 沈傲颔首道:“陶谦陶老大儒如今住在浩然书院,过两日你去拜访他……此人虽然不在官场,却是大虞七大家之一,桃李满天下,如若能够拜他为师,对你前程多有助力。就是可惜……” 沈仪问道:“可惜什么?” 沈傲摇了摇头,道:“没什么,你且退下吧。” 只可惜这位陶谦陶大儒喜欢诗词,而自己的儿子写得一手好文章,诗词却是弱项。 当然,哪怕沈晓诗词是弱项,对很多读书人而言都算厉害了。 “是,孩儿告退。”沈仪向沈傲行了一礼,便退出了书房,伸手擦了擦额头的汗水。 跟沈傲谈话看似简单,其实他却精神高度集中,唯恐说错话露了馅,这一场对话下来,已疲惫得很。 …… 沈傲仰靠在椅背上,闭目沉思了一阵,忽然道:“老黄,你是否觉得晓儿有些变化?” 老黄是侍候宁国公的老仆,也是宁国公的管家。 老黄答道:“老奴倒没有这么觉得,二公子与从前并无二致。” “嗯,许是太久没跟晓儿聊了,这些年来,我沉浸练武,忽视了这孩子。”沈傲叹息一声。 老黄微笑道:“二公子不也没让您失望?淮河平灾,做得足够漂亮,就连皇上也赞不绝口呢!” “毕竟是老夫的儿子,虎父焉生犬子。” 沈傲笑了笑,屈指轻叩桌面,睁眼看向桌上一堆薄册,沉吟着问道:“太平教的太平道人可找到了?” “自从去年秋,老爷重伤了太平道人后,此人便不见踪迹……如今太平教是由太平夫人所执掌,此女也颇为厉害……” 第十六章借势与庆功宴 沈仪刚从书房出来呢,迎面就遇上了沈执。 沈执微笑道:“二弟,昨日你匆匆回来,未曾准备接风宴,今晚我置办一桌酒席,就当为你接风洗尘。” 沈仪当然不能拒绝了,当下点了点头道:“好,多谢兄长。” 随后,沈仪便去见宁国公夫人刘氏,也是沈晓的生母。 沈刘氏喜欢拜佛,家中设有佛堂,平日都是居住在佛堂之中。 沈仪来到刘氏房间,隔着帘幕道:“孩儿向母亲请安。” 他心里惴惴不安,根据秦素容所说,这位母亲极疼爱沈晓,自己很容易在她面前露馅。 “嗯,晓儿回来便好,此番淮河郡之行,却是苦了你这孩子。”帘幕里传来刘氏的声音。 竟然没有出来一见。 “孩儿不辛苦,母亲最近安好?” “还好。” 刘氏跟沈仪聊了几句话,便让他离去了。 沈仪走出房间,心里有些愕然。 这是什么情况?一个母亲见孩子出远门回来,竟然没有出帘幕相见? 虽然据秦素容说,刘氏念佛之后,对儿女们便疏远了些,可是对于沈晓依旧是极其疼爱的。 有些不对劲啊。 总不能这刘氏跟自己一样也是个冒牌货吧? …… 回到屋里后,沈仪就把见了宁国公夫妇的事告知秦素容。 对于刘氏的反应,秦素容虽然也感奇怪却觉得是一件好事,随后,她开口问道:“你要去见陶谦?” 沈仪沉吟着道:“宁国公让我去浩然书院拜访他,娘子为我说说,此人怎么样。” “你竟然连陶谦都不知道?”秦素容诧异了一下,“陶谦陶老大儒是大虞七大家之一,三十岁中进士,一路官至礼部右侍郎,四十岁时辞官不做,选择治学之道,终成大儒。他虽然不在朝堂为官,但他的门生却遍布朝堂。” 难怪宁国公要我拜他为师啊……沈仪心中一动,咧嘴一笑,说道:“这么说来,这浩然书院我真得去一趟喽!” 自从决定顶替沈晓后,他就想过自己的路。 他若想走得顺利长远,他就必须名扬天下,必须得势。 他的身份永远有暴露的危机,所以他必须在身份暴露前名扬天下。如果他现在得到朝廷封侯,成为地位超然的侯爷,那纵然宁国公府发现他是个冒牌货,也不得不捏着鼻子认下他。 因为到那时,否认他的身份,对宁国公府这种大家族而言没有一点好处。 这就是势! 平定淮河郡之灾,固然让他名声初显,但还远远不够。 所以,沈仪想要真正的名扬天下,明年秋的书山文会就是一个很好的机会。 而拜师陶谦,亦是一道护身符。 陶谦弟子,也具一种势。 沈仪道:“娘子,那陶大儒喜欢什么?” 秦素容回答道:“陶大儒知识渊博,号称诗画双绝。他最喜欢的是诗词,曾有流言说,若能写出一首诗词让陶大儒动容,他便愿收之为徒……虽说这只是流言,但也足见陶大儒对诗词的喜爱。” 沈仪总算明白沈傲为什么会有那句“可惜”了。 因为沈晓诗词是弱项。 沈仪笑道:“娘子觉不觉得为夫诗才横溢?” 秦素容翻了个漂亮的大白眼。 就你?还诗才横溢? 实在不怪秦素容这么想,沈仪自来到这个世界,满打满算就写……抄过两首诗。 一首是送给秦素容的,其实还只有半首,虽说还不错,却也算不上惊艳。 另一首是应付顾千舟的梅花诗,只能说中规中矩。 “你何时要去见陶谦?”秦素容问道。 “这两天吧。” “我给你写两首诗词……只是,只是以我的诗词,也不知能不能取悦陶老大儒。”秦素容沉吟了起来。 她身为秦家贵女,自然也有很高的诗词水平的,甚至有才女之名 沈仪愣了一下,随后笑道:“那就多谢娘子了……对了,今晚还有一场庆功宴,娘子要不要一块参加?” …… 庆功宴便设在采荷院的花厅里。 宁国公和宁国公夫人并没有来,是由着沈执和徐宝宝为沈仪接风洗尘的。 “如今二弟封爵,大哥打心底里为你高兴。”沈执笑着为沈仪斟酒,道:“二哥可有想法再纳一妾?你嫂嫂有一胞妹,今年十三,生得貌美如花。” 十三?毛还没长齐吧?沈仪愣了一下,这才想起这世界的人成亲得早,很多女人十三就嫁人,十四就有了孩子。 曹操所喜欢的人妻也不过二十多岁。 秦素容也是抬起眸来,笑吟吟的看向沈仪。 旁边的徐宝宝顿时眉心一蹙,似有不悦之意,淡淡的哼了一声。 沈执当然知道自己的妻子不喜欢这位二弟,生怕她说些不好听的话,让两人都下不来台,忙瞪了她一眼。 沈仪看了秦素容一眼后道:“多谢大哥好意,但我刚成亲不久,纳妾之事,还是先作罢吧。” 沈执像是恍然大悟一样,道:“倒是大哥的不对,破坏了你们夫妻感情,弟妹没生气吧?” 秦素容微笑道:“素容没有生气。” “那就好那就好。” 这场接风宴饮到一个时辰才结束,原本沈仪担心沈执会刺探自己,没想到倒真像一场接风宴,这位好大哥从头到尾都只是在问淮河郡的事情和喝酒。 等到接风宴结束的时候,沈执已经喝得两眼迷蒙,踉踉跄跄。 “净知道往死里喝,真是个酒鬼!”徐宝宝蹙眉嫌弃了一句,看向沈仪道:“劳烦叔叔,帮我将你大哥抬回房间去。” 沈仪只好把沈执扶起来。 沈执实在是喝得太多了,还喊道:“二弟,继续喝啊,你要带我去哪?” “咱们换个地方喝。” “好,换个地方喝。” 费了一番力气,才将沈执给架进正房,走进卧室,丢到床上去。 沈执后背一沾床,就呼噜大睡,显然醉得不醒人事。 “嫂嫂,我回去了。”沈仪也是出一身的汗,正想回去洗个澡。 却不想一直满脸嫌弃的徐宝宝忽地拉住了他的袖子,一双媚目眼波盈盈欲流:“叔叔,喝杯茶再走吧。” 嗯?沈仪顿时愣了一下。 徐宝宝的声音本就好听,此时这么一夹,更是酥酥麻麻的。 但最让沈仪惊讶的却不是她的声音,而是她脸上的嫌弃不耐烦已经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妩媚多情。 不对劲……太不对劲了! “这个……深更半夜,孤男寡女共处一室,若传出去未免……嫂嫂,我还是先走吧。”沈仪忙道。 徐宝宝幽幽的看着他,说出来的话却让沈仪整个人都懵在原地: “以前同人家幽会,便叫人家宝儿,如今有了新欢,便叫人家嫂嫂了?” 第十七章徐宝宝 沈仪真的怎么也没想到徐宝宝竟然会说出这句话来,一下子都愣住了,再看徐宝宝,原先的冷意和不屑如今都化作了妩媚春光。 徐宝宝伸出穿着绣花鞋儿的小脚丫子轻轻在沈仪脚上踩了一下,吃吃一笑,道:“既然叔叔爱叫嫂嫂那便叫嫂嫂吧,嫂嫂依着叔叔。” 徐宝宝不过二十三四岁年龄,本就生得妩媚好看……若不然也不能嫁给国公之子为妻。 她眼波欲流,笑靥如花,便像一颗熟透了的水蜜桃,咬一口汁水四溢的那种。 沈仪脸上不动声色,但心里都麻了。 什么情况?沈晓跟这女人有一腿? 传闻中叔嫂不和根本就是两人的伪装? 沈仪这一下子都不知道该怎么表演了。 主要是他不知道沈晓私底下是怎么对这女人的啊! 徐宝宝吃吃的笑着,媚眼如丝道:“他都已经醉得不醒人事了,叔叔在怕什么?” 羊脂美妇人笑得花枝乱颤,那丰腴的体态让人叹为观止。 沈仪头皮发麻,他是真的没想到沈晓跟他嫂嫂有这么一腿啊!沈执还在旁边呢!这特么的! 这下子让他怎么办?难道跟徐宝宝真发生点什么? “嫂嫂,素容还在等我回去。”沈仪道。 徐宝宝咯咯一笑,伸出素白的玉手去抚摸沈仪脸蛋,道:“总不差这一会儿,叔叔,你想喝什么茶?” 沈仪下意识后退闪躲, 徐宝宝眉心微微一蹙,又吃吃一笑道:“你是要喝顾渚紫笋呢,还是喝霍山黄芽,还是碧螺春?亦或者是……奶茶。” “奶茶?现在煮奶茶?”沈仪愣了一下,古代当然也是有奶茶的,不过却不是前世那种甜口的珍珠奶茶,而是往茶里加上牛奶奶酪之类的东西,咸口的。 茶倒是好准备,但奶酪却不寻常。 徐宝宝吃吃娇笑道:“哪里用得着现在煮?这儿不是便有。” 沈仪又是一愣,随后就看见徐宝宝低着头,不见脚尖。 啊这……这奶茶第一次听说。 沈仪一下子进退两难。 他要拒绝吧,万一徐宝宝一下子就看出他不是沈晓呢? 他不拒绝吧,万一这只是个陷阱呢? 原本他以为自己最难的一关是沈晓的家人,可如今看来却是徐宝宝啊! 好在就在这时,只听侍剑在外面喊道:“姑爷,姑爷,小姐让你快点回去。” 救星来了!沈仪立马道:“来了!嫂嫂,我还有事。” 说罢他便逃出房间。 徐宝宝目送着沈仪一溜烟的跑了,一双眸子微微眯了起来,眸里折射着冷意。 “这人……到底还是不是沈晓呢?” 徐宝宝扭头看了一眼醉成烂泥的沈执,冷笑一声:“这宁国公府真是越来越有意思了……我这枚暗子,还要潜藏几时呢?” …… 抛去身份暴露的危机感,如今这种日子过起来还是挺舒服的,虽说没有手机电脑聊以消遣,每天对着秦素容这么一个大美人,也是赏眼得很。 不过沈仪倒也没有继续宅在家里了,他担心再遇上那天晚上的事情。 这段时间,他都是有意避着徐宝宝的。 今天他准备前往浩然书院一趟了,自从那天徐宝宝这么对他,他就产生了强烈的危机感。 若是再接触下去,这女人肯定第一个识破他的身份! 他必须尽快扬名天下!尽快得势了。 此番去浩然书院,秦素容没有跟着,却是派出了她的贴身婢女侍剑随行。 侍剑身材小巧玲珑,看着宜喜宜嗔,可可爱爱。 但若把她当成啥都不懂的天真小姑娘就错了,沈晓刚死,这小姑娘就能跟主子想出李代桃僵的法子,还能当晚处理掉沈晓的尸体,绝不是什么省油的灯。 “姑爷,前面就是浩然湖,再往里走一程便是浩然书院了。”侍剑声音清脆悦耳。 沈仪远远望着浩然湖,日光下照,湖水波光粼粼,偶尔能看见鱼儿在炸水花。 “这浩然湖……钓鱼一定很爽,大鲤鱼大板鲫不会少啊!”沈仪上辈子也是个钓鱼佬,可惜朝九晚六,没有多少空闲时间钓鱼。此时一看浩然湖,心里就莫名燥动。 侍剑奇怪的看着他:“若是让书院的夫子知道你这个想法,只怕都不会让你进去……这湖里的鱼都是书院的夫子跟学子养的,你就别想了!” 沈仪笑了笑,抬步向浩然书院走去。 浩然书院门前有一副对联:一点浩然气,千里快哉风。 这所书院与国子监并列为大虞最高的两座学府,地位超然。 书院内栽满了梅树,虽然还未到梅花绽放的季节,但却已颇具诗意。 走进浩然书院便能听到一些朗读声,亦能看到一些读书人聚到一起高谈阔论。 沈仪倒是不急着去拜访那位陶老大儒了,而是漫步而去,观赏着眼前的美景。 便在他路过一个亭子的时候,只见亭子聚了许多人,议论纷纷。 “去年匈奴人又再次侵犯我大虞边境,掠夺大虞百姓,出云,新罗两国虎视眈眈,亡我大虞之心不死……哼!” “匈奴人年年打草谷,比出云国,新罗国还要可恨!而且我听说,匈奴的大单于又要我大虞嫁一位公主过去……” “还想要公主?他们做梦呢!” 沈仪停了下来,脸上露出笑意,仿佛回到了上辈子读书的时候,学生闲聊之时也会指点江山,讨论国际大事。 看来不管哪个世界,男人都喜欢讨论国家大事啊! 很快,这些人讨论讨论着,话题便开始偏了。 “你们可曾听说,温家那位才女最近出了一副上联,至今无人对得上。” “温家才女?可是温容?” “不错,就是温尚书之女温容,据说她出的这道上联极难,甚至连读出来都难。” “此言太过招笑!上联再难,我等读书人能不知怎么读?”有人质疑道。 “既然你觉得容易,本公子写下来,你倒是读读看!”忽有一个声音响起,一位身穿鹤纹轻袍的青年摇着折扇走出。 “原来是殷荣殷公子,失敬。” “殷公子,是什么对联,愿闻其详。” 那些读书人看见这青年顿时客气了起来。 因为这青年是京都四大才子之一,也是殷家的贵子。 殷家在京都颇有权势。 那青年当即来到亭子里,拿起毛笔写出一副上联,笑道:“来,你们既然会,倒是读读看!” 有人凑上前去,失声道:“这……这是什么上联?” “这该怎么读?真不是瞎写一通的吗?” 殷荣冷笑一声,道:“这是温姑娘所写的上联,焉会是瞎写一通的?” 那人自知失言,讷讷不敢多说。 殷荣说道:“莫说对上,你们若是能读得出来,读得正确,本公子赏银五十两!” 周围一片寂静,谁都没有说话,殷荣不禁面露笑容。 可偏偏在这时,不远处却响起一声轻笑。 第十八章以雪为题 殷荣眉头一皱,循声瞧去,想看看到底是谁发出了这一声不合时宜的轻笑。 “咦,原来是沈晓沈兄。”殷荣问道:“沈兄突然发笑,却是为何?” 殷荣的话顿时让周围人纷纷看向沈仪: “是他,不久前解决淮河郡之灾的沈解元!” “原来他就是宁国公的贵子沈晓。” “听说此人前不久娶了秦家的秦素容,秦素容可是咱们玉京三大美人之一呢!” 沈仪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听得入神,一时情不自禁,这位殷兄请见谅。” “这么看来,沈兄对这副上联有看法。”殷荣眯着眼睛看着沈仪,微笑道:“沈兄想必已有下联喽。” “那是自然!沈解元才华横溢,肯定已有下联。” “沈公子,你能看出这副上联的玄机吗?不妨为我等解答。” 几个好事的读书人上前问道。 沈仪正想推说不会,可一想起沈晓的人设,自己若一味谦虚反倒不符合人设。 他沉吟数息,微微一笑道:“这副上联写得很妙,海水朝朝朝朝朝朝朝落,若让我来对下联,当对浮云长长长长长长长消。” 此话一出,在场许多人都愕然沉默,唯有少数人眼前一亮,忍不住出声喝彩。 “好!对得好!” “不愧是解元之才!我们思索这么久亦无好的下联,可沈晓才思索多久就已经对上来了。” “什么好?为什么我没有看出来?这对子到底该怎么读?” 一个举人书生解释道:“上联应读为,海水潮,朝朝潮,朝潮朝落。而沈晓所对下联应读为浮云涨,长长涨,长涨长消。” 殷荣顿时愣住了,看着沈仪道:“沈兄真不愧为解元郎,难怪都说沈兄是天上文曲星下凡啊,以沈兄之才,想来明年书山文会的魁首也非你莫属啊!” 本来他就恼怒沈仪突然发笑,如今见沈仪真的对上来了,就有些让他下不来台了,这话里就有一点阴阳怪气了。 沈仪微笑不语。 殷荣心里不禁冷哼一声,这姓沈的中了解元便如此狂妄,难怪外面还在传姓沈的将取代京都四大才子中的某一个人,成为新的京都四大才子。 殷荣跟沈晓本就有一些竞争关系的,更别说沈仪把下联对出来,颇有打他脸的意思,这便让殷荣心里不舒服了。 殷荣道:“沈兄高才,我倒是有些问题想向沈兄请教。” 沈仪问道:“殷兄要请教什么?” 殷荣摇着折扇道:“书山文会每三年举办一次,上一次的书山文会有一道诗题,难倒了许多人,我正想向沈兄请教这道诗题。” 旁人的脸色顿时变得微妙起来了。 有些人看出殷荣这是在想办法找回场子。 沈仪当然也看出来了,微笑问道:“不知是什么诗题?” 殷荣道:“那道诗题要以雪为题写一首诗,但诗中却不能出现‘雪’字,当时难倒了不少学子。但以沈解元之才,必能在一盏茶的时间里作出来的。” 这话表面听着在吹捧,其实却依旧在阴阳怪气,诗词难作,需要符合平仄和押韵,有“两句三年得,一吟双泪流”的说法。 想在一盏茶的时间里作出一首诗,对于很多举人而言倒不算太难,可是要求如此严格的那就极难了。 沈仪愣了一下,就这? 他还以为是什么多难的诗题,结果只是写雪的诗? 这玩意在他脑海里不是要多少有多少吗。 他看着在场的众人,心中一动。 沈晓诗词是弱项,但也是会作诗的,自己何不趁这个时候,在这些人面前露上一手,扬一扬自己的文名? 倒不是他喜欢人前显圣,到处装逼。 而是文名这种东西还是很重要的,一个人有好的文名,做官也能走得更长远些。 而且沈晓在文章方面出类拔萃,但诗词却没有那么强,日后他终究要抄……写几首好诗的,如今就是铺垫的时候。 想到这里,沈仪笑了笑,道:“既然殷兄这般要求,那沈某就试一试,若作得不好,诸位不要笑话。” “哈哈,怎么会?” “沈公子乃是解元郎,岂会作得不好?” 殷荣也是面露笑容,道:“沈兄,请,这里有笔墨纸砚。” 沈仪道:“一首诗而已,何需笔墨纸砚?沈某顺口吟来就是。” 这句话一出,殷荣也是忍不住心里冷笑不停。 这道诗题出自上一次的书山文会,若说特别难倒也不会,但大多数读书人肯定没办法在一盏茶的时间里作出来的…… 这姓沈的竟然只要顺口吟来?简直大言不惭了! 不远处的一处竹楼上,二楼的阳台处,三个人正坐着饮茶,有一位老者微微侧目,看向沈仪那边。 “海水朝朝朝朝朝朝朝落,浮云长长长长长长长消……有趣!这年轻人就是宁国公的第二个儿子了吧?这年轻人前不久在淮河郡做的事可谓惊人呐!” 说话的是一位青衫老者,却是当今大虞七大家之一的元微之元大儒。 大虞七大家各有擅场,陶谦擅长作画,而元微之极擅兵法,是兵法大家。 坐在元微之对面的却不是陶谦,而是一名身穿白袍的女子。 女子约莫二十四五岁,容颜绝美,眉宇之间散发一股英气勃勃。 “他就是沈晓?秦素容的丈夫?”女子眯起了眼睛,自家闺蜜的丈夫,竟然长这样? 还挺好看的嘛! 陶谦便坐在元微之左侧,微笑问道:“白虎侯并未见过此人?” 大虞有五大国公,侯爵有十几位。 但白虎侯陈云深绝对是侯爵中最为耀眼的存在。 此女不靠祖上余荫,一身武艺超群,十六岁时随叔父从军打仗时,仅率领五百人便夜袭了匈奴左贤王的大营,生擒左贤王之子,杀得左贤王狼狈逃窜。 此讯传回玉京,皇帝大为欣喜,破例为她封侯。 因为她率领的军队挂白虎旗,有白虎军之名,是以便封为白虎侯。 陈云深摇了摇头,她一向不喜欢这些文文弱弱的读书人,很少关注那些才子们,而且秦素容成亲的时候她有事未曾参与其婚宴。 陶谦道:“沈晓此人,老夫也知道,他的文章写的不错,但诗词颇为稚嫩。” 第十九章咏雪 陶谦感叹道:“如今大虞文坛,诗词衰弱,多的是无病**,为说愁而说愁之作,鲜有佳作现世。诗家不幸啊!” 正所谓诗人不幸诗家幸,能写出好诗的大多都是被贬,考不上,不得志的人。 元微之含笑道:“陶兄这是不喜沈晓的诗风?” 陶谦摇头道:“不仅是这沈晓,依老夫看来,如今扬名玉京的京都四大才子,其诗词也未免矫揉造作,无病**……完全不堪卒读。” 白虎侯笑吟吟的听着两位大儒讲话,她对于诗词并没有那么喜欢,诗词造诣也没有那么深,不过她却很认可陶谦这番话。 “听,那姓沈的要作诗了。”陈云深忽然道。 …… “沈兄,想好了没有?殷某已洗耳恭听。”殷荣笑吟吟地看着沈仪。 沈仪微微一笑,道:“好了。” 他微一沉吟,便吟道:“江上一笼统。” 殷荣脸上笑容更加沈郁,这一句的意思是大雪把整个江面染成了一片白色,平平无奇。 沈仪再吟:“井上黑窟窿。” 殷荣脸上的耐克笑完全压制不住,都说沈晓诗词略逊,没想到竟是这般水平。 许多读书人也是纷纷摇头。 侍剑忍不住捂着了脸,小姐让她跟着沈仪出来,就是担心沈仪做出有违身份的事,可她没想到沈仪竟然会当众作出这么一首……一首打油诗啊! 沈仪微微一笑,轻声道:“黄狗身上白,白狗身上肿。” 许多人都是一愣,可稍一琢磨,却是眼睛一亮。 “咦,这首诗真的在写雪。” “不错,这首诗虽然简单直白,可确确实实不带一个雪字却将雪写出来了。” 殷荣眉头微微一皱,他有心嘲笑这首诗写得不好,可细细一品,这诗也确实将漫天大雪的场面写出来。 不过,这姓沈的也就这点水平了! …… “噗哧!” 雅阁内,白虎侯忍不住轻笑出声,妙目闪闪发亮,笑道:“这姓沈的写得倒是挺有意思的,真是趣味十足呢!” 元微之也是面露笑容,颔首道:“这首诗虽是一首打油,却将大雪造成的景象写得活灵活现,虽通篇没有一个雪字,雪的形象却跃然纸上,此诗,已然返璞归真矣!” 陈云深微微一惊,她分不清诗的好坏,只是单纯觉得这首诗有趣,可没想到元老大儒竟然给出这么高的评价。 陶谦并未对这首诗多加点评,只是微微一笑。 元微之道:“我听说沈晓未有名师,此番前来浩然书院,多半是为了拜访陶兄……” 元微之并非浩然书院的夫子,今日只是顺道过来喝茶的。 “陶兄可将此子收入门下,以此子姿质,将来必有大作为。”元微之含笑道。 陶谦摇了摇头,轻声叹息:“此子淮河郡平粮价妙极,是为官之人,但与老夫之道相差甚远。” 元微之忍不住边笑边摇头,“陶兄这是在嫌弃人家的诗才呢!要知道,诗词只是小道。” 陶谦不跟元微之争辩,淡淡说道:“诸原,去将沈晓请过来。” “是,老师。”帘子外一个声音响起。 …… “沈公子,我老师有请。” 沈仪正想去拜访陶谦,没想到就看见一个二十七八岁的俊美男子前来邀请。 “你家老师是?” “是陶谦陶老大儒。” 沈仪心里一动,他今日前来,不就是为了拜访陶谦吗? “劳烦这位兄台引路。” 看着沈仪跟着诸原离去,众学子纷纷散去,只有殷荣脸色忽明忽暗,忽地又跟了上去。 茶香四溢的雅室里。 沈仪甫一进门,就感受到三道目光扫在他身上。 一道是欣赏的,一道是审视的,还有一道是饶有兴趣的。 沈仪抬眼看去,就看见两个老头和一个女人。 好漂亮的女人啊……此女跟我有缘……沈仪不禁多看了那女人两眼。 此女应该是个孝顺的孩子,把奶奶养得很好。 “沈仪见过陶老大儒。”沈仪恭敬行礼,又看向元微之,面露困惑之色。 元微之颔首道:“老夫元微之。” 沈仪顿时吃了一惊,大虞有七大家,元微之就是其中之一。 听说此人不仅是位大儒,还是个剑客,剑法很高。 文人中他最能打,武人中他最有才华。 “原来是元老大儒,小生久闻元老大儒之名,听说元老大儒知识渊博,剑法神妙,乃是儒剑仙!今日一见,果然是谪仙一般的人物,小生能够瞻仰元老大儒风采,实是幸甚。”沈仪张口就来。 作为一个二十一世纪的人,怎么可能不会拍马屁? 元微之不禁面露笑容,这“儒剑仙”三个字直接夸到他心坎上去了,他怎么没想到还能将儒和剑组合成这么一个好听的词? “沈晓,这位是白虎侯。”元微之介绍道。 白虎侯?沈仪愣了一下,便想起自己曾听过这位女侯爷,女将军。 “原来是陈将军,小生久闻将军大名,将军为我虞朝北击匈奴,大破匈奴左贤王部,真为巾帼英雄,此实乃大虞读书人最为敬仰之事,没想到今日竟能得见将军真容,实在三生有幸。” 陈云深明知他在拍马屁,可这话说得实在太好听,让人完全讨厌不起来。 秦素容的这位相公,不仅长的好看,说话还挺好听的嘛! 一旁的陶谦却是眉头一皱。 沈仪这一进门就在拍马屁,拍完元微之拍陈云深,这瞬间给了他一个很不好的印象。 他这一生最讨厌的就是那种拍马溜须的无耻小人,这一下子便将沈仪给划到这种人上去了。 此子一入官场,将来必是佞臣! “好了,你此次来浩然书院有什么事?”陶谦淡淡问道,他已有逐客之心,只是沈仪刚来,不便直接逐之。 沈仪道:“小生特为拜见陶大儒而来。” “哦。”陶谦不咸不淡的应了一声。 沈仪说道:“学生自读书时便听闻陶老大儒之名,听闻陶老大儒朝廷清流,为官时刚正不阿,不畏强权,更能在巅峰时期辞官不做,选择治学天下。 更难得的是,陶老大儒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这番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心,当值得吾辈读书人学习……晚辈对先生的敬仰犹如涛涛江山,连绵不绝,更如绵绵青山,直入云霄。” 陶谦脸上的冷淡之色逐渐化为笑意,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这小子,瞎说什么大实话呢! 原本陶谦以为沈仪是个拍马溜须的佞臣,如今看来,不过是个敬仰自己的读书人罢了。 第二十章舞剑 沈仪的这番话可谓拍马屁拍到了极点,站在陶谦身后的禇原不禁眉头一皱,老师平生最讨厌的就就溜须拍马之辈,也曾写诗讥讽那些溜须拍马的小人,如今沈仪这么拍老师的马屁,怕是下一刻老师就要变脸,将其逐出去。 可是沈晓是宁国公的贵子,如今又得到皇上封爵,算是大虞最为年轻的县男,如果当场逐客,难免得罪了宁国公。 然而就在此时,陶谦却微笑着说道:“好孩子,你瞎说什么大实话……你今日前来浩然书院,可是有什么事吗?” 禇原顿时傻眼了,好……好孩子?老师怎么不生气啊?他在拍你马屁诶! 沈仪道:“学生到此,是为了向陶老大儒请教书山文会之事。” 陶谦颔首解答道:“我浩然书院,乃是大虞最高的学宫,书院之后,便是浩然山,曾经也叫笔架山,传闻是圣人开辟的神山,书山文会便在浩然山举办。 浩然山上共有九阁,每登一阁,便有一件考核。正如当今的武道,一曰入神,二曰坐照,三曰具体,四曰通幽,五曰用智,六曰小巧,七曰斗力,八曰若愚,九曰守拙……能登第一阁者,史上寥寥无几。” 沈仪顿时一愣:“武道?” 他当然知道这世上有武功了,比如投靠他的王朗之,武艺便不俗,可他不知道武道还有境界啊。 正在饮茶的元微之呵呵一笑,接过话题道:“武道亦分九境,初学者曰守拙,臻于极至曰入神坐照,据老夫所知,当世入神坐照的高手不过五指之数。” 听到这,白虎侯微微一笑,抬头挺胸。 沈仪没想到武道的境界还有如此清楚的分别,问道:“那练到最高境界能飞吗?” 元微之被问住了,道:“若如话本中飞起来那自是不能的,但腾跃六七丈,顶尖高手还是做得到的。” 原来如此……沈仪又看向陈云深,问道:“不知陈将军是什么境界?” “不高。”陈云深昂首淡淡道:“不过区区二品而已。” 额……这逼装得好……沈仪都不知道说什么了,这陈云深,好像喜欢凡尔赛? 便在这个时候,禇原匆匆出去,又走了回来,低声道:“老师,殷荣求见。” 陶谦皱眉道:“殷荣?便是那所谓的四大才子之一吗?不见!” “是,老师。”禇原躬身离去,到门口让殷荣回去。 陶谦摇了摇头,淡淡道:“现在什么人都敢自称才子,还玉京四大才子,偏偏所作诗词均是矫揉造作,堆砌词藻,令人闻之作呕……还不如你那首打油诗天真质朴。” 沈仪:“……” 这是在夸我还是损我呢?其实我也不止会写打油诗的…… 沈仪微微一笑,说道:“其实,学生认为好诗词还是有的,只是缺少明师……比如那千里马,千里马常有,可伯乐却不常有,没有伯乐,千里马亦只能祇辱于奴隶人之手,骈死于槽枥之间。” 闻言元微之顿时眼前一亮,陶谦也是面露微笑。 沈仪这番话看似在说千里马也需要伯乐,实则却是在说自己需要明师…… 这是有拜师之意! 这小子聪慧得很呐!难怪能将淮河郡的粮商治得服服帖帖。 元微之笑道:“你小子,真是妙语连珠!让老夫都想与你喝酒。” 沈仪顺坡下驴:“正所谓对酒当歌,人生几何。酒是精神的食粮,小子若能有幸与两位老大儒一边饮酒,一边共谈人生,那真是此生有幸。” 元微之哈哈大笑,甚为欣喜,道:“好一个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说得好!来人,速去买几坛酒,今日我要跟沈小友痛快饮一场!” 陶谦颔首道:“不用去买了,禇原,你去将我那两坛猴儿酒取来。 元微之顿时眼前一亮,所谓猴儿酒,是山中猿猴采集百花百果,藏于树洞或石洼之中,经自然发酵而成的野酿佳品,这种酒,酿成之后,香气溢发,闻数百步。 “沈小友,你今日有口福了,这老小子,平日跟他讨要一杯也不肯,今日为你倒舍得取出两坛来了。” 元微之心里明白陶谦这是为了沈仪刚才的那两句话才愿意取出珍藏的猴儿酒。 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这句话实在是将陶谦夸上天去,元微之心里都有些羡慕嫉妒恨了。 他妈的怎么夸的不是我。 草。 便在禇原前去取酒时,殷荣站在门外,神情有些沮丧。 他原本以为陶谦陶老大儒既然愿意见沈晓,那就应该也愿意见自己,谁知道竟然拒绝了见他。 他的才名也不比姓沈的小吧! “这姓沈的,不过作了一首打油诗,竟然能得到陶谦的接见……嗯,应该是他对上的那副下联……”殷荣脸色有些不好看。 温容是他的表妹,也算是他的青梅竹马。 温容出那副上联时曾说过,谁能对得上来,对得工整,她便愿意以身相许……虽说也只是戏言,温家这种大家族绝不会让温容随随便便的嫁人。 可是他没有对上,反倒是这姓沈的对上了,这就很不好了。 万一表妹知道后,真的对姓沈的产生了一点点感情呢? 虽说可能性很小,但又不是没有可能。 殷荣拍着手里的折扇,道:“来人!” “公子,有什么事?” “给我去查查沈晓,我要他所有消息,包括他从前做过了什么事……明年的书山文会,此人或许会成为我的劲敌!”殷荣道。 沈仪俨然已经成为殷荣的假想敌。 …… “好酒。”沈仪喝了一口猴儿酒,便扬声赞了一句。 这酒度数并不高,约莫十几度,但有一股山果香,也算是美酒了。 “若早知两位大儒喜欢饮酒,学生便应当酿两坛酒再来,与两位大儒共饮。” 陶谦一愣:“你会酿酒?” 陈云深也抬眸看了沈仪一眼。 沈仪微微一笑道:“略懂。” “好啊,等你下次来,就把你酿的酒带来。”陶谦笑了笑,自然只是说说,他不信沈仪真能酿出什么美酒。 两碗酒下肚暖了身子,元微之已然喝得满脸通红,抬眼看着沈晓道:“你可会舞剑?” 第二十一章将进酒! 啊这……舞剑?沈仪一愣。 看出他脸上的困惑之色,元微之微笑道:“如若会舞剑,且舞来助兴。” 沈仪这才想起古代宴会上时常有舞剑助兴之说,不过自己不会啊! 他正想推托不会呢,忽然心中一动,元微之让自己舞剑,未必就是想看自己舞剑,自己舞上一舞,也未尝不可。 “学生略懂。”沈仪道。 元微之笑道:“好!既然略懂,便舞来瞧瞧……来人,取剑来!” 很快便有下人抱来一个剑匣,打将开来,从中取出一柄长剑。 茶厅里自然不适合舞剑,沈仪移步中庭,拔出剑鞘,寒光登时一闪。 “好剑!”沈仪眼前一亮,这柄剑寒气逼人,绝对是吹毛断发的宝剑。 “这是老夫的佩剑,剑名秋水。”元微之颔首微笑道:“你且舞上一舞。” “既然如此,那学生便献丑了。”沈仪深吸一口气道。 但见他一个起跳,经过????几个动作后,挺剑挥舞,连带着拳脚乱飞,一个右鞭腿,一个左正蹬,一个连五鞭……长剑也跟着乱刺乱劈,状若疯魔。 元微之脸上的微笑顿时凝固,捻须的手好悬没把胡须给扯下来。 这就是你说的略懂?这舞的什么玩意! 陈云深不禁莞尔一笑,这姓沈的……果然有趣!他这剑法,嗯,确实很好玩呢! 沈仪舞完最后一剑,将长剑瞄着剑鞘插了几次,这才插进了剑鞘:“学生剑法不堪,让元老大儒,陶老大儒以及陈将军见笑了。” 元微之也没想到沈晓说的献丑还真是献丑啊!这般剑法都不只不堪了,而是非常不堪。 他沉吟了一下,微笑道:“来,把剑给我,让老夫舞剑为尔等助兴!” 沈仪心中一动,元老大儒,以剑闻名! 不知道他的剑法到底咋样? 他之所以应下元老大儒要求当众舞剑,便是想要伺机向元老大儒求得剑法,毕竟要是能学点剑法防身不也挺好的? 当下自然将长剑双手奉上,然后退到一边,聚精会神地看着。 但见元微之接剑在手,双手持剑,忽而向前,仿佛大浪拍至,山石崩碎,忽而向后,仿佛大雨滂沱,山风入室。有时大开大阖,气势雄迈,有时又灵巧深妙,迅速如电。 沈仪看得目不转睛,来到这个世上这么久,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么精妙的剑法,如果让他用一个词来形容,那就是: 牛逼! 终于,一剑舞毕,元微之收势,长剑呛啷一声插回剑鞘。 “好剑法!真是剑气纵横三万里,一剑霜寒十四洲!”沈仪大声赞道。 元微之眼前顿时一亮,虽然知道沈晓有拍马屁的嫌疑,可奈不住他说的好听啊! 剑气纵横三万里,一剑霜寒十四洲……瞧瞧,哪个人能说出这么好听的话? 一旁看着的白虎侯陈云深忽道:“元大儒这是自创的双手剑法?” 元微之微笑道:“不错!” 双手剑法与单手剑法截然不同,其剑更长更利,适于单兵运使,亦可随军阵演化,成为战场杀敌的剑术。 可惜双手剑法随末汉后的战乱也渐渐式微,但白虎侯没想到元微之竟然会使这么精妙的双手剑法。 难怪都说他是文人中最能打的。 众人回到茶厅里继续饮酒,元微之看着沈仪微笑道:“适才我舞的双手剑如何?” 沈仪道:“好!这是学生见过最好的剑法,正所谓天上剑仙三百万,见你也需尽低眉。” 这马屁拍的,直接把元微之给拍高潮了,笑容满面道:“你这孩子,别拍老夫马屁……天下论剑法,老夫最多只得个第二。” 沈仪问道:“那第一是谁?” 元微之抚须悠然道:“是一个女人,也是大虞女剑圣。” 沈仪不禁一怔,女剑圣?这世上竟然还有女剑圣吗? 元微之道:“不提这些,来,喝酒。” 几碗酒之后,元微之满脸通红,已然有些醉了,而陶谦也是微熏,陈云深却依旧面色如常。 此女酒量极好啊……沈仪心下暗道,陈云深喝的酒并不比元微之少,可到现在脸不红,眼睛也没醉意。 元微之感叹道:“与同道中人饮酒虽好,可惜却少了风月佐酒。” 沈仪看了一眼陈云深,在女侯爷面前说这些真的好吗? 但见陈云深面色如常,沈仪便笑道:“若元老大儒想要风月佐酒,咱们不妨到教坊司再饮一场。” 元微之笑道:“教坊司……这倒是让老夫想起,许多年前,刚中进士时在教坊司住过三年。” 沈仪惊讶道:“三年?那得花多少钱?” 教坊司是最高档的青楼,一晚上消费都是几十两银子,能住三年,这得烧了多少钱? 元微之像是想起了得意之事,微微一笑道:“花钱?老夫一文钱不花!反倒是花魁们还要倒贴给老夫钱。” 沈仪:“……” 牛逼,这是真的牛逼! 这是将白嫖做到了极致啊! 元微之轻咳两声,收敛脸上不正经的神色,道:“不提年少那些荒唐事了,倒是污了白虎侯的耳朵。” “无妨,我爱听,多讲。”陈云深道。 元微之摇了摇头道:“不讲了,陈年旧事,没有讲的必要……” 说着他岔开了话题:“有酒无诗,陶老哥恐怕不能尽兴,沈晓,作诗一首如何?” 陶谦呵呵一笑,这老小子…… 沈仪自然不会推脱,元微之这显然是给自己机会讨好陶谦,也在给自己展示才华的机会。 “请大儒命题。”沈仪道。 元微之微微一笑,说道:“那就以酒为题。” “好,请元老大儒赐纸笔。”沈仪道。 站在沈仪身后的侍剑顿时着急了起来。 小姐为了沈仪跟陶谦的见面准备了几首诗,以讨陶谦欢心,可偏偏却无以酒为题的! 她担心沈仪又会写出刚才那种打油诗。 虽然打油诗未必没有好诗,可是陶老大儒必然不会喜欢打油诗的。 “来人,取笔墨纸砚。”元微之喊了一声,很快下人便取来文房四宝,磨好了墨。 沈仪拿笔在手,沉吟了片刻,微微一笑,道:“小子便写一首《将进酒》!” 第二十二章此诗,才气纵横九重天 将进酒? 元微之好奇的看着。 陶谦悠然饮酒,并不抱多大希望,实在是当今诗坛不幸。 侍剑心里暗自着急了起来。 跟沈仪相处的时间终究还是太短了,不说知根知底,对他的长短也是不清楚的,虽说沈仪确实会写一两首诗,可要取悦陶老大儒,寻常诗句岂能入得了他的眼? 屋里的一束束目光都落在沈仪身上,沈仪镇定自若,一撩袍裾,挥毫纸上,同时朗声道: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元微之眼前骤然一亮,忍不住击掌叫绝。 陶谦脸上的淡然也被震惊取代,睁大了眼睛看向纸上的文字。 虽只有四句,一股豪迈之意却已扑面而来。 沈仪继续书写:“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元微之大声喝彩:“好,好!好一个会须一饮三百杯!” 他忍不住提壶倒酒,端起就干。 即便陈云深不喜诗词,此刻也是被这首诗打动,美目款款凝视。 她知道自家好闺蜜嫁了个才华横溢的解元郎,没想到竟是这般的才气惊人! 刚才听沈仪诵那首打油诗,她只是觉得这是个有趣的人,但此刻却觉得这是个有趣又有惊天之才的人! 陶谦眼中精光闪烁,身子不住的颤抖,好豪迈的诗,好天然自成的诗!这首诗毫无雕饰之词,却豪气吞云…… 沈仪微一沉吟,再次落笔:“陶夫子,元剑客,将进酒,杯莫停。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 陶谦已然起立,用力击掌,脸上的激动之色完全掩饰不住。 元微之亦是双眼放光,虽然这首诗尚未作完,可是仅凭开头四句已注定这首诗必然名扬天下,载入史册也不是没有可能。 沈晓将他们也写进去,这等于将他们的名字跟这首诗绑定在一起,将来读到这首诗的人必须会提到他们。 读书人最大的梦想是什么?还不是名垂青史! 沈仪这波操作就等于将他们二人送到史书上去,如何让他们不激动? “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愿醒。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 沈仪再作,陈王指的是陈王曹植,当世之人都知道三国,自然也知道陈王宴平乐的典故。 “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 沈仪作到这里,微一停顿,便纵声道:“五花马,千金裘, 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所有人都震惊得头皮发麻,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尤其是最后两句,更是让人有痛饮百杯的想法。 “好一个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禇原!再去将为师剩下的猴儿酒取出来!”陶谦是真的激动得难以言表,这首诗每一句都堪称千古,每一句都能流芳百世。 寻常诗词有一两句好诗都不错,而这首诗可谓句句绝妙。 禇原震惊的看着沈仪,玉京有四大才子,每个都是才华横溢,可如今看来,这四大才子跟沈仪提鞋都不配! 元微之浑身颤抖,看着纸上的《将进酒》,忽然觉得这辈子值了,哪怕这一刻死了都值。 甚至把一个千娇百媚的美人脱光了塞到他怀里也没有此刻激动。 此诗,才气纵横九重天啊! 陈云深审视着沈仪,脸上多出了一抹笑意,秦素容的这位丈夫,当真好玩…… 但为什么没将她写进去呢?哼! 两位大儒的反应全在沈仪的预料之中,毕竟这首诗可是李白的传世佳作,在他那个时代,可谓脍炙人口,老少皆知。 他相信这首诗一出,这两位大儒今后会将他当成儿子对待。 自己也等于拥有了两道护身符。 陶谦看向沈仪的目光越发欣赏,不错,不错,真不愧是老夫的弟子。 至于沈仪什么时候成为他的弟子?自然是沈仪一脚踏进茶厅开始了。 “沈晓,明年春闱,不管名次如何,老夫都会全力助你上书山。”陶谦抚须微笑,做出保证。 陈云深看了陶谦一眼,陶谦已经在为沈仪谋划未来,显然是将他当成弟子看待了…… 有了这首《将进酒》,两位大儒直接不要命的喝,势要饮个三百杯。 沈仪酒量虽好,可也奈不住两个老头拼命的劝酒,几碗酒下肚,也不禁面红耳赤,醉意上头。 陈云深依旧面色不变,眼睛全无醉意。 这顿酒喝到黄昏,两位大儒皆醉,沈仪由着侍剑挽扶离去。 陈云深看着沈仪离去,微微眯起了眸子,喃喃道:“宁国公府的二公子,当真有这般才华吗?嗯,改天问问素容去。” …… 沈仪醉了,一回到家里便酩酊大睡。 “他怎么醉成这样?”秦素容刚刚沐浴完,只穿着一件薄衣坐在椅子上,一双白皙无暇的小脚丫子轻轻荡着。 可惜沈仪醉了,否则此刻便可大饱口……大饱眼福。 “小姐,我们之前都小看了沈仪。”侍剑眼中闪着光,“今日婢子跟他前往浩然书院,他对上了温容温小姐的一副对子……” 当下,她将今日发生的事情一五一十的说来,秦素容一双美眸瞪得极大,小嘴儿微翕:“他竟然对上来了?然后呢?” “然后殷荣出了道诗题考他,他不加思索便作诗……” “嗯,有意思,但只是一首打油诗。” “不错,这首《咏雪》确实是一首打油诗,他后面见了陶谦和两位大儒,还拍了两位大儒的马屁。” 秦素容顿时眉心一蹙,陶老大儒可是最讨厌拍马屁的,这不是讨人憎厌吗? “然后呢?” “他说陶老大儒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又说陶谦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陶谦极为高兴!” 秦素容张大了樱桃小嘴,这,原来拍陶老大儒的马屁也是有用的啊!这姓沈的好会拍啊! 可是为什么就不曾拍自己的马屁呢? 侍剑道:“……最后他又作了一首诗。” “什么诗?” “一首《将进酒》!”侍剑将那首诗徐徐吟出。 秦素容听完之后,整个人彻底愣住了,扭头看了一眼床上睡得正酣的沈仪,完全不敢相信。 这……这竟然是他作出来的?! 第二十三章大儒相争 秦素容呆呆看着沈仪,忽然想起他对自己说过的话。 “我也是才华横溢,诗词文章对我不在话下。” 只是当时她压根没有相信,即便沈仪为自己作了四句诗,她也以为这是沈仪从别处抄来的。 “小姐,这首《将进酒》两位大儒赞不绝口呢!似乎有传扬天下的可能。”侍剑道。 岂止有传扬天下的可能!甚至可能传扬后世! 秦素容发现自己仍是小看了沈仪,此人的才学和城府都远在自己之上。 忽然想起自己竟然写了几首诗让他背熟讨好陶谦,就不禁脸上一红。 难怪每次自己写了诗让沈仪背下,他都是一副笑吟吟的表情! 可恶!自己怎么没有早点发现这姓沈的的才华? “小姐,陶谦和元微之应当会将姑爷视作弟子,只是……姑爷作出这首《将进酒》会不会引人猜疑?毕竟沈晓诗词稍逊。”侍剑问道。 秦素容沉吟数息,又摇了摇头,说道:“不会,诗词与文章不同,文章需要日积月累才能写得出,而诗词……你可记得我同你说过的张生?” 侍剑道:“就是前朝那位落魄书生张生?” 秦素容点了点头,说道:“张生考了四十年科举依旧落榜,彼时仍然碌碌无名,路过桃花溪时作了一首《夜游桃花溪》,此诗成为传世之作,张生亦名声大噪。” 侍剑恍然道:“小姐的意思是,姑爷作出《将进酒》也可以归为灵光爆发?” “嗯。”秦素容脸上多了一抹笑意,道:“而且……他只是诗词略逊,又不是诗词粗俗不堪。” 侍剑抬眸看着床上酣睡的沈仪,忽然觉得自己和小姐捡到宝了! …… 浩然书院的茶室里。 障子门左右拉开,门外的绿竹因风摇动,在日光下倒映的影子不断摇晃。 日上三竿时陶谦和元微之便醒了,坐在茶室里下棋。 炉火正旺,炉上的水壶正煮得咕噜冒泡。 禇原站在旁边,取出茶饼,将其碾碎后便放进水壶烹煮。 待煮好,端起茶壶,为两位大儒各倒了一杯茶。 “陶兄觉得沈晓此人如何?”元微之看着陶谦,微微一笑道。 陶谦端起茶盏,在嘴边吹气,说道:“说实话,初时我觉得沈晓此人是个阿谀逢迎的佞臣小人。” “后来呢?”元微之问道。 “后来发现其实他是个实话实说的实诚人。”陶谦道。 禇原心想,老师只是因为沈晓给你拍马屁把你拍爽了吧? 陶谦感叹道:“他那番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言论实在说得极好。” 禇原腹诽:老师就你这个德行,这两句夸你你就不害噪吗? 陶谦饮着茶继续道:“后来他写的《将进酒》,此诗……当真可以传世!老夫这么多年来,头一次读到这么好的诗。” 禇原继续腹诽:老师你只是因为沈晓把你写了进去吧?大儒的嘴脸呢? 陶谦不知道弟子的想法,否则现在都会大义灭亲了,他放下茶杯,道:“这小子不仅心有智计,亦豪迈干云……淮河郡平灾足见他的智慧,《将进酒》足见他的才华,若有人扶持,将来必青云直上。” 元微之抚须道:“不错,此子确实有惊天之才!只是……宁国公府在太子和魏王之争中,站的位置却不太对……” 嘉正皇帝有两个嫡子,嫡长子为太子。 宁国公早已站队太子。 但问题就是,宁国公实在是站队得太早了。 当今皇帝喜爱魏王,对魏王的恩宠甚至胜过了太子,不仅没有让他就藩,甚至允许魏王住进武德殿。 坊间早有传闻,皇帝会废掉太子,立魏王为太子。 陶谦摇头道:“太子和魏王最终谁能继承皇位谁也不知,不过……宁国公确实站队得太早了。” 宁国公府地位超然,在五大国公府中,至少能排个第二。 若是不站队,太子和魏王都会拉拢宁国公府,但站了队,就得罪死另一方……尤其现在魏王恩宠甚重。 元微之道:“不提这些了,老夫有意收此子为徒。” 陶谦沉吟数息,摇头道:“不妥。” 元微之一愣:“为何不妥?难道你是担心我会被卷入朝堂的政斗?” 陶谦道:“拜你为师不妥,拜老夫为师就妥了。” 元微之怒目而视:“老贼,焉敢跟吾抢弟子!” 陶谦淡淡道:“什么抢?沈晓昨日上门,便是为了拜我为师,你是浩然书院的夫子吗?他是来拜访你的吗?” 元微之用力拍桌:“姓陶的不要太过无耻!你都已经得到一首诗了!” 陶谦道:“那首诗你没份吗?总之,这弟子我收定了。” 元微之冷笑道:“是吗?我看沈晓有跟我学剑之意,你会用剑吗?” 陶谦拂袖道:“堂堂文人,学什么粗浅剑法!” 急了?元微之冷笑道:“我不仅能教沈晓剑法,我还有个女弟子,也能手把手的教沈晓剑法!” 卧槽,好无耻的老贼,竟然用上了美人计!陶谦瞪大了眼睛。 元微之有一个女弟子,很大,特别太。 若是沈晓知道了,说不定真的会拜元微之为师。 陶谦忍不住向旁边的禇原看了一眼。 禇原愣了一下,颤抖了一下,捂着屁股道:“老师我不行的!沈晓他也不一定会喜欢的。” 陶谦:“……” 就在这个时候,外面有书童叩门:“两位先生,院君遣人来了。” 陶谦与元微之互视一眼。 陶谦问道:“院君遣人来做什么?” 童子道:“院君遣来弟子,询问昨日沈晓上门拜访之事。” 陶谦顿时心下一惊。 院君自是浩然书院的院君张晓棠,张院君不仅是当世大儒,也是当世的一品高手。 张院君喜收徒,门下弟子众多。 陶谦沉吟道:“若让姓张的知道沈晓的才华,势必会将我弟子抢过去。” 元微之深有同感:“不错,切切不能让他知道。” 陶谦道:“若是说沈晓粗俗不堪,难堪大用……却显得我们心中不够光风霁月。而且背后诋毁人,太过肮脏。” 元微之点头道:“是啊!那就实话实说,只隐去那首《将进酒》。姓张的虽然爱收徒,可眼光极高,不知《将进酒》,必然看不上沈晓。嗯,沈晓拍你的马屁也得隐去。” “有道理……不对,沈晓只是实话实说,没有拍马屁。” 第二十四章商机 浩然书院有一紫竹林,林中以紫竹筑成一屋,正是书院院君张晓棠的住处。 竹屋的二楼阳台,一位布衣老者正盘膝而坐,跟自己下棋,身旁炉水正沸,老者却仿若不知。 老者身后又站一个美貌少女,专心致志看着棋盘。 “老师,你为什么要跟自己下棋?”少女忍不住问道。 老者呵呵一笑:“因为谁都下不过为师,为师只能自己跟自己下棋喽!” 少女道:“那大国手鹿观呢?他也下不过老师吗?” “他啊……也败了。”老者捋须悠然道。 “他是大国手,竟然也败了?” “是的呀!本来他不肯服输,为师动了他的棋子,于是他就败了。” “……动了他的棋子这不是作弊吗?” “输赢有时候并不在棋盘之上。”老者笑呵呵的道:“棋盘之外的输赢才重要。” “哦。”少女悟到了,以后遇上下不过的,就直接把对方打死,这样就下得过了。 “院君大人。”就在这时,禇原来到房间,拱手行礼,说道:“今日宁国公府的二公子沈晓来浩然书院拜访,有求学之意。” 老者微微点头,问道:“此人才学如何?” 禇原道:“沈晓才学甚是不错,前段时间,京都才女温容出一上联,叫作海水朝朝朝朝朝朝朝落,此人便对上了。” “哦?他对的什么?” “浮云长长长长长长长消。” 老者捋须一笑,道:“不错。” 也只是仅仅不错而已,毕竟对对子只是小道,仅供消遣而已。 禇原道:“其间四大才子之一的殷荣有意为难,出题难之,让他写不带雪字的咏雪诗,此人也作得很妙。” 当下,禇原便将那首咏雪诗诵出。 老者摇了摇头,虽然这首诗确实写出雪,可是却太过粗俗,难登大雅之堂。 禇原道:“……此人见了元老大儒便夸他是天上谪仙,见了白虎侯说她是巾帼英雄,见了我老师便赞我老师刚正不阿……说话极其好听,老师听了很高兴。” 老者不禁哑然失笑,陶谦这老小子啊!还自诩清流,人家拍几个马屁就给他拍高兴了?这老小子心性还待磨练啊! 张晓棠又不知道沈仪到底怎么拍的马屁,也不可能问马屁的具体内容,心下对沈仪的好感便减弱了三分。 禇原道:“老师让我过来请示府君,那沈晓有拜师之意,此人才学不错,又是解元郎,明年春闱未必不能高中,再加上宁国公府权势煊赫,他将来当官必不止四品……府君是否要收他为徒?” 张晓棠沉吟了起来。 张府君很喜欢收徒弟,门下弟子三十多人,当然,亲传弟子只有六人,再收一个凑够七子也未尝不可。 禇原察颜观色,想起老师的吩咐,道:“老师说,此子说话好听,府君若收之为徒,将来少不了好听话。” 张晓棠忍不住笑了笑。 这老小子把我当成什么人了? 我是那种喜欢听阿谀奉承之话的人吗? 收了沈晓,岂不是证明他就是为了有人拍马屁特地收徒? “算了。”张晓棠摇了摇头淡淡道:“此人阿谀逢迎,令吾不喜。” “师父,你不是一直想再收一个弟子吗?”这时候,那少女忍不住开口问道。 张晓棠摇了摇头,淡淡说道:“为师宁缺毋滥。” “哦。”少女有些失望。 张晓棠呵呵一笑:“等过段时间,为师再去给你找个小师弟。” 禇原忍不住道:“府君三思,那沈晓诗写的不错啊!” 诗写的不错?黄狗身上白,白狗身上肿? 张府君脸色怪异,淡淡道:“算了,我弟子之中也不缺诗词写的好的,此子,若陶谦想要,就让他收去吧。” 禇原道:“既然如此,那我便回去禀告老师……府君今后切不可后悔,要跟我老师抢弟子。” 张府君不禁笑了,笑话!他堂堂浩然书院的院君,会跟陶谦抢弟子? 为了什么?就为了听几句好听话? 陶谦这老小子将他看得忒轻了! 张府君淡淡道:“老夫活了六十多年,还不知道后悔两个字是怎么写的。就算这沈晓是文武双曲星,老夫也不会跟你老师抢!行了,你回去吧。” …… 小院,正屋。 沈仪一觉醒来,借着窗外折射/进来的阳光看着头顶的房梁,有些发呆。 昨天的酒实在喝得有些太多了,以至于现在脑袋还有些晕乎乎的。 他思索起自己的前程,如果他真是宁国公的儿子沈晓,那现在他就可以躺平了。 只可惜他不是啊! 为了自己的前程,他必须一步一步一步一步往上爬,做一个沈高! 如今成功给两位大儒留下不错的印象,但还得加深两位大儒的好感,直到他们把自己当儿子。 这世上的交际都是利益往来,没有利益做不成朋友,而他如今能讨好两位大儒的,便只有那些诗词了。 嗯,改天再想两首诗词,争取把两位大儒哄成胚胎。 还有,自己得学武! 从前不知道这世上还有武道,也没机会学,但如今却有了机会,若是他能成为入神坐照的高手,还用怕什么? 得找元微之学剑去! 想到这里,沈仪翻身下床,唤来小晚,让她准备洗脸水。 小晚穿着一身杏红襦裙,体态虽然娇小,却已发育得很好,腰肢盈盈一握,胸脯鼓鼓囊囊。 虽然比不上秦素容这种千娇百媚的美人,却也算是小家碧玉了。 小晚为沈仪端来瓷盆毛巾,柔柔道:“公子,可以洗漱了。” 刷牙自然是用的柳枝,沈仪用的有些不习惯,心中忽想:我可以把牙刷做出来啊……那玩意若是问世,必然能够大赚一笔的! 做出牙刷以前不是没想过,只是当时就算把牙刷做出来,也难以让他赚到钱。 这世界终究还是世家掌控着的,当时他没钱没势,真做出牙刷,被人发现商机,也会被抢走,说不定人都得被弄死。 但现在不同了啊!他现在是国公之子,更是县男! 谁敢抢他的发明? 第二十五章牙刷 这世上还没有牙刷,有钱人家会用杨柳枝刷牙,普通老百姓便直接用手指沾点草木灰。 若是做出牙刷必然能赠得盆满钵满的。 其实沈仪脑海中的生财之道有很多,以如今的地位也很容易做到富甲一方。 然而这毕竟是个古代封建王朝,想要走得长远,最重要的依旧是权势。 君不见明朝沈万三?富可敌国又有什么用? 所以经商赚钱对他而言只是辅助。 将牙刷做出来,除了能够大赚一笔外,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扬自己的名。 当然,这世上并没有专利,而牙刷又没技术难度,等他将牙刷做出来,势必有商人跟风……但那时他已经赚了一笔钱,而且还可以做出自己的品牌,便可以先占据大部分的市场。 “小晚,把王朗之喊过来。”沈仪道。 “是,公子。”小晚柔柔应了一声,便走出了房间。 很快,王朗之便来到沈仪面前,行礼道:“公子,有什么事吩咐?” 王朗之在京都待了几天,都快闷疯了,最主要的是没事干啊,沈仪也没给过他表现的机会。 沈仪微微一笑,说道:“朗之,你去集市帮我买些东西。” 王朗之一愣,只是买东西啊? “大人,要买什么?” 沈仪沉吟道:“牛骨,猪鬃毛,刀子,锥子,石灰……对了,还有草木灰。” 王朗之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沈大人要买这些东西做什么?练习杀人术? 不过他也知道一个合格的走狗不应该问东问西,大人吩咐了便去做就是,反正买这些东西又不难。 王朗之出门去了,沈仪来到桌前,拿起毛笔便在纸上画起了牙刷的形状。 牙刷并不复杂,但不能靠自己一个人做,将来还必须建个作坊,雇佣工匠……这就需要钱。 好在上次皇帝赏赐了不少金银,拿来建作坊绰绰有余。 等作坊建完后,他就有理由搬出宁国公府去,毕竟那徐宝宝实在让他如芒在背如鲠在喉如坐针毡。 虽说饺子美味多汁,可这口饺子自己若是吃了,怕是得把胃烫穿。 沈仪有自己的抱负,自然不能因为这女人毁了前程。 就在沈仪画着牙刷图时,玉京内城一座碧瓦朱甍的大宅院里,一座建在人工池上的亭台中,一名妙龄少女看着手中的纸张,抬起头来,惊喜的看着面前的青年:“那沈晓竟然对出了我的对子。” 青年长身玉立,相貌俊美,此刻脸上神情却有些不自然。 他正是殷荣,而对面的女人便是他的表妹,温家的贵女温容。 “他必然是误打误撞对出的,而且他已有妻室。”殷荣道。 温容浅浅一笑,道:“表哥是听见外面那些传言了吧?我怎会嫁给对出下联的人?” 殷荣刚松了一口气,便听温容道:“话说,这沈晓是个什么样的人?” 殷荣本来就对这件事有些耿耿于怀,淡淡道:“一个有点才学的人罢了,哦对了,我跟他聊天时,恰巧提到书山一道诗题,那道诗题要求写雪,却不得有雪。我向他请教,表妹可知他作了什么样一首诗?” 温容好奇道:“什么?” 殷荣脸上露出了一抹笑容,轻摇着折扇:“这姓沈的作了一首打油诗!诗曰:江上一笼统,井上黑窟窿。黄狗身上白,白狗身上肿。” 他刚刚念完就注意到温容眸子亮了一下,心下一个咯噔,不会吧,不会吧?表妹不会觉得这首诗很好吧? 温容抿嘴一笑:“这个沈晓……倒是颇有才华,虽然是打油诗,但人家作得很有趣呢!” 表妹你眼瞎吗?这种打油诗我也会啊! 呸!我才不屑作这种打油诗! 殷荣顿时有些急了,他与表妹也算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在他心里,温容理应嫁给他。 可偏偏温容却对他若即若离,有时候对他挺好,有时候却极为冷淡,这让他完全欲罢不能。 如今表妹居然觉得这沈的有趣!这顿时让他感到了危机。 温容道:“对了,过段时间不是有赏菊文会吗?表哥你是文会的主持,邀请他来参加如何?” 殷荣手中的折扇忽地摇得更快了,忽然想到了什么,脸上露出笑容,道:“好,那我便发请柬,请沈晓参加。” 自从昨天的试探,殷荣就知道沈晓确实会对对子,但诗实在作得一般,只会写打油诗,而赏菊文会一般都是诗会!如果沈晓敢现场作诗,那必然会招惹嘲笑,届时表妹怎么还会看上这个人? 而且也可以借此机会踩沈晓一脚,为明年的书山文会减少一个劲敌。 再者,也可以把秦素容也一并邀请,表妹看见秦素容与沈晓双宿双飞,必然会放弃对沈晓的想法。 温容可不知表哥在想这些,浅笑道:“谢谢表哥。” …… 王朗之把东西都买回来后,沈仪便在院子里忙活了起来,首先就是处理牛骨,将生骨在锅中煮熟,再削成扁平的长条状,一头宽一头窄,也就是牙刷柄。 当然,即便是煮过的牛骨也有一股腥味,这就需要将牛骨再放到碱水里煮几个时辰。 这个时代早有制碱法,方法也简单,就是用草木灰加开水浸泡搅拌,再用纱布过滤掉灰渣,剩下的液体就是碱水了。 然后便是打磨牛骨,使之变得光滑,这一步把沈仪累得不轻。 他揉了揉酸麻的右手,叹了一口气,看来今晚不能让你装逼了。 接着便是钻孔工作,需要用锥子在刷头的一端钻出两排均匀的小孔,孔数约在12到24个之间。 这一步太废手了,他干脆将钻孔工作交给王朗之,自己则是处理起猪鬃毛。 其实,最好还是用马尾毛,但是马尾毛太贵,只能走精品路线。 猪鬃毛很硬且有油,需要先用石灰水浸泡,脱去毛发上的油脂,顺便软化猪鬃毛。 等猪鬃毛浸泡完,天都黑了。 但还剩最后一步没完成。 “小晚!”沈仪喊来婢女,吩咐道:“你帮我将这些猪鬃毛分成小束,再用针线穿过骨柄上的小孔,像缝衣服一样把毛缝在骨柄上。” 小晚愣了一下,但还是应道:“是,公子。” 第二十六章双向奔赴 小晚原先是宁国公夫人院里的使唤丫头,被派到沈晓身边的,沈仪一开始担心此女跟沈晓是管鲍.之交,自己会露出破绽。 好在接触数日,发现小晚对自己并没有暧昧动作,显然跟沈晓没有发展到那一步。 给牙刷植毛要考眼力和耐心,沈仪便干脆把这一步的工作交给了她,自己则是煮起了茶。 大虞的茶都是茶碎加上各种配料煮的,说是喝茶倒不如说是吃茶,沈仪喝得很不习惯,心想改天一定要将炒茶和盖碗给整出来。 白天忙得太累,晚上一沾床就睡。 一觉醒来,小晚便已悄生生的在站在门口等候了。 “公子,你要小晚缝的都已缝好了。”小晚柔声道。 “这么快?”沈仪抬头见小婢女脸上流露的些许疲惫之色,料她应该是连夜将牙刷柄都缝上了猪鬃毛,当下微微一笑,道:“辛苦你了小晚,你去休息吧。” “公子,不辛苦的。”小晚疑惑道:“公子,你要小晚缝这东西做什么?” 沈仪微微一笑,道:“自然是用来刷牙的。” 刷牙?用猪鬃毛刷牙吗?小晚满脸愕然。 这一次拢共做了六支牙刷,沈仪拿起来一看,与自己那个世界的牙刷也有七分相似,刷毛虽然比不上前世的牙刷软,但也比杨柳枝好用太多了。 “小晚,把牙粉拿来。”沈仪握着牙刷心中激动不已,总算是可以不用杨柳枝了。 “是,公子。”小晚应了一声,袅娜地离去,很快就将一盒牙粉取来了。 所谓牙粉,就是这个世上的牙膏,就是用粗盐加上生姜,皂角,茯苓制成的,使用时揩齿擦拭。 当然了,牙粉价格极贵,也只有上流人士才能用得起。 沈仪用牙刷沾上牙粉,便在铜镜前刷起牙来。 他敢肯定,只要用过牙刷的,就绝对不会再用杨柳枝了。 “姑爷,你在做什么?” 便在这个时候,侍剑走了过来,一脸狐疑的问道。 沈仪漱了口,咧嘴笑道:“刷牙!” “刷牙?” “就是这个东西,比杨柳枝更好用,能更好的清洁牙齿,你来试试。”沈仪当即将牙刷递过去。 “试?怎么试?” 侍剑一脸茫然之色,这东西见所未见,姑爷到底是怎么搞出来的? 沈仪贴心的将牙刷蘸上了牙粉,笑道:“你过来,姑爷给你刷牙。” 侍剑下意识的想要拒绝,可一看小晚在旁边,便只好走了过去。 “张嘴。” “啊……姑爷,你怎么把又长又粗的东西放进我嘴里了!好难吃!” “……给你刷个牙你别说得这么奇怪好吗?” 沈仪一只手扶着侍剑的肩,另一只手拿着牙刷,给她刷着牙。 感受着沈仪身上强烈的男子气息,侍剑俏脸通红,娇躯紧绷着,偏生小晚还在一旁看着,便更加紧张了。 她忽然想起之前跟小姐一起看过的图画儿,里面有一副图便是这么…… 万一姑爷想将自己……那她是接受呢?还是接受呢?还是接受呢? 好不容易刷完了牙,侍剑身子都软了,满脸通红就要逃离。 沈仪道:“你将这支牙刷也给夫人带去,教她怎么用。” “是,姑爷。”侍剑实在受不了了,刚才依偎在沈仪怀里,给她紧张得出一身汗,接过牙刷便急匆匆的逃离了。 沈仪看向小晚,道:“小晚,这两支给你,一支你自己用,一支给王朗之。” “是,谢谢公子。”小晚欠身一礼,便离去了。 …… “牙刷?刷牙?”房间里,秦素容满脸疑惑的看着面前的牙刷,这沈仪是怎么想到这种奇奇怪怪的东西的? 她用手抚摸着牙刷的刷毛,很柔软。 “这东西要怎么用?”秦素容问道。 侍剑这会儿已经缓了过来,回答道:“姑爷把这牙刷蘸上牙粉,放在口中刷牙,他说比杨柳枝更好用,能更好的清洁牙齿。” “是吗?”秦素容半信半疑,道:“你将牙粉取来。” “是。” 很快,侍剑便取来了牙粉,秦素容将牙刷头蘸上牙粉,便放在口中刷了起来。 “嗯?这东西似乎还真的比杨柳枝好用……”秦素容顿时有些意外,她原本只是半信半疑,但刷过之后却明显感觉嘴里舒服了不少。 “这东西,真是姓沈的做出来的?”秦素容看向侍剑问道。 “不错,姑爷应该昨天就在捣鼓这东西了。”侍剑道。 秦素容心下惊讶无比,这沈仪脑子里到底装的什么?既有智慧,能将商人玩得团团转,又有诗才,能写出令大儒也赞叹不已的《将进酒》。 而如今又做出这清洁牙齿的牙刷…… 虽说这小玩意儿做起来不难,可是沈仪能想出来就很厉害了啊! “这牙刷必然是一个大商机,沈仪他这是想要立业?!”秦素容眸子一亮。 毕竟是秦家的贵女,她一下子便发现了牙刷的商机。 这牙刷连她也觉得好用,如若卖这东西,岂不是能卖个盆满钵满? 姓沈的好聪明啊! 他这么聪明,自己仅是抓住他的把柄真能控制他吗? 秦素容蹙了蹙眉,不行,自己必须拿下沈仪,征服沈仪,让他爱上我!让他为我所用! …… 与此同时,书房里,沈仪也在想着一件事。 这世上知道他身份的只有秦素容和侍剑,自己要么得弄死她们两人,要么就得把她们变成自己的形状。 当然,从一开始他就没想要弄死她们。 既然如此……自己就必须彻底拿下秦素容,征服她!让她爱上自己! 送出牙刷,改变她对自己的想法只是一小步,接下来还得用花言巧语,彻底拿捏住她。 想到这里,沈仪也是咧嘴一笑,信心满满。 第二十七章建作坊 人到底是活了三万天,还是只活了一天,却重复了三万次呢? 前世活得浑浑噩噩,日复一日,便像是只活了一天。 这一世沈仪要活出个鸟样,搏出一个花团锦簇,于是便有了牙刷。 当然,仅是做出六支样品还不够,还得建作坊,雇佣工人,这些就需要钱财和势力支持了。 “你的意思是,你要建个作坊,做这个牙刷?”秦素容看着沈仪,心想果然如此,姓沈的果然想要立业。 沈仪道:“不错,牙刷若是开售,很快就会有商人仿制出来并跟风售卖,所以必须先建造作坊,生产出一批牙刷,打出我们的名气,如此一来,即便有人模仿,我们有品牌效应,别人也会先买我们的。” 这沈仪果然很聪明呢……秦素容美目盈盈,道:“你要我怎么帮你?” 沈仪沉吟道:“作坊好找,就是值得信任的工匠难找,虽然牙刷终究会被商人仿制出来,但总不能我们的牙刷还没开卖,就被泄露出去吧?” 秦素容“啪”的一声,双掌一拍,道:“这个容易,我写封信回家,让家里找一些匠人来帮你便是。” 沈仪脸上露出笑容,道:“那为夫就多谢娘子了,我便算娘子入了股。” 呸,谁要入你的股? 哦,是这个股啊…… 秦素容脸上微微一红,道:“不过,这件事你得先告知公公,日后也有借口搬出宁国公府。” 沈仪沉吟了一下:“好。” 与秦素容拍板决定后,沈仪去见了宁国公沈傲。 说实话他不太想见这位宁国公,沈傲的眼睛太锐利,眼光仿佛能够洞察人心。 沈仪需要全神贯注,以防露出破绽。 但建作坊做牙刷之事,总得告知宁国公,若今后遇上什么麻烦,还能借借宁国公的势。 到了书房才发现沈幼兰竟然也在。 “爹,青云社要在月末举办赏菊文会,如今还缺少经费,我又是青云社的重要成员,想要出钱赞助,你能不能给我三百两银子?”沈幼兰道。 沈傲眉头一皱,沉声道:“青云社每年举办的文会还少吗?每次都要你赞助银两?” “就这一次,爹你给我嘛!”沈幼兰道。 沈傲道:“女孩子整天抛头露面,像什么话!” “这……抛头露面有什么不好?这场诗会还有不少大家闺秀参加呢!” “这钱我不会给你,你找你母亲要去。”沈傲摇了摇头。 “母亲要是想给,那我还至于来找你吗?”沈幼兰委屈巴巴,道:“爹,你不会是没钱吧?” “噗!”沈仪听到这里,忍不住笑出声来。 沈幼兰瞪了沈仪一眼:“二哥!你笑什么?” 沈傲淡淡道:“好了,这钱你自己想办法去,你先出去吧。” 沈幼兰无奈,只好垂头丧气地走出房间。 “见过父亲大人。”沈仪躬身行礼后,便将自己打算建造作坊做牙刷的事情说出。 沈傲看了一眼沈仪递上来的牙刷,沉吟道:“你有商贾头脑,要做这些也并无不可,但你要切记,经商之道不过末流,最重要的依旧是仕途。” 沈仪道:“父亲放心,孩儿自然会把握住分寸,经商只是想弄几个钱花花。” 沈傲点了点头,道:“你去做吧,若是缺钱便同父亲说。” 沈仪道:“谢父亲。” 沈傲道:“很多事情,都不可能一蹴而就,读书如此,经商也是如此,慢慢来。” 沈傲自然不相信儿子经商一下子就能成功,尤其是这个牙刷,他完全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简直就是异想天开的东西。 但沈晓自小聪慧,读书也比他大哥强,再加上考中了解元,性子就骄傲起来,沈傲也不忍心打击他。 反正就算经商赔了钱,自己也能兜得起。 “是,孩儿知道了。”沈仪欠身道。 “去吧!”沈傲颔首道。 沈仪退出书房,心里不禁感叹,这宁国公,还真是个好父亲。 从刚才沈傲的反应中,沈仪自然看出对方完全看不上牙刷,更不觉得自己能经商成功,反而沈傲依旧让自己去做,甚至愿意给钱。 难怪说那些富家公子哥敢放手经商,因为有一个强大的后台在兜底。 “二哥!” 沈仪刚想回屋呢,就看见沈幼兰在门口等着自己。 沈幼兰小跑了过来,拉住沈仪的手,撒娇道:“二哥,二哥,你今天真好看!” 众所周知,当妹妹主动夸哥哥一定另有所求。 沈仪看着她问道:“做什么?” 沈幼兰一双美眸带着甜意,娇声道:“二哥,你借我三百两银子好不好?” “没钱,下次一定。” 沈仪抽手就走,借钱?怕是有借无还。 再说了,自己还要建作坊,银子都不一定够用呢! 沈幼兰急了,把沈仪的手臂攥紧了搂在怀里,道:“二哥骗人!前段时间皇上还赏赐你好多金银呢!再说了,刚刚父亲不是说了,你缺钱就可以找他吗?” 沈幼兰虽然只有十五六岁,却已发育得极好。 小荷才露尖尖角啊……沈仪脸上不动声色,道:“你竟然还在门外偷听?” “二哥,你就给我嘛给我嘛!”沈幼兰撒起娇来真是不要命,声音要多温柔有多温柔。 沈仪人都快麻了,主要他不是沈晓!面对这么一个小美人儿的撒娇都有些扛不住了。 但沈幼兰再漂亮,他也不能露出异状啊! 哪有哥哥对妹妹有不轨之心的?缘某空吗? “行了行了,二哥给你就是。”沈仪皱眉道。 “嘻嘻,还是二哥疼我!”沈幼兰扬起了小琼鼻,一脸欢喜。 看着她那有些婴儿肥的脸蛋儿,沈仪忍不住伸手掐了掐。 嗯,手感还挺好的…… 沈幼兰蹙眉道:“二哥!” “嗯?” “从前你都不会掐我脸的!” “所以没发现你脸掐起来手感好。”沈仪面色不改道。 沈幼兰翻了个大白眼,倒也没有察觉出二哥的异状。 第二十八章赏菊文会 得到了宁国公的允肯后,沈仪便开始搞自己的事业。 京都南城便有一片地属于宁国公府的,宁国公直接将那块地送给了沈仪,让他建造作坊。 秦素容那边也找来了一批工匠,投入作坊的建设工作中。 建造作坊也不是两三天就能完成的,不过沈仪也不着急,经商赚钱对他来说只是次要的,目前也有钱花。 “公子,门外有几个读书人求见,说是公子的故交。”便在沈仪打算去南城看看作坊建得怎么样时,黄管家来禀。 “读书人?让他们进来吧。”沈仪道。 很快,便有三个身穿儒衫的读书人走进会客厅,向沈仪打招呼。 “沈兄!” “沈公子。” 沈仪对这三名读书人没什么印象,迟疑道:“几位是?” “在下甄志丙,跟沈兄曾在一场文会上见过,沈兄忘记了?”三人为首的读书人微笑道。 甄志丙?沈仪面色古怪,知道这人跟沈晓多半也只见过一面,要是沈晓还活着,怕是也记不得。 沈仪道:“原来是甄兄,沈某想起来了,这两位是?” 甄志丙笑着介绍道:“他叫***,至于他叫**,我们都是青云社的成员。” 沈仪恍然道:“原来如此。” 青云社就是诗社,也有百年的历史,也出过一些进士,算是玉京最大的诗社了。 “所以三位找我有何事?”沈仪问道。 “是这样的,我们青云社将在月末举办赏菊文会,沈兄才华横溢,有文曲星之称,我们想邀请沈兄参加。”甄志丙一脸热诚的道:“这场赏菊文会一为欣赏菊花,二为创作新诗词,沈兄乃是玉京大才子,切莫推辞。” 沈仪脸色有些怪异,赏菊文会……赏的哪个菊? 他忽然想起如今这个世界,菊花依旧是隐士的代表,并没有自己那个世界的歧义。 每到秋冬季节,便会有一大群文人凑到一起赏菊饮酒。 对了,沈幼兰之前跟他要钱,好像也提到过这个赏菊文会…… 沈仪正想拒绝,毕竟大多数文会都是无用的社交,还有一些文会,表面上是文会,实际上却是银趴…… 有参加文会的时间,倒不如逗逗侍剑呢! 眼见沈仪摇头,甄志丙连忙道:“沈兄,此次文会不仅有玉京四大才子之二参加,而且就连当今三公主也要参加……哦对了,令妹还是青云社的成员,请你一定要来。” 甄志丙身边的***也是连忙从怀里取出一封请柬,双手奉上:“沈兄,这是请柬。” 沈仪沉吟了一下,还是伸手接过了请柬:“好吧,既然如此,到时候我找个时间过去。” 虽然他心里不太想去,但他知道如果是沈晓应该会去。 而且参加文会对他而言也有一些好处。 既然如此,那就去看看。 “好!我等恭候沈兄大驾光临!”甄志丙大喜道。 他来给沈仪发请柬前,殷荣便告诉他,务必要请到沈晓前来参加,若沈晓不去,他还真的难以交代。 沈仪送三人出门,返回了书房,看了看手中的请柬,不禁摇了摇头,真是一件麻烦事。 还不如去逛逛青楼。 想起青楼,沈仪心中一动。 来到这个世界后,他最想做的就是逛逛青楼……啊呸!是以批评性的眼光审视万恶的封建国家下的青楼! 可惜先前没机会,现在嘛…… 要不要找个时间,去青楼逛一逛? 秦淮楚馆,眠花宿柳,谁不喜欢呢? …… 一连数日,平安无事。 沈仪并没有去逛青楼,毕竟作坊还在修建,忙得要死,哪有那个时间。 再者,每天逗逗侍剑也挺开心的。 侍剑这小姑娘,虽然长得尚且青涩,可却已能想象得到,假以时日必定能成长成一位处处可连,珠圆鱼润,婀娜多汁的大美人。 作坊的修建还是挺快的,不到半个月的时间便有了作坊的模样。 沈仪来到南城,看着作坊逐渐建造起来,心中也是愈发满意。 虽然目前还只是小作坊,但将来就会成为自己的产业,为自己赚来大量的银子! 而且,等作坊运行起来,除了牙刷外,自己还能搞出更加暴利的商品。 牙刷这玩意……能赚钱,但不暴利。 再者限制于当下的技术,牙刷的造价会变得很高很高。 毕竟这玩意需要用到牛骨,即便把牛骨换成竹子,可给牙刷植毛也需要大量的人工。 慢慢来吧,不必急于一时。 逛了一圈后,沈仪便带着王朗之回去,回去的路上经过一家青楼,抬头便能看见身穿薄纱长裙的小姐姐站在二楼挥着彩帕,娇声喊着:“小哥哥上来玩啊!” 沈仪感叹不已:“这些卖海鲜的可真是勤快,大中午就在做生意了。” 王朗之满脸茫然:“海鲜?哪来的海鲜?” 额,这要我怎么解释? 沈仪继续向前走,路过一个卖艺的摊子,眼前一亮。 卖艺的是两个女人,一个十五六岁,身材娇小,容貌俏丽,却将一根长枪舞得虎虎生威。 另一个女人二十七八岁,身穿红裳,身段丰满,站在旁边笑吟吟地看着少女。 这两个女人,小的娇俏可爱,大的丰腴温婉,就算是沈仪前世阅妹无数,也忍不住多看几眼。 待小姑娘舞完了枪,围观的路人或掷出铜钱,或大力击掌喝彩。 沈仪不禁多看了几眼,像这样两个女人出来卖艺的还真的很少,尤其还是两个大美人,就不怕遇上纨绔子弟上演一出强抢民女的戏码? 沈仪随手从怀里取出二两银子,道:“朗之,赏给她们。” “是,大人。”王朗之接过银子,放到卖艺女子面前的托盘上。 “多谢公子。”美貌少妇向沈仪看去一眼,行了一礼。 沈仪微微一笑,便向前离开。 他给这两个女子打赏只是一时兴起,并没有其它想法。 虽然那个少妇长得真的好看,但天下美貌的女人多了去了,沈仪自不会看到了就想占为己有。 那美貌少妇注视着沈仪离去的方向,眯起了美目。 第二十九章文会(一) 很快便到了赏菊文会那一天,沈仪便带着秦素容一块前去。 秦素容穿着一身月白长裙,身材修长,胸脯儿鼓囊囊的,臀儿挺.翘饱满。 云鬟雾鬓,剪水秋眸,眉似云黛,鼻如琼玉,樱桃小嘴……她的五官本就很好看,组合起来便成了一张绝美的脸。 沈仪欣赏着秦素容的美貌,不得不说,看着美人是很愉悦的事情。 秦素容一张素白的脸蛋慢慢涨红了,这姓沈的眼光毫不掩饰,简直就是色得明明白白。 秦素容脸一红,便更好看了。 沈仪微微一笑,道:“娘子也收到了请柬?” 秦素容点头道:“是幼兰给我的。” 毕竟秦素容嫁给沈晓之前就有才女之名,如今是沈幼兰的嫂嫂,沈幼兰给她请柬也理所当然。 沈仪问道:“这赏菊文会有什么说法?每年都会举办吗?” “赏菊文会说大不大,说小不小,自然比不上中秋文会,除夕文会这种大型文会,但自陶渊明之后,文人墨客皆爱菊花,于是赏菊文会便越办越大,到如今已成为颇为重要的文会。再加上青云社的地位,便隆重了起来。”秦素容道。 陶渊明…… 沈仪这段时间看书,也从书中看到这个熟悉的名字。 陶渊明是东晋时期的诗人,在这个世界里,末汉覆灭之后,战乱纷纷,也曾出现过一个晋朝,只不过此晋朝存在的时间更短,但也出现了一些上辈子耳熟能详的人物。 沈仪道:“这么说来,很多文人都会参加这场文会喽?” 秦素容点了点头:“那是自然,若是沈晓还在,必然也会参加。除此之外,玉京四大才子应该也会参加。” 玉京四大才子沈仪已经见过一个了,虽然未曾见过其他三个,却已经听说过他们的名字。 秦素容道:“其实,赏菊文会一般都是名门望族的子弟用来扬名的,他们赞助文会,邀请读书人参加,再拿出改好的诗词,从而达到扬名的目的。当然,极少时候也会遇到厉害的人,直接将魁首夺走,让那些名门子弟落了空。” 沈仪倒是知道这个,比如历史上曾发生过一件趣事,唐高宗上元二年,洪州都督阎伯屿重修了滕王阁并在竣工之际大宴宾客,原本打算让自己的女婿在宴会上展露才华,写一篇序,但是没想到王勃猛龙过江,写出了名垂千古的《滕王阁序》。 阎都督一开始自然很不高兴,就等着王勃写出来痛贬一顿,可一看《滕王阁序》写得这么好也没招了。 秦素容眨巴眨巴着眼睛,微笑道:“你要不要也将魁首夺走,借此机会扩大自己的名声?” 沈仪摇了摇头道:“既然如此,那就没必要在这个时候抢人风头,太得罪人了。” “也是。”秦素容道:“那我们去了做什么?” “吃饭。”沈仪微笑道。 赏菊文会的地点在一片苍翠大山之下,此地有一处百菊园,栽满了形状各异的菊花。 沈仪抵达百菊园时,便发现许多文人都已经到了,不仅是文人士子,一些大家闺秀也来了。 百菊园中设有一平台,台上已有八名舞姬,穿着薄纱长裙在跳舞。 沈仪看了一会有些失望:“她们怎么不会边跳边掉衣服?” 秦素容:“……” 可能是地方习俗不同吧?秦素容就没看到过边跳边掉衣服的舞蹈。 百菊园的另一边,温容看着表哥殷荣,问道:“表哥,那沈晓来了吗?” 殷荣轻摇手中折扇,沉吟道:“应当是来了吧?我已让人给他发了请柬,而且他妹妹也是我们青云社的成员。” 他还真怕沈仪不来!沈仪若是不来,如何逼他作诗?让他出丑? 为了今天这场文会,他可是做了不少的准备,花了不少的银两。 温容嫣然一笑:“那就好。” 她要好好的瞧一瞧这沈晓的模样儿,这么有趣的人会长什么样? 殷荣一看表妹脸上的笑容就有一种被绿了的感觉,妈的这姓沈的有什么魅力,能让表妹一直念着! “殷少!殷少!江寒来了!” 就在这个时候,甄志丙急匆匆地跑了过来。 殷荣脸上露出笑容,啪的一声将折扇合上:“他来得好!” 当下,他朝着台上走去,挥了挥手,让舞姬离去:“诸位,在下殷荣,能够主持这场文会,是殷某的荣幸。” 此话一出,噪闹的现场顿时静了下来,许多人都看向殷荣。 殷荣微微一笑,朗声道:“今日这场文会,还有幸邀请到了咱们玉京的大才子沈晓沈公子!这位沈解元可是名震京都的文曲星,今日必定能为这场文会献出一首好诗!” 沈仪带着秦素容走到角落,一边欣赏菊花,一边吃着桌上的糕点,忽然听到有人点自己的名,紧接着,周围一道道目光便看向了他。 “是他!是沈解元!” “以妙计平淮河之灾的沈解元也来了!” 这姓殷的来者不善啊……在众人注目下,沈仪只好起身拱了拱手,道:“殷兄客气了,只是诸位皆知,诗词并非我的强项,待会还得看各位兄台。” 他就是沈晓?这个倒是挺谦虚的嘛……人群中,温容一双美眸顿时一亮。 “沈兄实在是太谦虚了。”殷荣笑道:“谁人不知沈兄大名呢!” 接下来,殷荣便宣布了这场文会的彩头:“如能夺得魁首者,可得到一千两白银,若是第二名,则有五百两银子,第三名则有三百两。” 此话一出,现场顿时掌声雷动。 许多人兴奋不已,跃跃欲试。 在场虽然不缺望族子弟,可对于大多数人而言,一千两白银依旧是一笔巨大的财富。 别说第一名了,就算是第三名的三百两,也足够很多读书人努力几年了。 “殷少,不知这场文会的题目是什么?” “是啊,敢问殷公子,这场文会以何为题?” 有人起身问道。 赏菊文会,向来都是以菊为题,当然,哪怕是写菊花也有不同类型的,比如咏志,比如怀古,比如寄情。 殷荣朗声道:“去年三月,北方匈奴侵犯我大虞边境,掠夺我们大虞的女人,杀害我们大虞的男人,抢我们大虞的财物,烧我们大虞的房屋……匈奴人将这等卑劣行径称为打草谷。” 闻言,许多人纷纷面露愤怒之色。 殷荣继续道:“匈奴人这种行径令人憎恶!我大虞与匈奴也必有一战!所以,在下与青云社几位举人商议过后,一致决定将此次赏菊文会的题目定为战争!以战争为题,作菊花之诗。” 此话一出,许多人面露难色。 第三十章文会(二) 自陶渊明之后,借菊花言志的诗词数不胜数,有称颂菊花高洁的品德的,有怀念陶渊明的,但以菊花为题写战争的却是少之又少,可以说几乎没有人写过,一时之间,很多人都陷入了沉思。 百菊园之右,一个雅阁之内,几个女子正看着外面的众人。 “今日这场赏菊文会难度很高呢!几位可想到好的诗词?”坐在上首位置,一位身穿繁复华美宫裙的美貌少妇笑吟吟问道:“容儿,你是大才女,可想到了?” “回长公主,我想不出来。”温容摇了摇头道。 “那幼兰呢?” 沈幼兰吐了吐粉嫩的小舌头:“长公主别为难我呀!我怎么写得出来?” 面前这位贵妇正是当朝长公主,安庆公主。 安庆公主今年二十六,素喜诗词,很多文会都会参加。 安庆公主笑道:“那你们觉得这场文会的魁首会是谁?是温妹妹那位表哥殷荣?还是四大才子中的袁裳?亦或者是沈晓?” 沈幼兰摇了摇头:“我二哥诗词乃是弱项,应该会是殷荣或袁裳吧?” 对于这位二哥,沈幼兰自是知道他的长短的,论文章,确实写的很好,但诗词只能算是中规中矩。 而殷荣有着诗君之称,袁裳则有词宗之名。 至于另外两大才子,许秋水和顾庭。 许秋水擅长乐器,顾庭擅长词赋。 可以说,四大才子各有擅场。 …… 台上,殷荣宣布完规则,便笑道:“在下作为这场文会的主持,便先来一首诗抛砖引玉……诸位可不要笑话我写的不好。” 说罢,他便摇头晃脑的将自己的诗诵出。 等他诵完自己的诗,顿时有许多人击掌叫好。 “好诗!殷兄不愧有诗君之称!” “是啊,此诗最后两句简直绝妙,让人有大破匈奴之心!” “以我看来,殷兄便是魁首了。” 沈仪看到这里,咧嘴一笑,形势很明了了,这场文会就是殷荣用来捧自己的,不过殷荣的这首诗确实也不错,此人倒也不是徒有虚名的。 当然了,也可能是早就写出来,再请大儒修改的。 在众人叫好声中,殷荣连声谦虚,说自己只是随便写着玩,不算什么。 雅阁内,长公主微微点头,微笑道:“容儿,你表哥写的不错呢!这首诗,可以登上《玉京集》了,说不定还能进前四十呢!” 《玉京集》是一个诗词集子,每年都会选五十首诗词入集,长公主的评价已是颇高。 温容微微一笑,道:“还得看看别人,其实,我最感兴趣的是沈晓呢!” “哦?”长公主有些好奇。 温容道:“他对出了我的上联。” “哦!他怎么对的?” …… “诸位,还有谁愿意作诗?袁兄,你来一首如何?”这时候殷荣看着人群中的一人问道。 袁裳摇了摇头,开玩笑道:“袁某虽然想作,奈何殷兄在上头呢!” 殷荣谦虚道:“哪里,袁兄之才实胜我百倍……对了,沈兄,你可愿作诗?” 殷荣这句话瞬间将所有人的注意力转移到沈仪身上,包括雅阁里的人,也纷纷向沈仪看了过去。 沈仪站起身来,微笑道:“殷兄写的很好,沈某便不献丑了。” 殷荣将手中折扇合上,道:“说的哪里话,沈兄之才,是我等所莫能望其项背的,岂会献丑?” 这货在捧杀我……沈仪依旧面露微笑,但秦素容已经蹙眉。 “诸位不知,沈解元的诗才也很了不得呢!便是我也自叹不如。”殷荣看着众人笑道。 “啊?竟有此事?” “殷公子可是有诗君之称,竟敢也自叹不如?” “我记得沈晓未曾作过什么出名的诗,《玉京集》也未见他的诗词。” 许多人议论纷纷。 这时候,甄志丙走出来,大声道:“诸位不知,沈解元曾作过一首咏雪诗,诗曰:江上一笼统,井上黑窟窿。黄狗身上白,白狗身上肿。这首打油诗,简直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啊!我看沈兄仅凭这首诗,就能成为我玉京第一才子了。” 甄志丙这句阴阳怪气的话一出,许多人纷纷变色。 “这不就是一首打油诗吗?怎么称得上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虽然这首诗还不错,但打油诗就是打油诗,难登大雅之堂啊!” “玉京第一才子?哼!就一首打油诗也配叫作玉京第一才子!” 听着众人的声音,殷荣脸上露出笑容,他的目的达到了,借沈仪的打油诗捧杀他,逼他作诗! “甄兄!沈兄上次虽说只作了一首打油诗,但以他诗才,必然不只是会作打油诗的。”殷荣道。 甄志丙道:“对对对,倒是我说错话了,沈兄,你诗才举世无双,今日一定要再作一首啊!” 沈仪看着他们的表演,心里就想笑,这两个人明着夸自己,实则贬自己啊! 一直夸他诗才好,可却句句不离打油二字。 虽说在大虞,也有不少好的打油诗,但打油诗终究处于诗词链的最底层,名人大家都不会作。 殷荣和甄志丙两人故意这么说,就是为了给他扣上一个只会作打油诗的帽子,说不定传出去还会给他一个沈打油的外号。 这就很不妙了,一个人的外号很影响一个人的名声。 比如及时雨宋江,人家一听就知道这人是个急公好义的。 秦素容眉心紧蹙,心中暗自着急。 她当然看出殷荣这是在有意的针对沈仪,说不定就是为明年的书山文会减少一个竞争对手,这样的手段实在是太卑劣了! 一旦处理不好,沈打油的标签会跟着沈仪一辈子。 沈仪笑道:“这么说来,你们是希望我能写一首诗了?” “当然,沈兄才华横溢,我自然希望沈兄能写一首。”殷荣道。 沈仪道:“好!那我就如你们所愿,写一首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咏菊诗!” 此话一出,许多人纷纷变色。 第三十一章一首杀诗惊四方 写一首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咏菊诗?! 在场之人纷纷变色,均没想到沈仪竟然真的如此狂妄。 原先还有人觉得甄志丙要害沈仪,没想到沈仪竟然承认了,面对着在场这么多读书人,此人也敢放这种大话? 这姓沈的这般狂妄?殷荣笑道:“好,殷某必洗耳恭听沈解元的大作!再令人抄写千张,传遍京都,为沈兄扬名声!” 秦素容看出殷荣此举实捧明贬,一旦沈仪作的不好,传遍京都更是耻辱。 秦素容眉心微蹙,虽然沈仪写的那首《将进酒》令大儒也击掌叫好,但是以战争为题的菊花诗却并不是那么好写的。 沈仪他能写的出来吗? 沈仪依旧泰然自若,微笑道:“殷兄当真要抄写千张,传遍京都,为我扬名?” 殷荣点头道:“君子一言既出,驷马难追,不说抄写千张,即便万张,殷某也是愿意的。” 甄志丙认定沈仪这是在拖延时间,大声道:“沈兄,快作吧,让我们看看你那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咏菊诗!也好让我们见识见识解元郎的才华!” 在场所有人都在看着沈仪,有人不屑冷笑,有人冷眼旁观,也有人紧张得掌心都出了汗。 雅阁内,温容满脸好奇的望着外面,期待着沈仪会作出什么诗。 长公主则是一脸笑意,父皇曾夸赞沈晓有大才,可是此子是不是有些狂妄了? 至于沈幼兰则是眉头紧蹙,满脸担忧。 她对这位二哥太了解了,二哥的文章没得说,诗词却是中规中矩,能写出来,可是未必有那么出彩,至于说前无古人后无来者,那简直太夸张了。 何况还是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写出来,如果真写出一首打油诗,二哥必然名声扫地,而以二哥高傲的性格,怕是受不了这种打击…… “好,你们听好了!”沈仪轻笑一声,看着面前一盆黄菊,向前走出两步,微微沉吟。 殷荣心里不禁冷笑,这个时候还在鼻孔里插大葱——装象! 沈仪享受着众人的注视,目光从菊花上移到天空,朗声道:“待到秋来九月八。” 殷荣脸上浮现笑容,这一句实在再简单不过,甚至没读过书的都能听得懂,这姓沈的诗才还真的不怎么样!依旧还是打油诗。 “我花开后百花杀!”沈仪诵出第二句。 许多人不禁倒吸一口冷气,这两句诗的意思很简单,就是说等到九月秋来的时候,只有菊花开放而百花凋零,然而此两句诗却透出一股惊天杀意。 殷荣脸上的笑容微微凝固,心里咯噔一下,顿时感觉有些不妙。 雅阁内的几位女子都是纷纷面露惊讶之色。 沈幼兰仔细审视沈仪,以二哥的水平,这两句算是他所作的诗最好的了,没想到今天竟然超常发挥,若是后两句也能保持水准,今日应当不至于丢脸。 “这两句诗虽好,却与战争无关。”长公主点评道。 确实,这两句诗只写了菊花,却与战争没有任何关系。 突然,沈仪抬头挺胸,望向北方,振臂高呼: “冲天香阵透王庭,满城尽带黄金甲!” 百菊园内,瞬间寂静。 在场所有人都呆在原地。 殷荣脸上笑容彻底僵硬,愕然的看着傲然而立的沈仪。 这首诗,依旧有平仄不符的地方,可是对菊花的描写却是神了! 尤其最后两句,更是表达了马踏匈奴王庭的决心。 “好!好一个冲天香阵透王庭,满城尽带黄金甲!借咏菊而抒发马踏匈奴的壮志,气势磅礴,辞采雄健!”阁内,长公主站起来,振奋击掌:“我大虞有此热血男儿,何愁不能平匈奴!” 沈幼兰看着沈仪也是彻底愣住了。 极好诗词的温容彻底沉浸在这首诗的意境当中,隔了半晌才渐渐回过神来,喃喃道:“好诗,此番壮志,怕是表哥也未能有,沈公子真是个豪迈壮士……” 她转过头来,看向长公主问道:“长公主,这首诗能入《玉京集》否?” 长公主点头道:“必然能入!而且可入《玉京集》前十!匈奴连犯我大虞河山,此诗一出,必然振奋无数将士,若传到朝廷,朝廷必然褒奖!说不定还能进《玉京集》前三。” 此话一出,沈幼兰也是震惊了。 《玉京集》是国子监创办的集子,也是最有含金量的诗词集子,每年会选五十首上榜,看似数量很多,可其实五十首却是从全国各地挑选而来的。 能够上榜的,哪怕是第五十名,也会名声大噪。 而如今长公主却说二哥的这首诗能进《玉京集》前三。 长公主博学多才,诗词水平也是极好的,断然不会胡说。 沈幼兰看向沈仪傲然而立的身影,心旌摇曳。 二哥的诗才竟然这般的好,从前怎么未曾发现? 殷荣的那首诗,刚才她觉得已经是极好极好的,可是此刻听到了沈仪的这首诗,忽然觉得二者之比,简直有如云泥之别。 “沈兄高才,在下佩服!” “这首诗绝了!明明通俗易懂,却让我听出一身鸡皮疙瘩。” “此诗一出,沈晓怕是就是京都第一才子了。” “嘿,这话说的早了,虽然这首诗不错,可是却没有华丽的词藻。”有人道。 “放屁!”四大才子中的袁裳向说话之人怒视一眼,道:“这首诗虽无华美词藻,可战意沛然,浑然天成,担得起一句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随后,他朝着沈仪拱手一礼:“适才我心中嘲笑沈兄,向沈兄道歉。” 沈仪倒是没想到这袁裳有如此心胸,这倒是不失为四大才子之一,道:“袁兄不必如此。” 随后他看向殷荣,笑道:“殷兄,先前之承诺可还有用?” 殷荣人都傻了,早知道沈仪这首诗这么好,他又何苦逼对方,还放言要为他抄写千份发遍京都。 可是如今若是反悔,不免被众人嘲笑他心胸狭窄。 殷荣强颜欢笑,道:“沈兄大才,殷某一言既出,驷马难追,立马派人将沈兄这首诗传遍京都。” 沈仪笑道:“那就多谢了。” 第三十二章文章才是大道 “沈公子,能不能为我写下这首诗?” “公子,要不要吃橘子?我给你剥。” 沈仪刚刚坐下来便有一群人围上来,其中还有几个小姑娘给他抛媚眼,他直接让这些人的热情搞得有些不适应了。 “诸位,值此秋冬季节,菊花绽放,你们应该欣赏眼前的美景,品尝面前的美酒才是,而不是过多关注沈某,以至于忽略了眼前的美好。”沈仪朗声道。 “沈兄说的是,倒是我们打扰沈兄了。” “对,咱们应当赏菊饮酒才对。” 沈仪拉起秦素容的手,笑道:“我与家妻还有事情要做,恕不奉陪诸位了。” 一些女人看向秦素容,纷纷面露羡慕的目光。 要是能嫁给诗才这么好的男人,就算对方是国公之子我也愿意啊! 唉,为什么沈公子已经成亲了呢! 秦素容微笑道:“诸位妹妹慢慢欣赏风景,我与相公先行离开。” 说罢,两人携手离开。 众人看着两人的背影也是艳羡不已。 “沈公子跟秦姑娘真是天设地造的一对啊!” “没想到今日能见证一首好诗诞生,也是不虚此行了……我敢说,这首咏菊诗绝对是千古第一咏菊诗!” “此诗必然登上《玉京集》,将来说不定会名留青史。” “沈解元胸怀壮志,值得我辈读书人学习……今日就将这首咏菊诗传扬出去。” …… 马车徐徐而行,沈仪跟秦素容相对而坐,中间便隔着一张小茶几。 秦素容正襟危坐,还沉浸在沈仪刚才那首诗的韵味,抬起眸来,道:“你那首诗写得真好。” 沈仪笑道:“娘子既然觉得我写得好,不给我点奖赏?” 秦素容翻了个漂亮的大白眼道:“我倒是没想到小叔叔竟然还有此雄心壮志。” 这声小叔叔让沈仪一下子想到了当初沈晓刚死,秦素容诱惑自己顶替沈晓的时候。 “难道嫂嫂一直觉得我胸无大志?”沈仪道。 秦素容道:“只是没想到小叔叔竟然有马踏匈奴王庭的决心而已。” 其实,这首咏菊诗是一首造.反诗,还是一首千古造.反诗,只不过沈仪稍微改了两个字,把造.反诗改成了咏志诗而已。 没想到倒是让秦素容误解了。 当然,他自然不会跟秦素容说这些。 马车继续前行,沈仪嗅着秦素容身上的芳香,心神愉悦,道:“你身上好香,用的什么香粉?” 秦素容抬起素白的玉手,笑道:“妙云坊的紫绵香,怎么样,好闻吧?” 她的手很小,手指纤长白皙,让沈仪忍不住抓住她的手仔细打量。 “你,你干嘛呀!”秦素容脸上有些红,怎么动不动就拉她的手。 沈仪笑道:“确实好闻,嗯,等改天我做个香水送给娘子。” “香水?”秦素容成功被他吸引了注意力,问道:“那是什么?” 沈仪沉吟道:“就是香膏的进阶版。” 香水这玩意,他穿越之初就想过了,可惜这玩意需要酒精,而酒精需要蒸馏器,想要弄出来不太容易。 马车继续前行,沈仪随意跟秦素容聊着,气氛也越来越融洽。 以沈仪的见闻和口才,很快就哄得秦素容面露微笑,眼神儿也变得愉悦起来。 尤其是前世那些土味情话,哄前世那些小姑娘不行,可哄起秦素容,却把秦素容逗得满脸笑意。 姓沈的这么会说话,以前肯定没少哄骗小姑娘,哼哼,我得好好拿捏住他……秦素容心想。 “接下来你有什么打算?”秦素容问道。 沈仪沉吟道:“我打算再去见一见那两位大儒,请求元微之教我剑术。” 学剑倒不是为了耍帅,而是处在这个世界上,学点剑术防身也是很有必要的,尤其是他处在这个位置上,危机四伏啊! …… 西风吹拂,浩然书院的绿竹因风而动。 浩然书院的院君张晓棠坐在高处,眺望着远山的轮廓,脸上带着若有若无的笑意。 便在这时,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却打扰了这份寂静。 一个小姑娘裙裾飞扬地跑了过来,气喘吁吁的停在了张晓棠面前。 “小蝶。”张院君微笑颔首:“怎么急匆匆的?” 小姑娘正是张院君第六个亲传弟子窦小蝶,相比于前五名弟子,窦小蝶由于年纪最小的缘故,张院君也是颇为宠爱。 说是弟子,倒不如说是女儿。 窦小蝶道:“老师,今日玉京忽然流传起一首诗,说是赏菊文会传出来了,如今已经传得沸沸扬扬,你若听了定然欢喜。” 张院君捋须笑道:“哦?是什么诗?你且诵来听听。” 窦小蝶声音清脆的吟来:“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冲天香阵透王庭,满城尽带黄金甲!” 听到第一句时,张院君依旧只是面带微笑。 听到第二句时,张院君眼前一亮。 听到最后两句,张院君也不禁动容道:“好诗!不错!此诗是何人所写?” 这赏菊文会他当然也知道,往年也会举办,只是没想到今年竟然会出现这么一首好诗。 他已经迫切的想知道是什么人写下这首诗,有没有师承,如若没有,可将此诗作者收入门下。 窦小蝶却是脸色变得怪异起来,支支吾吾的。 张院君皱眉道:“怎么?这首诗到底是何人所写?” 窦小蝶道:“老师你还记得上次沈晓来浩然书院求学之事吗?” “自然记得。” “这首诗就是沈晓所写!” 张院君顿时愣在原地。 沈晓所写? 此子竟有如此才华? 他忽然间想起禇原上次所说:“府君今后切不可后悔,要跟我老师抢弟子。” 自己当时怎么说的?自己当时说,老夫活了六十多年,还不知道后悔两个字是怎么写的。就算这沈晓是文武双曲星,老夫也不会跟你老师抢! 失策,失策了啊! “老师,你是不是后悔了呀?”这时候,身旁传来了贴心小棉袄的声音。 张院君脸上恢复了风轻云淡的水平,淡淡一笑,说道:“区区一首诗,还不至于让为师后悔,难道你的师兄们便写不出这样的诗吗?更何况,诗词只是小道耳。” “那什么才是大道?” 张院君捋须微笑道:“那自然是文章。文章治国安民,方为大道。” 第三十三章潇湘馆 赏菊文会眨眼间已过去了三日,这三日来,那首咏菊诗几乎响彻了整个玉京,甚至在青楼传唱了起来。 这首诗能传得这么快,沈仪不得不感谢殷荣的助攻。 沈仪对此很满意,名声有了,如今缺的是权和钱。 权这方面,要等皇帝再次想起他,给他职位。 而钱这方面……作坊的修建还有一段时间,约莫两个月,自己的牙刷便能正式在市场上销售。 若到时牙刷能够风靡玉京,那么钱便有了。 对于沈仪那首诗,沈傲听到后眼睛迸发出赞赏的光芒,捋须微笑:“吾儿类我也!” 指的不是诗才,而是征讨匈奴的雄心壮志。 倒是沈执,神情就有些一言难尽了。 这首诗当然很不错啦! 只是,这首诗当真是沈晓写的吗? 如今这个沈晓,当真是沈晓吗? 猜疑宛如毒蛇栖息在沈执的心底,让他一直惶恐不安。 “不管这个人是不是沈晓,绝不可留!”沈执眼里深处闪过一抹狠毒的光芒。 …… 古代的生活并不像现代人想象中那么枯燥无味,虽说没有电子产品聊与消遣,但夜生活同样丰富。 玉京城中最多的就是青楼勾栏了,秦淮楚馆排列一起,一到夜晚便笙歌鼎沸,靡靡之音响彻不绝。 当沈仪带着王朗之来到这条巷子时顿时被惊到了,他想过玉京的青楼多,但是没想到竟然这么多啊! 沈仪很喜欢季羡林老先生的一句话:我今生没有别的希望,我只希望,能多同几个女人,各地方的女人接触。 逛逛青楼是沈仪早就有了的想法,不过今日来到烟花柳巷却不全是消遣。 权和钱固然重要,但情报也是不可或缺的东西。 而青楼,自古便是消息集散地。 一家大青楼能获得的情报极多极多。 “大人,咱们要去哪家青楼?”王朗之搔了搔头道。 在大虞,文人仕子都喜欢逛青楼,王朗之也不觉得沈仪逛青楼有什么不对的。 而且大人若是相中了某位姑娘,在房间里干正事,自己也可以在外面摇旗呐喊,为大人助威。 “咱们去潇湘馆!”沈仪咧嘴一笑。 玉京最大的青楼自然是教坊司,教坊司属于礼部,算是国企。 而潇湘馆,便是玉京第二大青楼。 一走进潇湘馆,老鸨便迎将上来,发觉沈仪身上穿的衣服面料极好,眼前顿时一亮,道:“这位公子面生,可是第一次来?可有喜欢的女子?” 沈仪摇了摇头道:“还请介绍几个。” 老鸨咯咯直笑,一挥手,便有六七个身穿薄纱长裙的小姐姐围了上来。 沈仪面不改色,毕竟跟秦素容待在一起久了,对于美色还是有很强的抵抗力的。 他摇了摇头道:“本公子听说潇湘馆有三大花魁,今晚特为花魁而来。” “原来公子为花魁而来的。”老鸨笑着让那些姑娘退下,才道:“我潇湘馆的确有三大花魁,青梅儿花魁,芳龄十六,舞蹈一绝,小韵花魁,今年十四,歌喉最好,还有小檀姑娘,今年十八,极擅吹萧,即便大儒听了,也是拍掌叫好呢!” 吹萧?这个我喜欢……沈仪道:“行,那就小檀姑娘了,本公子最喜欢听人吹萧了。” 老鸨咯咯在一笑,说道:“小檀姑娘卖艺不卖身,却不是公子给银两就能跟她共度春宵的。” 那我玩完她不给钱不就不算卖喽?沈仪好奇道:“哦,怎么说?” 老鸨见面前这位公子哥确实不懂青楼的规矩,当即也是耐心的解释了起来:“想见小檀姑娘,只需交十两银子作为打茶围的费用即可,可是若想跟小檀姑娘共度春宵,却需要有能打动小檀姑娘的,或是样貌,或是才华。” 我财大器粗还不行?沈仪微笑道:“原来如此,却不知这位小檀姑娘院子在哪里?” 凡是大青楼的花魁,就不是有钱就能睡到的,到了这种级别的花魁,必须有才艺,能得到花魁的认可,才能成为对方的入幕之宾。 见沈仪毫不犹豫,老鸨也是笃定了对方不是缺钱的主,当即为他引路:“小檀姑娘住在幽客居,这位公子,请!” 沈仪交了银子,进了名为幽客居的院子,便听见里面传来的丝竹管弦之声。 花厅里已有七八位客人,三三两两的坐着饮酒谈笑。 前面突出的平台上,有舞姬翩翩起舞。 潇湘馆的舞姬穿得更加单薄,隐隐约约,让人胃口大开。 沈仪不禁啧啧感叹:难怪古人都喜欢逛青楼啊,确实挺快乐的…… 沈仪坦然入座,环顾四周一圈,发现今晚的客人大多是青年,也有一两个是四五十岁的豪绅。 他数了数院子里婢女的数量,暗暗得出一个结论:若是今晚的客人都留下来,就只能双管齐下了。 障子门再次打开,从外面又进来了几位客人,很快花厅里就有十几人了。 没等多久,那位小檀花魁便登场了。 但见一个美貌女子娉娉婷婷地走出,朝着众人躬身一礼:“小女子苏小檀,见过诸君。” 此女身材极好,沟壑极深,楚腰纤细,双腿修长,声音也是酥麻好听。 这女人萧吹得好不好不知道,但确实姿色一流啊……沈仪不禁点头。 这苏小檀,若论容貌,已不逊色家里的嫂嫂徐宝宝,只是更加大胆,敢穿薄纱长裙。 眼见苏小檀出来,许多人看得眼睛都直了,恨不得立即滚到苏小檀脚下,让她踩上几脚。 “苏姑娘果然天生丽质。” “难怪苏姑娘是潇湘馆头牌,今日来此值了。” “小檀姑娘,我是你的狗!” 有人忍不住高呼,顿时引来旁人哄笑。 苏小檀也是浅笑嫣然,道:“小檀能得诸君喜欢,心里甚是欢喜,愿献萧曲一首,以飨诸君。” 第三十四章苏小檀 苏小檀坐下,取出一支玉箫,便凑到唇边吹响了起来。 沈仪不得不承认这位花魁娘子还真的有点东西,这箫声连他也能静下心听进去。 在场的客人也均是沉浸在箫曲之中。 待苏小檀一曲吹完,客人们立即拍掌叫好: “苏姑娘这箫吹得真好!” “是啊,今晚来此值了。” “苏小檀不仅好看,而且眼神温柔得像妈妈一样,让人忍不住想喊妈妈。” 苏小檀抿嘴一笑,脸蛋酡红的道:“诸君今晚捧场,奴家不胜感激,不知诸君能否从奴家的箫声中听出什么?” 这就是在考客人们的水平了,如果有客人能回答得上,那今晚就能做一晚上。 如果回答不上,那就是坐一晚上。 沈仪没想到苏小檀问的是音乐不是诗词啊,如果是诗词,他倒是能吟出几首取悦这位花魁娘子,但音乐沈仪就一窍不通了。 就在这时,一位锦衣公子站起身来,道:“姑娘此箫极好,赵某只有一诗以表达内心之情。” 客人们顿时懊悔,自己怎么没想到还能这么做呢! “哦,赵公子请。”苏小檀认出对方是国子监的一位才子,柔声道。 那姓赵的锦衣公子清了清嗓子,便朗声吟诵了起来:“烟笼梨云梦亦轻,箫音袅袅绕枝萦。凭栏莫叹春将暮,一片飞花寄远情。” 等他诵完,不少客人点头称赞。 沈仪咧嘴一笑,知道这姓赵的显然听不出苏小檀箫曲中传达了什么情感,只是瞎作一首诗舔苏小檀。 说不定还是事先准备好的。 当然,这姓赵的这首诗也算是中规中矩了。 苏小檀浅浅一笑,柔声道:“赵公子的诗甚好,奴家很是欢喜呢!” 姓赵的公子不禁面露笑容,花魁娘子是我的了,今晚我要独上其身。 苏小檀接着又道:“可还有客人,能听懂奴家的箫曲?” 半晌无人回应。 毕竟大多数客人音乐水平浅薄,听不出什么东西,若像那姓赵的公子作诗称赞,又难免低人一等。 苏小檀幽幽叹了一口气,“既然如此,那赵公子……” 就在这时,沈仪却站起身来,笑道:“小檀姑娘,在下有些浅见。” 众人纷纷看向沈仪。 苏小檀一对美眸款款凝视,柔声道:“这位公子请说。” 沈仪沉吟道:“小檀姑娘箫声如泣如诉,如怨如慕,让我一会儿仿佛身处深山古刹,冷月高悬,一会儿又仿佛面对着巍峨高山,心情豪迈,一会儿又仿佛入桃花潭水,难以自拔……姑娘箫声之中,仿佛在诉说着不得志。” 沈仪当然是在瞎扯蛋了,谁能从箫声中听出这么多东西,反正青楼女子一般都会感伤人生多舛,沦落为娼妓。 这套话术放在谁的音乐上都可以。 然而他这番话却直接让苏小檀听懵了,眼睛顿时一红,痴痴的看着沈仪:“这位公子好才华!竟能听懂奴家的萧声,真是奴家的知音!” 沈仪咧嘴一笑,自己蒙对了啊! …… 花厅不远处的一座阁楼上,二楼走廊上站着一位身穿白袍的俊美少年,正瞧着花厅里的情形。 这俊美少年脸上如敷脂粉,相貌绝美,一看便是女扮男装。 “那人是不是沈晓?” “回将军,此人正是沈晓。” 这白袍女子不是别人,正是与沈仪有过一面之缘的白虎侯陈云深。 陈云深脸上顿时露出好奇的神情。 自古文人士子到青楼消遣倒是极为正常的事情,沈仪来这里,陈云深自然也觉得没什么不妥。 只是陈云深没想到这沈晓竟然还懂得音乐。 此人诗才极佳,音乐上也能有如此造诣? “将军,沈晓在这里,咱们是否改变原先的计划,免得误伤了他?”陈云深身旁的婢女问道。 陈云深道:“咱们追踪太平夫人已久,如今寻到她的踪迹,若是错过时机,便再难以抓到她了。” 顿了顿,陈云深轻轻一笑,说道:“既然沈晓跟小檀在一起,那便没事了,小檀自能保护好他。” 大虞人都知道陈云深是能统率一军的女将军,却不知她也有自己的情报组织。苏小檀本就是她的人。 “是,将军。” 陈云深将目光从沈仪身上收回,脸上露出笑意。 这解元郎真是有趣,嗯,若是素容知道他来逛青楼,会有什么反应呢? …… 沈仪可不知道白虎侯就在附近,更不知道还有什么太平教妖女,他看着苏小檀脸上的神情就知道自己蒙对了。 苏小檀一双妙目注视着沈仪,向他福了福身子,柔声道:“若公子不弃,请公子随奴家移步进里,奴家当夹道相迎。” 客人们顿时一阵唉声叹气,惋惜摇头。 看来小檀姑娘要度过苦逼的一晚了啊! 那我该涌泉相报吗……沈仪微笑点头:“小檀姑娘箫声令人动容,在下正想跟小檀姑娘坐而论道呢!” 沈仪当下也是起身,跟着苏小檀来到一间温暖如春的卧室。 苏小檀的闺房陈设典雅,架子上摆着花瓶古玩,案上摆着一只香炉。 此时此刻,苏小檀正在香炉前点燃了一枝檀香。 “公子如此懂得音乐,真是奴家的知音,不知公子姓名?”苏小檀笑盈盈转过身来,满脸春色,双眸蓄满情意,凝视着沈仪。 “在下沈晓。”沈仪报出姓名。 “原来是沈公子。”苏小檀一双妙目顿时一亮,咬了咬娇艳欲滴的唇瓣,道:“没想到沈公子于音乐有如此造诣,真是教奴家惊讶呢!” 也许是刚才喝了点酒,也许是屋里温度高,又也许是别的原因,沈仪感觉身体有些燥热,伸手将外衣解了下来。 没想到此举却让苏小檀误会了,她脸上涌起红晕,道:“沈公子,奴家先侍候你沐浴一番。” 额,你是不是误会什么了?沈仪愣了一下,看着苏小檀的模样,也不禁心头一荡。 这花魁娘子论容貌并不输徐宝宝,沈幼兰等女,论身段,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再加上她身穿薄纱长裙,胸前一抹雪白若隐若现,更是充满了诱惑。 尤其在烛光的照映下,脸颊通红,美眸盈盈,更是让人把持不住。 第三十五章曲! 温暖如春的浴房内,柏木桶已盛满了热水,水面上漂浮着瓣瓣香花。 苏小檀仅穿着小衣,腰间系着一条丝带,细嫩如金莲的小脚丫子,不盈一握的小蛮腰,鼓鼓囊囊的胸脯——她的身材极为惹火。 “就让奴家侍奉沈公子沐浴。”苏小檀羞涩一笑,柔声道。 沈仪本想拒绝,可话到嘴边,却又咽了回去。 自己如今可是宁国公府的二公子,连这种服务都接受不了的话,岂不是让人看出了端倪? 苏小檀来到他身边,为他宽去衣袍。 随后,沈仪迈步跨进浴桶,那温暖的热水顿时让他发出一声满足的轻叹。 舒服啊! 沈仪仰枕在浴桶边沿,闭上了眼睛,享受着苏小檀那双柔软的小手为他搓背。 还别说,苏小檀这一下两下的,真教人舒服的。 “公子身材真好呀!”苏小檀用细嫩小手抚摸着沈仪的胸口,痴痴道。 自从来到这个世界,沈仪就知道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没少锻炼,若说浑身肌肉那是没有的,但身体确实还不错。 沈仪笑道:“那你喜不喜欢?” “喜,喜欢的。”苏小檀羞涩低头,眼神儿都快拉丝了。 沈仪心头燥热,只好随意寻找起话题:“小檀姑娘,你是几岁来到潇湘院的呢?” 这句话似乎说到苏小檀的伤心事,她黯然一叹,说道:“奴家原先是江南商贾之女,家中亲人犯了事,无奈只能沦落于青楼,当年正是十六岁的生日……” “姑娘天生丽质,即便沦落青楼,应当也有人为姑娘赎身才是,怎么……”沈仪故意问道。 苏小檀幽幽叹息道:“青楼之地,多的是逢场作戏的客人,又有几个有情郎呢?何况奴家不过蒲柳之姿,谁又肯花大价钱为奴家赎身?” 这话说夸张也并不夸张,苏小檀今年十八九岁,若放在沈仪那个时代,可能还在读书,但在这个时代年龄已经不小了,花魁的黄金年龄也快过去了。 沈仪握住苏小檀的纤纤细手,道:“倒是我的不对,让小檀姑娘伤心了……不过姑娘国色天香,再过十年,追求你的人也能绕玉京三圈。” “噗哧!”苏小檀不禁一笑,抬起妩媚动人的俏脸,款款凝视着他,眸中似有水意,道:“公子莫要取笑人家了!”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沈仪有意吹捧,把苏小檀哄得笑容满面。 “公子,夜深了。”苏小檀咬了咬唇瓣,媚眼如丝的道:“人家陪公子共赴巫山……” 啊?去哪? 沈仪随即就反应过来是那个意思,心里也是不禁感叹,还是古代的女人文雅啊! 要你睡她就说共赴巫山,没点文化还真听不懂。 苏小檀见沈仪发呆,撒娇道:“公子,难道要让奴家主动吗?” 沈仪一个激灵回过神来,虽说少妇少妇,腾云驾雾,他自然是想体验一番的,可是就这么那啥,是不是有点太快了啊? 不应该你来我往的先谈几天吗? 看着沈仪茫然无措的样子,苏小檀微微一讶,这位沈解元是娶过妻的啊!怎么却是一副……嗯,雏儿的样子? 难道真要自己主动? “小檀姑娘,我有话要说。”沈仪忙道。 苏小檀作为潇湘馆的头牌,若沈仪能将她变成自己的形状那自然是有利于自己的。 但是若是仅是这么一面之交,对方可能会把自己当成一个寻常的piao客,过后就忘得一干二净了。 虽然他是解元,可来往青楼的才子可不少啊! 他得增强这女人对他的好感,让她真真正正的喜欢自己,那才有用呢! 若只是为了鱼水之欢,沈仪也没必要来这里了。 “公子想说什么?”苏小檀面露好奇之色。 沈仪沉吟了一下,说道:“据我所知,潇湘馆还有两位花魁,青梅儿花魁今年十六,舞蹈一绝,小韵花魁今年十四,歌喉最好,她们来到潇湘馆不长,却很快成为并肩姑娘的花魁,甚至有超越姑娘的趋势。如今姑娘虽然依旧是潇湘馆头牌,可再过几年,又有新花魁出现,新人代替旧人,姑娘还能做多久的花魁呢?” 苏小檀幽幽叹息一声,怅然道;“公子这话,好扎奴家的心呀!” 苏小檀也看过那些老花魁的下场,要么被商人赎身,从此嫁给商人为妇,要么留在青楼,熬成老鸨,要么便因为竞争不过新花魁,被青楼一脚踢出去,落得个凄惨下场。 新人胜旧人,这个道理从古未变。 沈仪握住苏小檀,微笑道:“姑娘别叹气,我此次前来,就是为了改变姑娘的困境的。” 苏小檀一怔:“愿闻其详。” 沈仪微笑道:“青楼艳妓,终究不能长久,但倘若成了才女,名扬天下,即便姑娘再过十年,凭借才华,天下才子也将慕名而来。” 苏小檀苦笑道:“这……成了才女,名扬天下,那有这般容易?” 沈仪道:“这件事在沈某看来却是易如反掌。” 苏小檀虽然不信,但还是认真道:“倘若公子能让奴家名扬天下,奴家做牛做马,也要报答公子的恩情。” 我要的就是你的报答…… 沈仪笑道:“想要名扬天下,无非几种做法,要么战场上立下战功,要么做出一番改天换地的大事业,要么成为朝堂的大人物……当然,这些对于姑娘都不适合。” 苏小檀静静的聆听着:“那哪种方法适合?” 沈仪依旧一脸微笑,说道:“最适合的办法便是自创一种文体,一种新的格律诗!” 此话一出,苏小檀不禁眉心微蹙。 自创一种文体?要是真能自创文体,那就是大家了! 自己怎么可能做得到? 这沈晓,不是来哄自己的吧? 沈仪道:“我可创作新的文体,送给姑娘,让姑娘名扬天下!” 苏小檀半信半疑,问道:“敢问公子,是何文体?” 沈仪微微一笑,道:“我所创文体,区别于诗和词,却比两者更加灵活,是用来唱的,谓之……曲!” 第三十六章裴荃! 沈仪这句话让苏小檀又震惊又质疑,自古以来,能够创作新诗体的,无不是大家。 沈晓虽说是解元郎,一首咏菊诗也是传扬京都,可是说到底依旧只是个解元啊! 自创区别于诗和词的新诗体?怕不是自吹自擂吧? 沈仪当然知道花魁娘子不相信了,这番话只怕就算是陶谦和元微之两位大儒听了也不相信。 他微微一笑,说道:“小檀姑娘,我便吟诵一首散曲给你听听。” 穿越这么久,沈仪自然清楚大虞有诗词,有歌赋,却无元曲。 若仅是为了泡妞,倒也不必拿出元曲,但他要的是苏小檀成为自己的形状,那让对方感恩戴德就很有必要了。 苏小檀心里虽说不信,却认真道:“公子,请吟来,奴家洗耳恭听。” 沈仪微笑道:“词有词牌,曲有曲牌,而我自创的第一个曲牌,名曰:《天净沙》!” 当下,他徐徐吟来: “枯藤老树昏鸦, 小桥流水人家, 古道西风瘦马。 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 苏小檀娇躯一僵,猛然抬头看着沈仪,脸上充满了震惊之色。 这首曲相当简单,通俗易懂,全曲也只有五句二十八个字,然而却勾勒出一幅苍茫凄凉的秋郊夕照图。 最关键的是,这首曲确实与词截然不同,直抒胸臆,情感外放…… 苏小檀完全没想到沈仪真的能自创一种新诗体,还能写出如此凄凉令人感伤的文字。 她眼眶发红的看着沈仪,低声道:“公子,你,你当真要将这首曲送给奴家吗?” “当然,我像是在开玩笑吗?”沈仪道。 苏小檀眼里蓄上了泪水,忍不住哭出声来:“公子,你对奴家这么好,要奴家如何报答?” 这可是扬名文坛……不,扬名青史的曲啊! 一旦她苏小檀真的拿出这首《天净沙》,拿出这种新诗体,她必将青史留名。 这如何让苏小檀不感动得涕泪交垂! 沈仪将苏小檀拉进浴桶,笑道:“姑娘想怎么报答,就怎么报答。” 噗通一声,苏小檀落水,脸上却没有一丝羞恼,她坐在沈仪怀里,泪眼朦胧的看着沈仪,咬着唇瓣道:“公子大恩,奴家自当涌泉相报。” 软玉在怀,娇香盈鼻,沈仪也是两个头一个大。 苏小檀双手搂着沈仪的脖子,含情脉脉的看着他:“公子与妾身不过初次相见,便送奴家大礼,奴家,奴家实在……” 沈仪也是开始了渣男语录:“虽然你我萍水相逢,可我却对你一见钟情,区区一首散曲又算得了什么?只要小檀姑娘喜欢,我将心挖出来送给姑娘也并无不可。” 这番语直接给苏小檀听得恋爱脑都出来了,恨不得把所有一切都一股脑给了沈仪,嘤的一声:“公子,就让奴家好好侍候公子……” 沈仪也是激动了起来,没办法啊,抬眼便可见美人的娇躯,伸手便可触美人的肌肤,能不激动吗? 何况苏小檀还是个千娇百媚的大美人儿,就算是圣人来了也扛不住啊! 他将美人横抱出水,往卧室走去。 苏小檀眉眼低垂,羞涩不已,一副任君采撷的模样。 忽然,她身子一阵腾云驾雾,便被沈仪抛到了柔软的大床上。 苏小檀低头,不知见到了什么,满脸通红,眼神儿都快拉了丝。 就在这个时候,屋里的烛火摇晃了一下,苏小檀脸上娇羞的表情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惊骇的表情。 然后她就僵住了。 沈仪随后也感觉腰间一麻,整个人也僵住了,浑身上下就嘴巴能动。 然后他就看见一个美貌少妇走进了房间,笑吟吟道:“沈解元,别来无恙,咱们又见面了。” 沈仪顿时愣住了,道:“你是那个卖艺的女人?” 他想起前几日,他曾在街上看到两个卖艺的女人,当时还打赏了几两银子。 之所以能记住,主要是那个少妇身材太火辣了。 “姑娘是谁?为何恩将仇报?”沈仪很快便从惊慌中镇定下来,这女人竟能够不知不觉潜进屋子,还能用鬼魅般的手段把他跟苏小檀点了穴,绝对是高手! “你或许不认识我,但应该听过我的名字。”女人的声音柔媚入骨,道:“我就是他们所说的太平夫人,魔教妖女裴荃。” 沈仪愣了一下,目光忍不住看向女人的胸口。 不算太平啊…… 随后他便发现裴荃左胸处有鲜血渗出,心念急转,道:“裴姑娘受伤了?想要借我这屋子避避险?” 察觉沈仪目光不对,裴荃先是眉头一蹙,随后听到沈仪的话,微笑道:“不错,你倒是很聪明呢!难怪能将淮河郡的粮商玩得团团转。” 沈仪道:“不知是谁在追杀姑娘?以我的身份,足以庇护姑娘平安,姑娘不妨先解开我的穴道。” 裴荃咯咯一笑,说道:“陈云深那个贱人在追杀我,你也能庇护我吗?” 白虎侯?她在追杀这女人?沈仪面不改色道:“当然,就算是那位女将军,也断然不敢强闯我的房间的。” “那好,我便解了你的穴道,你若试图逃跑,可别怨我心狠手辣。” 裴荃笑吟吟走上前,挥了挥手,解开沈仪的穴道。 沈仪心里迅速思索着自救之法,这女人既然自称魔教妖女,那肯定是心狠手辣之辈,而且再加上她的武功,自己想逃绝对逃不出去,如今只能虚以委蛇,再寻求脱身之计…… “裴姑娘受伤了,要不要先包扎下伤口?”沈仪不动声色道。 “用不着!你这小滑头,是不是想趁机做坏事?”裴荃脸上依旧笑容不息,她这伤口在胸口上,焉能当着沈仪的面包扎! 就在这时,屋外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随后只听一个声音道:“将军,那妖女好像往这边跑来!” 裴荃脸色顿时一变,咬牙道:“这个小……大贱人!” 沈仪低声道:“裴姑娘别慌,我有办法救你。” 裴荃虽然不信,但还是看向他低声问道:“什么办法?” 沈仪道:“这里是苏小檀的卧室,你可以躲进我的被窝,我为你掩饰过去。” 裴荃沉吟不决。 沈仪道:“姑娘杀我易如反掌,还怕我举报你?” 裴荃嫣然一笑:“好,那就依你。” 第三十七章阴差阳错 沈仪当即拉开被子,将苏小檀盖住,又掀起一角道:“裴姑娘,快进来。” 裴荃听到门外脚步声迫近,当即钻进被窝。 沈仪刚把被子盖住,便听见房门外传来了敲门声。 “是谁?”沈仪道。 “公子,小檀姑娘睡了吗?”门外一个女子声音响起。 “已经睡了,有什么事?”沈仪沉声问道。 “有只小老鼠跑了进来,不知有没有躲进小檀姑娘的屋里。”房门嘎吱一声,已经被推开,一个青衣少女抱剑走进房间,目光扫视四周。 沈仪感觉被子下的裴荃那双纤纤小手抓住了他,脸色一僵,知道他若是敢示警,这妖女就会立即杀了他。 “什么老鼠不老鼠的,房间里只有我跟小檀两个人!好了,我要休息了!有什么事情明日再说吧!”沈仪语气带上了几分不悦道。 青衣女子盯着臃肿的被窝,耳朵微微一动,便躬身道:“公子好好休息。” 说罢转身离开房间,将房门掩上了。 沈仪并未急着掀开被窝,听着门外脚步声逐渐远去,直到确认门外的人已经离去,这才将被窝掀开,道:“姑娘,如今已经安全了,你可以离去了。” 裴荃一钻出被窝,便大口大口的喘息,她一张脸蛋本就姿媚娇艳,此时不知为何,双颊艳如桃花,肌肤中都要渗出水来。 裴荃不由自主地往下看,似笑非笑道:“沈解元,你好胆色,面对我竟然也敢,也敢有这种反应……” 沈仪淡定一笑,道:“与裴姑娘这样的美人共处一个被窝,若没点反应才奇怪吧?” 裴荃啐了一口,正准备起身离开,忽然身体一晃,又重重地跌坐在床上,急促的喘着气。 沈仪微微一愣,但见裴荃胸口不断起伏,小唇儿微张,娇喘微微。 他顿时明白这妖女必定受伤过重,说不定已是强弩之末,这才连站都站不稳。 但他不确定这妖女是否还有能力杀了自己,一时也不敢轻举妄动。 “姑娘受伤这么重,要不要我帮你包扎?”沈仪目光落在裴荃的胸口上,那里还有鲜血渗出。 裴荃似笑非笑的看着他,道:“好,你过来帮我呀。” 沈仪朝着裴荃走近,就在离了两步之遥时,裴荃忽地伸手向他拍去。 沈仪心里有所防备,见她抬手,便往后一躲,掌风在胸口刮过,顿时一痛。 草!这妖女还想杀我! 裴荃眼见一招没有击晕沈仪,再次提手打去,然而手掌还没挥出,忽然间只觉肩后一阵酸麻,浑身无力,瘫软了下去。 裴荃心中大惊,咬牙道:“倒是我疏忽了!你竟然是个高手,竟然伪装成不会武功的样子!” 沈仪满脸懵逼,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不是公子点了你的穴道,而是我。”就在这时,身后传来了苏小檀虚弱的声音。 竟是苏小檀从背后点了裴荃的穴道。 一来裴荃误将苏小檀当成寻常花魁,点穴力度不强,二来是受伤过重,内力涣散,这才让苏小檀冲开了穴道,在背后把裴荃点住了穴道。 只是苏小檀毕竟只是一个谍子,内力不深,冲开穴道已消耗大部分内力,再加上那一下更是直接耗尽了力气,整个人软绵绵地倒在床榻上。 沈仪看着这一幕,又惊又喜。 喜的是这妖女竟然被苏小檀给点了穴道,惊的是苏小檀竟然会武功。 “小檀姑娘,你怎么会武功的?”沈仪问道。 苏小檀没来得及说话,便昏死了过去。 沈仪吃了一惊,上前查探她的鼻息,发现她呼吸平稳,心跳如常,只是晕了过去,身体并无大碍。 他转头再看裴荃,也是瘫软在床,彻底动弹不得。 沈仪看着床上两个大美人,咧嘴一笑。 这苏小檀,显然也不是普通花魁,哪有花魁会点穴的? 至于这裴荃,显然就是那什么太平教的妖女了,自己救她一命,刚才竟然还想杀自己,简直恩将仇报。 一不做二不休,是你自己送上门来的,那就别怪本公子了…… 沈仪微笑走近:“裴姑娘,你受伤这么重,我先给你看看伤势如何。” …… “将军,那妖女必然躲进了房间,为什么要走?”青衣女子半跪在白虎侯身前,不解道。 刚才在门外她就觉查里面不对劲,苏小檀本就是她们的人,竟然毫无声响,必然是裴荃躲进屋里,打昏苏小檀,挟持了沈仪。 只是就在她准备入内查探时,却被陈云深传音叫走。 陈云深微微眯起了凤眸,道:“她当时已经挟持了沈晓,若是杀进去,她一定会跟我们鱼死网破,到时沈晓就会成为她要胁我们的人质。” 青衣侍女不甘道:“就这么放了她?咱们追查她这么久,今晚好不容易……” 陈云深摇了摇头,淡淡道:“沈晓此人很重要,为了杀裴荃,害了他性命,得不偿失。再说了,裴荃中我一剑,必然受了重伤,半年内休想痊愈,再想办法抓她就是。” 青衣侍女颇为惋惜,道:“可惜,这位沈解元偏偏今晚来了潇湘院!” 陈云深眯着眼睛望着苏小檀所居住雅楼的方向,道:“我们一走,这妖女就会放过沈晓……明日把小檀叫过来。” “是,将军!” …… 鸡鸣破晓的时候,沈仪醒了。 却不是被鸡鸣声吵醒的,而是让裴荃掐醒的! “小混蛋,你,你做的好事!” 裴荃掐住他的脖子,脸色似笑非笑,喝道:“你真好大的色胆,连我也敢,也敢戏耍……” 沈仪还能说什么呢? 昨日夜里,他本想给裴荃看看伤口,顺便包扎一下,免得她伤重死了。 可美人在前,温香软玉抱满怀,终究还是把持不住啊! 失策了啊!没想到她重伤之下还能这么快恢复体力。 沈仪强作镇定,微笑道:“裴姑娘,再怎么说我也是你的救命恩人,而且后面你也主动了,要不,咱们先冷静一下?” 裴荃寒声道:“闭嘴!我问你,你要死要活?” 沈仪心中松了一口气,道:“姐姐有什么吩咐,我自当凛遵!就像昨晚一样!” 见他还敢提昨晚的事,裴荃羞恼难当,啐了一口,道:“把我送出潇湘院。” 沈仪立马转身出去:“这个容易,我现在让人准备马车,把你安全送出城。” 裴荃伸手抓住他的肩膀,冷笑道:“你觉得我会这么放你出去?” “那姐姐要怎样?”沈仪问道。 “我们一起出去。” “好。” “等等。” “姐姐还有事?” “给我找一身衣裳来!”裴荃提起这个,心下无比气恼。 第三十八章生气的秦素容 “裴姑娘天生丽质难自弃,就算是圣人见了也会把持不住,何况是我这个俗人呢?”沈仪道:“不过我不是渣男,我可以对姑娘负责。” 裴荃已经换了一身衣裳,心中虽然依旧气恼,脸上却露出了笑容:“解元郎好会夸奖人呢!已经哄骗了许多小姑娘吧?” 沈仪正色道:“我所说全是实话,绝无哄骗姐姐的意思!但有一句谎话,教我被五雷轰顶。” 他心里也是很无奈啊,这妖女伤势那么重,还有余力制服自己,如今只能先哄着她了。 “再说了,我也是处男之身,姐姐也不算吃亏。”沈仪一本正经的说道。 裴荃格格娇笑:“倒是姐姐占了你便宜喽!你的马车呢?” 沈仪道:“就在外面,姐姐随我出去。” 他在前带路,裴荃则紧紧跟随在身后,出了潇湘院后,王朗之便迎了上来:“大人,你……” 他看见沈仪身后的裴荃不禁一愣,好漂亮的女人……不对,这女人是哪里来的? 沈仪向王朗之打了个眼神,奈何这厮完全看不出来,还搔头道:“大人,你眼睛怎么了?” 裴荃咯咯娇笑道:“你家大人想是一夜未闭眼,眼睛干涩了。” 王朗之不禁佩服的看着沈仪,不愧是大人,整整一晚上,厉害啊!那这姑娘想必苦不堪言了。 沈仪:“……” “姐姐,咱们上车吧,我送你出城。” 裴荃轻轻一跃,上了马车,笑吟吟道:“不必出城了,你送我到北城吧。” 这妖女在北城有据点?沈仪脸上不动声色:“好。” 待马车到了北城,刚一停下,沈仪便闭上眼睛,心里暗叹一声,要是裴荃想杀了他,就一定会选择在这里了。 然而等了半晌却不见裴荃动手,他不禁诧异的睁开双眼。 裴荃咯咯娇笑道:“沈解元,咱们后会有期。” 说罢,她便飘然出了马车,向前行去,风流婀娜的背影很快便消失在眼前。 呃?她竟然不想杀我?沈仪看着裴荃离去,心里有些古怪,难道是自己昨晚那些手法征服了她?还是说出于别的原因,这妖女不想杀自己? 但不管出于哪个原因,自己算是保住一命了啊! 沈仪深深吸了一口气,道:“朗之!快,回府!回府!” 得赶紧回去,免得这妖女变卦,就王朗之的水平,怕是挡不住这妖女的。 …… “婢子见过将军,婢子无能,竟被那妖女制住。”潇湘馆的一间雅室里,苏小檀跪在陈云深面前,满脸歉疚之色。 她一醒来,就发现裴荃已经走了,一问婢女才知道沈仪跟裴荃一起走的。 “这件事怨不得你,我不怪你。”陈云深摇了摇头道。 “谢将军。”苏小檀抬起头来,问道:“不知沈公子性命如何……” 陈云深道:“他已经回了宁国公府,裴荃放过了他。” 苏小檀顿时松了一口气。 “不用再管那妖女了。”陈云深问道:“昨晚沈仪找你做了什么?” 苏小檀愣了一下,还能做什么? 随即她便明白将军要问的不是这个,答道:“昨晚沈公子来到婢子的院子,说要为婢子……” 当下她便将昨晚的事尽皆说出,包括新诗体,也包括了那首曲。 陈云深不禁心头一惊,问道:“新诗体?他给你写了什么曲?” 苏小檀道:“沈公子写了一首《天净沙》。”随后,她就将那首曲徐徐吟出。 陈云深美眸异彩连连,道:“好曲!好一个新诗体!” 女将军虽不喜文而喜武,可不代表她就听不出诗词的好坏。 这首《天净沙》固然简单,却称得上绝佳的伤秋之作!甚至不会比《将进酒》差到哪里去! 因为《将进酒》终究只是诗,而这首《天净沙》却是沈晓自创的新诗体。 能够自创新诗体代表着什么? 沈晓完全可以凭借这首曲成为大家! 可如今,沈晓却将这首曲送给了苏小檀。 陈云深身旁的青衣侍女玉衡忍不住问道:“将军,他为什么要将新诗体送给小檀?难道他对小檀钟情至此?” 苏小檀也是一呆。 陈云深沉吟了起来。 她自然不相信沈晓会对苏小檀钟情,不过一面之交,怎么可能就对苏小檀这么好? 此举只怕是收揽人心的手段,沈晓要利用苏小檀做些什么,或者,他是想把苏小檀捧起来,所以要得到苏小檀的真心! 这沈晓,城府很深呢!连新诗体都可以随便送人,证明他的才华还远不止于此! 或许新诗体对他而言根本算不了什么。 素容到底嫁了个什么样的丈夫? 陈云深忽然想到什么,眯眼看着苏小檀,道:“你刚才说,沈晓像是未经人事的?” 苏小檀有些尴尬,但还是道:“不错,沈公子似乎未曾经过男女之事,对婢子的挑逗一直紧绷着身体。” 陈云深脸上露出笑意,真是越来越有意思了,莫非这沈晓,秦素容还没用过? 明明是夫妻,为何不曾同房? 难道,沈晓并非沈晓……而是另有其人? “此人前途无量,既然他喜欢你,你就好好亲近他……日后,我或许用得着此人。”陈云深道。 “是,将军。” “你且退下。” 苏小檀躬身离去。 “将军,你在怀疑什么?”玉衡看着陈云深忍不住问道,跟随侯爷多年,玉衡自是察觉陈云深有了疑心。 陈云深微微一笑,道:“玉衡,你说世上有没有两个一模一样的人呢?” 玉衡一怔:“这……或许有吧,双胞胎便一模一样。” “双胞胎吗?若不是双胞胎,会有这样的人吗?”陈云深再次问道。 “这个,婢子不知……” “嗯……”陈云深沉吟了起来。 …… 沈仪刚回家,便看见了俏脸发寒,明显生着气的秦素容,心中顿时一突,怎么有点心虚…… “姓!沈!的!” 秦素容咬着银牙,一字一句的道:“你竟然去青楼!” 侍剑也在一旁,双手插着腰,奶凶奶凶的瞪视沈仪。 臭男人!家里没有女人给你用吗! 居然出去找那些胭脂俗粉! 呸!果然男人没一个好东西! 第三十九章谈话 秦素容生气了,一张美艳的俏脸笼罩着一层寒霜,妙目折射出清冷的光。 侍剑也是双手插腰,准备跟小姐一起审判姑爷。 沈仪心虚了一下,怎么我去青楼的事怎么快就让秦素容知道了? “娘子,我知道你急,但你先别急。”沈仪心念急转,道:“其实我去潇湘馆有正事要做。” “正事?什么正事要到潇湘院去做?”秦素容质问道。 沈仪心里迅速思索,道:“我们的作坊已经投入建设,很快第一批牙刷就将在市场上销售,可娘子知道要将牙刷卖给谁吗?知道要如何打广告……广而告之吗?要知道,酒香也怕巷子深啊!” “这……”秦素容愣了一下,她确实没想过这一点。 沈仪继续道:“牙刷虽好,可是没用过的人也不知道它的好处啊,而且牙刷造价昂贵,不是普通人能买得起的,只有那些有闲钱的人才会买。” 秦素容听得一愣一愣的:“你是想将牙刷卖到潇湘馆去?” 沈仪赞赏地看着秦素容,道:“不错!苏小檀是潇湘馆头牌,如若她能成为我们牙刷的产品代言人,帮我们卖牙刷,那些仕子文人还不得趋之若鹜?” 秦素容怀疑道:“一个花魁而已,仕子文人至于趋之若鹜吗?” 沈仪微微一笑,说道:“娘子不懂,若是苏小檀用过的牙刷,那些仕子文人会买得更疯狂!” 其实,莫说苏小檀用过的牙刷,就算是穿过的衣服,也会有很多人要买的。 “一个花魁用过的牙刷,怎么可能有人要?”秦素容微微蹙眉,又问道:“所以你去青楼就是为了我们的生意。” 终于哄住了……沈仪道:“那是当然,难不成我还能是为了寻欢作乐?难道在你眼里,我就是这么一个庸俗的人?” 说到后面,他故意面露失落之色。 “这……当然不是……”秦素容顿感愧疚,他在为我们生意着想,我却因此指责他。 其实她就是担心沈仪会对苏小檀动心,毕竟那些青楼花魁最会媚惑手段了。 若沈仪只是爱上苏小檀那没事。 就怕沈仪会爱上苏小檀啊! 秦素容忽然想到什么,狐疑道:“等等,你昨晚在潇湘馆待了一晚上,真的没做些什么?” 沈仪面不改色道:“娘子觉得我是色令智昏的男人吗?我是不会碰苏小檀一下的。” 秦素容脸上神情顿时缓和了许多:“不好意思,是我错怪你了。” 沈仪道:“你我夫妻,正当同舟共济,一点小误会有什么?我原谅娘子了。” 秦素容脸色古怪,明明他去青楼,怎么说着说着他还原谅起我来了? “等等,你身上怎么有味?”秦素容皱了皱琼鼻,似乎嗅到了什么味道。 糟了,我该在潇湘馆洗个澡的……沈仪心里虽慌,却面色如常道:“毕竟是潇湘馆那种地方,身上沾了点胭脂水粉也很正常吧?” 秦素容蹙眉道:“是胭脂水粉吗?这味道怎么不像?” “不然还能是什么?”沈仪连忙岔开了话题:“对了,娘子,你知不知道太平教?” 秦素容道:“自然知道。” 沈仪道:“那你跟我讲讲太平教呗。” “讲这个干嘛?”秦素容皱了皱眉,但还是讲了起来。 所谓太平教,与沈仪记忆中的太平道无关,是大虞兴起的一股魔教势力,打的替天行道的旗号,干的造/反杀官的构当。 朝廷连年派兵围剿,可惜一直未能彻底覆灭太平教,直至宁国公沈傲去年出手,才将太平教的教主太平道人击杀。 太平道人一死,按理说太平教应该会变成一盘散沙,可却有一位太平夫人站出来主持大局,带着部分太平教教徒潜藏了起来。 沈仪听着面色变得古怪起来,所以就是裴荃了…… 这京都还真是危机四伏啊,自己得想办法学点武防身了。 至少得有自保之力啊! 嗯,过两天就去找元微之学剑! …… 接下来数日沈仪都没去潇湘馆,而是陪着秦素容。 暖日融融,清风习习,虽然已入深秋,但天气还算暖和。 秦素容今日穿着月白色的罗衣,裙摆绣着青色云纹,配合着她的容颜,更是增添了几分仙气。 秦素容穿着虽然保守,但轻风吹来,罗衣紧贴身体的曲线,曼妙的身段便一展无遗了。 沈仪不由得心里感叹:可惜这世界没有黑丝啊!要不然让秦素容穿上黑丝,那简直了…… 这么想着,他就不禁看向秦素容的裙摆,轻风吹来,裙摆微掀,便露出了一双鹿皮小靴。 “我从家中找来的工匠都可以信任,他们的工钱也都由我负责……这牙刷你打算何时开售?”秦素容问道。 沈仪沉吟道:“第一批牙刷应该到月底就做完了,那就下月初开始售卖吧。” 秦素容望着天上的流云,把玩着一缕发丝,道:“那这牙刷,你打算定价几何?” 沈仪问道:“你觉得呢?” 秦素容道:“这段时间我都在用,这牙刷,确实很好用,可以定价……一两银子一支。” 她以为自己的定价就够高的了,可谁知沈仪却咧嘴一笑:“一两银子一支?卖的太便宜了吧?” 秦素容吃了一惊:“这还便宜?” 沈仪缓缓道:“当然,我想定价五两银子一支,这还只是猪鬃毛牙刷的价格,若是马尾毛,当定价十两银子。” 秦素容满脸愕然之色:“有点贵了吧?” 大虞普通工人一个月也就一二两银子的工钱,而像宁国府的普通丫鬟一个月也就一两月钱,侍剑这种贴身丫鬟,会高一些,但也只有五两。 沈仪微微一笑,说道:“不贵,这东西我们本就要卖给有钱人,对于有钱人而言,区区五两银子算什么贵?而且第一批只有五百多支,若是卖得便宜了,那还赚什么钱?” “卖得这么贵,真有人买吗?”秦素容虽是个聪慧的女子,但对这生意上的事还真的不清楚。 沈仪道:“当然能!而且你忘了,还有苏小檀可以为我们的牙刷打广告,嗯,还有我那首《天净沙》,苏小檀应当也谱好曲了。” 苏小檀能成为潇湘馆头牌,靠的可不仅是美貌,谱曲唱歌也是精通的。 秦素容自然已听沈仪说过那首《天净沙》,让她震惊的倒不是《天净沙》的好,而是这般的新诗体沈仪可以随随便便拿来捧一个花魁。 这证明沈仪真的是才华横溢! 这姓沈的,怎么就不送我一首? 想到这,秦素容牙根儿不禁痒痒了起来。 第四十章《天净沙》一炮而红! 沈仪并没有等多久,苏小檀便派人给他送来了一封信,信上面的内容也很简单。 “一连数日,未见公子前来,奴家思如潮水,望公子能够前来,奴家定当扫榻相待,夹道相迎……另,奴家已为《天净沙》谱好曲,请君务必前来一听。” 苏小檀终于给《天净沙》作好曲了……沈仪心中一动,把《天净沙》抄出来送给苏小檀可不是一招闲棋,他本就想再去一趟潇湘馆,如今苏小檀给自己送信,那就更加得去了。 夜色降临,沈仪便乘着马车来到潇湘馆,轻车熟路的来到苏小檀的院子,交了打茶围的银两后进入花厅。 苏小檀不愧是潇湘馆的头牌,虽然刚刚入夜,但花厅里已有七八个客人在喝酒聊天。 中间有舞姬翩然起舞,美好的身段若隐若现。 沈仪找了个位置坐下,便耐心等候苏小檀的到来。 “你们可曾听说?教坊司头牌李师师前些日子唱了一首《满庭芳》,此词一出,那位师师姑娘名声大振!”邻桌有位青衫公子道。 邻桌有公子道:“自然听说过,这首《满庭芳》乃是当今大儒陶元秋所作,李师师唱出来后,立即便成为了玉京最负盛名的花魁……即便是小檀姑娘也不及啊!” “陶元秋陶大儒不愧是大家,词写得好,当然,李师师也唱得好……可惜李师师名扬玉京后,便很少陪客了,否则真得去教坊司见上一见。” 两人交谈声并不大,但也被旁人听去。 “今后李师师怕是会成为玉京第一名妓。” “我瞧不然,小檀姑娘也不差。” “小檀姑娘虽然萧吹得好,可论唱曲,却断然比不上李师师。” “唉,若是能看师师姑娘一眼那就好了。” 沈仪忍不住感叹道:“君羡林荫处,朝暮挂白霜啊。” 旁边的读书人一愣:“这位兄台,这是何意?” 沈仪道:“感叹人生苦短而已。” “这也不像感叹人生苦短啊。” 一名丫鬟出来倒酒,忽然看见角落里的沈仪,擦了擦眼睛,凝视了几秒,便一脸欢喜的跑回里屋。 “娘子,娘子,那位沈公子来了!” 苏小檀正在铜镜前梳妆,一听这句话,顿时愣了一下,随即脸上绽放笑容,道:“快,为我更衣,再取我瑶琴来!” “是,娘子!” 苏小檀盛装打扮,款款来到花厅,顿时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原本还在讨论李师师的,此刻也不由自主的为苏小檀吸引。 今日的苏小檀身着繁复华美的长裙,发上一支金步摇煜熠生辉,灯光照耀下,浅笑嫣然,顾盼生情。 她今日罕见的没有穿薄纱长裙,衣服保守美丽,看起来就像大家闺秀,而非沦落风尘的花魁。 苏小檀妙目扫视在场众人,在沈仪身上停了停,嫣然笑道:“今日诸君捧场,小檀愿献一曲《天净沙》,以悦诸君。” 此话一出,在场的客人都是愕然。 《天净沙》?那是什么?没听说过这个词牌名啊! 心思敏锐的客人注意到苏小檀取来瑶琴,心里一动,苏小檀以萧闻名,今日为何取琴?难道是听说了李师师唱了那首《满庭芳》,不甘示弱?可是那《满庭芳》是大儒所作,苏小檀又怎么比得上? 苏小檀跪坐在瑶琴前,玉指轻弹,铮铮两声,便弹了起来。 沈仪点了点头,这苏小檀不愧是头牌,这琴也弹得极好,能让人静下心来听。 随后,但见苏小檀朱唇儿微启,轻声唱了起来: “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 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 这首《天净沙》本就是伤秋佳作,凄苦愁楚,再加上苏小檀的嗓音,更是唱得凄恻唯美,令在场所有人都听得呆了。 直到一曲终罢,还有人沉浸在乐曲之中。 “好曲!好歌!好词!” “这《天净沙》……极好极好!是我平生听过最好的词!” “为何我不曾听过这个词牌?” “小檀姑娘,这《天净沙》是新词牌吗?”有人不禁问道。 苏小檀嫣然一笑,道:“这首《天净沙》乃是一位公子所作的新诗体,名曰:散曲。小檀幸得那位公子馈赠,方有此曲。” 此话一出,在场客人尽皆懵然。 沈仪也没想到苏小檀竟然没有直接把《天净沙》占为己有,这姑娘,心地还不错嘛。 不等客人们提问,苏小檀便起身告退,返回里屋,留下惊叹不已的客人们。 “此《天净沙》一出,文坛将再增一好词!” “散曲?竟然有人创出新诗体?这个消息必须传出去!” “没想到小檀姑娘唱歌也如此好听……就是不知,写出《天净沙》的人是谁啊!” “……” 众人感叹不已,却没发现一名丫鬟来到沈仪身旁,道:“沈公子,我家娘子请你入内一叙,想跟你坐而论道。” 坐而论道就算了,做而……那还可以……沈仪面露微笑,当即跟着丫鬟离席而去。 …… 房间里,苏小檀笑脸盈盈的看着沈仪,向他福了福身子:“多谢公子,为小檀扬名。” 沈仪伸手将她扶起:“小檀,这段时间有没有想我?” 面对如此直白的言语,苏小檀也是内心羞涩,低着头道:“奴家,奴家想公子想得紧了。” “是吗?真的想得紧了?”沈仪挑了挑眉。 苏小檀俏脸一红,既羞怯又欢喜,她抬起妩媚的脸庞,双眸亮晶晶的凝视着他,道:“看见公子无恙,小檀便放心了。” 沈仪坐了下来,端起桌上的茶壶给自己倒了杯茶,道:“也要多亏小檀姑娘,否则上次我怕是有性命之忧。” 苏小檀怔了一下,低声问道:“公子,你就不想问,妾身为何会武艺吗?” 沈仪放下茶盏微笑道:“我喜欢的是姑娘,何必知道姑娘的过去?再说了,姑娘会武艺那才好呢!” 苏小檀又惊又喜,颤声道:“公子不嫌弃我?” 沈仪伸手将她拉入怀,搂着她的纤腰柔声道:“傻姑娘,我干嘛嫌弃你?你懂得武艺,才不容易被人欺负,我高兴还来不及呢!” “公子……”这番甜言蜜语哄得苏小檀芳心颤抖,眼睛都湿了。 第四十一章玉京第一才子 “公子,今晚奴家唱得好么?” 苏小檀鸭子坐在沈仪身上,一双玉臂环绕着他的脖子,美眸亮晶晶的。 “好,这首《天净沙》有了你的谱曲,必将通过客人之口传遍玉京,不用多久,你就会一炮而红,名扬玉京了。”沈仪微微一笑,又道:“不过你为何不说这是你自创的曲牌?” 苏小檀摇了摇头,柔声道:“公子为奴家作词,让奴家得以扬名,奴家又岂能窃据公子的新诗体?再者,公子有了新诗体,在文坛上必然占据一席之地,奴家何忍坏公子前程?” 沈仪没想到这苏小檀还能这么为自己着想,这姑娘的心地是好的。 “区区一个新诗体,对我而言并不算什么的,也不会影响我的前程。”沈仪微微一笑,伸手抚摸苏小檀的俏脸。 “奴家有公子怜爱,便已知足了。”苏小檀咬着娇艳的唇瓣,媚眼如丝的道。 看着佳人这副模样,沈仪也有些扛不住了,顶级花魁这含情脉脉的眼神,圣人来了也顶不住啊! 沈仪情不自禁的抬起了头,生硬的岔开话题:“小檀,我这次来,其实还有一件事相求。” “公子尽管吩咐便是,小檀一一照办。”苏小檀面对面依偎在他身上,眼波盈盈。 沈仪当即说起牙刷生意的事,希望苏小檀能成为牙刷的产品代言人。 产品代言人这种新奇的词苏小檀未曾听过,但经沈仪解释,也是明白了几分。 “便是让奴家帮公子宣扬这牙刷的妙用?这个简单,奴家必全力为公子宣扬。”苏小檀看着沈仪娇声道:“小檀先祝公子生意大赚,财源广进……唔……” 她忽然娇躯紧绷,脸上飞红,双手搂紧了沈仪的脖子。 沈仪微微一笑,道:“小檀,这牙刷生意也有你一份,到时分你一成利润……” “这……奴家已得公子馈赠《天净沙》,又岂敢再要牙刷的利润?”苏小檀双眼迷离,喃喃道。 “有小檀在,我这牙刷才能卖得更好……再说了,你也总得有自己的贴己钱。”沈仪深知人与人的感情是需要利益往来的,这顿操作下来,还不能将苏小檀变成自己的形状? “公子恩情,奴家此生还能报答得了吗?”苏小檀痴痴看着他道。 沈仪双手抚摸苏小檀后背,挑了挑眉道:“姑娘不是已经在报答了吗?” 苏小檀嘤咛一声,抱着沈仪的脑袋,埋进了自己怀里。 …… 天明时沈仪走出潇湘馆,心里感叹不已,搂着花魁娘子香香软软的身子真的舒服啊! 沈仪伸了个懒腰,精神气爽的上了马车。 “大人,咱们直接回府吗?”王朗之问道。 沈仪沉吟道:“朗之啊,你知道有没有什么办法能够去除身上的异味?” “什么异味?”王朗之愣了一下,随即恍然大悟,道:“公子稍等,我买几个橘子去,你就在此地,不要走动。” 沈仪:“……” 昨晚跟花魁娘子待了一晚上,也不全是谈情说爱,沈仪还是从花魁娘子口中得知了如今玉京城的很多信息。 比如,当今皇帝宠爱魏王,有废太子之意,以至于太子魏王相争愈发激烈,朝堂党争严重。 比如,宁国公站队得太早,令皇帝不喜…… 汹涛骇浪虽然暂时不会淹没自己,但他也得做些准备了。 学武!先跟元微之学剑以防身。 顺便抱紧两位大儒的大腿。 确保即便将来身份暴露了,也能性命无虞。 沈仪想到这里,心头忽地一动,上次与两位大儒饮酒,曾说要酿酒送去。 那就兑现自己的承诺,把酒搞出来,送给两位大儒喝。 正思索间,王朗之买了几个橘子回来:“大人,橘子来喽!” 沈仪接过橘子,一边扒开一边道:“朗之,你再去给我买些东西,嗯,有些容器要定制,咱们先回府,我给你画出来。” 酿酒最困难的地方在于蒸馏器,这也是沈仪迟迟不想将酒弄出来的原因。 一是成本高,二是白酒度数太高,这世上的人未必喝得习惯。 但如今他也有试错的成本,大可慢慢试。 回到书房后,沈仪便在桌前将蒸馏器的模样给画下来,幸亏上辈子化学学得好,还能记住蒸馏器的各个构件。 便在沈仪画蒸馏器的时候,苏小檀唱的那首《天净沙》,也以极快的速度传遍京都! 这首《天净沙》本就是脍炙人口的传世佳作,再加上苏小檀的嗓音,一时之间便传得沸沸扬扬。 不仅文坛在聊,就连市井也在聊。 没办法,《天净沙》实在是太通俗易懂,哪怕是没读过书的人一看也能明白其意思。 越是通俗易懂的东西,便越容易流传出去。 苏小檀可以说是一炮而红了! 一下子便成为了玉京名人。 …… 浩然书院。 雅阁二楼。 陶谦站在廊边,听着好友元微之的赞叹:“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好词,真是好词!用了九个词堆叠起来,却能巧妙写出如此层次分明的深秋羁旅图……没想到我大虞文坛竟也有此才子!” 元微之身旁还有一名青衫儒生,捋须道:“此曲确实不错!听说是一位书生为花魁苏小檀所作,唉,却是可惜了。” 这青衫儒生也是大虞七大家之一,名叫陶元秋,不仅填得一手好词,更是谱得了一手好曲。 教坊司花魁李师师名声大噪,便是唱了他所写的《满庭芳》。 陶元秋道:“此人应该不是四大才子中的某一位,但他能作《天净沙》,其才却不逊于四大才子……可为玉京第一才子!” 听闻此言,元微之忍不住失声一笑,而陶谦也是面色莞尔。 陶元秋一愣,问道:“元兄为何发笑?” 元微之呵呵笑道:“虽说《天净沙》作者确实有才,可玉京第一才子却另有其人!” 陶谦也点头道:“此人方为玉京第一才子!” 眼见两位老友意见如此统一,陶元秋也不禁心生好奇,问道:“你们所说的人是谁?” 元微之与陶谦互视一眼。 陶谦缓缓道:“此人便是我的弟子,宁国公府二公子沈晓!” 闻言,陶元秋顿时哑然失笑。 第四十二章拜访大儒 一听见老友的话,陶元秋哑然失笑,道:“便是那位写出黄狗身上白,白狗身上肿的沈晓?” 陶谦点了点头:“不错。” 元微之笑呵呵道:“此子惊才艳艳,那首咏菊也出自他手。” 陶元秋却笑道:“咏菊之诗,我亦有所耳闻,确实算是一首好诗,可若说沈晓是玉京第一才子……”说着连连摇头,显然是不认可。 陶谦与元微之互视一眼,都忍不住笑了。 元微之捋须道:“不错,仅凭一首咏菊诗和一首咏雪诗,自然不能成为玉京第一才子,然而沈晓却还有一首《将进酒》!” 陶元秋讶异道:“什么《将进酒》?” 元微之得到沈仪的《将进酒》后便甚为喜爱,此时在陶元秋面前也忍不住嘚瑟了起来:“那是一首大气磅礴的诗!元秋兄且听……” 当下,他便将《将进酒》徐徐吟来。 陶元秋越听脸色便越精彩,听到最后一句,忍不住点头道:“不错,不错!确实是一首好诗!大气磅礴,豪迈奔放,好诗!” 顿了顿,他问道:“张晓棠张府君可知此诗?为何未曾将此诗贴于学府墙上?” 紫府学院的广场上有一面粉墙,专门张贴优秀的诗词文章,供学子学习。 元微之与陶谦相视一眼,笑道:“张府君并不知此诗……实不相瞒,那日张府君遣人来问,得知沈晓是写出黄狗身上白,白狗身上肿的作者,放言就算沈晓就算是文武双曲星,他也不收。可惜,可惜姓张的错过了一位大才子,我也只好收下这个弟子了!” 提到这个,他就嘚瑟了起来。 “那也是我的弟子。”陶谦补充了一句,微笑问道:“元秋兄,我这弟子,可称为玉京第一才子?” 陶元秋一眼就看出两位好友有炫耀之意,淡淡道:“沈晓这首《将进酒》确实是不错的,可是依老夫看来,那位不知名才子所作的《天净沙》也不差!” 他看着两位好友,说道:“《将进酒》或可流传后世,沈晓确也才华横溢,可比之《天净沙》的作者却远远不及!你们俩仔细想想,《将进酒》不过是诗,而《天净沙》却是新诗体!能开创新诗体者,无不是大家!沈晓之才,焉能比及写出《天净沙》的才子?” 这番话一出,陶谦和元微之都不知道怎么反驳了,毕竟《天净沙》代表的是新诗体,是一种新的流派,而《将进酒》仅仅只是一首诗。 哪怕《将进酒》更加大气磅礴,可又怎么能比得上新诗体? 陶元秋指着两位好友笑道:“你们二人,自以为能收沈晓为徒,便如此兴奋,得意洋洋,却不知天外有天,人外有人的道理……还有意瞒着张晓棠,呵,张府君何许人也?还会因为一首诗跟你们抢弟子?如此做法,你们还算大儒吗?” 陶谦与元微之都是听得有些尴尬。 陶谦拱手道:“元秋兄教训的是,是我等小心眼了。” “知错能改,方为大儒。”陶元秋捋须点头道:“正所谓: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之谓不朽。那《天净沙》的作者,创新诗体,可得三不朽之一,那才是真真正正的大才! 老夫已派人前去查探此人身份,如有结果,老夫定当亲往,将此子收为弟子。” 元微之一听,心里羡慕极了,草!这老贼多半要得到个好弟子了! 就在这个时候,禇原前来通禀:“老师,宁国公府二公子沈晓前来拜见。” 陶谦神情一动,道:“快请我弟子前来。” 很快,沈仪便带着提着两坛酒的王朗之走进雅室,拱手行礼:“学生沈晓,见过两位大儒。” 他抬头看向陶元秋,面露疑惑之色。 元微之笑呵呵的笑道:“他叫陶元秋,乃是当世谱曲大家。” 沈仪恍然,大虞七大家中就有这么一个人,此人也是当世大儒之一啊! 听说陶元秋曾替人填词谱曲,一字可卖到百两银子。 沈仪道:“原来是陶老大儒,沈某久有耳闻,今日能得一见,实是三生有幸。” 陶元秋捋须微笑,仔细打量着沈仪,过了片刻才点头道:“老夫听过你在淮河郡的作为,亦听闻了你那首咏菊诗,确实很不错。” “多谢陶大儒赞赏,沈某在淮河郡不过顺心而为,而那首咏菊诗亦不过随手所作。”沈仪道。 陶元秋呵呵一笑,心里却说你这小子竟在我面前装,还随手所作?这怕不是你思索许久才写出来的吧? 不过陶元秋自然也不会当面拆穿。 “沈晓,你今日来此,有什么事?”元微之问道。 沈仪微笑道:“学生来此,一是兑现上次承诺,携两坛自酝的美酒,请两位大儒共饮,二是斗胆想请元大儒传授学生剑法。” 说着,他便向身后的王朗之点了点头,示意对方将两坛美酒放下。 蒸馏器搞出来后,弄出高度白酒也便简单了许多,这两天终于蒸馏出两坛酒,沈仪便迫不及待带了过来。 听到这句话,元微之心中暗喜,沈仪自称学生,那就是将他当作老师,还要请他教剑,那更是确认了两人的师生关系。 至于陶谦却是一脸好奇,这沈晓,还真的会酿酒? 他还以为沈仪只是随口说说,没想到真的带了酒过来。 “好,那老夫今日便尝尝你这美酒。”陶谦笑着说道:“诸原,快去取几只酒碗来,顺便做几个下酒菜。” “是,老师。”禇原知道老师很是看重沈仪,当下可不敢怠慢,连忙躬身离去。 陶谦抚须道:“沈晓,学剑之事待会再说,你先过来,看看这首曲怎么样。” 沈仪凑近一看,只见桌上有一张宣纸,纸上写的正是那首《天净沙》。 他不禁一愣,怎么是《天净沙》?这要他怎么说?说很牛逼?那不是吹自己的牛吗? 沈仪沉吟了一下,道:“这首曲……嗯,写的尚可吧。” 一听他这句话,陶谦和元微之还没说什么,但陶元秋心里却有些不舒服了,眉头一皱,淡淡道:“尚可?难道在你看来,这首曲写的一般?” 啊这……沈仪谦虚道:“嗯,只能说还行吧。” 此话一出,瞬间便惹恼了陶元秋,重重哼了一声:“好大的口气!” 第四十三章《山坡羊》! 陶元秋心中颇为恼怒,《天净沙》代表的是新诗体的诞生,将来是可以流传后世的,可是此子却说还行?什么叫还行? 就算他能写出《将进酒》,但那也可能是偶然灵光爆发所作,可新诗体却是大家之作。 陶元秋淡淡道:“后生小子,不知可畏。你虽有诗才,却也不能自负,须知天上有天,人上有人的道理。” 这老小子显然嫉妒我弟子能写出《将进酒》,可这番话着实无法反驳……元微之只好道:“《天净沙》所代表的可不仅是一首诗词,而是新诗体,不过各人有各人的能力,沈晓你只需在诗词上继续努力便可。” 陶谦也点了点头道:“说不定写出《天净沙》是一个老者,毕竟能创新诗体者无不是大家,沈晓,你也不必跟此人争气……以你之才,将来位列三品也不是不可能。” 我跟自己争气?沈仪心里无比古怪,只能无奈一笑,道:“三位大儒,其实……” “其实什么?” “其实《天净沙》就是我写的。” 沈仪此话一出,现场三位大儒齐齐愣住,睁大了眼睛瞪视着沈仪。 陶谦眼睛一亮,问道:“是你写的?此话当真?” 沈仪道:“学生不敢撒谎,此曲是我写给苏小檀的,如若不信,可到潇湘馆询问苏小檀。” “你为何要写给苏小檀?”陶谦不禁问道。 “我与苏小檀相知,有如管鲍.之交。”沈仪回答道。 管鲍.之交指管仲和鲍叔牙之间的深厚友情,沈仪如此说,那自是认为两人交情极深的了。 雅室里的气氛顿时变得诡异了起来。 陶谦和元微之嘴角的笑容比ak还难压,原本以为《天净沙》是某位才子写的,他们还在为不知此人姓名而叹息,没想到竟然是沈晓所写。 虽说《天净沙》送给一位青楼艳妓让他们感到有些可惜,可沈晓能写出一首《天净沙》,便能写出第二首,第三首。 而陶元秋脸上表情就有些尴尬了,问道:“那你为什么要说《天净沙》只是尚可?” 啊这……沈仪道:“学生不敢自夸自己的散曲。” 陶元秋更加尴尬了,搁半天你只是在谦虚? 便在这时,禇原取了酒碗前来,又上了四个下酒菜。 陶谦笑着提起酒坛道:“来来来,来试试吾爱徒的美酒。” 沈晓什么时候成为你爱徒了?老登真是有奶便是娘,有诗便是爱徒……禇原忍不住腹诽道。 陶谦掀开酒封,顿时一股酒香溢出,满屋酒香。 他眼前顿时一亮,好香的酒! 当下倒出五碗酒,酒水清澈,酒香浓郁。 屋里的人都是有些惊讶,这酒也太香了吧? “老夫先尝尝。”陶谦迫不及待地端起酒碗,嗅了嗅,喝了一口,在口中感受片刻,这才咽下。 便像咽下了一块滚烫的炭,从喉咙烫到小腹。 陶谦眼睛放光,喝彩道:“好酒!好烈的酒!” 原本他对这酒并不抱太大希望,可谁知这酒竟如此的烈,如此的香,比以前喝过的酒都要香醇。 元微之本就是喜酒之人,此时也忍不住端起一碗,抿了一口,顿时面露惊艳之色。 这酒竟然如此香醇,胜过他平日所喝汾酒百倍! “沈晓,这酒真是你自己酿的?”元微之忍不住问道。 “不错,是学生这几天酿的。”沈仪道。 元微之更加惊讶,这沈晓到底是什么妖孽?会作诗,能创新诗体,竟然还能酿出这么好的酒? 陶元秋也端起一碗喝着,吐着酒气道:“好酒,沈晓,你酿这酒,可是有售卖之意?” 沈仪摇头道:“暂无此等想法,将来或许会卖。” 陶元秋道:“如若你哪一天要卖酒了,老夫定当为你写一副对联!” 沈仪眼前顿时一亮,道:“那就多谢陶老大儒了!” 陶元秋又喝了一口酒,赞叹道:“喝了此等美酒,今后怕是再喝不下其它的酒了。” 元微之点头道:“确实,以前我觉得醉玉京最为好喝,如今看来,醉玉京又岂比得上晓儿这美酒?” 所谓醉玉京,都是京都最好的酒。 陶元秋又看向了沈仪,捋须道:“沈晓,你既然能写出《天净沙》,便证明你有意创造新诗体,老夫有个不情之请,你能否再作一首散曲?” 此话一出,陶谦和元微之都看向了沈仪。 元微之心说好你个老小子,薅诗词都薅到我弟子身上来了。 沈仪道:“陶老大儒既如此说,沈某便献丑作上一首。” 此话一出,三位大儒既兴奋又期待。 此子能写出杀气腾腾的咏菊诗,也能写出豪气吞云的《将进酒》,亦能作出伤秋的《天净沙》,也不知能否再作一首惊艳的散曲? 陶谦立即道:“禇原,速取纸笔!” 禇原当即取来文房四宝。 沈仪取笔在手,微微一笑,说道:“《天净沙》我已写过一首,今日便不写《天净沙》了。” 此话一出,众人都是一愣,不写《天净沙》,那写什么? 沈仪道:“今日我再创一个曲牌,名曰:《山坡羊》!” 说罢,他便在纸上迅速书写了起来: 山坡羊 峰峦如聚,波涛如怒,山河表里潼关路。望西都,意踌躇。 虽然仅看了上半阙,陶元秋便忍不住喝彩道:“好!好词,好曲!” 陶谦和元微之也不禁点头。 “伤心秦汉经行处,宫阙万间都做了土。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沈仪写完最后一句,放下毛笔。 屋里三位大儒来到案前,凝视着宣纸上的文字,虽无声,可脸色却异常精彩。 隔了半晌,陶谦才叹息道:“好一个兴,百姓苦;亡,百姓苦!自古王朝兴盛覆灭,最终受苦的都是百姓。这首曲虽然通俗易懂,可却发人深省呐!若君王能明白这个道理,百姓也不会过得苦了……沈晓有如此感悟,才称得上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元微之也不禁点头,认可了老友的这番评价。 陶元谦目光闪烁,道:“这首《山坡羊》!可为千古,可传千秋后代!老夫定亲自谱曲!让它得以传唱天下!” 第四十四章你师姐能手把手教你剑法 旁边的禇原闻言也是心里一惊,陶元秋陶老大儒给人谱曲,一字千金,如今却主动要为《山坡羊》谱曲,这对这首散曲也太过重视了吧? 陶元秋望向沈仪,道:“你如今已是解元,对于将来有何打算?” 沈仪沉吟了一下道:“我打算参加明年的春闱。” 陶元秋点头道:“不错,虽说你如今想要做官也能做官,但若能春闱高中,于未来官场升迁大大有利……不过,大才也需明师辅助,陶谦和元微之,我认识他们已经多年了,他们虽为大儒,但一位沉浸于诗词小道,一位沉浸于剑法微道,怕是对你没有帮助,不如这样,你拜在我门下,我必然动用所有资源,让你青云直上。” 此话一出,陶谦和元微之顿时急了。 好个老贼啊,竟然公然跟我们抢起弟子来了! “姓陶的老小子,你当我不在的吗?竟然跟我抢弟子!”元微之大怒之下,也顾不得陶谦也姓陶了,猛拍桌案,道:“如若沈晓拜我为师,我必然将他培养为剑术大家!” “呵,剑术大家?你会几招狗屁剑法就敢放言剑术大家了?”陶元秋冷笑一声,道:“我与剑圣裴昔亦有交情,晓儿,如若你拜我为师,我请剑圣传你剑术。” 元微之心中大怒,这老小子竟然连剑圣也搬出来了! “沈晓,别听这老小子放狗屁!老夫有一女弟子,名曰周清玄,双十年华,生得貌美无比,可以手把手的教你剑术。”元微之道。 陶元秋呵了一声,道:“沈晓,你莫要被这老匹夫给骗了,他那弟子虽然貌美,可却患有奇淫之疾,二十一岁前与正常女子无异,可二十一岁后,奇淫之疾爆发,到时便化作刮骨刀,每日需要云雨十数次,你若是被这老匹夫骗了,将来必定让他那女弟子吃干抹净!” 还有这种好事?沈仪眼睛顿时一亮,道:“其实,师姐能不能手把手教我剑法无所谓了,我主要是仰慕元老大儒的高尚品德。” 一旁的禇原,王朗之都看得目瞪口呆,平生还是第一次发现大儒会为了争徒爆粗口啊! 陶谦也没想到陶元秋会抢弟子,元微之会拿出女弟子色诱,但他一跟那位女剑圣没有很深的交情,二又没有女弟子,一时之间都不知道拿什么东西给沈仪了。 陶谦忍不住向禇原看了一眼。 禇原一个哆嗦,情不自禁的后退两步。 老师,不要啊,我真的不行的。 沈仪也是看出这三位大儒若是争吵下去怕是会闹得不愉快,只好道:“三位先生莫吵,学生仰慕三位先生风采,愿拜三位先生为师……今日有美酒在前,咱们不如饮酒作乐?” 陶元秋呵呵一笑,心里越发满意,不错,不错啊,这沈晓不仅有才华,说话也好听。 “好,那就从你之言,饮酒,饮酒。”元微之道。 元微之原本酒量极好,可面对这高度酒,两碗下去,也是大醉。 至于陶元秋和陶谦那酒量便更加不好了,仅喝了一碗便已醺醺然,再喝一碗就倒在桌案上了。 沈仪并未多喝,只是沾了沾嘴皮。 原本今日是想来请元微之教自己剑法的,可如今元微之喝得大醉,那就只能暂时作罢了。 不过,口头上拜了三位大儒为师,今后若有麻烦,亦可请这三位大儒出手相助。 …… 元微之一觉直接睡到了第二天清晨,醒来时不禁感叹沈晓这美酒真烈。 他并非手无缚鸡之力的儒生,而是修行内功多年的剑客,然而有几十年内力在,竟然也抵不住。 陶谦,陶元秋在一个时辰后也醒了过来。 三位大儒便聚在茶室饮茶。 “沈晓当真才华盖世!此子将来必然是文坛的泰山北斗。”元微之感叹道。 陶谦道:“是啊!这首《山坡羊》固然简单,却发人深省,沈晓这孩子,心怀百姓,将来为官,必然是清官。” 顿了顿,他看着两位好友道:“沈晓诗词之才,其实远胜我们,我们三人要收沈晓为徒,便得尽力传授。” 陶元秋点了点头:“那是自然。” 陶谦道:“还有,收徒之事,止于我们。” 陶元秋点头道:“好!” 元微之忽然轻轻笑了起来,道:“这首《山坡羊》甚妙!当写入学府墙上,让众学子观摩学习……你们说,送给张府君一睹何如?” “妙!” “善!” 两位大儒欣然同意。 …… 紫竹屋中,府君张晓棠正在饮茶赏竹,身旁是他的弟子窦小蝶。 “老师,茶冷了,我再给你煮一煮。”小姑娘声音清脆的道。 “好。”张晓棠微微颔首,这位小徒弟便如他的女儿一样,真是个贴心小棉袄。 “老师,有没有听说过最近那首《天净沙》?”窦小蝶一边煮茶一边问道。 张府君点了点头,微笑道:“此曲甚佳……回头让你师兄将此曲作者觅来。” 窦小蝶顿时眉开眼笑:“老师是想收此人为徒?” 张府君呵呵一笑:“那也得此人愿意啊!” “肯定是愿意的,老师您是谁呀!哪有人不愿意的。”窦小蝶嘻嘻一笑,马上就有小师弟了! 张府君捋须道:“你可还记得,为师上次说了,诗词只是小道。” “自然记得,我当时还问老师什么是大道,老师说文章治国安民,方为大道。” 张府君微微一笑,道:“不错!文章方为大道。而像这《天净沙》,所代表的是新诗体,也可以算是一种道。咱们大虞人才辈出啊!竟还有如此人物!” 窦小蝶惊讶道:“这新诗体这么厉害?” “自然!”张府君呵呵一笑,说道:“上次沈晓作出那首咏菊诗,名声大噪,陶谦这老小子必然在暗中笑话我看走眼了,然而诗词不过妙手偶得,沈晓未必能写出第二首,甚至此生都未必能写得出来,陶谦这老小子却未曾想到这点,可这创出新诗体的人,却是极其厉害呐!这才是为师想要觅得的才子。” 窦小蝶点点头附和道:“是啊,天下又不止沈晓一个学子,上次禇原竟然还让老师不要后悔,真是好笑呀。” 便在这个时候,有书童来禀:“府君,禇原前来求见,说他老师有一首诗词要请府君品鉴。” “哦?陶谦写的诗词吗?”张府君捋须道:“让他进来吧!” 第四十五章大麻烦 禇原步入雅室,朗声道:“府君大人,我老师让我携一幅他新手写的字前来请你鉴赏。” 张晓棠点点头:“好,他写的什么?” 禇原一边取出宣纸一边道:“乃是一首《山坡羊》。” 张府君不由得一愣,《山坡羊》?那是什么词牌?莫非是陶谦自创的? 他伸手拉过宣纸,盯着宣纸上的字,越看脸色便越精彩。 待看完这副字,张府君神色兴奋异常,喝彩道:“好,好一个伤心秦汉经行处,宫阙万间都做了土。好一个兴,百姓苦;亡,百姓苦!此词虽然直白通俗,可却引人深思,可入《玉京集》!” 窦小蝶惊讶不已,有这么好吗?老师可从未如此称赞过别人的诗词的。 张府君越看越欣喜,越看越激动,道:“此词写的好,虽无修辞之句,却浑然天成,陶谦可凭此词名垂千古也!” 妈的,草,这老小子竟然写得这么好! 禇原道:“府君大人,这并非词,而是最近兴起的新诗体,散曲。” 张府君不由得惊讶,《天净沙》出现才多久?陶谦这么快便能写出如此新诗体? “这么说来,这《山坡羊》也是你老师自创的曲牌了?”张府君放下字贴,端起茶盏正要喝茶。 禇原摇了摇头道:“忘了告诉府君了,这副字虽是我老师写的,但这首《山坡羊》却非我老师所写,而是沈晓所作。” 噗! 张晓棠一口茶水直接喷了出来,脸上神情僵住了。 窦小蝶也惊讶的看向禇原:“哪个沈晓?写出《咏菊》的沈晓?” “不错,正是他,那首《天净沙》也是他写的,如今他是我老师的弟子。”禇原道:“府君慢慢鉴赏这副字,在下告辞。” 说罢禇原便转身离去,留下沉默无声的师徒。 张府君再次捧起宣纸,重新看了一遍,长叹一口气,痛心疾首道:“看走眼了呀!这沈晓竟然就是创造新诗体的人,陶谦怕是要在背后笑话老夫喽!” “老师说错了。”窦小蝶道:“他应该会当面笑话你。而且老师已不能后悔了。” 张府君被咽住了,又重新品味了这首《山坡羊》一遍,突然轻声笑了起来:“这首散曲确实不错,沈晓能创新诗体,也自有他的大才,但说老夫会因此后悔……呵呵,却是断然不会的。” 窦小蝶问道:“为啥不会?” 张府君放下宣纸,神色恢复平静,轻笑道:“为师说过了,文章方为大道,新诗体固然是一种道,但也不过是微末小道,只能聊以自慰,何能比得上文章大道?文章才是治国利民的东西。” “原来如此。” 张府君继续道:“再说了,传世诗词不过妙手偶来,沈晓固然能写出一首《天净沙》,一首《山坡羊》,可未必就能写出第三首,难不成还能期盼他每写一首都能传世?世上焉有这种人?” “是的呀!”窦小蝶心想,老师你刚才还说他不会写出第二首呢! 张府君捋须道:“沈晓固然有才,却非为师想要的大才,你那几位师兄,难道便比不上沈晓?呵,后悔?为师就不知道后悔两个字怎么写的。” “是的呀!”窦小蝶心说老师你现在把肠子挖出来,肯定是青的。 …… 沈仪返回宁国公府,本想着晚上再去一趟潇湘馆,加深苏小檀对自己的感情,没想到还没回到自己的院子,便遇见了徐宝宝。 徐宝宝今日穿着一身浅红长裙,头上只插着一支玉簪,虽说未曾戴什么华美的发饰,可容色依旧令人惊艳。 一张芙蓉娇靥,娇艳明媚。双眉浅浅,如同水墨远山,两眼弯弯,仿佛一泓泉水,朱唇一线,便似正季桃李。 一张脸已经算得上妩媚动人,其身材更是高挑火辣,臀儿饱满有肉,双腿修长均匀,胸脯儿鼓囊囊的。 然而沈仪对这徐宝宝却只能敬而远之,即便她再漂亮,他也是不敢想入非非的。 毕竟如今他的身份是二公子沈晓,这若是跟徐宝宝有什么,日后传将出去,那就毁了他的前程。 他还有大好前程在,岂能因为眼前之人而毁去。 “二叔从哪里回来?”徐宝宝看见沈仪,芙蓉脸上露出了娇媚的笑容。 “刚从浩然书院回来。” 徐宝宝看四下并没有其他人,凑近前两步,眼神有些幽怨:“二叔这几日,怎么躲着嫂子?怕嫂子将你吃了不成。” 这小冤家,怕不是成了亲后就变了,竟然开始躲着她了。 可是看着小冤家俊朗的外表,徐宝宝心中爱怜大增,却又不忍责怪他了。 沈仪听得头皮发麻,我就是怕你吃了我啊! “嫂嫂说笑了,这段时间我忙着生意上的事情呢。”沈仪不动声色的后退两步。 徐宝宝眉心微微一蹙,道:“便是那牙刷吗?叔叔怎么不送嫂嫂一支?” “嫂嫂既然想要,回头我便让人给你送去。”沈仪道。 徐宝宝咯咯一笑,道:“好的呀!叔叔现在就拿给我吧。” 沈仪无奈道:“那我回屋里取吧。” 他刚走进自己的房间,没想到徐宝宝却跟进里屋,媚眼瞟着沈仪:“哟,素容不在呀!” 沈仪连忙取了两支牙刷,道:“嫂嫂,你拿去用吧。” 徐宝宝笑吟吟的接过去,顺势碰了碰沈仪的手:“这牙刷该怎么用呢?叔叔教教奴家呗。” 沈仪没想到这徐宝宝竟然这么大胆,光天化日就敢上手,道:“要不,回头我让素容去教你。” 徐宝宝眼光幽幽地看着沈仪,嘟着唇道:“叔叔,你变了,胆子变小了,从前你可不是这样的。” 沈仪哪里知道沈晓以前是怎么跟徐宝宝相处的!就算他知道,他也不敢因此坏了自己前程啊! 虽说徐宝宝娇媚动人,可他却知道,自己如果真吃了对方,必然会把胃烫穿。 这女人绝对是不好相与的! 这女人跟苏小檀可不一样的,吃了苏小檀,对方会为自己做事,吃了这女人,今后麻烦事就多了。 好在这个时候,秦素容的声音在外面响起:“姓沈的,你回家了吗?” 沈仪松了一口气,仿佛看见了救星:“素容,你过来,教嫂嫂刷牙。” 第四十六章周清玄 从零到一百万是最难的,但从一百万到一千万,这个难度就会直线降低。 “既然大家都没有意见了,那咱们就按照计划行事吧。”殷念笑了一声,直接抬手,一个巨大的禁制就出现在众人上空,这一次不管是那些参赛的弟子还是观赛的人都被包裹了起来。 再往前,就是一处悬崖,悬崖不算高,下面就是海,再往右边没多远就是海边沙滩。林永完全不怕了,他在海边长大,擅长游泳,就算这时候郑平过来谋害他,他大不了跳下去从水里逃走。 师幼青琢磨了片刻,霍煦如果真的希望一切就此过去,就不会连公司名字都以弟弟的名字命名,不管怎样,这个做法就说明不想抹去过去。 “走!”殷念纵身往上飞,抬手便召出无数阵法为疯狂开始往外逃散的大军争取时间。 爷爷之前是说过她的生日宴会已经叫人筹办了,她以为是那种专业团队,没想到是薄栖亲手操办的。 姜浮生目瞪口呆地看着薄栖狂奔的身影,她刚刚是听到大少爷骂脏话了吗? 曹濮对妻子慕容莲及儿子曹景总是大大咧咧、随随便便、满不在乎……他一门心思扑在他的生意场上,吃饭睡觉考虑的是企业如何发展的问题。 其实也算不上排挤,要戚厌病与郑学则与沈砚相亲相爱,他们心中很是膈应,只是不愿意与沈砚多说话罢了。 想到这里龙辰信心百倍,完全有能力在族比之时向族里夺回属于自己家里的玄冥宝刀和天星印。 “什么办法?”闻言林棕皱起了眉头,将手中的长枪插入地上,沉声问道。 在外界观者看来,现出本体的荒之分身也只是稍稍一愣,应该是中了碧魂的精神攻击。 走不多远,路旁出现了水潭,胖子提水饮马,南风趁机给八爷清理粪便。 “不,你不是,你救了,救了我……”夏青青说着突然一个趔趄,瘫坐在地上,一行刺目的鲜血从嘴角流了出来。 对于韩轲的安排,陈颖没有拒绝,她也想上大学,只不过她担心自己的学费问题,不过这个对韩轲来说根本不算问题。韩轲让陈颖就住在自己家里,等学校的事情安排妥当就让她住在自己当时学校租住的学生公寓里。 三人之中最迷茫的就是林亮了,不过他也是最有头绪的,因为在这个时候,林亮忽然想起了在来石头城之前何必帅对自己说的话。 那张符就那样在猴子的胸口炸开,但猴子好像并未收到影响似的。 最终众人的注意力回到了南风和胖子身上,二人既然放飞信鸽请众人来援,又知道王叔遭人暗算,自然知道如何通知王叔。 不知不觉间走到了力系修行的区域,发现拉菲正在训话,就停了下来听一听。 此时距离自己掌握土元素掌控尚不足一个月,这种晋级的度实在是匪夷所思。 走了一会儿,爸爸带着我们到了一石碑前,没在上头,也不是最底,应该是找的折中部位。 下面众多弟子刚开始安静了一会,“哗哗哗”片刻后变得吵杂无比,数十万人的议论之声,可想而知。 平板的画面中,可以看见这是在托尼的地下实验室内,认识托尼的人都知道,他是个很爱整洁的人,就算是沉迷于研究也会将每次使用的工具放回指定位置,既工整,又好记。 而且,撒完之后,软妹子拍了拍手,似乎已经心满意足了,直接拉着阮萌离开金鱼池。 可坐在办公室里,刚翻看一会儿账本、单据之类的东西,阚明溪就进来了。 婚礼进行的很顺利,期间严易泽也一直很乖巧,送走所有的宾客之后,严老太太正要带着秦怡和严易泽上车回去。 “呵呵,见识到我这师弟师妹的实力,你们恐怕会怀疑你们的人生,还是有些心理准备吧。”李昭笑道,他也只是想教训一番苏昊,出口气而已。 忽然,叶春抬起头出声,语气透着几丝沉重和犹豫,显然他不想说出这句话,但还是说了。 可是手机里却在没有传出来任何莫天铭的声音,有的只是尖叫,和响彻耳际的“砰”,“砰”声。 等到班长愤愤的在位置上坐下。我这才和任心互看了一眼,眼里都是压制不住的笑意。 徐威停在了路边,他并没有忙着恢复灵力,而是开始思考了起来。 众人纷纷感慨,特别是大夏国的精英们,眼中有着对实力的渴望和对加入千军强烈信念。 我相信芮云静红不会害我,也不会亏待我,可这跟感情是两回事,这是理性,她理性的选择了最合适的计策,理性的分析了我的能力,甚至理性的把我的性格因素都考虑了进去,她太理性了,理性的像个机器一样,让人失望。 “这位师叔,可否让我再和他说上几句话?”肖玉美眸闪动,急忙问道。 其中一个年纪比较大的男人解释,虽然他们也不清楚这些事情究竟是什么回事,反正是回来了。 而就在长孙无忌等人抽着大中华,品着茶,指点江山,谈论这五姓七家和盐商生死的时候。 看着他那狰狞的大黑脸,那如铁锤一般的拳头,秦琼和程咬金顿时就倒吸了一口冷气。 一直到傍晚,她都没想出一个好理由,最后只能认命,到时候就实话实说,靳政已经答应她让她进娱乐圈了,应该不会阻止她去试镜广告代言。 我振开钰戈刀上的血迹,朝着和亲王走了两步,和亲王仓惶后退,跌坐在了地上,这一幕多么熟悉,让人似曾相识,对了,刘一讲述他被黑老大断去左臂的故事时,描述的不就是同样的场景么? 李剑声懊恼,原来不用计数的他,枯燥的拿着一根头发,然后再去拿一根,前期很爽,后期却是更加艰难。最终华丽丽的失败了。他先平复了一下心境。然后从星灵戒拿出美食,吃了点东西之后,便开始继续挑战。 第四十七章学剑 沈仪有些后悔学剑了,周清玄还真是往死里操练他的啊!每天天不亮就要他到桃花溪畔练剑,一练便是整整三个时辰! 说是练剑,倒不如说是挨揍,因为清清冷冷的大师姐会跟他比剑。 “杀人的剑招都是出自实战,若无实战,纵使学会了剑法也是徒有其表却无威力……我来攻你,你来格挡。” 周清玄一声清叱,手中长剑便已出手。 周师姐虽说身穿素色长裙,将身体遮掩得严严实实的,可身材却太过超模,舞起来剑,便颤颤巍巍,波涛汹涌。 沈仪两眼都不够瞧的,好几次都忘了招架,直接被周清玄击倒在地,压得喘不过气来。 也幸亏用的是木剑,倘若是真剑,沈仪早就死了千八百回。 “适才我攻你这一招明明已教过你如何破解,为何你却没有使出来?”周清玄皱眉道。 “一时失神,忘记了。” “再来!” 再次将沈仪撂倒在地,周清玄眉心微蹙,道:“所谓九品守拙,便是重防守而轻进攻,守我之拙,使对手无机可乘……可你刚才却攻势猛烈,不符守拙之意。 你无内功,攻势再猛烈,也不能持久,只要被我抓住破绽,立刻就缴了械,那有何用?” 沈仪强忍身上的痛楚,咬牙道:“大师姐说的是,我明白了。” “那就再来!” “啊,还要再来?” 周清玄冷冷道:“自从你学剑第一天,我就说过了会往死里操练你,这才哪到哪?” 于是,沈仪就痛苦了。 …… “听说二弟在跟一位美貌女子学剑,他倒是突发奇想,想要练武了。”宁国公府,饭桌上,大公子沈执笑道。 宁国公问道:“哪个美貌女子?” “听说是元微之的高徒,叫周清玄。”沈执答道。 “且随他去吧。”宁国公对于此事倒是不以为然,沈晓愿意学武也好,道:“今日我得到消息,匈奴有南下之意,北方或有战事将起。” 沈执听到这句话顿时大喜,道:“若匈奴南下,皇上必然用父亲北上抗敌!这是我宁国公府的机会。” 这些年来,皇帝没少削宁国公的兵权,就连兵部尚书的位置也拿去了。 如若北方战事再起,对于宁国公府而言反倒是好事。 沈傲却是摇了摇头,道:“若与匈奴开战,须得出动多上将士,多少农夫,如今朝廷户部缺钱,皇上也是不想打这一仗的,抛开这点不谈,若真有战事,皇上怕也是不会轻易用我。” 宁国公府权势煊赫,怎能不引帝皇忌惮?若皇上再年轻十岁,倒也算了,可是皇上却老了,人老了终究还是怕了。 沈执道:“所以父亲甘愿交出兵权,以免得兔死狗烹,鸟尽弓藏……父亲魄力,非常人能及。” 沈傲叹息一声,怅然道:“为父终究是做错了一件事,便是过早的支持太子,如今陛下宠爱魏王,为父就只怕……” 沈执担忧道:“父亲是怕太子会输?这怎么可能,朝臣怎会……” 沈傲打断他的话:“历朝历代,废太子之事还少吗?” 太子绝对是最高危的职业,太子太强,皇帝会忌惮,太子太弱,皇帝会嫌弃,历代能够从太子做到皇帝的,少之又少。 沈傲道:“算了,走一步算一步,若真有那么一天,无非是远离朝堂,做个富家翁……好在,晓儿在淮河郡立有大功,冲着此功,皇上今后必然重用。” “是啊。”沈执话是这么说,心中却极不舒服。 若沈晓真受重用,将来宁国公府可有他的位置? 从小到大,有什么好处不是先给二弟? 就连这宁国公的爵位……只怕也…… 沈傲道:“我已得知,皇上似乎准备让晓儿去做离明司百户。” 此话一出,沈执顿时一愣。 先前皇帝给沈晓封爵,已经是莫大殊荣,如今竟然还封了个离明司百户。 所谓离明司,便是大虞最特殊的一个部门,有监察百官之职。 百户这个位置已经算很高了。 …… 十一月底的玉京城天气已颇为寒冷,早上更是飘飘然的下了一场雪。 沈仪已学了一段时间的剑,剑法怎么样不说,挨打的本领却是变强了。 跟周清玄学剑真是痛苦又快乐,周清玄是真的将他往死里操练的,下手也是没轻没重的,如此便避免不了身体接触。 少女香香软软的身子实在是太让人心猿意马了,这让沈仪下头经常上头了。 “沈二公子学剑回来了?” 沈仪回府的时候,秦素容正坐在窗前看着书,抬眸瞧了他一眼。 “是啊,娘子,还不快给为夫准备洗澡水?” “要不要为妻侍候你洗澡?” “那就再好不过了。” “你想的美。”秦素容翻了个大白眼,道:“那个周清玄长得怎么样?好看么?” 那天周清玄来找沈仪,秦素容并未见到。 沈仪沉吟了一下道:“比娘子略逊。” 秦素容道:“那自是美若天仙,胜过妲己了。” 周清玄这么漂亮,这姓沈的不会喜欢上她吧? 不过,也好过青楼那些女人。 “……”沈仪走到秦素容身边,盯着她的脸道:“娘子今日化妆了?” “怎么样?这是时下流行的桃花妆,好看吗?”秦素容得意洋洋的抬起白嫩的下巴,这可是她化了半个时辰的妆。 “这个妆不适合娘子,不好看。”沈仪摇了摇头,秦素容还是适合浅妆。 “我有逼你看吗?”秦素容不高兴了,把书砸到沈仪身上。 “这个倒是可以看。” 秦素容:“……” 沈仪拿起书一看,顿时一愣,道:“绝世剑仙苦恋侯门傲娇女……这什么书?” “你……还给我!”秦素容脸色肉眼可见的涨红了,伸手去抢。 沈仪不让她抢回去,把书举起来,呵呵笑道:“没想到娘子竟然喜欢看这种书啊,我看看……” “不许看!”秦素容眼见沈仪真要翻开书,一想到书上那些羞耻的内容,连耳根子都染红了,直接朝沈仪扑了过去,伸手抢他手上的书。 沈仪没站稳,一下子便被她扑倒在地:“行行行,我还你就是。” “哼哼,叫你抢我书。”秦素容抢过了书,鸭子坐在沈仪身上,精致绝美的脸露出一抹报复的笑容。 她突然抬起臀儿,恶狠狠的一坐。 这一坐好悬没给沈仪整断气,机仱仱的倒吸一口冷气。 第四十八章陪秦素容逛街 逛逛夜晚的玉京城是秦素容的主意,沈仪自然也不会拒绝,毕竟秦素容是这世上最了解自己的人,尽管两人还没有知根知底。 沈仪虽不想坐以待逼,但也不敢强来,以免得秦素容跟自己爆了,只好慢慢的刷她的好感度。 大虞并没有宵禁,有着玉京不夜城之说。 一到夜晚,满街灯笼高挂,彩旗飘飘,街上各种商贩沿街叫卖,有射壶的,有卖首饰的,有捏泥人的,有卖衣服的…… 沈仪不喜欢逛街,但有秦素容陪着倒也不错。 看着街上灯火辉煌,车马辚辚,沈仪就不由得心生感慨。 算算时间,自己来到这个世界已快一年了,没有了当初的无可适从,渐渐接受了如今的生活。 牙刷作坊已经建成,很快自己就将赚到来到这世界后的第一桶金,拥有了第一处产业。 果然啊,这还是一个脸改变未来的世界,倘若自己不是跟沈晓长得一模一样,只怕现在还是一个流民,又或者死在某个阴暗的角落。 “前面有糖葫芦,姓沈的,你吃吗?”灯火如昼,秦素容一脸雀跃的道。 沈仪呵的一声:“小孩子才吃那玩意,大人吃糖葫芦也不丢脸吗?” 看他满脸嫌弃的模样,秦素容翻了个漂亮的白眼:“我逼你吃了?” “这倒还没有。” 秦素容皱了皱眉,没听懂沈仪的意思,走到糖葫芦的商贩前:“给我两串糖葫芦。” “好嘞。”货郎眉开眼笑的摘下两串。 沈仪道:“我告诉你哈,我可不吃这小孩子的玩意。” 半刻钟后,沈仪看着手上的糖葫芦陷入了沉思:“这玩意好像还挺好吃的。” “姓沈的,你看,那儿有人放孔明灯诶!”忽然看到前面的孔明灯,秦素容美眸一亮,欣喜的跑过去。 她的身材本就极好,虽说穿着宽松的长裙,可却完全掩饰不住完美的身段,一跑动起来,玉兔儿便撞撞跌跌的,仿佛要跳出蟾宫。 沈仪目不转睛,忍不住感叹道:“有女怀芬芳,媞媞步东厢。蛾眉分翠羽,明目发清扬。丹唇医皓齿,秀色若圭璋。巧笑露权靥,众媚不可详……” 秦素容眼睛一亮,回头看着他:“后面呢?” “徽音冠青云,声响流四方。妙哉英媛德,宜配沈二郎。”沈仪咧嘴道。 秦素容呵的一声笑,臭男人,现在知道作诗讨好我了?早干嘛去了? 毕竟是玉京城,秦楼楚馆实在不算少,这条街的前面便有一家青楼,虽比不上潇湘馆这种大青楼,但装潢也不错。 二楼的阳台上便站着三四位姑娘对着过路的客人挥彩帕,喊他们进楼一叙。 “姓沈的,她们在做什么?”秦素容问道。 沈仪沉吟了一下道:“她们啊,坐以待蛋,想要投怀送鲍。” 秦素容顿时迷茫了。 作为秦家贵女,秦素容自然是知道青楼的,可不代表她见过青楼,自然也不知道这便是青楼女子。 不过她却从沈仪的眼里看出一丝戏谑,知道这姓沈的没憋什么好屁。 将那家青楼甩在身后,继续往前便是一家书铺。 女孩子逛街就是什么都看一看但就是不买,秦素容看到书铺便一脚走了进去。 沈仪无奈的叹了一口气,只好跟进去翻起了书。 很快他就发现这家书铺卖的大多都是通俗小说,而且还是志怪小说,其情节也颇为简单,无非都是妖怪害人,高人杀妖的故事。 沈仪心中一动:这世界的通俗小说还停留在志怪小说的阶段,我若是把什么四大名著,金瓶梅给抄出来,岂不是直接赚个盆满钵满? 但很快沈仪就在心里否决了这个想法。 莫说四大名著这玩意都涉嫌造.反,抄出来大概率会被抄家砍头,就算没这回事,用毛笔把四大名著抄出来?开什么玩笑! 而且赚钱对他永远是辅助的,在这个世界,权力排在第一位。 秦素容逛了一圈,果然不出沈仪所料,她啥都不卖,空着手走出了书店。 路过一家卖烤肉的,秦素容瞄了两眼,忽然馋了,暗示沈仪去买:“姓沈的,你还没请我吃过饭呢。” 沈仪一愣,道:“请你吃饭?行,等改天我下面.给你吃。 秦素容翻了个白眼:“我才不要吃面。” “乖,我下面很好吃的。”沈仪道。 上辈子他最擅长的就是煮方便面了,还会煮好几个味道的方便面。 秦素容哼哼唧唧的道:“你不去买,本姑娘不会买吗?” 沈仪咧嘴一笑,真好,自己不用去排队待会也有烤肉吃了。 他焉能看不出秦素容的想法?想让他排队买东西,没门。 他干脆站在路边等待,望着街道上的人来人往,都是一家几口人,携手而来,携手而去。 沈仪不由得怅然,无声叹息。 这世上都是一家三口人,一家四口人,团团圆圆的,只有他没一个人口。 …… 很快,秦素容便买了一份烤肉回来,用牛油袋装着,热腾腾的。 沈仪正好饿了,伸手便拿起烤肉开始吃。 这姓沈的!秦素容面无表情道:“我在上面吐了口水。” “那就更香了。”沈仪笑呵呵的吃了起来。 开玩笑,他会怕这个? 秦素容看了看周围,压低了声音道:“你说,要不要派人把徐宝宝给杀了?” 徐宝宝跟沈晓有染之事,沈仪自然不会瞒着秦素容,让她看清沈晓的德性,才能更快的心属自己。 他知道秦素容手底下有高手,比如那侍剑,就是一位不低于八品的高手。 想杀了徐宝宝绝对是做得到的。 沈仪摇了摇头,低声道:“杀了她会招惹更大的麻烦,到时候宁国公府,徐府,再加上官府追查下来会很麻烦,暂时不能动她。” “那你要睡了她?把她变成你的人。”秦素容问道。 沈仪道:“娘子不介意的话,为夫也不是不能牺牲一下色相。” 秦素容呵的一声冷笑,道:“牺牲?我看你根本就很乐意。” “胡说!”沈仪义正辞严的道:“我除了娘子,是不会碰其她女人一下的。” 第四十九章混元功 蛮力骑着马冲在队伍最前面,斧头用力一挥把一个匈奴人劈成了两半,大片鲜血飞洒出来,画面非常的血腥。 路上杨尚问着上官燕一些入学后的事情,慢慢的他在脑海里形成了对学校基本的认识。 赵甫拿出红鬼葫芦,一股力量注入其中,红鬼葫芦自动飞起来,产生一股庞大的吸力,将死亡的匈奴士兵魂魄从身体内吸出来,这红鬼葫芦跟着赵甫不断吸收鬼物,力量好像也变强一些。 绕过了三条林荫路,终于她找到了这个八号别墅,装修奢华中透着低调,顾北城扫了一眼后便开始直接按起门铃。 看到这,可能很多人就会问了,这种沉思到底是什么问题呢,看到这,可能也会有很多人就会问了,这种沉思到底是什么关系呢? 赏移口左翼的靖塞军司被环庆路的刘元牵制着,李元昊没敢调动。 “那就麻烦您了。”谢盈盈暗自苦笑,可面上却不动声色,只能硬着头皮跟着白胜昀的步伐。 上官燕留在最后,看着杨尚投了个他很满意的眼神,才摇曳着柳腰走了出去。 洛阳城已经被一片银装包裹了起来,林近穿着一件厚厚的大氅,撑着一把油纸伞,踩着厚厚的积雪行走在御街上,他要去韩家赴宴。 过年总不能少了氛围,虽然不在那边过年,但是爆竹是不能缺的,顾北城将自己的存货拿了出来,等到晚上先来一场烟花的盛世。 “别聊了,前面学校路段,行人多,注意别跟丢了。”坐在依维柯里远程指挥的于德水,通过安装在桑塔纳车里的行车记录仪可以清晰的看到现场图像。 李江依旧是一筹莫展的看着四周,而疚疯对于李江的追问几乎也只有一个回答,这个东西只能靠自己,别人不可能帮到你。 这刚刚出现在半空图影放射的正是洛依数天前在天水城外那一片山林瀑布里她洗澡被偷窥一幕。 “走嘞!大哥!”二虎一屁股坐进副驾驶座位,脸上笑得像开花了一样,一双鬼精鬼精的眼睛都笑成了一道缝。 大理国皇帝段素廉一马当先,头前带路。无为寺四僧中,梵集负伤,留在羊苴咩城静养,梵道则留下来相助太子段素隆守城,梵苦和梵灭二人一左一右陪在段素廉身旁。 寒丫头也不回道:“阿木大叔,您又出来闲逛了,我今日突然想看看这里,所以就来看看”。那阿木大叔步伐矫健转眼间已经不见身影了。 一块巨石已碎,这阵法之基也就不完整了,此时这阵法也发挥不了多大威力,龙洛一跺脚,脚下的光盘消失,四周恢复平静,龙洛又重新回到刚才刚进来之地,再看四周还是不见叶韬与穆星的身影。 金强进来了,当看到吕玄也在时,脸上微微的露出惊讶的表情,稍纵即逝。 “老家伙?”刘星皓一听到这个,本来打算要悄悄溜走的他,顿时停下了脚步。他们这俩卡车里年纪最大的就是余耀海了,难不成这余耀海还要跟李大眼他们一起越狱? 龙洛道:“是吗,看来大长老对自己的实力很自信”,龙洛说完一指指向九瓣阎罗,顿时九瓣阎罗化为一柄红‘色’巨剑,巨剑长百丈,通体红光,一经形成这方圆千丈的草木皆化为虚无。 “需要宗师,这么严重?”周云昌讶然失色,他并非武者,所以对元气不了解。 “我……我……”秦擎含含糊糊的,眼神闪躲,下意识的就往阮建国和舒朗那边看了看,但两人都不懂是什么意思,一脸茫然的看着他。 而且,方红还暗示林瑶换老公呢,一直在说自己公司有一个总经理多么多么优秀,有空一定一起吃个饭。 三人挤上马车,一路马不停蹄的赶回了京都城,楚歌的身体一日比一日虚弱,何乾坤确实是个很固执的人,明明很心疼她,一路上也承蒙两人的照顾,可他就是不为她治,连把脉都不肯。 说完,这些云忍前赴后继地冲向侧翼,以鲜血之躯硬生生撞开一个缺口。 齐云姝一怔,翻看了一番手上的紫檀木牌,上面倒也没有什么奇特的,只画着一朵梅花儿,鹅黄鹅黄的,煞是好看。 而他知道,一些妖兽的力量,是比同等实力的人强的,所以他没有再与这妖兽硬拼,而是寻找着机会,攻击妖兽的弱点。 所以他们根本不好意思直接去找齐云姝,再加上赵府门第高也不是他们这些普通人随随便便就能进去的。 饶是精明如阮林氏,这一刻也是听的云里雾里的,完全不知道这个医生在说什么。 林瑶微微停顿了一下,说实话,最近为了这个合作,她真的也是累了。 “莱特兰德空间,怎么会出现僵尸?”诺坦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心想这玩意不应该是存在于十八狱空间的么? 这是血族护主的天性,也是它们根本无法抗拒的使命,杰斯特对凌云的保护。不可谓不周全。 王兵继续瞄准『射』击,可这一次,蜥蜴人们知道了枪手的位置后显然不再完全茫然的躲避。 凌云自然也没有把他们当回事,只是当做两条野狗狂吠,自顾喝茶。 直到现在凌云还没有正眼瞧过那七八名警察呢他根本就没有把那些警察放在眼里。 “罗恩!你真的能治疗丹尼的病吗?。安吉尔收拾这桌上的东西。眼神弱弱的望了过来,显然是带着无限的期盼。 这一日,江云涯来得很早,晨光蒙蒙,露水还重,他头发上有了几粒露珠,朝阳刚刚露头的时候,那水珠在晨辉的映照下发出五彩斑斓的光,更为他的俊美增添了颜色。 独孤墨根本就没抬眼看凌云,他右手握剑,左手食两根手指在剑身上轻轻抚摸,那动作温柔的,犹如抚摸情人的脸庞。 魔修也是要拉党结派的,此处守着的魔修,自然是在等里面的结果。 第五十章武学百科全书 “夫君今日怎么回来这么早?” 沈仪刚刚回屋,秦素容正侧卧在美人榻上撸猫,抬起头来问了一句。 似乎是因为上次的事,跟沈仪亲近了一些,她如今在家里穿着更加随意,裙底下没有穿长裤,裙摆微开,露出一截白生生的小腿,以及一双精致玲珑的小脚丫子。 沈仪情不自禁苗人凤,心里不由得轻叹,这么长的腿不踩自行车可惜了啊! 他今日一直在看周清玄给的那本小册,虽说上面标注有经脉,可是一些文字叙述却让他看得云里雾里,什么“抱元守一”,什么“气转金井”,什么“意守丹田,通章门穴”…… 完全让他一个门外汉摸不清头脑。 “周清玄给了我一门内功,叫混元功,让我自己练,但上面的一些内容却完全看不懂。”沈仪道。 秦素容妙眸一亮,道:“混元功?我好像听说过,那是道家一门高深的内功……夫君可否给我看看?” “你竟然还知道这个?”沈仪一愣,当即从怀里摸出那本薄册,递给了秦素容。 秦素容坐直了身子,翻开小册看了起来:“没错,这应该是道家的内功,应该是龙门派那边的,这门内功练至大成之后,内功雄浑,可生成护体真气。” 沈仪坐到秦素容身边,嗅着她身上的淡淡清香,一阵心旷神怡,道:“娘子怎么懂得这么多的?” 秦素容道:“我从书上看来的,我家中有藏书万卷,我至少看了五千卷。” 提到这个,她便有些得意洋洋的抬起脑袋。 嫁给沈哓之前,她也是有才女之名的。 不仅会诗词歌赋,天文地理医学武学都有所涉猎。 沈仪顿感惊讶,问道:“那娘子知道怎么练吗?” “当然,侍剑的武功便是我教的。”秦素容骄傲地扬起洁白的下巴。 沈仪知道侍剑会武功,可却不知道侍剑的武功竟然是秦素容教的,心里顿时吃了一惊:“那娘子也会武功?” “不会。” “你不会武功怎么教人武功?” “谁说不会武功便不能教人了?”秦素容回答得理直气壮,她轻哼一声道:“我虽然不会练,但是我看一眼便懂了,比如这抱元守一,便是说紧抱元精、元气、元神,心神安住于内在。《抱朴子》曰:不守一,则神散失;不抱元,则气虚耗。便为此理。” 沈仪突然感觉侃侃而谈的秦素容格外的迷人,原本他以为秦素容只是个有心机的女人,没想到竟然懂这么多。 简直就是一本活着的武学百科全书啊! 沈仪夸赞道:“娘子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为夫佩服至极。” 秦素容笑吟吟道:“你想让我教你?” 沈仪认真求教:“请娘子教我。” 秦素容嘴角微翘,脸上浮现出一抹笑容:“哼,要我教你,除非你先让我踩几脚出出气!” 谁让这混蛋那天让自己洗了几次脸的! 啊这……沈仪道:“请娘子奖……惩罚我!” …… 有了秦素容在旁解释,沈仪练起这浑元功来便再无阻碍,仅是练了三天,便感觉迈进了门槛。 “子时开天,丑时辟地,寅时万物发生。你得在寅时起来打坐练功,如此才能事半功倍。” “寅时?娘子没开玩笑吧?” “我像是在跟你开玩笑吗?” 寅时可是晚上三点到五点啊!这个时间打坐,这不是要命吗? 沈仪无奈,只好在晚上三点起床打坐,一开始困意袭来,整个人昏昏欲睡,但运行了两个周天后,困意却逐渐退去,灵台一阵清明,身子感到前所未有的舒坦。 最直观的感觉是,他的耳力变得更好,能够听见院子里的声音。 如此一来,他便渐渐习惯了当下的生活并且享受了起来,每天寅时打坐辰时练剑,内功有所进展的同时,剑法也是突飞猛进。 “大师姐,大师姐!”今日结束打坐之后,沈仪便来到桃花溪畔,敲响了周清玄的房门。 “师弟,你,你来了啊?”屋里传来周清玄的声音,今日她的声音与平日不同,略微有些沙哑,也柔媚了许多。 沈仪以为她刚刚睡醒,道:“师姐,我来练剑了。” “好,我现在便出门……等等,你再等我一刻钟。” 沈仪只好在门外等着,忽然听见屋里传来了隐隐约约的古怪的声音,沈仪不禁有些懵?周清玄受伤了吗?怎么声音有些怪? “师姐?你怎么了?” “没事……再等我一刻钟……” 终于,周清玄打开房门,走了出来。 她今日依旧穿着素色长裙,纤腰系着一根黄色丝绦,脸色浮现一抹红晕,与平日里冷冷清清的模样有些不同。 沈仪想到什么,脸色不由得怪异了起来。 “师姐,你刚才在做什么?这么久没出来?”沈仪问道。 “只是练功练出了一点小岔子。”周清玄道:“来吧,练剑吧。” 沈仪沉吟了一下道:“要不,你去喝点水?失水过多对身体不好。” 周清玄:??? …… 周清玄今日跟沈仪对练完全就是把他往死里揍,将其踢翻之后还要踩几脚骂两声。 “废物,攻势如此缓慢,耐力如此不堪,你也配学剑吗?” “这么快就缴械投降?你以为缴械了敌人就会放过你吗?起来,继续练!” 沈仪痛苦万分!心里后悔至极。 自己怎么非要嘴贱说那一句话的!周清玄明显就是为了报复他那句话直接把他往死里揍。 揍了半个时辰,周清玄看着狼狈不堪的沈仪,才没继续揍他。 “记住,下次不要胡说八道,再敢诋毁师姐,师姐饶不了你。”周清玄冷冷道。 “知道,我明白了。”沈仪点头如捣药。 见沈仪真心认错,周清玄才解了气。 “师姐,过两天我的牙刷便要开始售卖了,你要不要来看看?”沈仪有意岔开话题。 “牙刷?那是什么东西?” “嗯……刷牙的刷子。” 周清玄满脸困惑之色,刷牙要用刷子吗?她一向都是用柳树枝的。 “你卖那玩意,能赚钱吗?” 沈仪咧嘴一笑,道:“当然赚钱!日进斗金没问题。” 周清玄心里不信,日进斗金岂有那么容易的?淡淡道:“是吗?那等你赚钱了,可要请师姐吃饭。” “行,到时我下面……请师姐吃大餐。”沈仪笑道。 第五十一章生意 牙刷作为沈仪穿越以来第一件生意,自然是极为看重的,若牙刷能够赚到第一桶金,对他未来的谋划是大大有利的。 所以就当作坊生产出第一批牙刷后,沈仪便开始给牙刷打广告了。 而打广告的法子就很简单了。 天刚蒙蒙亮,玉京城便出现了罕见的奇怪的队伍:由王郎之带头,率领着十几个漂亮女人沿街吆喝。 这些漂亮女人都是沈仪让王郎之从青楼里找来,一天一两银子的工钱。 她们身上穿着同样的薄纱长裙,衣服都写有四个大字:沈氏牙刷。 在大字之下则写有一行小字,是牙刷店铺的地址。 除此之外,这些人手里举着横幅条幅。 横幅上写着:文曲星沈晓自制牙刷火热开售。 条幅右侧写着:沈氏牙刷,助你口吐芬芳每一天。左侧则写着四句诗:南州牙刷寄来日,去腻涤烦一金直。短簪削成玳瑁轻,冰丝缀锁银鬃密。 这些人沿街叫喊,顿时引得路人纷纷侧目。 王朗之脸皮厚,倒也没觉得什么,却是苦了那十几个女人,被路人用奇怪的眼神打量着,都不禁有些头皮发麻,喊出来的声音都低如蚊蚋。 如此古怪新鲜的宣传方式瞬间吸引了许多人的注意。 “牙刷这玩意是什么东西?沈晓竟然要卖这种东西?” “不会是打着沈晓的名字招摇过市的吧?” “谁吃了熊心豹子胆敢这么做?宁国公府二公子的名号谁敢盗用啊!” “这么说来,还真是沈晓派出去的?奇怪,沈解元怎么想要卖这什么牙刷?” …… “短簪削成玳瑁轻,冰丝缀锁银鬃密……嗯,这诗倒是很有意思呢!”一座阁楼的雅间里,一名身穿浅碧罗衣的少女倚着窗边,微微一笑道。 在少女身旁站着当今四大才子之一的殷荣。 殷荣皱眉道:“让些青楼妓女沿街叫卖,哼,我看也不像是正经生意。” 温容浅浅一笑,道:“表哥不觉得这沈晓心思儿很多,让人喊的这些话也很有意思吗?助你口吐芬芳每一天……怎么样口吐芬芳呢?他几时开张,咱们去瞧瞧如何?” 殷荣皱了皱眉,随即却又心中一动。 这姓沈的异想天开,竟然找青楼妓女沿街叫卖,哼,也不怕坏了自己的文名!我就不信他这生意真能做起来! 只怕是不用几天就得倒闭。 自己不妨派些人,将这沈的宣扬牙刷的手段传出去,损他的文名! “好,表妹,那咱们便去瞧一瞧。”殷荣笑道。 沈仪自然没想到殷荣竟然还给他的牙刷助了一把力,将他那夸张的广告词彻底传开。 此时此刻,他便坐在秦素容面前悠然的喝着茶。 “姓沈的,你让青楼妓女去宣扬牙刷,会不会不太高雅?只怕会有人骂你哗众取宠。”秦素容眉心微蹙,开口问道。 沈仪笑道:“不怕有人骂,就怕没人骂,骂的人越多才越好。” 秦素容依旧蹙眉,她实在看不懂沈仪的操作。 沈仪道:“娘子放心吧,咱们的牙刷势必会为我们赚得一大等钱,到时候娘子想要什么香膏水粉,夫君都送你。” “夫君你真好呀。”秦素容话虽这么说,心里却是冷笑,香膏水粉?那东西她又不缺。 沈仪放下茶盏,目光灼灼看着秦素容道:“既然我这么好,娘子有什么奖赏?” 秦素容一愣:“你要什么奖赏?” 沈仪挑挑眉道:“我喜欢.口舌之争。” 秦素容跟沈仪相处了这么长的一段时间,顿时明白他这句话的意思,一下子脸就涨红了,道:“呸!怎么可以……不行,绝对不行……你想都别想!我最多,最多像上次那样……” “好的,娘子请。”沈仪是个知足常乐的人。 …… 第二天,天色微微亮,沈氏牙刷的店铺前便已聚着一大群人,对着店铺投去好奇的目光。 大部分人都只是来看热闹的,毕竟昨日沿街吆喝的小姐姐穿着属实清凉,一些lsp都想看看这所谓的牙刷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当然,还有一部分人是冲着沈仪的才名来的。 此时此刻,温容和殷荣便站在店铺不远处看着。 温容满脸都是好奇之色,打量着面前不算大的店铺,店铺上挂着牌匾,上书:沈氏牙刷。 至于殷荣则是面露微笑,准备看沈仪的笑话。 沈晓固然是解元,也算得上诗才横溢,一首咏菊传遍四方,但做生意跟作诗又不一样,他就不相信这什么牙刷真能赚到钱。 在众人瞩目下,店铺大门打开,随后便见沈仪和一个少女走将出来。 侍剑落后于沈仪,看着姑爷抬头挺胸,满脸笑意的走出,心里微微一讶。 虽然早知道沈仪并非常人,但见他面对这么多人仍然泰然处之,不由得心生佩服。 这种情形,就算是她也有些怯场了,而沈仪却依旧淡定自若。 “感谢诸位的捧场,在下沈晓,便是这沈氏牙刷的掌柜……今日,沈氏牙刷正式开张。”沈仪微笑看着众人,朗声说道。 “敢问沈兄,何谓牙刷?” “原来这家店铺当真是沈公子所开。” “沈兄在条幅上写着沈氏牙刷,助你口吐芬芳每一天,是否有些夸张了?” 众人纷纷问道。 沈仪笑道:“问的好,这牙刷顾名思义,便是用来刷牙,清洁口腔的。此物,就连玉京大才女苏小檀用过了也认为极好,夸赞不已,甚至每日使用两次呢。” “那位唱了《天净沙》的才女苏小檀?她竟然也用这牙刷么?”温容一怔,开口问道。 第五十二章苏小檀到来 自从《天净沙》传开后,苏小檀便名声远扬,更得到了才女之名。 沈仪看向温容,微笑道:“不错,苏小檀自然也用牙刷,她如今已成为了沈氏牙刷的品牌代言人。” 品牌代言人是什么温容自然听不懂,但也能联想到几分。 便在这时,一辆华丽的马车驶入这条巷子,顿时吸引了在场许多人的目光。 马车停在了铺子门前,一只白嫩如玉的手伸出,掀开了帘子,随后便露出一张极美的脸蛋来。 不是别人,正是最近扬名玉京的苏小檀。 今日苏小檀盛装打扮,长裙华美繁复,虽然保守,却完美的展现出前凸后翘的身材。 她梳着时下流行的发型,青丝上插着各种华美的发饰,明艳照人。 一下子,现场许多男子都看呆了。 “是苏小檀苏仙子来了!” “苏仙子好漂亮啊……她怎地来了?” “我是苏仙子的狗!” 苏小檀笑盈盈地迈步来到沈仪身旁,柔声道:“诸位,奴家苏小檀,自从得到沈公子的牙刷之后,便每天使用。此物用过之后,口齿留香,轻吐芬芳,比着柳树枝更加好用。正所谓:朱唇皓齿娇春风,口脂面药生颜色。琼浆晓漱凝华池,玉麈昼谈洒晴雪。” 苏小檀这番话说出,在场很多人都起了好奇之心,也有人对她诵出的四句诗点头赞赏。 “好诗!苏仙子这诗意思是用牙刷刷过牙后,唇红齿白,脸色更加鲜亮动人。清晨用清水漱口,再用玉柄麈尾轻刷牙齿,刷完牙后谈吐如雪花般清爽。” “这牙刷到底有没有苏仙子所说那般神奇?真让人好奇了。” 沈仪面露微笑,朗声道:“诸位,苏仙子介绍得已经很清楚了,这牙刷并非柳树枝能比的,使用之后,齿白如雪,口吐芬芳,正适合文人雅士,大家闺秀使用。” “沈公子说得这么好,倒是让人心生好奇……沈公子,你这牙刷怎么卖?”温容走了出去微笑问道。 沈仪早就在注意温容了,这女子家世显赫,绝对很有钱,这样的人正是他的目标客户。 而且这样的人一用上牙刷就再难用回柳树枝。 毕竟哪个大家闺秀,文人雅士不想拥有一副大白牙?不想张口一吐便是芬芳沁人? 沈仪微笑道:“温姑娘问得好,现在我向诸位介绍本店两种牙刷,第一种名为玉麈牙刷,此牙刷精制而成,价值十两银子,第二种名为青鬃牙刷,价值五两银子。另……牙刷制作相当不易,产量极少,今日限量三百支,欲购从速。” 沈仪这番话不亚于往沸沸的开水里浇了一瓢凉水,现场瞬间一片寂静,许多人都不禁倒吸了一口冷气。 “多少?十两银子跟五两银子?他抢钱吗?” “这么贵谁会买?我还不如继续用柳树枝得了。” “不买了不买了,这玩意用过了是会成仙吗?” “这玩意能卖得出去,我敢吃一百斤屎!” 一些人闻言纷纷散去,一下子巷子里便安静了许多。 殷荣见状忍不住面露微笑,这个定价足够劝退很多人,他就不信有人会傻得花十两银子买一枝牙刷! 十两银子都够买多少柳树枝的了。 真是异想天开。 便在这时,却听见身旁传来了表妹的声音:“沈公子,我要买两支……不,一种你都给我拿三支吧。青儿,给钱!” 殷荣脸上的笑容顿时凝固了。 温容眼眸儿布灵布灵的亮着,就冲着苏小檀诵出的那四句诗,她都要买来尝尝咸淡,何况沈晓还将牙刷说得那般神奇。 反正也不过几十两银子,她又不缺这个钱。 沈仪面露微笑,今日第一单总算卖出去了,这姑娘确实财大气粗啊! “一共四十五两银子,温姑娘作为小店的第一位客人,我再送姑娘一支牙刷。”沈仪道。 温容嫣然一笑:“那就多谢沈公子啦!” 沈仪当即让王朗之取来牙刷,交给温容。 温容仔细打量手中的牙刷,柄应该是用某些骨头制成的,而刷毛有两种,一种应该是猪鬃毛,至于另一种更加柔软,应该是白马的马尾毛。 她心里不由得惊叹,这东西沈晓到底是怎么想得出来的?一看就比柳树枝好用。 “青儿,去取牙粉和清水,我要试试看!”温容当即对婢女吩咐道。 “是,小姐。” 沈仪道:“小店便有牙粉清水。” “多谢公子。”婢女青儿进店借来了牙粉清水。 温容当即用牙刷蘸上牙粉,试刷了起来。 原本她已觉得这牙刷会胜过柳树枝,用过之后顿时发现比柳树枝还要好用百倍,刷毛柔软细腻,能够清扫牙齿的每个缝隙。漱完口后,口腔更是舒服无比。 温容妙眸闪着光芒,看向沈仪道:“好用!这牙刷很好用!沈公子,我要再买十支送人!” 殷荣懵了:“表妹,这东西有那么好吗?” 温容点了点头道:“很好用,表哥,你该买一支刷刷牙的,你嘴巴好臭。” 殷荣顿时面红耳赤,无地自容。 如此一来,周围的人都炸了。 “就连温姑娘也这么夸,这牙刷应该真的很不错,我也要买!” “沈公子,你也卖我一支试试。” “沈掌柜,我也要两支。” “沈少爷,买十支有没有优惠?” 站在沈仪身旁的侍剑眼眸儿亮了起来,原来沈仪说的是真的!这牙刷还真的能赚到好多好多钱! 这件事必须快点告诉小姐。 小店铺忙得热火朝天,仅仅只是一个上午,三百支牙刷便卖完了。 许是苏小檀的到来,又许是温容买了不少,牙刷的名声迅速传扬开来。 “你们有没有听过琼浆晓漱凝华池,玉麈昼谈洒晴雪?” “那是什么?” “那是苏仙子诵出来的诗,说的是沈氏牙刷!” “沈氏牙刷?那又是什么?” “那是宁国公府二公子沈晓创造出来的玩意,专门清洁口齿的……此物甚是好用!就连大才女温容也赞不绝口,要买的话得赶快,不然就卖光了。” “啊?在哪里买?快带我去。” …… “这牙刷真的有如此妙用?”沈执从书案后猛然站起,脸色阴晴不定。 虽然早就知道二弟在捣鼓什么牙刷,可听见心腹禀告牙刷大卖,他还是吃惊不已。 心腹连连点头,当即将今日售卖牙刷的现况说出。 第五十三章各自谋划 ——看着守在‘霄雨公主’两边的火龙族大人物,木钟在心里如是感慨了一句。 有时候半夜睡的好好的突然被争吵的声音给惊醒,起来之后别墅里除了他自己和三叔,再没有其他外人。三叔并没有听到什么动静,刚开始以为是做什么恶梦了,问题是连着这么多天都是这样,吴总不得不怀疑是遇上鬼了。 曹晶缓了很久才反应过来,没有想到因为自己的一句话竟然真的害了自己的大哥。 所有人看到灰姑娘成功穿上了水晶鞋,和王子举办盛大的婚礼时,都拼命地鼓掌。看惯了骑士寻宝夺美的戏剧,这种故事真是让人耳目一新。 没一会儿黎向晚就看到这栋别墅的4楼某个房间里亮起了昏暗的灯光。 傅天杰瞪大眼睛,自己啥时候有买彩票,这个习惯不过这样想也好,能够多拿出点钱来改善一下家庭。 尸骸移动不动的躺在了哪里,这里比老者哪里显得更加的让人绝望。周围寂静无声,足以逼疯任何人与修士。 杀死大兔子的喜悦,得到天地灵物的惊喜,对未来的期盼等多种情绪混杂在一起,麻痹着它们的心神。 “呵呵,有意思。”萧然眼睛微眯,用微不可查的声音自言自语道。 眼看就要贴中,念着咒语的独眼猛的抬头,只剩眼白的瞎眼已经是一片黑绿色,诡异的笑容在独眼脸上绽放。 只是黄玄灵身上除了有一个大丹田外,还有三百六十个穴窍丹田,修炼起来所需要的灵气极多,光吸收外面的灵气以及服用丹药有时候还无法满足修炼要求。 因此见到这头西伯利亚虎,叶逐生着实是有些惊讶,这可是他来这里几个月中第一次见到。 大牛怒冲冠,转头牛目一瞪,肖红林脸色一下子就惨白了下来,牙齿打架所出的“哆哆”声清晰可闻。 他轻轻的吸了一口凉气,脖子有些僵硬的转过来,远远看着站在老人身旁的张花花,忽然觉得她的头顶,笼罩着一层黑色的光。 不久,苗一夫就将李大可的家人给接了进来,李大可的老母和妻子见李大可身亡,自然少不了悲戚哭泣,但是一听到今后一家就将成为黄家的外围族人,也都是有些欢喜,暗叹李大可的死倒是值得的。 “妾身知义父之事,已经把启儿带在身边。”刘香闻言急忙回道。 正这么想着,凌慕辰忽然伸手勾住她的腰,将她搂到自己面前,然后低下头来,深深地看着她,“笨蛋,就算我再怎么好,再怎么厉害,我也是属于你的,完完全全地臣服于你,这辈子都唯你马首是瞻。 叶逐生闻言没有再说什么,他知道这个家伙应该是知道些什么,但他也知道这个家伙肯定不会告诉他。 宁枫看着那个年轻的警察,然后笑着说道。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嘛,人家伺候的很是周到,又是泡茶,又是送水的。宁枫也不好意思对人家板着脸。 六发毒气弹林骆全都躲闪而过,至于那藤蔓手臂的连翻攻击,林骆也足矣完全的适应,还更是可以将之给反击制住,也就是说,自此开始,这【巨型食人花】,就得要被他林骆给军训了。 虽然不知道他们在传递什么,但总觉得不是什么好事,林筱筱决定等叶老爷子走了,她再好好地审审叶凡羽。 对于洛诗晴心中的想法,南宫渊根本就不知道,这会儿看着自己手中的那些奏折,南宫渊的眉心忍不住紧紧的蹙了起来。 龚清晨和霍晓冉都是一脸的惊讶,她们这两天在家里也是看过本地新闻的,雨下这么大,路边的行道树顶多也就是者几根枝条,湄洲竟然连电线杆子都倒了,到底是多大的雨? 皇帝这样的意思,南宫渊怎会不明白的?淡淡的看了皇帝一眼,南宫渊也不想再说那么多了,直接对着皇帝点了点头。 洛诗晴这话一出,陈氏的脸色直接就给阴沉了下来,冷冷的看着洛诗晴,仿佛要将洛诗晴直接给吃了一样的。 受制于人的感觉是很不爽的,而现在的他们就是受制于人的那种的,偏偏他们还真的是没有一点的办法。 一曲终了,苏易拿下耳机,一双亮晶晶的眸子眯成月牙的形状,看着眼前这个绝美的少年,友好地道谢。 孩子?龚清晨哭着喊出了这两个字,她终于记起来了,那些她一直想要忘记的回忆就这样被再次记起。 “学霸,你怎么了?”显然,另外的一个不太熟的男生表示很不解。 拿出手机,给我爸打去了电话。虽然现在很晚了,但我还是想要告诉我爸这件事。 虽然自己目前的身份都在保密中,但是那些高层基本上都知道自己的存在,因此想要见见她这个传说中的继任者也算在情理之中。 相比于这东西,哪怕是那种天地灵果都暗淡了一些,毕竟它不算罕见,地球还是能够寻到不少,但这九重天宫,可遇而不可求。 “不错,那是我们这一门独一无二的东西,也只有我们这一门的人,才能够彻底看明白那是什么东西。在我们看到之后,我们就匆匆赶来了,竟然是你发射的。”二爷插嘴说道。 而且魏公公和田尔耕在厂卫中放的那个新皇仇视厂卫的消息几乎所有的厂卫人员都听说过,但这些大汉将军都没有相信,毕竟他们和那些出外值勤的厂卫不一样,他们所有的事情都是在皇帝的命令下进行的。 第五十四章蔷薇水 牙刷的火爆程度远超沈仪的预料,短短几日时间,库存的牙刷便卖掉了大半。 看到牙刷卖得这么好,秦素容也是惊讶不已,连忙又让家里找来一些工匠木匠,连夜赶造牙刷。 同时也派人将牙刷宣传起来,不仅传遍玉京,就连玉京外的州县百姓也都知道了牙刷这种奇物。 有些商人甚至将一支玉麈牙刷炒到了百两银子。 这并不夸张。 在沈仪的世界里,牙刷只不过再普通不过的小玩意,可在这个时代里,却是个新奇且实用的奇物。 一些大家闺秀买到牙刷后,甚至每天刷个三四次。 对于牙刷的火爆沈仪并不在意,他一大早便让小晚去花园里采集了大量的鲜花,又让王朗之去购买一些香料。 他准备将香水做出来,一是兑现自己的承诺,做香水送给秦素容,二是传扬自己的名声。 他要做的并非上辈子那种香水,应该叫作蔷薇水。 所谓蔷薇水,是以大马士革玫瑰蒸馏而成的芳香露,这种香水洒衣,虽敝而香不灭。 做出蔷薇水后,既可当作香水使用,亦能用来加工合香,做成宋代极为有名的二苏旧局,雪中春信等等…… 这才是能够引领时代潮流的东西! 而且这东西即便商人想要模仿,不知道配方也模仿不出,不像牙刷,一看便知道怎么制作的。 近些年来,太虞文人渐渐出现了雅集四大标配,焚香、点茶、插花、挂画。 沉香、檀香、乳香等等香料都出现在市场上,不仅文人喜欢,大家闺秀也喜欢,只是目前还没有出现合香。 这就给了沈仪一个机会,一旦他将合香制作出来,他便会成为文人士子追捧的对象。 小晚将鲜花采来后,沈仪便准备把东西带到作坊制香,刚刚出门,便看见一辆马车停在门口,紧接着便从马车上下来了两个人。 一个人沈仪认得,正是四大才子中的殷荣。 另一个人是个身穿蓝袍,容颜俊美的男子,手中握着一柄折扇。 “沈兄!”殷荣开口喊道:“我正找你有事呢!” 沈仪看着殷荣面露微笑:“原来是殷兄,不知殷兄有何贵干?” 他对殷荣并不反感,毕竟殷荣给他送了不少银两,而且殷荣的表妹温容还是他的大客户。 殷荣笑道:“请容我介绍一下,这位便是玉京四大才子之首,护国公府世子顾庭。” 顾庭连连摇头道:“在沈解元面前,谁敢称才子?殷荣,你不要抬举我。” 沈仪微笑道:“原来是顾兄,沈某早有耳闻。” 顾庭笑道:“沈兄,我很喜欢你那首《咏菊》,知道你有大才,此番前来,是想邀请你入社。” 沈仪道:“入社?” 顾庭昂首道:“便是青云社,我与殷荣均是青云社的代表,社中很多前辈如今均已身居高位,譬如雍州府的知府,当朝的工部侍郎……若是入青云社,青云社将举荐你的诗词给玉京集。” 沈仪沉吟着:“这个……” 其实,入社对他而言也是一种好事,尤其是青云社还是玉京极大的诗社。 但大凡诗社文会极多,入社后就避免不了参加一些文会。 顾庭温声道:“实不相瞒,如今《玉京集》的文审官之一便是我的三叔,我有把握让沈兄的《咏菊》上《玉京集》,而且,如若沈兄入社,我可举荐沈兄为代表……只需……” 沈仪问道:“只需什么?” 顾庭展开折扇轻摇,温声道:“顾某对沈兄那牙刷颇感兴趣,想以千两银子入股沈兄牙刷,我只占四成利润便可……沈兄觉得如何?” 沈仪不禁哑然失笑,这顾庭脑子怕不是有些问题吧?拿一千两银子就想要四成利润? 谁不知道如今沈氏牙刷风靡玉京,未来能赚的钱远超千两。 笑死,他明明可以直接抢钱,还要送你入社。 “要不这样,我也不要入社了,直接把沈氏牙刷直接送给你吧。”沈仪似笑非笑道。 顾庭惊讶道:“沈兄没在开玩笑吧?” 沈仪淡淡道:“是顾兄先开的玩笑。” 顾庭脸上笑容顿时敛去,脸色一下子阴沉了下来,淡淡道:“原来沈兄是觉得我开价太低了,三千两银子!牙刷这种东西,可不是只有宁国公府能做的,我顾家同样也做得。” 沈仪面色不变,微笑道:“那就请顾兄去做吧。” 顾庭眸子微微一眯,闪烁着危险的光芒,淡淡道:“这么看来,沈兄是想拒绝我的好意了?宁国公府权势虽盛,我护国公府却未必就差了。” 大虞五大国公府中,护国公府权势确实极盛,人丁兴旺,带甲百万,还有女眷在宫中为妃,极为受宠。 去年诞下皇子之后,护国公府俨然已成为五大国公府之首。 沈仪道:“顾兄这是在威胁我?” 顾庭道:“不是威胁,而是忠告。我知道沈兄解决淮河郡之灾得封县男,可一个县男终究算不了什么,解元更算不了什么!如若愿意与我合作,咱们称兄道弟,往后荣华富贵也少不了沈兄。 如若不愿……莫说明年的书山文会沈兄未必能参加,只怕《玉京集》沈兄都上不了。” 一旁的殷荣面露笑容,以前的宁国公府是要胜过护国公府的,但如今情况却不同了。 护国公的大女儿为宫中宠妃,二女儿又嫁给了魏王为妻,正是权势最盛的时候。 且顾庭是护国公府的嫡长子,将来就是护国公,论身份,沈晓远不能及。 沈仪笑了,威胁自己?虽说他不想在宁国公府久待,可也不是谁都能威胁的。 就在这个时候,又有一辆马车驶到宁国公府门口,从马车上下来一个男子。 却是禇原。 禇原抬头看到顾庭,殷荣两人,微微一愣,随后向沈仪走了过去,神情有些复杂。 老师陶谦极其重视沈晓,甚至看得比他这个弟子还要重,都有让他去丢人献眼,活零活现之意。 以至于禇原看到沈仪,心里就涌起一股古怪滋味。 “沈兄!” “禇兄有事?” 禇原清了清嗓子,道:“经张府君审阅,你的《咏菊》,《天净沙》以及《山坡羊》均登上《玉京集》。今后你的诗词上《玉京集》均可免审,除此之外,府君邀请你参加明年的书山文会。” 第五十五章百户 “府君认为,《天净沙》《山坡羊》开创新诗体,当入《玉京集》第五名和第六名,《咏菊》有激励军心民意之意,当入第三名!” 禇原这话一出,顾庭和殷荣两人当即愣在当地。 《咏菊》为张府君看重上《玉京集》情有可原,那《天净沙》和《山坡羊》两首散曲竟然都是沈仪写的? 苏小檀曾公开说过《天净沙》是一位文人为她所作,却不曾说过作者是谁,至于《山坡羊》一曲,早便公布于浩然书院,可其作者也只有陶谦,元微之,陶元秋以及张晓棠等人知道啊! 而且,《咏菊》竟然排进了《玉京集》第三名啊! 顾庭脸色一下子阴沉了下去,他自然知道宁国公府也能让沈仪参加书山文会,只是没想到禇原会恰好在这个时候坏他的事。 其实牙刷此物顾家也能轻易仿制,之所以来找沈仪不过是看上了他的招牌以及能更加省事,他原以为沈仪看在护国公府的面子上答应下来,没想到今日竟然会被打脸。 禇原自然不知道顾庭来找沈仪做什么,看着沈仪心情复杂。 能写出《咏菊》这样的诗就算了,还能自创新诗体,简直才华盖世。 唉,为何自己不是女的呢? “多谢禇师兄前来送信,过两日我要携自制的合香去请老师品鉴。”沈仪为什么要做合香,除了哄秦素容高兴和传扬自己的名声外,就是为了哄那三个老头。 这三个老头哄好了,可比什么都管用。 合香?那是什么玩意?禇原虽不明白合香是什么,但是听见沈仪称他为师兄,脸上顿时露出了一个灿烂的笑容。 “那师兄定当扫榻相待,夹道相迎。”禇原笑道。 一听这话沈仪脸色顿时变得古怪起来,你夹道相迎就大可不必了吧。 他只想让秦素容,苏小檀夹道相迎。 血中旱道行这种事情还是算了吧。 沈仪转过头来,看向顾庭微笑道:“看来要让顾兄不高兴了,这《玉京集》我还真是上了,书山文会也非参加不同啊!” 没错,他就是要恶心这姓顾的。 顾庭脸色阴沉,冷笑道:“区区一个书山文会的名额,有什么好得意的!《玉京集》谁没上过啊!” 他作为四大才子之一,曾写了一首诗《我的国公父亲》,也是上了《玉京集》,不过却排在最后一名。 沈仪道:“不好意思,我还是县男。” 顾庭脸色更加难看了,他爹死后,他其实也能继承护国公的爵位,比之县男高出一大截。 但问题就是他爹现在还没死,而沈仪这个县男是自己挣来的,充满了含金量。 “区区一个最低等的爵位而已,小爷还看不上,何况只是爵位,又不是官身。”顾庭嘴硬了一句。 禇原不由得多看了顾庭一眼,这人的嘴比自己的吉尔还硬啊! 县男虽是最低等的爵位,可沈晓这个年龄就得封县男,玉京城就没有才子能比得上。 就在这个时候,忽见一辆马车行驶而来,停在门口,紧接着便从马车上下来了一名太监。 “沈县男,你在这里正好。”太监一看见沈仪便笑吟吟上前。 沈仪认出是上次传旨的公公,姓郑。 “郑公公,这是?”沈仪困惑道。 郑公公目光扫视了顾庭殷荣等人一眼,才朗声道:“皇上有圣旨到,沈晓接旨。” 一听这话,顾庭,殷荣等人都是惊疑不定,连忙躬身低头。 沈仪也是躬身行礼。 大虞并不兴跪拜礼,有功名者见皇帝只需躬身低头即可。 郑公公展开圣旨,朗声读道:“宁国公之子沈晓忠心报国,为国为民……前解决淮河郡之灾,后又赋诗《咏菊》以激愤军民……特命为离明司百户,赏宝剑一柄,华服十件,金百两,府邸一座,赐除夕御宴席位,与朕共同守岁……” 当郑公公读完圣旨,顾庭,殷荣彻底懵了,两个人都傻眼了。 仅是作了一首诗就封他为离明司百户? 别看百户官职不大,可沈晓本就有爵位,如今又有了官身,绝对会成为玉京城最牛逼的勋贵之后。 更别提皇帝还赐了他除夕御宴的席位,这绝对是天大的恩赐,能让许多勋贵之后羡慕得眼红。 禇原看着沈仪不禁感叹老师看人的眼光真毒! 之前老师为了抢弟子跟元微之口吐芬芳互喷个不停,他还觉得老登这狗比一点大儒的逼样都没有,可如今看到皇帝对沈晓如此重视,他却又感叹老师有先见之明。 沈仪年纪轻轻就被封为县男,还成为了离明司百户,皇帝甚至邀他一起除夕守岁,这是何等的重视?将来前途无量啊! 说不定老登还是高攀了。 自己要不要去丢人献眼一下? 沈仪也是惊喜不已,这皇帝老儿够慷慨的啊!就因为一首诗就给自己官做,而且还送自己府邸。 他跟秦素容早就商议过要搬出去住,毕竟在宁国公身边待的越久越容易暴露。 目前长嫂徐宝宝必然已经心生怀疑,早晚都会试探出他的身份。 如今皇帝赐了府邸,他就可以名正言顺的搬出去住了。 “臣谢主隆恩。”沈仪面露感激之色上前接过圣旨。 “恭喜沈县男,贺喜沈县男。”郑公公呵呵笑道。 沈仪连忙从怀里取出银票塞到郑公公手里,道:“公公来了,不如进府喝杯薄茶?” 郑公公笑吟吟的收了银票,用手掂量了一下银票的厚度,顿时心花怒放,道:“喝茶就不用了,咱家还要回去跟皇上禀告呢!” “公公慢走。” 送走了郑公公,沈仪想了想,立即回府,他要跟秦素容商议一下这件事。 而顾庭也脸色阴沉的上了马车离去。 “没想到皇上如此看重那首《咏菊》,竟然提携了沈晓为离明司百户……顾少,这牙刷该怎么办?”殷荣看着顾庭问道。 虽然两人都是四大才子之一,可顾庭的身份不是他能比的,殷荣都要称顾庭一声顾少。 顾庭脸色阴沉,道:“哼!牙刷当我做不出来吗?” 一想到沈晓拒绝他的态度,顾庭一怒之下怒了一下。 毕竟总不能派人把沈仪给杀了,人家也是宁国公的嫡子。 最多日后给沈晓使使绊子坑坑他。 第五十六章狗皇帝不安好心 刚才在镜头里,她看到周唯面前的那张宣纸只画了一团不知什么,根本就不像画。 为了保住之前被打事件后的热度,他们甚至连后期都没有处理,就直接把采访放出来了。 那种压抑的痛楚紧紧包围着她,令她透不过气来。脚下一软,尹欣妍跌坐在身后的圆凳上,目光空洞的望着幸福的乔明珏和林雯萱,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切都是真实的。 难怪樊杰会让她来。唉,算了。为了鸢尾,她就忍了,不过回去非扒了他的皮。 要不是任务栏是虚拟的,她都想狠狠敲两下,看看它是不是坏了。 楚梦飞一听气得脑门充血,他二话不说,照着亨利的头就是一脚,只听见一声惨叫,亨利就昏死过去。 如此身材,这般声音,立刻形成了一股惊人的诱惑,足以让很多少年看到之后,怦然心动。 “宣传电影?”洛央央下意识的看向封圣,她本来是想看一看,封圣是什么态度的。 这句话,柳剑南憋在心中已经很久了,此刻终于找到机会说出,顿时心情舒畅无比,面带喜色。 所以他听工作人员说,有人拿了一个类似的剧本来,就想着做个对比。 这声闷响发出后,居然在夜猛面前凶猛的向前扩散,强烈的声波直震得练武场边缘很多人双手捂耳。 一声发自肺腑的咆哮,裹挟着无尽愤怒和悲伤,声振寰宇,惊天动地。 顿时急忙惊呼,怎么也要劝姜云把青叶拿开,这玩意太危险了,随时都给他带来死亡危机。 “你们这样做,恐怕不太合适吧?!”此时杨逸也是心头微怒,脸色渐冷。 他明白,这些人全都进入了幻境之中。能不能醒来,甚至于何时醒来,这就要看他们的武道之心是否足够坚定,他们对于生死的态度是否视死如归了。 祝悟能摸了摸李麟昊的头说道:“你不会是傻了吧,白虎还能说话,想什么呢?它再是一个神兽,也不过是一个畜生罢了。你不会打架太多,伤的胡言乱语了吧”。 林越直接说道:“放了吧,量他们也掀不起多大风浪。”林越接管京城之后,百官一直被扣押在王宫,现如今许多世家大族被查抄,一些相关的官员也被拿下了,其他的人留在宫里也没什么用,也就放走了吧。 任何一个传承了几千年的势力当中,都避免不了那种腐朽的气息存在,只是他没有想到,教廷事隔多年之后,再次迎来了新生的契机。 能单挑过就单挑,单挑没有什么把握的,一定会呼朋唤友,叫上关系好的修士,一起围殴。 当下,叶言的坏东西那么吓人,她立马就把叶言归入了绝世大恶人之列,想要替天行道。 然而,她觉得自己的计谋甚好。却不知道,有一双眸子静静的盯着她,看着她回头若有所思的看了看王府,而后是坚定的转过了身子,毅然的背影消失在了王府之外。 “贤侄咋有空来看叔了?前些天听你父亲说你正在置办自己的生意,置办的怎么样了,有没有需要叔帮忙的地方?”吴大林语气亲切的询问道。 杨锦心看着亨利一脸神秘地朝自己眨了眨眼,扬了扬僵硬的嘴角。 夜魔族人伸出双手,猛地合拢,居然将东方剑神的剑夹住了。接下来的景象让人吃惊,东方剑神被夜魔族人从虚空中拔了出来,就像被拔萝卜似的。 这段林路长不长,短也并不算短,也有六七里路程,王彦让人拦住了商队,正打算派人去林中查探,便见林子里走出十数人来,看衣着明显是商队的人。 “她是谁,为何死得如此……”‘玉’贵妃抚着自己的心口别过了头,似乎是不忍看那人惨烈的死状。 “不是,你他妈的……”警察伸手就准备打人,但是却被周围的警察给拦了下来。 皇族?这是一个多么陌生又熟悉的字眼。黛瑾从没想过,自己的名字,楚家的姓氏,会是以这样一种方式写进皇室的族谱。 努力的回头看向牛眼娃被钉住的地方,就有一张很欠揍的笑脸傻乎乎的冲着自己笑。 李天栓对白建立伸了一下大拇指,,那意思就是你高明,把事情看得开,知道什么能拿起,什么能放下,要说最先得到消息的,也就是锦衣观和白建立,可他们没有行动,那消息时间久了,那就不叫秘密,已经公开过了。 “不行,要想办法,一旦他们拦腰截断了我们,然后扩大口子,我们的包围计划就完全报废了!”维多利看着沙盘开口说道。 坐着林启明的车回到家中,肥婆和周丽瑶两个吃货已经闻讯而来。 “开始吧!”随着康博一声令下,四人都分别带着化妆完毕的摄像骑师,各自行动。 见此情形,璇儿和赤生瞳都放心的回营帐中,赢韬虽然嘴比较倔强,但是也有真本事,算是没有白白选择他。 “一周时间,你要去保护他?”埃丽卡的语气中,透着一点点不情愿。 见到张凡头流血,她美目瞪得大大的,难道他是为自己挡了那石头。 “别别别,我长话短说还不行吗?”绿巨人胆寒的对着石磊求饶道。 他曾经也出面来调解这事,希望燕飞天网开一面放她一马,这是他们回忆的一幕。 卉倒退了三十米,才停了下来,跳到一棵大树上,看着不远处的两任主人的战斗。 大炮连的刀没有刺到张凡,就已经如炮弹般飞了出去,而且身上血蓝色的火焰蔓延着,将他冻为冰雕。 第五十七章许秋云 搬出宁国公府的事情确定下来后,沈仪便开始制香。 他先将瓷甑搭建成简易蒸馏器,再将采来的新鲜花瓣碾碎,置于蒸馏器中。 加热蒸馏器使香气随蒸汽上升,蒸汽会经过导管导入冷却容器,待冷凝之后,便成为花露,如此再重复蒸馏两三次,提升香气纯度,就成为了蔷薇水。 看着瓶子里的清澈液体,沈仪凑到鼻尖嗅了嗅,一股浓郁的香气扑鼻而来。 他不禁面露笑容,若想做香水,只需将蔷薇水跟酒精,水按照一定比例配比就完成了,但他要的可不仅是香水,而是合香。 所谓合香,便将多种香料科学配伍,制成线香,或香牌…… 大虞香料价格不菲,若沈仪不是宁国公之子是很难搞到那么多香料的。 选择了檀香,沉香,麝香三种香粉后,沈仪便将香粉配比了起来,这个过程自然要瞒着所有人的。 等香粉按照比例配置完成后,再用蔷薇水将将香粉调成糊状,然后研磨成型。 到了这里就差不多了,只要密封存放几天,等香气彻底融合就做成了合香。 “大功搞定!” 沈仪咧嘴一笑,他要做的第一种香为浓梅香,虽然带有梅字,但其实却不用梅花,而是以沉香为君、檀香为臣,辅以丁香、麝香,模仿雪夜寒梅的清冷感。 众所周知,读书人都喜欢以梅花自喻。 用这种“香水”去送三位大儒,还不把他们哄成胚胎? “姑爷,你这是在做什么?”侍剑走进院子,嗅到院子里的香气,面露疑惑的问道。 沈仪微笑道:“香水!你闻闻。” 今天做了不少蔷薇水,虽然用了一些进行合香,但还剩下两瓶。 侍剑疑惑的接过瓷瓶,小心翼翼打开木塞,一股浓郁的花香味便扑鼻而来。 “好香啊!” 侍剑漆黑明亮的眸子闪过一抹惊喜的光,又仔细嗅了嗅,抬眸看着沈仪,心中惊讶不已,道:“姑爷,这真是你做出来的吗?” “那是当然,还会有假?”沈仪道:“这瓶拿去送给小姐。” “是,姑爷。”侍剑刚准备走,小晚便来报:“公子,外面有人自称是你的故交,想要见你。” “是谁?”沈仪问道。 “许秋云,从前来过的。”小晚回答道。 沈仪闻言不禁眉头一皱,道:“你让他到会客厅等我。” 随后他就带着侍剑去找秦素容,打算问问这个人。 “许秋云,他是武威侯府的二公子,他哥哥许秋水便是四大才子之一。”内厅里,秦素容看着沈仪道:“许秋云跟沈晓关系很好,曾跟沈晓一起去过青楼。” 那关系确实挺好的了,说不定还是同道中人……沈仪心里感叹了一声,道:“依娘子所见,为夫该不该去见他呢?” 秦素容点头道:“自然是要见的,虽说见了有暴露的风险,可若是不见更容易引人怀疑……对了。” 她的美眸忽然一亮,道:“你如今是离明司百户,这个身份更容易为你掩饰。” 沈仪一下子就明白了她的意思,离明司毕竟是神憎鬼厌的机构,令读书人所厌,自己加入离明司后,沈晓的那些读书人朋友就会渐渐疏远他。 如此一来,就能减少身份暴露的危机,但与此同时,将来自己可能会被一些文人排斥。 沈仪咧嘴一笑,没想到皇帝另有用心的封赏倒还帮了他的忙。 至于被一些读书人疏远,那也不算什么。 “娘子说的有理,我这就去见许秋云。”沈仪当即去会客厅见许秋云。 到了厅里,只见一个身穿儒袍的男子坐在椅子上喝茶,这男子唇红齿白,脸上满满的胶原蛋白,皮肤比女人还要光滑白皙。 沈仪不禁愣了一下,他还没见过这么好看的男人,这要是穿上女装,都不用化妆都没人以为这是个男人。 这要是放在成都…… 绝对有很多人想想走后门。 “沈兄不认得我了?” 许秋云抬起头来,似嗔似怨地瞪视了沈仪一眼,眼神似在责怪,偏偏又显得千娇百媚。 “哈哈哈,怎么会。”沈仪笑着坐下,心里不禁感叹,这特么的,要不是看到喉结还有胸口平平,谁特么会相信这是个男的! “哼,沈兄回京这么久,竟也不来找我,莫不是把我忘了?还是说不想负责了?” 许秋云横了沈仪一眼,眼神里带着一股幽怨,神情媚态天成,要真是女的绝对能把男人看硬。 沈仪也硬了。 拳头硬了。 他甚至有些头皮发麻。 什么意思?负责?妈的沈晓那***该不会跟这娘炮有什么关系吧? 这么一想也确实有可能,在大虞,喜欢男风养娈童并不少见。 沈晓跟秦素容成亲这么久都没有圆房,说不定还真是个搅屎棍。 “哼,沈兄你这是什么眼神?你嫌弃我?”许秋云眉心微蹙,看出沈仪反应不自然。 沈仪想跟这人彻底切割:“许兄应该也知道,我如今已经成亲,过去之事还是少提。” 许秋云皱眉道:“什么意思?沈兄这是不要我娘子了?” 沈仪愣住了,啊?什么意思? 这事秦素容根本没说啊! 见到他这副神情,许秋云生气了,皱眉道:“你说过喜欢我娘子,我把娘子送给你消遣数日,如今有了新欢,你这就翻脸不认人了?” 沈仪:??? 沈仪脸上的神情无比的精彩,既惊讶于沈晓这狗东西连朋友妻也使劲欺,又惊讶于这许秋云竟然连老婆也送人。 这也太够朋友了。 沈仪心念急转,道:“当然不是!许兄以真心待我,我又岂会翻脸不认人,只是觉得有些对不住许兄了。” 许秋云笑道:“嗨,这有什么对不住的,沈兄有本事让我家娘子喜欢你,那是沈兄厉害。再说了,咱们兄弟俩客气啥。” 沈仪观察他的神情,发现他神情诚恳认真,不像是在开玩笑。 真是好兄弟啊! 沈仪笑道:“许兄,咱们多日不聚,今晚到青楼饮酒如何?” “好啊,走走走,顺便庆贺沈兄封爵之事。”许秋云大笑道。 第五十八章袁裳作曲,这下子没戏了 大虞交际场所一般都选择青楼,而最好的一家青楼自然是教坊司。 不仅海鲜多汁鲜美,还多少多艺。 不过沈仪这次要去的却是潇湘馆,无他,苏小檀不收他的钱。 而且他也想找苏小檀打听一下顾庭这个人,毕竟这顾庭显然准备跟他抢生意了。 知己知彼,对手狗带。 提前了解下对手信息是必要的。 许秋云虽然男身女相,但显然也是没少逛过青楼的,挑了挑眉道:“嫂子同意让你去吗?不要紧吧?” “当然不要紧的。”沈仪心说反正不告诉秦素容就是,如果秦素容知道就说去谈生意,几个亿的生意怎么就不是生意了? “真的不要紧的?”许秋云一脸似笑非笑的表情。 “肯定不要紧……不对,还是要紧的。” 沈仪当即跟着许秋云上了马车,前往潇湘馆。 “没想到沈兄去了一趟淮河郡就立下此等大功,还被皇上封了县男,实在让人慕羡不已啊!早知道我也让我爹向皇上上书,让我跟你去了。”许秋云感叹道。 他在家中并非嫡长子,又没有出色的才华,无缘继承爵位。 “都是侥幸而已。”沈仪呵呵一笑。 许秋云道:“对了,咱们去潇湘馆哪个院子?” “幽客居。”沈仪回答。 许秋云愣了一下,看向沈仪道:“苏小檀?” 沈仪点了点头。 许秋云笑了笑:“你怕是要失望了,自从苏小檀唱了那一首《天净沙》之后,身价便水涨船高,如今轻易不陪客,即便是见了苏小檀的面,也未必能成为入幕之宾……数日前我兄长来了,也被她拒之门外啊。” 虽然苏小檀成为了沈氏牙刷的品牌代言人,但许秋云估摸着也是沈仪砸了大价钱请她前去,可若是想独上其身,以如今苏小檀的身价就没那么容易了。 毕竟有些头牌花魁也会接单到外面跳跳舞,可要是想吃上肥嫩多汁的海蛎子就没那么简单。 沈仪心里不禁感叹,没想到一首散曲就提高了海鲜的价值…… 知道《天净沙》作者的人很少,得等到《玉京集》发表,读书人才知道是自己创造了新诗体。 沈仪笑道:“没事,咱们去看看就是。” 许秋云只好点头应允,反正他们只是想找个地方喝酒说话,嫖不嫖无所谓了。 到了幽客居门口,便听见里面传来了丝竹管弦之声,交了打茶围的银两,走进花厅,客人还不少。 “来人,给我上两壶美酒!”寻了个位置坐下,许秋云便高声喊道。 “来了。”幽客居的婢女娇声应道,便送来两壶酒。 沈仪环顾四周,没看见苏小檀,估计她还在梳妆吧? “沈兄,你上次请苏小檀给你的牙刷宣扬,花了不少银两吧?”许秋云问道。 沈仪道:“是啊,花了我几个亿。” 许秋云哈哈一笑,当他在说笑,几个亿铜板都能买下一个花魁了,苏小檀是身价不菲,但也值不了几个亿。 几杯酒下肚,许秋云话也是变多了起来,很快沈仪就摸清这人的底细。 这许秋云还真的是把沈晓当成朋友,两个人关系极好,许秋云甚至连老婆都能送给沈晓。 沈仪脸色有些古怪,这沈晓还真是个嫂子杀手啊……一个徐宝宝就够让他头痛的了,如今又来一个…… “在下袁裳,闻知苏仙子一曲《天净沙》名扬玉京,特来拜会。”便在这时,一个公子走进花厅,朗声说道。 花厅里的人纷纷向袁棠看去,面露惊色。 “是四大才子中的词宗袁棠?” “没想到苏仙子的名气把袁词宗也引来了啊!” “不奇怪,毕竟《天净沙》代表的是新诗体,若是能跟苏仙子作诗唱和,必定能成为一段佳话。” “前些日子四大才子中的许秋水也来过了,听说也没能成为苏仙子的入幕之宾啊!” 看见袁裳来了,许秋云顿时叹了一口气,拍了拍沈仪的肩膀道:“沈兄,咱们今晚怕是白来了,要不换个地方吧。” 如果袁裳没来,还能借助身份的优势,说不定今晚沈仪还能一吻香泽,可袁裳来了就彻底没戏了。 沈仪笑了笑道:“无妨,再等等,至少见见苏小檀。” 许秋云觉得他是不到黄河心不死,道:“袁裳被称为词宗,他的词写得极好,我看他一副自信满满的样子,怕是有备而来啊!还不如回我家,我娘子还在等你。” 沈仪面色古怪,这许秋云完全不在乎被自己戴绿帽吗? 但沈晓做的事他可不想做。 倒不是他洁身自好,而是这种事传出去就毁了。 “许兄难道不怪我?”沈仪问道。 “沈兄能让我娘子喜欢上,是沈兄本事,有什么好怪的。再说了,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许秋云道。 这话要是放在我那个时代,怕是要被打拳打死啊……沈仪观察许秋云神情,发现他神情诚恳,是认真的。 便在这时,花魁娘子出场了。 苏小檀盛装打扮,裙摆拖曳在地,淡抹脂粉,姣美的容颜在华美首饰的映照下娇艳动人。 衣服紧致贴身,展现出前凸后翘的成熟身段:双腿修长,柳腰纤细,胸脯饱满…… 苏小檀目光盈盈扫视花厅里的客人,落在沈仪身上时顿时一亮,浅笑道:“奴家献唱一曲《天净沙》,为诸君助兴。” 一听这话,客人们兴奋不已。 来这里不就是为了听这个?今晚不虚此行啊! 苏小檀微启樱唇,轻声唱来,客人们均沉浸其中。 沈仪欣赏着苏小檀的身姿,他还是喜欢苏小檀的浅吟低唱。 待苏小檀唱完,便有一人站起身来:“小生甚喜苏仙子这曲《天净沙》,愿填作一首,以赠苏仙子。” 不是别人,正是袁裳。 苏小檀笑道:“袁公子请。” 袁裳满脸笑意,当即朗声吟诵道:“松涛月影窗纱,竹炉煮雪煎茶,卧看流星坠瓦。虫鸣初罢,一帘清梦烟霞。” 吟毕,顿时有客人击掌叫好: “好!不愧是袁大才子!” “是啊,这首《天净沙》填得好啊,难怪袁裳有词宗之名。” “今晚袁裳怕是会成为苏仙子的入幕之宾啊!” 许秋云也是叹息一声,道:“沈兄,咱们彻底没戏了啊!” 第五十九章苏小檀的猜测 沈仪点了点头,袁裳这首《天净沙》还算中规中矩,若说多惊艳那倒没有,但也不算太差。 苏小檀嫣然一笑,说道:“袁公子之作甚是不错,奴家闻之很是欣喜。” 闻言袁裳不禁挺头挺胸,脸上露出笑容。 苏小檀是我的了! 自从苏小檀扬名后,许多才子都闻名而来,但都不能成为苏小檀的入幕之宾,就连四大才子之一的许秋水听说也被拒绝。 袁裳此次有备而来,特地准备了这首《天净沙》,就是想在这个词牌上打动苏小檀。 客人们也是暗自叹息,有了袁裳这首《天净沙》在,今晚怕是很难争得过他的了。 然而苏小檀并未如袁裳想象那样邀请他入内一叙,也是莲步轻移,款款向沈仪,许秋云走了过去。 许秋云道:“咦,苏仙子朝我们走来了?难道是看上我了?” 他相貌俊美,平日里多少女想要倒贴给他,当然,也有男人想要鞭屁入里。 如果苏仙子看上了他,那他回家岂不是可以向大哥吹嘘? 袁裳微微一愣,还没搞清楚花魁娘子要做什么,就听苏小檀面露娇羞之色,柔声道:“沈公子,可有闲暇随奴家入内一叙?” 此话一出,袁裳,许秋云都愣住了,脸上的笑容瞬间僵硬下来。 不对啊,我作了一首《天净沙》,为什么苏小檀不邀请我反而邀请沈仪?难道就因为他是国公之子?袁裳顿时急了,大声道:“苏仙子这是何意?莫非是不喜我的《天净沙》?” “是啊,袁公子的《天净沙》那么好,为什么苏仙子却选了沈晓?沈晓都没有写作诗词吧?” “虽然沈晓也是诗才横溢,可他一言不发怎么反而让苏仙子选了他?” 客人们也纷纷诧异道。 苏小檀看向袁裳,轻声道:“公子的《天净沙》确实很好,奴家也很喜欢,但是……” 袁裳皱眉道:“但是什么?” 这样莫名其妙的输了实在让他很不甘,自己有哪一点不如沈晓了? 苏小檀轻声道:“但是《天净沙》这个曲牌名是沈公子所创的呀!奴家所唱的《天净沙·秋思》,便是他写给奴家的。” 此话一出,袁裳瞬间呆若木鸡,满脸震惊之色。 许秋云也是猛地抬头,不可置信的看向沈晓。 不是,哥们,《天净沙·秋思》就是你写的?新诗体就是你创的? 在场的客人纷纷面露惊愕之色,瞪大了眼睛看着沈仪,沈晓就是写出《天净沙·秋思》的人?!竟然是他创造了新诗体! 一直以来,文人们都猜测是一位大儒创造了新诗体,再年轻,年龄也应当在三十岁以上。 可谁知竟然是沈晓这个年青人所写! 沈仪向袁裳拱了拱手,道:“袁兄慢饮,我与小檀姑娘先行一步。” 随后,他便跟着花魁娘子离去,留下脸色大变、面面相觑的众人。 “原来沈晓就是《天净沙·秋思》的作者!必须将此事传扬出去。” “不错,没想到大伙都猜错了,《天净沙·秋思》的作者根本不是什么大儒。” 许秋云看着呆若木鸡的袁裳也是心中狂喜,哈哈哈哈哈,新诗体竟然是我兄弟所创,爽啊! …… 穿过玄关,来到房间,苏小檀笑吟吟的看着沈仪道:“公子今日过后,便会再次扬名喽。” 沈仪无奈的摇了摇头,他原本是想将散曲送给苏小檀的。 不过苏小檀竟然给他装了个逼。 他不喜欢装逼,他只喜欢*逼。 沈仪道:“小檀,近日可好?” “妾身很好。”苏小檀凝视着沈仪,美眸亮晶晶的:“公子多日不见,神采更加飞扬。” 沈仪的外貌本来就俊朗,仅比读者略逊一筹。 修行了浑元功数日,虽然外表依旧没有变化,可是气质变了许多,有一种锋芒侧露的感觉。 沈仪笑道:“小檀喜欢就好。” 苏小檀一屁股坐在沈仪怀里,一双玉臂搂着他的脖子,吐气若兰道:“公子,奴家这段时间好想你呐!” 她的臀儿挺/翘有肉,让沈仪有些受不了。 “我亦想念小檀久矣,恨不得日日与小檀在一起。”沈仪情话张口就来:“小檀,我给你买了块地。” 苏小檀一愣:“公子买了块什么地?” “对你的死心塌地。”沈仪道。 苏小檀顿时噗哧一笑,“公子便会说好听的哄奴家。” “那你喜欢听吗?” “喜欢,喜欢得紧了。” 沈仪一边游山玩水,一边道:“小檀,你可知护国公府的顾庭?” 苏小檀媚眼蒙上一层水雾,咬着唇道:“有所耳闻,公子为何问起此人?” 沈仪直截了当的道:“他要仿制牙刷抢我生意。” “他敢!”苏小檀轻哼一声,道:“此人虽然也是四大才子之一,但其才华却远不如其他三人,其诗词也是中规中矩,依奴家看,能成为四大才子之一靠的是护国公府的权势。” 沈仪道:“他来过潇湘馆吗?” “自然来过,却不曾来奴家的院子,此人嚣张跋扈,甚至会动用护国公府的权势跟别人抢花魁……对了,他的姐姐因为为皇上诞下皇子而成为了贵妃,而二姐又嫁给了魏王为妻,魏王极为宠爱,如今护国公府带甲百万,权势煊赫。”苏小檀道。 沈仪闻言心下一沉,这也代表着魏王已经压过了太子……而宁国公府却偏偏站队太子,难怪这顾庭敢这么嚣张! 苏小檀抬起妩媚多情的俏脸,眼波盈盈的凝视着情郎,道:“沈郎先别理会此人,此人未必能嚣张多久。” “哦,怎么说?”沈仪问道。 苏小檀道:“奴家有些猜测,皇上极爱魏王,可魏王手中权势过重,皇上亦会忌惮,就像先前皇上忌惮太子一样……所以护国公府权势过盛,皇上也会看不下去。” 其实这不是她的猜测,而是她从白虎侯陈云深那儿得来的内情。 苏小檀身份没那么简单,应该是谁的探子,或许掌握了某些内情……沈仪笑道:“那我就放心了。” 第六十章兄弟你好香啊 苏小檀坐在沈仪肚子上,搂着他的脖子,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天。 忽然,苏小檀吐气若兰道:“以前都说公子文章出色,诗词却是弱项,不曾想公子竟是诗词大家。” 沈仪笑道:“哪里算什么诗词大家,只是略懂皮毛而已。” 他心里却是警惕起来,果然突然之间写出太好的诗词容易引人怀疑啊! 他拉起苏小檀的纤纤玉手,道:“我为姑娘又填一首《山坡羊》,已请陶元秋陶老大儒谱曲,不日便能给姑娘唱了。” 苏小檀又惊又喜:“《山坡羊》是?” 沈仪缓缓吟诵出来。 苏小檀顿时怔住了,以她的文学水平,不难看出这首《山坡羊》必然能够传扬一方,甚至是传扬天下的。 由陶元秋谱曲,再让她来唱,必定能将她捧成天下第一名姬。 “公子对奴家这般好,奴家要鲍答公子。”苏小檀带着哭腔道。 …… 第二天清晨,沈仪有些疲惫的走出苏小檀的房间,伸了个懒腰。 花魁娘子实在是太会了啊!他深陷其中完全难以自拔。 刚出幽客居,就遇上了在门口等待的许秋云。 “沈兄!”许秋云喊了一声,走了过来,似笑非笑道:“苏小檀如何?” 沈仪沉吟了一下,吟诗道:“乱山深处小桃源,往岁求浆忆叩门。” 南宋陆游的《西村》。 怎么还吟起诗来了……许秋云一愣,道:“沈兄,我有一事相求。” 沈仪道:“许兄但说无妨。” 许秋云认真地看着沈仪,说道:“我想入沈兄的股,请沈兄开价。” 沈仪愣了一下,后退两步,警惕地看着许秋云:“许兄,我不是那种人!” 虽然许秋云男身女相,媚态天成,但沈仪表示我接受不了。 许秋云一怔,意识到沈仪会错了意,道:“沈兄想哪去了,我的意思是想入股牙刷,还请沈兄开价。” 沈仪松了一口气:“原来是这个啊,你吓死我了。” 许秋云:“……” 沈仪道:“不过牙刷不赚钱,我有个更赚钱的,你要不要?” 许秋云一脸古怪,牙刷还不赚钱啊? 不过听到后面一句,许秋云却是来了精神:“沈兄说的是什么生意?” 沈仪微微一笑,说道:“合香!” “那是什么?” “你先随我回家。” 合香自然还要再等几天,但沈仪还有蔷薇水,回到府上后,他便拿了一瓶蔷薇水递给许秋云:“许兄试下此物。” 许秋云接过瓷瓶,打开木塞,凑近一嗅,一股浓郁的花香顿时扑鼻而来。 他眼睛顿时一亮,道:“这就是合香?” 沈仪道:“这只是半成品,我管它叫蔷薇水,真正的合香比这更好闻,许兄觉得有没有市场?” 许秋云心中一惊,这么好闻的香竟然还只是半成品?那成品该有多好? “有!当然有!此物若经营得当,必能赚钱!”许秋云立即道。 香粉向来不缺市场,更别说这么好闻的蔷薇水。 许秋云又问道:“那成品何在?” 沈仪面露微笑,说道:“成品还要再过几天,但我可以确保,成品会比蔷薇水更好闻百倍!许兄可愿入股?” 许秋云一听顿时心情激动,若合香真比蔷薇水好闻,那绝对能赚个盆满钵满啊! 这绝对是不输牙刷的大生意。 “入,当然入!敢问沈兄一股多少钱?” 沈仪却是微微一笑,说道:“若合香开售,必然会横扫整个市场,月入十万两银子也不在话下,一年少说能赚个一百万两。一股五千两银子,再加年底分红,你看如何?” 一听这话,许秋云眼神顿时灼热起来,虽然他作为武威侯之子平日里也有钱花,可不代表不想赚钱啊! 而且他并非嫡长子,既无缘爵位,也没有官身,若有自己的产业,将来也能活得很潇洒。 “一股五千两银子……沈兄确定这合香一年真能赚这么多?”许秋云犹豫道。 五千两银子他当然能拿得出来,但也得找父亲要。 沈仪知道他心有顾虑,道:“这瓶香水且送给许兄试试,许兄可以将香水洒于衣服之上,再去见一些朋友,且看看他们会不会找你买,如果他们愿意花高价买蔷薇水,自然也会愿意花高价买合香。” 许秋云一想确实有道理,点了点头道:“好,那我就拿去一试,若是蔷薇水有人愿意买,我便带上银两入股。” …… 接下来五天平安无事,沈仪跟秦素容搬出宁国公府,正式入住了县男府。 这座县男府四进四出,处于内城安平街上,与主街相隔不远,也算是闹中取静。 沈执派了两个婢女,几个家丁给沈仪使唤,秦素容也从家里带来了几个嬷嬷。 沈仪自然知道沈执所派之人不受自己控制,早晚都得排除出去,不过当下也不急,只要内宅的人是自己人就行了。 当然,还有他的贴身婢女小晚,毕竟是宁国公夫人的人,也得找个理由踢出县男府。 沈仪搬家并没有通知什么人,自然也没有什么客人上门,许秋云倒是送来了一份贺礼。 …… 这五日内,许秋云终于明白这蔷薇水的妙处! 他参加了一场文会,提前将蔷薇水洒在衣服上,一到文会现场,顿时成为了最靓的仔。 许多文人纷纷向他投以或惊讶、或惊艳、或垂诞的目光。 原本许秋云就好看,现在不仅好看还香。 “兄弟你好香啊!” “兄弟,你这是用了什么香膏吗?” 几个读书人忍不住上前询问。 许秋云心里得意,想起沈仪所说,笑道:“我用的不是香膏,而是香水!” “啊?香水?那是什么?”一个青衣文人问道。 许秋云笑吟吟的取出一瓶蔷薇水便介绍了起来:“便是此物,名叫蔷薇水,乃是取香花之液制成,可用以熏衣、妆奁,洒在衣服上,十日不歇。” “竟然如此神奇?许兄,这蔷薇水从哪里买的?” “这一瓶多少钱?” 许秋云摇了摇头道:“此物甚是珍贵,得之不易,是沈晓制成送我的。” “什么?沈晓制的?” “沈晓竟然还会做这种东西?” 第六十一章长公主 经过数日的等待,浓梅香总算制成。 沈仪看着面前的香粉,不禁面露微笑,谁说古代没有高档香水?这就是高档香水了。 并且还是能够引起文人墨客追捧的香水! “这就是夫君所说的合香?”秦素容侧卧在软榻上,因为在家里所以穿着略显清凉,一双白生生的小脚丫子裸露在外面,足跟丰润,足弓丝滑。脚趾细小粉嫩,趾甲小巧整齐,染上了蔻丹。 沈仪咧嘴一笑,说道:“不错,娘子试试。” 秦素容接过沈仪递过来的香粉,坐起身来,从桌上取来香炉,篆模,慢慢打起了香篆。 等香篆打好后,便点燃了香粉,一股香气顿时弥漫满屋。 秦素容美眸顿时一亮,脸上露出陶醉的神情。 这合香点燃之后,初闻辛凉如雪,中调温润,尾调清幽,仿若梅花在雪夜绽放。 她从未闻过如此好闻的香。 “好闻!夫君是怎么做出这股梅花香气的?”秦素容惊讶地看着沈仪。 沈仪微笑道:“那就是我的秘密配方了。” 秦素容见他不肯说,却也不在意,只是心中相当震惊,这姓沈的能做出牙刷,还能说他是一时灵光爆发,毕竟牙刷又不复杂。 可是能做出如此好闻的合香,那就不是巧合了。 秦素容眯着眼睛道:“夫君可真是深藏不露。” 沈仪似笑非笑的道:“娘子才是深藏不露呢!” 秦素容听懂了他的一语双关,翻了个韵味十足的白眼:“你是打算卖合香?” 沈仪道:“我打算用合香征服整个文坛。” 如果合香真的在市场上销售,必然有很多读书人追捧,甚至会传入宫廷,到时就能扩大他的影响力……秦素容心思细腻,问道:“可想过怎么跟公公解释你是如何做出合香的?” 沈仪笑吟吟的看着她:“香方是夫人研究出来的。” 秦素容点了点头,语气温柔:“如此也行,那夫君便去做吧,妾身已经迫不及待想看合香如何征服整个文坛了。” 沈仪道:“娘子,要不要跟为夫打个赌?” “不赌,谢谢夫君好意。”秦素容礼貌的拒绝。 赌?她怕会落入沈仪的陷阱,到时候说不定他就会提出更羞耻的东西让自己做。 …… 次日清晨,沈仪便带上合香去浩然书院找陶谦。 这合香若想真正卖起来,还需要陶谦这位大儒的帮忙写幅字。 当他踏进书屋时,便看见了三个人。 一个是身穿布衣的陶谦陶大儒,一个是陶谦的弟子禇原,还有一个却是一位华服女子。 华服女子正与陶谦对坐饮茶,禇原则侍立在旁。 女子早过了双十年华,梳着云髻,身穿月白色华美长裙,裙摆有青色云纹。 她身段玲珑浮突,曲线惊人,即便是宫装长裙也掩盖不住傲人的身材,抹胸处露出一抹雪白,因为呼吸微微起伏。 矜贵清冷中又带着一股妩媚。 这是一个成熟美艳的贵妇人。 沈仪来到浩然书院时就在外面看到一排侍卫,对着这女的身份有了猜测。 不会是宫里某位贵人吧? 沈仪看着安庆公主的时候,安庆公主也在笑吟吟的看着他。 她当然认得沈晓,因为她跟沈幼兰认识,也在赏菊文会上见过。 沈仪向陶谦拱手一礼:“学生见过先生。” “坐!”陶谦含笑介绍道:“这位是当今长公主安庆公主。” 沈仪面露恍然之色,他从秦素容口中听说过这位长公主。 安庆公主叫萧疏影,已经嫁人,丈夫是射阳侯之子侯欢,但侯欢常年在军中,与安庆公主已经分居多年。 长公主虽非皇后所生,但皇后却极其疼爱,视若亲生。 沈仪道:“原来是长公主,沈晓失礼。” 安庆公主轻轻一笑:“本宫听说《天净沙》是沈县男所写?” 沈仪道:“不错。” 安庆公主伸出兰花指拈着茶盏,轻声道:“沈县男如此年轻便能创作新诗体,令本宫着实惊讶。” 陶谦呵呵笑道:“这小子令人惊讶的地方还多着呢!” “哦?怎么说?”长公主疑惑道。 陶谦悠然道:“他还写过一首《将进酒》,可入《玉京集》第一!” 长公主一听这话顿时动容,美眸凝视沈仪。 《玉京集》第一?那是什么水准的诗词? “如此佳作,愿闻其详。”长公主连忙问道。 陶谦笑呵呵道:“禇原,取来给长公主一观。” 老登又开始炫耀了……禇原腹诽了一句,当即取来一幅陶谦亲手写的《将进酒》给长公主一观。 长公主看着纸上的文字,眼波微动,动容道:“好诗!如此佳作,实在令人亢奋!” 陶谦满意一笑,看向沈仪道:“沈晓,你今日前来,可是有什么文章上的问题来问老夫?” 沈仪摇了摇头道:“不瞒陶老先生,学生最近捣鼓出一种合香,想请陶老先生品鉴。” “哦,合香?” 沈仪道:“学生认为,读书人应在氤氲香雾之中心游万仞,在袅袅茶烟里思接千载。铜炉焚香时,青烟袅袅间,或仿佛置身空山新雨后的幽林,听松涛阵阵:或仿佛置身冷夜残雪中的山坡,嗅梅香缕缕;又或是身处残秋南山下的篱边,闻菊香幽幽……是以,便制成了合香,请陶老先生和公主殿下一品。” 沈仪说着,便从怀里取出一盒香粉。 陶谦听了这番话不禁心中赞赏,点头道:“好小子,倒是让老夫听得好奇了,那就试试你这合香。” 说着他接过香粉递给禇原,让他打篆点燃。 长公主也不禁面露好奇之色,沈仪实在是说得太神奇了,就连她也是迫不及待想闻一闻。 禇原打了篆,把香粉点燃,一股浓梅香瞬间充盈茶室。 陶谦眼前顿时一亮,道:“好香!好气味!” 他颇为惊讶的看向沈仪,平日里也时常点檀香沉香,可如此复杂的浓梅香他还是第一次闻到。 长公主也是惊讶不已,一双妙目异彩闪烁,款款凝视着沈仪。 这沈晓竟然还会制得如此合香。 不仅才华横溢,还会制香,可比侯欢强多了…… 长公主问道:“你这香叫什么名字?” 沈仪微微一笑,说道:“我取名暗香。” 陶谦笑道:“暗香,不错的名字,难得你还有这番心意,制得如此暗香来送老夫。” 看得出来,陶谦对这浓梅香很是喜欢。 沈仪道:“其实学生到此,还有一事相求。” “但说无妨。” “学生准备卖合香,斗胆想请先生为我写一幅墨宝,题两句对联。”沈仪说出来意。 陶谦笑道:“你小子!原来是冲着这个来的!也行,禇原,去取笔来!” 安庆公主忽然道:“等等,你要对联,本宫给你写。” 沈仪一听又惊又喜,虽然陶谦写的对联能提高暗香的档次,但如果是当朝长公主写的,那就更好了。 安庆公主轻轻一笑:“不过,本宫需要你满足一个条件。” 沈仪忙问:“公主请说。” 安庆公主轻笑道:“你为本宫作诗一首。” 第六十二章咏梅诗赠安庆公主 给长公主作诗一首难吗?当然是不难的。 用一首诗换来长公主的墨宝很值得,因为这代表着暗香开售后能得到长公主的支持。 沈仪当即道:“好!” 安庆公主笑吟吟道:“沈解元,请吧!” 陶谦,禇原都是看着沈仪,期待着他的作品。 陶谦对沈仪的水平自然是信得过的,只是以长公主为题的诗,既不能亵渎了她,又不能太过吹捧,因为长公主的诗词鉴赏水平也很高。 所以这首诗很有难度。 沈仪沉吟了起来,若说哪一首诗能哄得长公主心花怒放,那自然是李白的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 但他心中一动,却又有了想法。 当即拿起毛笔,饱蘸墨水,便在纸上写了起来: “众芳摇落独暄妍,占尽风情向小园。” 陶谦看了两句,微微一愣。 因为这两句和长公主并没有一点关系。 沈仪继续书写:“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 陶谦眼前放光,忍不住喝彩道:“好,好诗!” 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这是在写梅花?长公主也是面露异彩,不禁抬眸看着沈仪。 她叫萧疏影,这沈晓竟然将她写进诗句之中,按理说有些冒犯了她的名讳,然而这两句诗却写得极好,就不是冒犯了。 而且……沈晓的暗香正是梅花香。 他这两句诗这是将她把梅花绑定在一起。 “霜禽欲下先偷眼,粉蝶如知合断魂。幸有微吟可相狎,不须檀板共金樽。”沈仪挥笔写完,放下毛笔,道:“我已作完。” 陶谦沉默地盯着纸上文字,呼吸变得急促起来。 失策了啊!自己应该早些开口让沈晓作诗的啊!此诗极佳,绝对是能够传扬后世之作! 这要是写给自己的……必然能让姓元的嫉妒得吉尔发紫! 萧疏影美目凝视着沈仪,道:“好诗,如若本宫能够名扬天下,还要多谢沈解元了。” 沈仪道:“公主殿下过奖了,若公主殿下能够名扬天下,也是因为公主殿下的美貌和才华。” 虽然他这是在拍马屁,但萧疏影却让他拍得很开心,甚至希望他多拍几句。 “此诗甚好,可值千金,仅仅让本宫给你写一幅对联,倒显得本宫小气了……你还想要什么?”长公主问道。 我想要儒教……沈仪微笑道:“公主说笑了,能为公主作诗已经是沈晓的荣幸,哪敢要求什么?” 虽然他拍马屁拍到了极致,但确实很管用。 因为萧疏影很开心,绝美的脸庞上露出明媚的笑容。 她点头道:“把毛笔给本宫。” 沈仪当即递出毛笔。 萧疏影接过笔,铺平了宣纸,便在纸上写了起来。 她身材极好,举手投足间,胸前的鼓鼓囊囊就一阵波涛汹涌。 “气韵更如沉水润,风流不带海岚昏。”萧疏影挥笔写下两句,她的字写得很好看,字迹娟秀,有一股灵气。 随后,又从身上取出一块小印,在纸上印下了自己的印章。 “多谢长公主赐字。”沈仪心里很满意,这得到了萧疏影的这副对联,等暗香开始售卖,必然会吸引很多人。 而且长公主也必然会为他的合香做宣传。 萧疏影笑道:“沈晓,本宫过两天要举办一场宴会,你可有空?” 安庆公主举办的宴会邀请的人必然都是有身份的人,可以去一趟,拓展不了交际圈也可以拓展一下交配圈……沈仪愉快道:“自然有空,什么时候?” 长公主轻笑道:“便在三天后,到时本宫派人去接你……嗯,你可带上暗香,本宫当为你宣扬。” 长公主应该也是顺便想宣扬这首诗吧?沈仪喜道:“好,多谢公主愿意为暗香宣扬。” 长公主站起身来,笑道:“本宫走了,三日后再见。” 安庆公主轻飘飘的走了,正如轻飘飘的来了,挥了挥手,带走了桌上那一瓶暗香。 陶谦眼角微微抽搐,我的暗香啊! “长公主虽非嫡出,但皇上和皇后却很宠爱,你若能与其深交,与你有利。”陶谦含笑道。 明白了,日后就与其深交……沈仪道:“听说长公主已经嫁人?” 陶谦点了点头:“长公主嫁给了射阳侯侯锦年的嫡子侯欢,射阳侯是京营统领,权势很盛……长公主与侯欢分居两地,长公主住在公主府中,侯欢却住在军营里。” 沈仪面色古怪,陶谦是不是暗示我什么? 陶谦微笑道:“沈晓,如今你文名大涨,牙刷也大为畅销,如若再加上这暗香,必然会有很多人觊觎,故意中伤你,你可有何准备?” 沈仪道:“学生正是担心这个,是以方才想借助长公主之势售卖暗香。” 陶谦点头颔首道:“不错,若有长公主照拂,一般人才不敢妄动你的暗香……对了,最近你出门多带点人。” 沈仪一愣:“老师何意?” 陶谦沉吟道:“老夫得知一个消息,太平教死灰复燃,可能会在玉京城中作乱。” 沈仪心中一动,问道:“我不是听说太平教的教主已经死了?” 陶谦摇头道:“太平道人被你父亲所伤,不知下落,但此人武功修为已入坐照入神之境,未必就会死了……太平教延续至今,其实已有百年,虽然朝廷一直打压,可没那么容易彻底剿灭。” 沈仪想起了裴荃,不知道这女人到底躲在哪里了呢…… 第六十三章互相利用 沈仪带上长公主的墨宝离开浩然书院,便直接去桃花溪畔找周清玄。 虽说练剑挺辛苦的,但跟一个面容冷艳,身材高挑的师姐贴贴还是挺快乐的。 到了地点,只见周清玄青裙曳地,手持长剑,正在竹屋门口练剑。 虽说周清玄穿着严实,可青裙却完全掩盖不住曼妙的曲线,随着舞剑的动作,肥硕的大熊猫起伏跌宕。 沈仪情不自禁开启了自瞄,喝彩道:“师姐,好剑法!” 周清玄将长剑插回剑鞘,清清冷冷地看向沈仪,道:“这几天你练剑时间越来越短了。” 沈仪尴尬道:“最近有些忙。” 周清玄并未多说,转身返回屋里,坐在桌前喝起了茶。 沈仪跟着走进竹屋,道:“师姐,我最近做了一点合香,你要不要试试?” 周清玄问道:“那是什么?” 沈仪从怀里取出一个瓷瓶,拿起桌上的香炉,在炉里倒入些许香粉将其点燃,顷刻间一股清香弥漫出来。 周清玄清清冷冷的神情有了变化,清澈的眼眸顿时一亮,道:“好香,这是梅花的香气吗?” 沈仪面露微笑:“不错,师姐喜欢吗?” 周清玄点了点头:“我很喜欢,师弟有心了。” 闲聊两句后,沈仪才缓缓道出来意:“师姐,每日来回这里不方便,我在内城有座府邸,你搬到那住怎么样?咱们日常练剑也方便些。” 其实他就是想忽悠周清玄当他的保镖,虽说王朗之也是武艺不俗,但也只是仅仅八品若愚境而已。 而周清玄虽未说过她是什么境界的,但应该在若愚之上。 周清玄沉吟道:“此事需得问过老师,征得老师同意才行。” “老师定然会同意的。”沈仪脸上露出笑容,献起了殷勤:“师姐有什么东西需要搬的我先给师姐搬过去。” 以老师对师弟的重视,应该不会拒绝……周清玄道:“我没什么东西,就几柄长剑,你既然要帮忙,那就把那几柄剑带过去吧。” 沈仪朝一旁的架子走了过去,神使鬼差的伸手去拿架子上的玉杵。 “那东西不要碰!”周清玄的呼吸骤然急促,声音提高了几分。 沈仪愣了一下:“师姐,这是干嘛用的?” 周清玄没有回答,冷冷道:“算了,我自己收拾就行了,你先出去吧!” 沈仪看着玉杵,不知什么原因其上似乎有些潮湿。 不对,玉京城又没有回南天…… 沈仪忽然脸色变得古怪起来。 “好,师姐,那我先走了。”沈仪转身离开,临走时忍不住喊道:“师姐。” “还有事?” “纵欲过度不是好事,要节制一点。” 周清玄愣了一下,随即脸色瞬间涨红,一下子破防:“滚!马上滚!” 沈仪马不停蹄的滚了,再不滚,他怕周清玄拿剑砍他。 一想到清清冷冷的师姐竟然如此抠门,沈仪就不禁心头一热,吸了一口凉气。 …… “大人,情况不对劲。”回去的路上,王朗之忽然对沈仪道:“有人跟上来了。” “是刺客吗?”沈仪皱眉。 “不确定,但来者不善。”王朗之一边驾车,一边警惕的环视四周。 沈仪没想到自己竟然会被人盯上了,沈晓有什么仇敌吗?虽然天色已晚,但这里毕竟是外城,如果有人敢在外城刺杀自己,胆子也太大了。 便在这时,只听“嗖”的一声,数支箭矢在空中擦出厉啸,朝着马车射来。 王朗之已经拔刀,将部分箭矢格挡住,然而依旧有两支箭矢射中马匹。 骏马嘶鸣一声,重重倒在地上。 街道上的百姓作鸟兽散,躲在远处看热闹。 沈仪钻出马车便看到六名黑衣人挺剑包围了过来。 王朗之挺刀挡在沈仪身前,厉声喝道:“贼子安敢上前!可知这位是宁国公府沈二公子!” 他想以沈晓的身份震慑敌人,但是显然想错了,这些人就是冲着沈仪而来的。 走在最前的两名刺客狞笑一声,率先出手,两柄长剑如利箭射出,直扑王朗之。 “放肆!”王朗之惊怒交集,挺刀格挡两柄长剑,同时高声喊道:“大人快跑!属下挡住他们!” 沈仪当然不会迟疑,转头就跑。 王朗之作为县衙的捕头,一身武艺极高,面前这六名刺客单论个人实力并不如王朗之,然而也没有差到哪里去,仅需三人联手就逼得王朗之左支右绌,渐渐落入下风。 另外三名刺客则挺剑追向沈仪,其中一人腾跃而出,挡住沈仪去路,狞声笑道:“姓沈的狗官,今日你落在太平教手中必定难逃一死!” 草草草! 沈仪拔出长剑就准备拼命一搏,只要坚持一刻钟,便能引来巡夜的捕快。 如果今日能活着出去,他一定要好好练武,再不然也要多找几个高手当护卫。 如果能够让他踏进入神坐照之境,哪怕让他天天吃喝玩乐睡女人也愿意啊! “咯咯咯……”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只听见一阵柔媚的笑声响起,随即一个声音道:“沈大人莫慌,小女子来救你。” 沈仪抬头看去,顿时脸色一变,一个身穿宫装长裙,身段高挑,容貌绝美的女人脚步轻盈地走了过来。 她赤着双足,脚踝处金色的圆环轻轻晃着。足尖一点地面,整个人飞一般的来到沈仪身前,伸掌拍出,一名刺客便如断了箭的风筝倒飞而出,直直栽在地上。 沈仪心里顿时翻起惊涛骇浪。 因为这女人他认识,正是在青楼有过一面之交的裴荃。 只是这是什么情况?自称太平教的要杀他,这位太平教的夫人反而出手救他,太让人想不通了。 除了裴荃之外,还有一个娇俏明媚的少女也跟着冲出,挺着一柄长剑便杀向围攻王朗之的三名刺客。 这少女年龄虽小,可实力却丝毫不弱王朗之,她突然杀出,瞬间就打得刺客们措手不及。 再加上王朗之的配合,很快就抓住一名刺客的破绽将其斩杀。 六名刺客转眼就只剩四名,战况一下子发生改变。 其中一名刺客忽然纵身后退,惊道:“枯骨掌!你是魔教的人!快走!快走!” 裴荃咯咯直笑,在他转身欲逃的时候,直接凌空一掌挥出,只听嘭的一声,那刺客倒在地上气绝身亡。 剩下的刺客再难支撑,仅是几个呼吸的功夫,便只剩下一人。 沈仪看着这一幕心中震惊不已,这裴荃实力这么高的吗?这些刺客明显不弱,可却完全不是她的对手。 裴荃一脚踢出,点住最后一名刺客的穴道,将他踢到沈仪面前,笑吟吟道:“沈大人,你有没有什么想问的?” 沈仪心念急转,很快就想通这应该不是裴荃自导自演的,因为这几名刺客发现裴荃的身份时显然也很震惊。 那么应该就是这伙刺客假扮太平教的人来刺杀自己,却恰好撞见了裴荃。 他看着那名刺客沉声问道:“说,是谁让你来刺杀我的?” “你以为我会出卖我的主子吗?”那名刺客狞笑一声,猛地一咬牙,当即歪头断了气。 沈仪脸色阴沉,这伙刺客显然是死士,到底是谁派出死士刺杀自己的? 就在这个时候,两名巡逻的捕快闻讯赶来: “什么人?竟敢当街杀人?” “快,拿下来!” 沈仪从怀里取出一块令牌,掷给了其中一名捕快:“我是离明司百户沈晓,这些人意图刺杀我,幸得这两名女侠出手相救。” 这块令牌是皇帝任命他为离明司百户时一同发下来的。 捕快接过令牌,顿时大吃一惊,恭恭敬敬的还回令牌:“原来是沈百户,沈百户受惊了。” “贼人已经死了,你们收尸吧,顺便查一查他们的来历。”沈仪指着地上的尸体道。 他还没有到离明司报到,这件事只能暂时交给京兆府的捕快。 “是,我等从命。”两名捕头躬身道。 沈仪这才看向裴荃,虽然知晓其身份是太平逆贼,可脸色却没有丝毫异状,笑道:“幸得两位女侠出手相救,不知两位女侠可有空与我回府,我必有重谢。” 他当然知道这两人另有所图,不是真心救他的,但当下也不敢拆穿两人身份。 裴荃武功深不可测,那个少女武功显然也是不弱王朗之,要是当面诉穿她们身份,反而会让自己陷入危机。 还不如先表达出善意,了解她们的意图再说。 裴荃咯咯一笑:“好呀!那我们母女就随沈解元走一趟。” 沈仪不禁看了那少女一眼,虽然两人都美得风情万种,可说她们是母女?长的一点都不像啊。 …… 回到家里,客厅中,沈仪面带微笑的看着裴荃道:“夫人好大的胆子,真的敢跟我回来,难道就不怕我喊来侍卫将你们拿下吗?” 裴荃脸上笑容不息:“我相信沈大人不会是那种恩将仇报的人,再说了,沈大人于我可是有救命之恩的,要是大人要拿我们母女换功劳,那我也只当报了大人的恩情。” 沈仪心思转动,明白她的意思。 自己要真是那么干,她恐怕就会供出自己当初在潇湘馆中帮她逃走一事,虽然当时自己是受到胁迫的,但终究还是帮助一个朝廷钦犯。 若朝廷追究下来,自己死罪可免,活罪难逃。 沈仪似笑非笑的看着裴荃:“也是,正所谓一日夫妻百日恩,何况我们不止一日,我怎会供出夫人呢?” 听见这话,那少女一脸茫然,但裴荃脸色却是骤然沉了下去。 当日事情发生后她就想把沈仪给击毙,可转念想想若是击毙沈晓固然能够解恨,可也将惹来大麻烦——到时朝廷震怒,必然会派出军队,犁庭扫穴般剿灭所有太平教分舵。 还不如留着沈晓,还能利用他做些事情。 一旁的王朗之听得冷汗涔涔直下,这两个女人显然是魔教的人啊,大人怎么跟这两个女人扯上关系的。 沈仪眯着眼睛道:“夫人到底想要做什么?” 这两个女人救他肯定另有所图。 裴荃随即面露微笑,柔声道:“沈大人才华横溢,智勇过人,我与女儿萧惜柔想为大人效力,任凭大人差遣。” 沈仪顿时一愣,为我效力?这怕是想利用我的身份为你们掩护吧? 他似笑非笑的看着裴荃和萧惜柔,道:“夫人莫不是在开玩笑?本官身为公侯子弟,把反贼留在身边不是自取灭亡吗?” 裴荃微微一笑,道:“公子说笑了,我们只是一对无家可归的母女,哪里是什么反贼呢?再说了,若留下我们母女,于公子而言也是受益匪浅呢!” 沈仪盯着裴荃片刻,笑道:“你倒是说说,我能受什么益?” 裴荃轻声道:“公子不想知道是谁要刺杀你的吗?这件事光靠京兆府怕是查不出来,我可以帮助公子去调查,而且,我们母女颇懂武艺,也能保护公子呢!” 沈仪念头转动,裴荃的意图很明显,那就是跟他勾结,利用他的身份做庇护,甚至利用他获取一些情报。 但他若留下裴荃就等于留下个祸端,一旦被人发现事情就大条了。 等等……这是我能拒绝的吗? 沈仪随即大笑道:“好好好,若两位姑娘愿意为我做事,自是再好不过的了!” 裴荃笑道:“多谢公子愿意收留我们母女。” 沈仪道:“还请夫人帮我查一查今晚这伙刺客是谁派来的。” 裴荃点了点头,道:“好,请公子给我们三日时间……不知我们住在哪里?” 沈仪唤来小晚:“去收拾一间屋子给两位姑娘住,她们今后就是我的侍卫。” “是,公子。”小晚躬身离去。 待裴荃和萧惜柔离去,王朗之顿时焦急了起来,劝说道:“大人,魔教的人不能相信啊!留下她们容易招惹祸患。” 沈仪说道:“不用担心,我不会被她们蛊惑的,只是利用她们而已……再者,刚才我没有拒绝的余地。” 王朗之松了一口气,道:“大人还是要想办法远离她们……若不然咱们设下陷阱,将她们擒拿起来,到时大人想怎么玩就怎么玩。`” “我自有打算,想对付她们不急一时。”沈仪轻轻一笑,不以为意道。 裴荃想利用他,焉知不会反过来被自己利用? …… “夫人,这姓沈的明显想利用完我们就过河拆桥。”到了房间里,萧惜柔皱眉道。 她对沈仪没有一丝好感,这男人刚才看着她们的眼神不对。 裴荃轻笑道:“他是官,我们是匪,他想利用我们很正常……但,难道我们不能控制他?” 第六十四章许秋云入股 陆桃之直接摇头,“我也不知道,我被带到这就直接被打晕了,也就是你们过来之前才刚醒。 少年对上他们那有些惊滞的眼神,笑眯眯的抬手挥了挥,让人不自觉的跟着心情美好了起来。 陈放哑然失笑,稍稍走动了几步,还好没什么大问题,只是暂时不能跑动,否则不利于伤势的恢复。 不仅如此,叶真体内的每一处经络、每一处血脉、每一处穴位、每一块骨骼、五脏六腑内蕴含的赤玉灵力,全部在流动沟通,仿佛一个整体一般,开始一次大循环。 苏辞出车祸的消息,陈易凛和章明曦不是第一批知道的,也不会是最后一批。 吃了饭,中午大太阳正热,黄四叔也没赶回码头去做活计。大中午太热了,都要在家休息,等日头不那么毒了,才去码头。 哪知道,他不过随手一挡,那名记者就往旁边一倒,与此同时,她另一手的摄像机也砸落到了地上,发出闷响。 可能是穴青云看不下去他们二人被压榨的太过凄惨的模样,轻咳一声,温和的看向那蔫坏蔫坏的少年,嘴角微抽的询问。 普通的高级灵药,一份就是1点积分,而一份普通的中级灵药只有01的积分。 可惜,黄德磊端午节没回来,他也没有遇见黄豆,黄豆这天去滩地去了。这段时间正是准备插秧的季节,黄豆基本上都是早出晚归。 刚刚派出去招董卓进宫的公公,刚出皇宫没多远,就遇到了董卓一行人。 随着云昊的一声令下,众人全都是从车子内走了下来,向着厂房走去。 没一会,天宫中飞来两道人影,跟兵将们打了一声招呼后,皆是原地纵起,来到南天门上空,开始拿出家伙事,对那耸立在云中的门户修修补补起来。 而延津、白马、甄城,三个地方离的不远,形成一道防线,而隔着黄河正好是翼州面向兖州的门户。 数百里的距离,以他魔神族的实力,轻轻松松就能感知到任何风吹草动。 柳随风绕着宫墙走了一圈,来到了一处偏僻的角落,接着翻身越过了一片高高的围墙,眼前出现了一片园林,一片片苗圃中种植着冥府中特有的灵花异草。 手中的资料是阵营统一发放的,上面介绍了这次和平得来的原因。 “太玄!你居然从混沌中活着回来了?!”造化认出来人,心有惊讶万分,倒也没有如神尊那般显露出明显的惧意。 青雷子话音一落,包括苏晨在内不少人都感觉到一股肃杀的氛围。 不过如此高强度的作战,凌天也是累得不轻,实力消耗尤为严重,特别是这种五阶天尊强者,实力跨度太大,就算是凌天使出了帝临之术,依然是需要速战速决,才可以将其斩杀。 就在冯雪考虑如何躲避之时,一柄长枪却是忽然从一旁跃入眼帘,将钢刀一一挑开,却是仿佛舞步般充满节奏之美。 空中的声音响起,让得下方那些修神者顿时又变得生龙活虎起来,更有甚者,变得非常狂热,好似见到了真神一般。 知道自己没有坐错车,石振秋终于开心了。找到了空位,总算是长出了一口气。 随着他的一声令下,原本以他为中心的阵营虽然不变,但是祖巫们的姿态,已经和原来不一样了。 李龙泽直接以主系统界面的功能,将被打开的店门紧闭,霎时间,店内灯火通明,一些隐蔽得不是那么高明的家伙,顿时暴露出来。 只见原本漆黑的众星之巅上空,此刻已然亮如白昼,无数闪耀的星辰在空中不断飞舞,编织出一副似梦似幻的画卷。 然后卡的一下整个国家就崩了,政府里全是只会抖咪跳舞的娱乐家,医院里是什么也不懂的医生,警察只会喝酒装逼,工厂里全是只想睡觉玩手机的勤劳人民。 一晃两个月过去了,炎热渐渐散去,秋风送来阵阵清爽,秋天来了。 相由心生,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盈,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恒也。 “她不就在这里吗?”八岐大蛇凶狠地抓过自己的一只头颅,那颗头颅好像有些不听话,流着眼泪挣扎不已。 “想要杀我夫君,除非从我的身体上踏过去!”楚香菱毅然决然道。 伍樊抿了一口路易十三,一脸玩味地望着范思思,立即毫不客气地嘲讽道。一白遮三丑,华夏人的审美观,确实有待提高。 “我隐隐约约觉得代表团里可能有问题?”刘嘉俊突然皱起了眉头。 回头望了望身后那片绝谷,在这里生活了两年多,对这里的一切都有了感情,眼光温柔地掠过百花、碧潭、流水和怪林,他要把这一切深深刻入脑海中。 有人朝着王元开枪了,打了他十多滴血,王元一手枪打过去把对方爆头。 罗建国赶忙走到莫雨身前“雨爷……总于又见到您了”声音中有些哽咽。 黄毛玲一见伍樊,颇为热情,含情脉脉地一笑,让伍樊进来。伍樊在她肩上一拍,径自走向主卧。 “我就喜欢挑战高难度。”陆楠靠在椅背上,看着她来来回回的数着那几颗糖,表情就像被宠溺的孩子一样,甜的自己的嘴角都开始笑。 如果后面,该是结局了吧,结局什么的,最难受了,不管好坏,都会想哭,那就等结局再说吧。 她在害怕,害怕他们正在无所顾忌的想对方靠近时,却发现,中间隔的不是那所谓的重重高山,而是一条无法跨越的鸿沟。 都怪陆风帆,只要发现自己的目光停在那件东西上,那个东西一定马上就会送到自己手里,害的她到最后,眼睛都不敢乱看,就怕把那些个东西看到自己手里。 “唉……”她轻轻叹了一口气,实在想不明白,都伤成这副模样的荣炎,哪里来的这样大的力气。 第六十五章长公主的邀请 许秋云满怀豪情地走了,留下了一大叠银票。 沈仪盘着二郎腿,清点着一张张银票,心情愉悦。 大虞的银票有着很高超的防伪技术,一张银票就是一件艺术品,全国都可兑换。 秦素容正好走进房间,看着沈仪手中的银票,问道:“那个姓许的给你的?” 沈仪点了点头:“他要入股暗香。” 秦素容看着那厚厚一叠银票也是颇感震惊,秦家虽然也有自己的产业,但像沈仪这么快就赚这么多银票还是头一次看见。 暗香还没开售呢,可以想象得到等暗香开售还能赚多少银两。 秦素容道:“这有七八千两了吧?” 沈仪摇了摇头:“没有。” “没有吗?”秦素容一怔。 沈仪道:“只有区区一万五千两。” 秦素容撇了撇嘴,觉得沈仪真的太装了,什么叫作只有区区一万五千两?这笔银两都足以在玉京城买一座大宅子了,还是四进四出的。 沈仪将秦素容的反应尽收眼底,微微一笑,道:“一万五千两对我而言真的不算什么,牙刷这段时间给我赚的就不下这个数,等暗香正式开售,赚个在一百万两都不成问题。” 秦素容恰当地露出崇拜的神情,化身夹子:“原来如此,相公好厉害呀!赚钱对相公而言太轻松了,不愧是相公。” “哈哈哈。”沈仪大笑,财大气粗的道:“娘子想要买什么?为夫给你买。” “相公最好了呢!不过妾身不要相公银两,只要相公开心就好了呢!”秦素容一脸乖巧崇拜,眼底深处却闪过一抹狡黠。 呵,这男人就跟小孩子一样,看本小姐不把你哄得七荤八素! 毕竟出身勋贵,秦大美人胸有城府,知道只要自己不断哄着沈仪,再不时给他发点福利,这臭男人就会跟狗一样听自己的话。 “娘子何时变得这么嘴甜?”沈仪伸手把秦素容搂入怀里,抚摸着她的纤细小蛮腰。 “妾身一向如此。”秦素容感受着沈仪的手掌,身子微微一颤,问道:“相公,昨晚那两个女人是谁呀?” “她们啊……”沈仪当即将昨晚遇刺之事说出,至于裴荃和萧惜柔的身份则是瞒住了,只是说她们是过路的女侠。 毕竟魔教反贼的身份太敏感,说出来秦素容怕是要训斥他太乱来。 “娘子觉得是谁要暗杀为夫?会不会是护国公府的顾庭?”沈仪问道。 秦素容眉心微蹙,摇了摇头说道:“虽然你跟顾庭结怨,但毕竟都是公侯子弟,他应当不会用这种手段对付你。” 护国公府是权势煊赫,可宁国公府也不是软柿子,勋贵之后结怨后要算计对方也只会在规则之内下手,谁都不会用这种买凶杀人的手段,那样就彻底撕破脸皮,两家将不死不休。 退一步说,就算想买凶杀人,也会等过了这段时间再说。 沈仪点头道:“为夫也是这么想的,如果不是他的话,那就是沈晓得罪的人了。” 秦素容感受着放在自己身上的大手正在往上滑,俏脸涌起霞红,呼吸变得有些急促:“沈晓得罪的人应该不多,至少我没听说过他跟谁闹出大事,但暗地里有没有得罪什么人就不知道了。” 沈仪心说那恐怕还真的有,沈晓这位义兄可不是表面上那么温文儒雅,光是他知道的,沈晓就跟两位嫂子有不清不楚的关系。 其中一位还是他的亲哥哥沈执的老婆。 谁知道这位义兄暗地里还干了多少见不得人的事呢! “相公,别,别捉弄我……”秦素容忽然抓住沈仪的咸猪手,脸色通红的道。 沈仪挑了挑眉:“娘子,我想敦伦了。” 秦素容羞涩无比的低下脑袋,“相公,白日宣淫不好。” 沈仪目光灼灼的看着她道:“谁说不好的?传道授业,什么时候都合适。” 发觉他火气渐渐大了起来,秦素容顿时有些惊慌失措,她只是想挑逗沈仪一下,没打算现在就给了沈仪啊! 但感受着沈仪身上强烈的男子气息,她身子却是软棉棉的,连挣扎的力气也没有。 “公子。”就在这个时候,小晚从外面走了进来,一看到公子和夫人情意绵绵的搂抱在一起,顿时羞得低下头去。 恢复理智的秦素容急忙从沈仪怀里挣扎开来,她现在急需去更衣。 沈仪无奈的叹了一口气,道:“小晚,有什么事?” 小晚神情迅速恢复正常,说道:“公子,门口有长公主的侍卫来了,说奉长公主之命,请你去参加宴会。” 沈仪想了起来,安庆公主确实说过要举办一场宴会,想请自己参加,自己当时也是同意了的,没想到安庆公主这么快就派人来请自己了。 沈仪想到昨晚刚刚遭遇了刺杀,便道:“你去找王朗之,让他到桃花溪畔请我师姐周清玄过来,再去请裴姑娘前来。” 裴荃武功深不可测,做自己的侍卫当然绰绰有余的,可是沈仪现在还不能完全相信她,请师姐一块去有保障些。 至于为什么不跟秦素容一起去……开玩笑,他已经打算攻略安庆公主,怎么能带上秦素容? 在这个世界上,扶你一把的是兄弟,扶你两把的是父母,只有女人能够扶你几把。 而安庆公主,则能扶他几把上青云。 小晚匆匆离去,过了两刻钟,周清玄便来了。 显然是骑了王朗之的快马赶来的,要不然没那么快。 “师弟,你找我有什么急事?”周清玄眉头微蹙,她还有事忙着呢! 沈仪道:“我要参加一个宴会,担心会有危险,所以想请师姐随我一同前去。” “好吧。”周清玄叹了一口气,谁让她是一个好师姐呢!保护师弟是师姐的职责。 沈仪心中一动,问道:“还有一个姑娘要跟我前去,师姐待会能不能试试她的武功如何?” “谁?”周清玄皱眉。 沈仪道:“我一位侠女朋友,武功应该很高,我想知道她是什么境界的。” 周清玄惜字如金:“好。” 第六十六章隐疾!公主府上! 安庆公主设宴的地方在长公主府。 大虞公主未嫁前可以住在皇宫里,嫁人之后则由皇帝赐建或拨付府邸。 安庆公主的长公主府便坐落在皇城西边。 玉京的格局是外城,内城,皇城,宫城。最里的宫城亦称为皇宫。 沈仪这还是头一次踏进皇城,发现其守卫比内城还要森严得多。 裴荃笑吟吟地打量着周清玄:“妹妹内功修为不低呀!若能解决身上隐疾,武功必能再上一层楼。” 周清玄顿时大吃一惊! 沈仪让她试探裴荃的武功深浅,可她还没试探呢,对方就一语道破她的内功修为,并且还说出她身上有隐疾。 这女人的武功修为必然比她只高不低。 周清玄注视着裴荃,问道:“姑娘出自什么门派?” 裴荃微笑道:“周姑娘有没有听说过玉剑门?” 周清玄恍然道:“原来姑娘是玉剑门的人。” 玉剑门是青州的二流门派。 “那你怎么会知道我身上患有隐疾?”周清玄又问道。 裴荃笑道:“我不仅知道姑娘患有隐疾,还知道姑娘隐疾发作时是什么样的。” 周清玄不信邪:“那你倒是说说是什么样。” 裴荃笑吟吟道:“姑娘身上隐疾每七天都会发作一次,若发作时无鸡可施,便只能浑水摸鱼,自鱼自乐,再过一年,隐疾便会再次加重,到时候便是每天发作一次,发作时欲火焚身……” “停,别说了!”周清玄面红耳赤的阻止她说下去,这女人不仅能道破她的武功修为,还能说出她身上隐疾的发作时间,实在是太可怕了! 沈仪看着周清玄不由得浮想联翩,师姐这体质可真是…… …… 来到长公主府,刚下马车便看见外面已经停了一辆辆奢华马车,华丽轿子,显然安庆公主今天邀请的人不少,而且其身份也不简单。 在侍卫的引路下,沈仪踏进公主府,穿过一条走廊,来到一个花园,只见花园里有亭台,有假山,有流水,布局精致,陈设典雅……仅是一座花园就比一般三进宅院还要大。 花园里文人士子三三两两聚在一起谈笑,莺莺燕燕则手捧香扇,半遮着脸蛋。 “沈解元!”便在这时,一个娇呼声响起,沈仪循声看去,便见一个青春靓丽的姑娘朝自己小跑过来。 这姑娘约莫十六七岁,身材娇小,胸脯儿鼓腾腾的,随着步伐竟有一种duang~duang~的起伏感。 “温姑娘,你好。”沈仪认出此女的身份,因为这女人是他的大客户。 温容来到沈仪面前才发觉自己刚才有些激动了,矜持的低下脑袋,道:“沈解元,没想到你也来啦!我听许公子说,你做了一种很好闻的香粉,正想找你买一些呢。” 许秋云这么快就开始宣传了?沈仪笑道:“温姑娘想要暗香,等改日我送姑娘一些。” “这怎么好意思呢。”温容把玩着自己一缕秀发,轻声道:“那香粉便叫暗香吗?为何要取这个名?” “东篱把酒黄昏后,有暗香盈袖。”沈仪随口说出,才想起这世上可没这首词。 好在温容也并未多想,喃喃道:“原来暗香是这个意思,公子真是才华横溢。” “表妹,表妹!”殷荣大步走了过来,看见沈仪后,心里顿时感到不妙。 不是,怎么到哪都能遇上这姓沈的啊!简直阴魂不散了! “表哥,有什么事?”温容眉心微蹙,问道。 殷荣摇着折扇道:“长公主说她有一首诗要作为此次宴会的开场诗,还说那首诗是她平生所见最好的咏梅诗。” 说到这里,他笑吟吟的看向沈仪,道:“长公主如此推崇那首咏梅诗,沈兄想不想知道那首诗是怎么写的?” 沈仪心里有些古怪,道:“殷兄知道?” 殷荣摇头晃脑道:“适才我向长公主的婢女打听,听说是长公主从陶谦陶老大儒那里得来的,那首诗确实极好极好!” 说着,他笑道:“沈兄虽然咏菊诗写得不错,可那首咏梅诗,却是沈兄所望尘莫及的。” 他有意在表妹面前吹捧那首咏梅诗,顺便打击一下沈仪,虽说咏梅诗不是自己写的,但只要能压住沈仪就行了,这样子表妹也会被转移了注意力。 温容果然好奇了起来:“表哥,那首诗到底如何,诵来听听。” 殷荣哈哈一笑,故意卖了个关子:“那首诗堪称千古咏梅诗,待会还是让公主殿下诵来吧。” 沈仪脸色变得更加古怪了,“殷兄怎么确定是陶老大儒写的?” “那还用说吗?长公主去拜访了陶老大儒,便得到了那首诗,若非陶老大儒写的还能是谁?而且那首咏梅诗也非我等能写得出来的。”殷荣一拍折扇,说道:“待会你们就听听看吧!” “沈公子,咱们到那边坐。”温容柔声道。 沈仪跟着温容来到一张桌子前坐下,周清玄和裴荃便坐在他的两边。 殷荣这才注意到沈仪还带着两个千娇百媚的女人,眼里不由得闪过一丝惊艳。 虽然他作为四大才子之一,平日里见过的美人不少,可美得这么出尘脱俗的却是太少见了! 尤其是那个少妇,胸脯和臀儿也太大了,简直太惊人了。 这要是被坐一下,得去了半条命。 殷荣忽地一动,道:“沈兄真是艳福不浅啊!竟然有两位美人相伴。” 他故意在表妹面前夸沈仪艳福不浅,就是为了让表妹看清沈仪的本质。 沈仪摇头道:“殷兄说错了,这一位是我师姐。” 殷荣看向裴荃道:“那这一位呢?” 沈仪道:“她无家可归,沦落街头,我看她孤苦伶仃无依无靠的,只能将其收留,给她一个家,也算是日行一善了。” 裴荃恰当的表现出几分可怜:“莫非沈公子收留,妾身只怕要沦落风尘。” 殷荣嘴角微微抽搐,我怎么就遇不上这种无家可归,沦落街头的女人?这姓沈的也太装了吧! 温容却是美眸一亮,柔声道:“沈公子,你真是一位大好人。” 殷荣:“……” 第六十七章他就是沈晓! “长公主来了!”不知是谁喊了一声,吸引了众人的目光,便见安庆公主萧疏影盛装打扮,款款行来。 安庆公主身穿繁复华美长裙,裙摆拖曳在地,脸上淡施脂粉,透着一股矜贵美艳。 “公主殿下。” “见过殿下。” 众人纷纷起身向长公主行礼。 长公主微微一笑,抬起清澈的眼眸环顾四周,嗓音清冷悦耳:“不必多礼,都请坐吧!” 众人这才坐下。 “今日本宫组织这场宴会,旨为赏雪赋诗。”长公主眼波欲流,目光扫过众人时,在沈仪身上停了停,微微一怔。 这沈晓身旁怎么这么多美人? “长公主好像在看我。”殷荣不禁抬头挺胸,脸上露出一个自以为温柔帅气的笑容。 虽然已经是大冬天了,但他手上的折扇还是摇个不停。 “师弟,长公主好漂亮呀!”周清玄忽道。 这还是她第一次看见公主。 沈仪随口夸赞了一句:“师姐也是毫不逊色。” “瞎说,人家可是长公主。”周清玄被他夸得很开心,拿起一块糕点递给沈仪,就算是赏给他了。 沈仪接过糕点吃了一口,猛然想起什么,神情一滞:“你刚才洗手了没?” 为什么有股鱼腥味? 周清玄顿时皱了皱眉:“我手不脏。” “你到底洗手了没?” “我手一点也不脏!” 沈仪看着手上吃了一口的糕点陷入了沉思,应该没有鱼子酱吧? 这时候,长公主眼波微动,微笑说道:“本宫前不久忽得一首咏梅诗,本宫听了很是欣喜,认为乃是咏梅诗的第一,便作为这场宴会的开场诗,诵与诸位听听。” 众人一听,顿时心生好奇。 “什么咏梅诗连长公主也如此重视?” “自古以来咏梅诗数不胜数,什么样的诗能让长公主称为咏梅诗的第一?” “长公主举办过数场文会,诗词造诣不浅,能被她如此夸赞的诗词绝对不差!” 殷荣听到这里也是面露微笑,看向沈仪道:“沈兄,你便听听吧!那首咏梅诗,连我亦觉得冠绝千古!” 沈仪微笑道:“好啊,我洗耳恭听。” 萧疏影等众人的声音稍歇,才缓缓开口:“那首诗并无诗名,本宫为其取名《咏梅》,诸位且听好了。” 所有人都竖起耳朵倾听,都想知道这首萧疏影也推崇备至的咏梅诗到底怎样。 萧疏影清了清嗓子,声音清冷宛如珠落玉盘,悦耳至极: “众芳摇落独暄妍,占尽风情向小园。 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 霜禽欲下先偷眼,粉蝶如知合断魂。 幸有微吟可相狎,不须檀板共金樽。” 尾音落下,在场众人都是惊呆了,隔了十息才有人击掌喝彩:“好,好诗!好一个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这两句诗实是道出梅花的姿态!” “太美了!难怪长公主如此称赞。” “疏影……这不是长公主……何人竟然将长公主也写进诗里了?” “依我看,长公主完全配得上这首诗。” 殷荣笑道:“表妹,你觉得此诗如何?” 温容品味了数息,总算明白为何长公主要将这首咏梅诗作为开场诗了,因为这首诗出现了长公主的名字,将来长公主会跟这首诗一起传扬开来。 “此诗极好极好!”温容微微点头,轻声道:“长公主所言不假,这首诗当为咏梅诗的第一。” 殷荣道:“是啊,不愧是陶谦陶大儒……” 说着,他看向沈仪,笑道:“沈兄诗才虽好,却也写不出这样的诗吧?” 沈仪微笑道:“是啊!” 殷荣脸上笑容更加浓郁,沈晓那两句“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固然杀气腾腾,可论意境却远不如这首咏梅诗! 若等这首咏梅诗传开,热度必然会压过沈晓的咏菊诗。 当然,虽然跟他无关,但不妨碍他高兴。 殷荣感叹道:“长公主得此咏梅诗,必然声名远扬,将来名垂千古也不是没有可能,陶谦陶大儒真乃诗词大家也!” 沈仪点了点头:“确实。” 这姓沈的终于嘚瑟不起来了……殷荣面带笑容看向温容道:“表妹,我后天打算携带两首诗去拜访陶谦陶大儒,你要不要一起去?若有机会,我便向陶老大儒讨要墨宝。” 温容眸子一亮:“你是想向陶老大儒讨要一幅《咏梅》吗?” “不错,若是讨得到,便送给表妹。”殷荣微笑道,他准备的这两首诗创作已久,又让人润过色,若陶大儒看了欣喜,说不定真能讨要到一幅墨宝,甚至就是这首咏梅诗也并非不可能。 就在这时,有人问道:“敢问公主殿下,这首咏梅诗是何人所写?” “听说殿下是从浩然书院陶谦陶老大儒那获得,莫非此诗是陶老大儒所作?” “应该就是陶老大儒所作了,除了他,还有何人能写出这样的诗?” 萧疏影摇了摇头,轻轻一笑:“诸位猜错了,这首诗并非陶老大儒所作。” 此话一出,许多人都愣住了,殷荣也是一愣。 “不是陶老大儒所作?那是哪位大儒写的?”殷荣忍不住开口询问。 “这首诗并非大儒所作,其作者年龄不过二十岁。”萧疏影微笑道。 所有人瞬间都懵了。 裴荃一直笑吟吟的,此时不禁看向沈仪道:“二十岁便能写出如此好诗,真乃奇才,果然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啊!沈解元也有不如人之处。” 沈仪微笑道:“是啊。” 裴荃笑道:“不过,我还是更喜欢那首咏菊。” 她第一次读到那首咏菊诗时,总觉得这首诗反意十足,很合她的胃口。 她甚至想将那首诗改一改,作为圣教的口号。 殷荣也是心中大为震惊,这还真是天外有天,人外有人,也不知道此人是谁。 “敢问公主殿下,这位写出《咏梅》的才子究竟是何人?”有人问道。 萧疏影微笑道:“远在天边,近在眼前。此人,就在这花园之中!” 众人再度一惊,纷纷四下看去。 萧疏影继续道:“他就是……沈晓!” 此话一出,全场瞬间一片寂静。 殷荣脸上笑容瞬间凝固,慢慢扭过头来看向沈仪。 第六十八章如厕 殷荣呆若木鸡,愕然地看着沈仪。 裴荃和周清玄也有些诧异。 温容惊喜不已,瞪视着沈仪道:“沈公子,这首诗竟是你写的?” 沈仪点了点头:“是。” 殷荣忍不住道:“你刚才为何不说?” 沈仪一脸无辜:“你也没问是不是我写的啊。” 殷荣顿时沉默了,感觉胸口堵着淤血,想吐又吐不出。 一想到刚才自己在沈仪面前夸赞这首咏梅诗,还觉得沈仪写不出来,脸上就火辣辣的痛。 裴荃微笑道:“公子才华盖世,明年会试必然高中.贡士。” 众人看向沈仪的眼神更加惊讶,一首《咏菊》已经传遍玉京,甚至要传遍天下,沈仪又写出《天净沙》,创出新诗体。 如今又作了一首《咏梅》…… 这首《咏梅》可谓为咏梅诗的巅峰之作,说不定也会登上《玉京集》。 长公主萧疏影微笑道:“今日良辰美景,如无焚香,岂非扫兴?” 说着,她便看向沈仪:“沈晓,你的暗香呢?” 沈仪没想到长公主还记得这件事,当即取出一瓶香粉道:“在这里。” 有婢女上前接过暗香,回到萧疏影身旁。 见众人多多少少都有些不解,萧疏影解释道:“这暗香乃是沈晓所制香粉佳品,本宫甚是喜欢,诸位也品一品。” 说罢,便示意婢女取来香炉,打了篆,点燃了暗香。 顷刻间暗香弥漫满园,众人纷纷面露惊色: “好香的味道!” “似乎是梅花的冷香!” “此香甚为高雅,没想到沈晓竟然还做得出这种香粉……” 有些人看向沈仪,已经决定等宴会结束后,便找他买上一些。 沈仪很满意,这首诗用在长公主身上值了。 今日过后,就会有更多人知道暗香,暗香虽然还没开售,但已经火了。 “诸位,咱们来玩玩飞花令如何?谁接不上,便罚酒三杯。”长公主笑道。 对于萧疏影的提议,众人自然是不会拒绝的。 随后,长公主便开了个头:“清昼愔愔画帘寂。” 所谓飞花令就是行酒令中的雅令,长公主以“清”为题作为开头,接下来的人要对的诗的第二个字便必须是“清”,而第三人要对的诗的第三个字也必须是“清”,以此类推。对完一轮之后,就可以换一个题目。 在场的众人不是文人才子就是大家闺秀,诗词水平都在及格线上,一个飞花令自然没什么难度。 轮到沈仪时他便随口对上一句,虽然算不上惊艳,但也中规中矩。 飞花令玩了三轮后,沈仪便起身歉然道:“人有三急,失陪一下,诸位慢慢玩。” 说罢他便起身离开,找了一个侍卫问道:“茅厕在哪?” “往西走,过了一条走廊便是。”侍卫为他指了指了个方向。 “多谢。”沈仪点了点头,往西走了一会依旧没看见茅厕,这公主府的路实在是太绕了。 就在他准备再找个侍卫问问时,忽然看见前面有一间茅厕。 公主府里的茅厕与寻常人家的不同,装饰得有如一间雅房,不仅没有臭味,甚至还有一股淡淡的香气。 沈仪走进茅厕的隔间,只见里面还有一个漆箱,盛满了干枣,不禁愣了一下,茅厕里放这么多干枣做什么? 他自然不知道这些干枣是用来塞鼻子的,不过也没有傻得拿起干枣来吃。 此时此刻,长公主也来到了茅厕外面:“你们在外面等着。” “是,公主殿下。” 萧疏影走进茅厕,伸手解开衣裙,她的宫装长裙本就繁琐复杂,上个厕所几乎都要把自己剥光,是以才会让婢女守在门口,免得有人误入撞见了。 便在这时,长公主忽然听见里间传来哗哗的水声,愕然了一下,下意识地推开了房门,然后便看见了沈仪。 沈仪抬起头来,也看见了接近半裸的长公主。 两人面面相觑,都是脸色大变。 “你……啊!”萧疏影正要失声尖叫。 沈仪也吃了一惊,怎么也想不到长公主竟然会在此刻跟他在茅厕撞见! 就在长公主张口欲喊时,他急忙冲上前,捂住长公主的嘴巴,将她按在墙上。 若是让长公主喊出声来,把侍卫引过来,那他就真的完蛋了。 “唔唔……”安庆公主睁大了眼睛,又羞愤又恼怒地瞪着沈仪。 沈仪低声道:“殿下息怒!我只是来解手,无意冒犯殿下。” 安庆公主瞪眼怒视,无意冒犯她?那现在压着她又是怎么回事? 沈仪低声道:“殿下,若你惊呼喊来侍卫,你我都会毁了,到时我失去的只是生命,殿下失去的却是名声啊……若是殿下不喊,我这就放开你。” 安庆公主点了点头。 沈仪慢慢松开捂着她嘴巴的手,只是另一只手却依然擒住她,免得她突然尖叫反应不过来。 安庆公主羞愤地瞪视着沈仪,咬牙道:“沈解元,你好大的胆子,竟敢窥视本宫玉体,还敢,还敢抓住本宫!” 沈仪两个头一个大,硬着头皮道:“我只是来如厕的,只是这间茅厕未贴男女……” 安庆公主气愤道:“因为这是独属本宫的茅厕!” 草,茅厕还有独属你的……沈仪低声道:“我实属不知,请殿下恕罪。” 安庆公主咬牙道:“我若不恕你的罪呢?” 沈仪没说话,只是看着她。 安庆公主突然感受到什么,身子一阵发软,怒目而视道:“你对本宫,竟然,竟然还敢……” 沈仪道:“公主天香国色,貌美如花,我有这种反应才算正常吧?” 他双手所触皆是美人肌肤,鼻尖所嗅皆是美人芳香,实在忍不住想要蹭蹭。 安庆公主脸色红得厉害,咬牙道:“我,我恕你的罪就是,你快点放开我……” 沈仪松了一口气:“那我这就放开殿下……还请公主殿下让外面的人离去。” 安庆公主深深吸了一口气,大声道:“你们都离去,不必等着本宫。” “是,公主!”婢女们应声离去。 沈仪盯着安庆公主道:“我放开殿下后,殿下不会让侍卫来抓我吧?” 安庆公主咬牙道:“本宫才不是言而无信之人,你快点放开本宫!” 沈仪慢慢松开安庆公主,道:“公主,改日再向你道歉。”说完他欣赏了安庆公主一眼,便转身离开了茅厕。 安庆公主背靠墙壁坐了下来,微微喘着气,整个人都瘫软了。 一想到沈仪不仅把她看光了,还将她搂住,脸颊就一阵发烫,这个狗东西! …… ps:《世说新语》:“王敦初尚主,如厕,见漆箱盛干枣,本以塞鼻,王谓厕上亦下果,食遂至尽。” 第六十九章绝不后悔张晓棠 沈仪出了茅厕,便原路返回花园。 “师弟怎么去了这么久?”周清玄抬起头看着沈仪道。 沈仪神色如常道:“绕路绕得有些远了,咱们回去吧。” “不用跟长公主告别?”周清玄问道。 沈仪摇头道:“不用了。” 离开长公主府,坐在马车里,周清玄忽然皱了皱琼鼻,用力吸了吸,然后直勾勾盯着沈仪:“师弟,你身上怎么有股香气?” 沈仪面色如常的道:“哦,公主府的茅厕有香花装饰,我进去后出来就染上了花香。” 裴荃却是微微眯起了眼睛,脸上依旧笑吟吟的。 周清玄惊奇了起来,“还有香的茅厕?” 沈仪点了点头,道:“不仅如此,茅厕里还有一箱子干枣。” 周清玄更加惊奇了,茅厕里备干枣做什么?难不成公主府的人一边解手还要一边吃东西? 裴荃听到这里忍不住问道:“公子有没有吃那干枣?” 沈仪摇了摇头:“没有,怎么了?” 裴荃笑吟吟道:“那些干枣都是用来塞鼻子的。” “啊?”沈仪愕然。 裴荃微笑道:“公子身为公侯子弟,怎么不知这些?” 沈仪心中一紧,面色如常的笑道:“宁国公府没有如此奢侈。” …… “这个狗东西!”回到房间的萧疏影咬着银牙,一想到在茅厕里被沈晓按在墙上,心里又是羞恼,又有一股莫名的滋味。 尤其是想到自己看到的那一幕,就不禁面红耳赤。 “那玩意……会死人的吧?” 今年二十六岁的她已经嫁人七年,但与侯欢在一起的时间都不知道有没有七十天。 本以为自己早已心静如止水,可直到今天她才发现自己的心也会乱。 长公主连续深呼吸,丰满的胸脯跟着不断起伏,想要压住脑海里的想法,可是却愈发压不住。 “来人,准备热汤,本宫要沐浴。”也不知道什么原因,她总觉得身体燥热,香汗涔涔,当即唤来婢女准备热水。 作为大虞长公主,她有自己的浴池,是以玉石堆砌而成的汤池,倒入热水,放入花瓣后便热气腾腾,仿佛仙境。 由着丫鬟为她宽衣,安庆公主缓缓踏进浴池中,心情暂时恢复平静,纤纤玉指缓缓往身上浇水,她忽然幽幽叹了一口气。 她与侯欢长期分居两地,表面上虽然恩爱,可其实两人却多年未曾同床共枕了,有时候她觉得自己就是个寡妇。 “你们,过来!”安庆公主忽然抬头看向两位宫女,冷声道。 …… 紫竹屋里,浩然书院院君张晓棠刚刚喝完茶,正准备赏竹悟道,便听见了一阵嗒嗒嗒的脚步声,却是他最小的弟子窦小蝶来了。 窦小蝶穿着白色长裙,双足穿着一双木屐,裙裾飞扬,脚步轻盈地来到张晓棠身后,娇声喊道:“老师,老师!” “怎么啦?”张府君对于这个女弟子极为包容,温声问道。 窦小蝶脆生生道:“今日长公主举办了一场宴会,宴会上出现了一首咏梅佳作,乃是赠予长公主的,读书人纷纷夸赞这首诗是咏梅诗的第一,能够流传千古。” 怎么又出现了能够流传千古的诗?张府君愕然,温声问道:“哦,是什么诗呢?” 窦小蝶声音清脆的吟来:“众芳摇落独暄妍,占尽风情向小园。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 张晓棠又惊又喜,眼中闪烁精光,忍不住道:“好诗,真是好诗!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好一个疏影,暗香!这两句将梅的风姿写尽,仅这两句,便足以传遍天下!” 窦小蝶点点头:“很多读书人都这么说的,有些人还说要给疏影,暗香创作一个词牌名呢!” 张晓棠捋须一笑:“此诗不逊于沈晓的《咏菊》,甚至在文采之上还要略胜一筹!此诗一出,长公主必将随此诗名扬天下!甚至是名扬后世!” 窦小蝶睁大了眼睛:“有这般厉害?” 张晓棠点头道:“那是自然,此诗可谓绝佳……说起来,是何人写诗赠予长公主的?” 有如此才华之人,应该不会是无名之辈吧? 若没有老师,自己或许可以将其收为弟子。 窦小蝶张了张口,欲言又止。 看见弟子这副神情,张晓棠忽然感觉有些不安,问道:“怎么了?到底是谁写的这首诗?” 窦小蝶深深吸了一口气,说道:“老师,就是那个沈晓写的。被你拒之门外,被陶谦收为弟子的沈晓!” 张晓棠脸上的表情陡然僵住,一股酸味在空中不停的发酵,弥漫。 我信了陶谦的邪! 窦小蝶小心翼翼的问道:“老师,你后悔吗?” 张晓棠深深吸了一口气,道:“后悔,为师怎么可能后悔?不就是一首咏梅诗吗?不就是能够名扬千古吗?为师至于因此后悔吗?” 至于啊,你脸都悔绿了……窦小蝶心说。 张晓棠道:“就算沈晓写的诗能够流传后世,那也是沈晓出名,为师身为大儒,难道还会羡慕陶谦甚至是嫉妒他?” 会啊,你都咬牙切齿了……窦小蝶心说。 张府君淡淡一笑,说道:“陶谦确实收了个好弟子,可难道为师的弟子便差了吗?你大师兄苏长卿,诗词曲赋无所不通,文采风流,咏梅之诗亦不过手到拈来。” “是是是。”窦小蝶面无表情的附和。 张府君道:“皇帝前几日送来请柬,要邀请为师参加今年的除夕御宴……你去叫你大师兄回来,让他参加吧!” “是,老师。” 张晓棠捋须道:“除夕御宴上,皇帝必会让人作诗,让长卿好好发挥。” “好。以大师兄之才,必定能够夺得第一。”窦小蝶点头道。 第七十章离明司就职 虽然裴荃说她已经派人调查刺杀沈仪的幕后凶手,但他并没有完全依赖太平教,而是准备通过离明司调查。 毕竟他也不能完全信任裴荃这个反贼。 所以翌日一早,沈仪便坐上马车前往离明司衙门就职。 毕竟要去的地方是离明司,他自然没有作死的带上裴荃,只带着王朗之。 马车穿过闹市,长街,最终停留在离明司衙门前。 沈仪掀开帘子跳下马车,打量着这座大虞人人畏惧的衙门。 这座衙门比之京兆府更多几分凶气,门口坐落着两头巨大威武的狴犴,牌坊上书有“离明”两个字。 衙门内阁楼林立,比五进五出的大宅院还要大,不时有捧着公文的离明使行走。 “运以乾刚,照以离明……这就是令大虞官员闻风丧胆的特殊机构离明司啊……”沈仪感叹了一声,大步向里走去。 “何人擅闯离明司衙门!”门口的甲士神色严峻,气势凛然的喝道。 虽然没有拔刀,可是一股肃杀之气便已扑面而来。 沈仪取出令牌:“宁国公府沈晓。” 甲士顿时大惊,躬身相让:“沈百户请。” “沈百户请进,左千户已经等你许久了。” 沈仪一愣:“左千户?” 这让他想起了某部电影里战力爆表的左千户。 “左千户名叫左戚,请沈百户随我来。”左边的甲士道。 沈仪笑了笑,道:“多谢带路。” 穿过一条走廊,来到一个小院,沈仪走进屋子,便看见身材修长,一丝不苟的千户左戚正在案前专心处理公文。 沈仪打量着左千户,发现对方不像武人,倒像温文儒雅的文人。 “你便是沈晓?”左戚抬起头来温声问了一句。 “不错,属下正是沈晓。”沈仪不卑不亢的回答。 “哈哈,不愧是公侯之子,果然气度不凡。”左戚放下公文,笑道:“本官听说你在淮河郡干的大事,这等惊人手段,实在令人佩服。” 沈仪谦虚道:“千户大人过奖了。” 左戚温和笑道:“离明司不缺武人,缺的是心思细腻,有头脑的读书人,离明司需要你这样的人才……本官左戚,今后就是你的头儿。” 沈仪脑海里不由得浮现一个翘着兰花指的太监,当即说了一句表忠心的话:“今后下属必定竭尽全力,为圣上效忠。 左戚颔首笑道:“杨莲儿,你带沈百户去他的官房,熟悉下离明司的工作流程。” 一位身形魁梧、满脸虬髯的昂藏汉子便大步走进房间:“是,大人。” 杨莲儿?这名字一点也不搭啊……沈仪腹诽了一句,道:“是。” 杨莲儿走出左戚的官房,在前引路。 沈仪跟在后面,只见杨莲儿扭着挺-翘的屁股走在前面,不由得面色古怪。 妈的,这屁股都快赶上裴荃了! 沈仪试探道:“杨……千户,不知我手下有多少人。” 杨莲儿正是副千户,左戚的副手,名字虽然有些娘,但声音却极其粗犷:“沈百户,你的官房在西苑,手下有两名总旗,五名小旗官,至于缇骑有一百三十余人。” 沈仪道:“多谢杨大人告知。” 他心里一动,说道:“杨大人,在下初来乍到,对很多事情都不熟悉,想请杨大人以及左大人今晚到潇湘馆一聚。” 做官嘛,怎么能不请上司去青楼,好好联络一下感情? 虽说他有宁国公府的后台,早晚都会升上去,但请上司吃海鲜还是很有必要的。 杨莲儿似笑非笑的看着沈仪:“沈百户对咱们头儿还不够熟悉,他平生最痛恨的就是勾栏场所,请他去潇湘馆只会惹他生气。” 沈仪一愣:“头儿不近女色?” 杨莲儿点了点头:“头儿乃是坐怀不乱真君子。” 沈仪不禁感到佩服,这是个穷则独善其身,富则妻妾成群的社会,没想到这位左千户竟有如此风骨。 “佩服,我当向左大人学习。”沈仪道。 杨莲儿道:“你初来乍到,百户所里可都能老油条,你还是想想如何服众吧……呵呵。” 听着他这句似提醒的话,沈仪心中一动,道:“多谢大人提醒,请大人在此稍等,我出去一趟。” 杨莲儿一愣,这是要干嘛? 但还是应道:“快去快回。” 沈仪往外走,从怀里取出银票:“朗之,速去把银票兑换成银子。” 杨莲儿的话提醒了他,他一个空降领导,下属未必会服他,他要拿钱砸人。 至于为什么要把银票兑换成银子,那自然是因为银子看起来更多。 “是,大人。”王朗之急忙离去,过了一刻钟,他便带着两箱银子返回。 沈仪让他跟着自己,回到杨莲儿等待的地方:“请杨大人久等了。” 杨莲儿看了一眼他身后的王朗之,呵呵一笑:“走吧。” 抵达百户所,当即有一名小旗迎上来:“杨大人,这位是?” 杨莲儿道:“他就是沈晓沈百户,今后就是你们的头……沈大人,我先走了。” “杨大人慢走。”沈仪将杨莲儿送出门,径直走进自己的官房。 “卑职刘安见过沈大人。”刚才那名小旗恭恭敬敬地向沈仪行礼。 沈仪笑道:“刘小旗,你去传我命令,让两位总旗和小旗都来此待命,我给他们一炷香的时间。” “是,大人。”刘安立马转身离去。 杨莲儿并没有直接离去,而是躲在外面偷听,脸上挂着若有若无的笑容。 总旗何穆资历甚老,原百户升职之后,按理说该他晋升百户,但如今沈仪空降,何穆心中早生不满,这几日没少报怨。 杨莲儿倒是想看看沈仪要如何服众,若连何穆也治不了,那也当不了这个百户。 沈仪没等多久,三个人便前后赶到了: “卑职潘林见过大人。” “卑职宋万拜见大人。” “总旗程宽参见沈大人。” 沈仪坐在桌案前,王朗之便站在他身后,面前的一炷香快要燃尽,但加上小旗刘安也只有四人前来。 等一炷香烧完,又过了半盏茶的功夫,依旧只有四个人。 沈仪抬头道:“还有谁没来?” “禀大人,总旗何穆,以及两位小旗陈大洪,周勇尚且未到。”总旗程宽上前道。 沈仪道:“刘小旗没有通知他们?” 刘安硬着头皮道:“卑职通知了。” 沈仪一下子笑了,这三个人这是故意要给自己一个下马威啊! 第七十一章立威 沈仪稍一寻思,就知道何穆,陈大洪,周勇三人是故意不来,这三个人也敢不来只有一个可能,百户这个位置原本是属于总旗何穆的。 “总旗何穆(小旗陈大洪、周勇)见过沈百户。” 就在这时,身材矮小的何穆带着两个人姗姗来迟,弯腰抱拳。 沈仪微笑道:“三位为何迟来?” 何穆原以为沈晓会大发脾气,没想到竟然笑吟吟的,再加上沈晓看上去像个文弱读书人,心里顿时多了几分轻视。 就这样的人,也配跟他抢百户? “卑职昨夜忙着公务,是以今日睡晚了些,请沈百户恕罪。”何穆淡淡道。 砰的一声,沈仪猛拍桌子,道:“忙着公务?怕是在青楼待了一晚上吧?” 何穆冷哼一声,傲然昂首。 陈大洪和周勇互视一眼,怕新来的沈百户降罪,连忙跪在地上:“请沈百户恕罪。” 沈仪似笑非笑道:“恕罪?恕什么罪?尔等不过玩忽职守,不尊上司而已,何罪之有?” 陈大洪和周勇顿时冷汗直流,他们受何穆怂恿,才敢故意迟到,原本以为沈晓不会拿他们怎么样,现在看来***显生气了。 沈仪冷冷道:“身为离明使,不思建功以报国恩,竟然还敢玩忽职守,目无法纪,本官看你们也不用当这个官吧,把他们官服扒了!滚出离明司!” 说实话他今天带着银两来的,本来没想杀鸡儆猴,谁让这三个不长眼的非要挑衅他呢? 如果这样都宽恕三人,他就彻底失去威信,不用当这个百户了。 一听到沈仪这句话,总旗程宽,小旗潘林,宋万等人都是一愣。 下一刻,刘安便反应过来,冲了出去,把何穆给摁住了。 沈仪欣赏地看了刘安一眼,这个小旗官有眼力见啊!值得栽培。 “你们还在等什么?本官的话不算话吗?”沈仪冷冷道。 程宽,潘林等人这才反应过来,沈晓这是在杀鸡儆猴,而何穆他们不长眼,今日注定要被沈晓当成鸡杀了。 三人急忙冲上前去把陈大洪和周勇摁在地上,伸手剥他们官服。 何穆本来因为百户之位被抢就怨恨在心,此时更是怒气上涌,挣脱刘安的束缚,冲上前几步,大声道:“姓沈的,你少给老子扣帽子!你不过仗着家里的权势才当上这个百户,有什么本事在我面前耀武扬威!想剥我官服,凭你也配!” “杀了。”沈仪面无表情道。 王朗之立即拔刀,冲向了何穆。 何穆又惊又怒,急忙闪身躲避。 但一来他此次来见沈仪并未带刀,二来没想过沈仪会下令杀他,被王朗之打了个措手不及,三来他的武功稍逊王朗之。 仅是三招过后,王朗之便一刀砍下他的右臂,紧接着一刀砍首,一颗斗大的人头滚落在地,鲜血溅得满堂都是。 “等等……”外面的杨莲儿惊愕失色,冲进房间。 原本见沈晓要罢三人的官,他觉得沈晓要杀鸡儆猴自不会出面阻拦,可是怎么也没想到沈晓会真的杀人啊!他想要阻止已经来不及了,何穆的人头已经滚到他脚下。 在场众人面面相觑,冷汗直下。 陈大洪和周勇彻底怕了,脸色惨白,跪在地上喊道:“大人饶命,大人饶命!我们知错了!” “把他们拖下去!” 沈仪命令了一声,才看着杨莲儿道:“杨大人还没走?何穆意图刺杀上司,被我格杀,但本官仁慈,给他发一笔抚恤金,我打报告,你批条子。” 杨莲儿嘴唇颤抖:“沈大人满意就好。” 沈仪笑道:“何穆已死,空缺的总旗一职,我看这位刘小旗就很适合,请杨大人帮我禀告左千户。” 刘安又惊又喜,没想到总旗一职还能轮到自己啊,他当小旗已有七年,但离升任总旗依旧遥遥无期,没想到沈晓竟然会重用他。 刘安急忙跪在地上,高声道:“多谢大人栽培!” 杨莲儿深深吸了一口气:“这件事我会禀告左大人,不打扰沈大人了。” 何穆已经死了,他犯不着为了一个死人得罪沈仪。 等杨莲儿离去,沈仪目光扫视刘安,程宽,潘林,宋万四人,微笑道:“如今这百户所缺了几个人,接下来四位手上工作必然增加,这里有两千两银子,你们四人分了吧。” 王朗之将从银庄兑换来的银子取出,放在四人面前。 刘安,程宽等人眼前顿时亮了。 两千两银子啊!四人平分那就是一人五百两!五百两啊,一年的俸禄都没这么多! 虽说他们平日里也会捞钱,可也没见过这么多银两啊! 沈大人这一出手就是两千两银子,直接把他们给砸晕了! 原本总旗程宽还觉得沈晓手段太过狠辣,何穆只是出言不逊就被杀了,杀心也太重了。 但现在看到白花花的银两…… 誓死追随沈大人! “我等定当誓死效忠大人!”在刘安带头下,四人都是高呼道,浑然忘记了沈仪刚刚才杀了他们的同僚。 冰冷的同僚化作了温暖的银子。 何穆,你死得值啊! “不是效忠我,而是效忠朝廷。”沈仪说了一句场面话,才沉声说道:“数日前,本官在外城遭遇贼人刺杀,险些遇害,你们立刻去查此案,务必抓住幕后真凶。” “什么?什么贼人竟然如此胆大包天,竟敢刺杀英明神武的沈大人?我们定要彻查到底!”潘林大声道。 沈仪微笑地看了潘林一眼,这个马屁虽然拍得不够圆润,但也可见此人很想进步啊。 …… “什么?何穆死了?”公房内,左戚一脸惊愕,放下手中的卷宗,喃喃道:“这小子,够狠啊!” “大人是觉得他手段太狠辣了?”杨莲儿问道。 左戚摇了摇头道:“不,想在离明司混,不狠辣怎么行?本官只是没想到沈晓杀人杀得这么干脆,这个威算是给他立住了……此子地位只怕很快就不低于我啊!” “什么?大人对他有这么高评价?”杨莲儿吃了一惊。 左戚伸了伸手,杨莲儿便乖巧来到他身边,一屁股坐在他怀里。 左戚道:“自然,百户不过是他的起点,此人千万不可得罪。” “人家才不会得罪他呢!”满脸虬髯的杨莲儿点点头,问道:“那何穆呢?” 左戚笑而不语。 杨莲儿皱眉道:“相公你说话呀!” 左戚搂着杨莲儿的肩头,道:“沈晓身为公侯之子,不用多久必定高升,百户的位置终究属于何穆的,但此人愚不可及,竟然主动挑衅,死得不冤……就按沈晓说的定性吧!” 第七十二章长乐侯 “相公回来了?怎么有股血腥味?” 沈仪刚回到家,躺在美人榻上看书的秦素容抬起头来问道。 秦素容穿着居家的薄纱长裙,虽然衣裙宽松,却完全掩饰不住玲珑浮突的身段,一双大长腿在长裙下若隐若现,隐隐可见白生生的小脚丫子,蔻丹如花瓣。 沈仪不动声色的扫了两眼秦素容的脚丫子,道:“在离明司杀了个人,因此染上了血腥味。” “杀人?杀了什么人?”秦素容愣了一下。 沈仪对秦素容没什么好隐瞒的,当即一五一十地将今天发生的事情说出。 秦素容心中惊叹沈仪的狠辣,不过也不得不承认这么立威是最快的。 “相公手段真厉害呀!”秦素容夸奖了一句。 见房间里没别人,沈仪凑了过去,盯着她的脸笑吟吟道:“比之沈晓如何?” 秦素容道:“比他厉害得多了。” 沈晓虽然是解元,但论心性论手段都远不如沈仪。 沈仪道:“可惜我武功还未入境。” “以相公资质,再加上有我从旁辅助,相公早晚都会踏进入神坐照之境。”秦素容笑盈盈道。 忽然她琼鼻微皱,蹙眉道:“相公身上血腥味好重,快去沐浴吧。” 沈仪目光灼灼地盯着她:“娘子陪我去?” 秦素容道:“让侍剑陪你!” 沈仪眼睛一亮:“那也行!” 秦素容翻了个漂亮的大白眼,这个男人早就想要她们主仆了,如今更是毫不掩饰。 但一来凭自己一个人想要拿捏沈仪还不够,谁知道沈仪外面还有没有别的女人,若加上侍剑才更有把握抓住这男人的心。 二来沈仪最近越来越得寸进尺,如果侍剑能扛一波火力,沈仪也不会老打她的主意。 …… 浴室里,一只椭圆浴桶已经盛满了热水,香花漂浮在热水上面,热气腾腾。 “姑爷,婢子为你宽衣。”侍剑说出这句话时脸上已经升腾起两团红云,尽管早知道会有这一天,可内心却依旧慌乱。 “我自己来就行。”沈仪三下五除二把身上衣服脱光,笑吟吟的迈进浴桶,温热的热水一浸,顿时舒服得长吐一口气:“你呢?” 侍剑红着脸背过身去,把衣裙解下。 沈仪顿时有些口干舌燥:“怎么不转过身来?” 侍剑咬了咬朱唇,转过身子,来到浴桶旁边,用手试了试水温,玉腿一抬,迈进了浴桶里,羞答答道:“姑爷转过身子,婢子为你搓背。” 沈仪恋恋不舍地转过身子,感受着侍剑柔软的小手为自己搓洗后背,时不时便蹭一下,舒服得长吐一口气。 “后背搓完了,姑爷转过身来。”侍剑低声道。 沈仪连忙转过身跟侍剑面对面,侍剑整张脸已经红得冒泡,看起来煞是可爱。 沈仪直接看得呆了。 侍剑想呵斥他看什么看,没见过女人吗,又想让他闭上眼睛,可小嘴儿蠕动,却是什么话都说不出。 “我听素容说你也会武功?”沈仪抬起了头,随意找着话题。 “是呀,都是小姐教我的。”说起这个,侍剑便得意洋洋地昂头挺胸。 水面顿时波涛汹涌。 沈仪说道:“侍剑是什么境界呀?” 侍剑洋洋得意道:“七品斗力,但我学的是长乐侯府的内功心法,寻常七品境界不如我。” 长乐侯就是秦素容的父亲,虽然是侯爷,但没什么官职,早就被排挤出京都权力中心之外。 沈仪不由得有些惊讶,所谓斗力就是倾向于正面硬拼,依赖内功,这么说来侍剑内功已有小成。 “素容这么厉害?” 侍剑回答道:“长乐侯府藏书万卷,小姐博览群书,各派武学都有所涉猎,只是不喜练武而已。” 沈仪忍不住笑道:“这不就是王语嫣吗?” 侍剑歪着头,疑惑道:“王语嫣是谁?” 难道是姑爷在外面认识的狐狸精? 沈仪随口解释道:“一个书上的角色……侍剑,轮到姑爷给你搓背了。” 侍剑面红耳赤道:“姑爷,我不用……” “来而不往非礼也,听话,转过身去。”沈仪道。 侍剑只好乖巧的转过去,感受着沈仪的大手,脸上越来越热,忽然身子一软,栽倒在沈仪怀里。 顿时水花四溅。 …… 翌日,沈仪睡了个懒觉,醒来时精神饱满,神采奕奕。 侍剑蒙着被子,不知道醒了没有。 “娘子,怎么一脸黑眼圈?”沈仪看了一眼睡在美人榻上的秦素容问道。 “还不是你?”秦大美人黑着脸,你折腾了一晚上,我听了一晚上,还能睡得着? “我怎么了?”沈仪一脸无辜。 “懒得说你,还不去百户所?”秦素容哼哼唧唧道,她现在困得要命,只想好好睡一觉。 沈仪笑道:“那就请娘子帮我照顾侍剑。” 第七十三章突发案件 “行了别装睡了!”待沈仪离去,秦素容看着床榻没好气的说道。 “小姐……”侍剑把脑袋从被子里探出来,怯生生的看向自家小姐,嗓音沙哑的道:“你是不是生气了呀?” “生气?生啥气?是我让你服侍他的至于生气吗?”秦大美人撇了撇嘴,话虽然这么说,但她心里多多少少还是有些不舒服的。 毕竟沈仪虽然跟她还没有夫妻之实,但也有夫妻之名。 侍剑吐了吐舌头,小声道:“小姐不生气,咱这也是为了小姐去试姑爷,姑爷终究是小姐的……” “行了行了。”秦素容不想听她安慰自己,又忍不住问道:“感觉怎么样?” 侍剑脸上一红,毕竟是床闱间的事,终究难以启齿,期期艾艾的道:“昨晚,姑爷他……” 侍剑虽是秦素容的贴身丫鬟,但两人亲密程度却胜过姐妹,在小姐面前,她既不敢也不会隐瞒什么。 秦素容越听脸上越红,呸了一声道:“这个色胚!哪里学来作践人的手段!好了,让人准备热汤,去沐浴,我也要。” 侍剑忙道:“我这就去吩咐。” 作为秦素容的贴身丫鬟,烧水这种事自然用不着她,她甚至也有侍女侍候她。 …… 沈仪坐上马车便前往离明司衙门,没就职前就算了,如今就职了还是去上班吧,顺便问问自己让刘安他们查的事有结果没。 裴荃那边估计是靠不上了,今天都没看见这女人,也不知道去哪里了。 “我要不要设个局把她们骗进去,让她们化作我的功劳呢?”沈仪一边看着外面的风景一边思索。 两位太平教高层,能换自己升职加薪何乐而不为? 但很快他就否认了这个想法,倒不是他心善,而是自己想卖了裴荃,对方估计也防着这一点。 而且他总觉得这两个人另有作用。 嗯,先榨榨对方的价值,再找个机会把她们卖了。 “大人早。” “大人,吃早餐没?” “沈大人来得真早。” 沈仪刚到来到离明司衙门,迎面遇上他的离明使纷纷和颜悦色的打招呼。 昨天发生的事他们都听说了,这位沈大人刚刚就职便当堂格杀一名总旗,罢免两名小旗,这种狠辣的立威手段哪怕放在离明司里也是极为少见的。 不仅如此,这位沈大人杀了人后屁事没有,第二天还能轻轻松松的来坐堂,可见其后台的强大。 而且离明使们还听说沈大人一就职便直接发了两千两银子,简直太阔绰了! 哪位百户能发得起这么大的一笔银两的?还得是沈大人啊! 沈仪来到自己的官房,便发现房间内打扫得干干净净,桌椅都换成全新的,一眼看上去很舒服。 “卑职见过大人。”刘安,潘林两人走进堂内,脸上带着谄媚的笑,对着沈仪行礼道。 “昨天我让你们查的事情查得怎么样了?”沈仪问道。 刘安禀告道:“卑职去了一趟京兆府查验尸体,这些人都是武者,能养出这么多武者的人绝非寻常人家,以卑职所见,只有王侯勋贵才能养得起,京城能养得起死士的王侯勋贵并不多。” 潘林问道:“大人有没有得罪过谁?我们可以针对这些人去查。” 沈仪也没指望他们现在就查出来,摇了摇头道:“得罪的人……本官想不起来了,这件事你们继续深查。” 刘安,潘林知道这是自己的机会,如果能查出来,不仅能抱紧沈晓的大腿,而且还能升官发财,当下拍着胸口大声道:“卑职必定彻查到底!” 让他们下去后,沈仪便翻起了书。 当然不是什么卷宗,而是来的路上随便买的小说。 他身为百户其实是没什么事的,有事也是手下的人去做。 来坐堂主要是觉得刚刚就职便不在岗位有些不好。 摸鱼摸到快中午,沈仪放下手中书本就准备回家继续摸鱼,然而就在此时,总旗程宽却急匆匆地走进房间,拱手道:“大人,出事了!” 我刚就职就出事了?沈仪愣了一下,问道:“什么事?” 程宽道:“外城发生失踪案,一夜之间有七个婴儿失踪了。” 沈仪顿时皱眉。 他皱眉不是因为失踪案,而是就这点小事也要禀告我? 玉京城人口早就突破百万,每天失踪几个人有什么好奇怪的? 别说现在,就算是他那个世界每天也有人失踪。 “失踪案按理不是该归京兆府管吗?”沈仪道。 察觉沈大人语气不悦,程总旗连忙解释道:“按理说失踪案该归京兆府管,但这是这个月第十五桩失踪案了,而且失踪的都是不满三岁的婴孩!京兆府怀疑其中另有蹊跷,因此移交离明司。” 沈仪皱了皱眉,在这个世界,人口失踪很正常,因为有些人可能只是欠债躲起来了,报到官府那里也可以归为失踪案。 但都是婴孩失踪就太诡异了。 程总旗道:“除此之外,外城通明街一对以卖豆腐为生的夫妻被人纵火烧死,其孩子下落不明,但卑职现场调查却发现另有死因。” “死因是什么?”沈仪问道。 程总旗缓缓道:“他们其实是被人扭断脖子死的。” 沈仪顿时眯起眼睛,徒手扭断脖子绝非普通人能做得到的,那就是武者做案,可是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呢? “有武者偷小孩时被其父母看见,所以干脆杀人灭口,再纵火毁尸灭迹。”沈仪分析道。 程总旗苦恼道:“卑职也是这么怀疑的,只是却不明其动机,难以找到突破口。” 毕竟拐卖小孩,拐卖女人都能找到理由,可拐卖不满三岁的孩童做什么?哪怕将其养大也要好几年的时间。 “既然是一夜之间失踪七个婴儿,要么不止一个人,要么动手之人武功极高,极擅轻功。”沈仪沉吟道:“你带人去现场看看,顺便查一查玉京城里有没有什么武功高强的武者。” “是!大人。”程总旗应声离去。 第七十四章出云,新罗两大帝国 赵离看着白泽精怪图,突然感觉到精神恍惚了一下,仿佛一下子就陷入沉睡,双眼失去聚焦,脑海当中,天权余音突然炸响,令赵离从那种茫然感觉当中苏醒过来。 但是这把黄钺是用人道气运所铸,根本不是用来杀人的,或者说,不是好勇斗狠的法宝,而是用来对抗有害于人族‘存在’专用的兵器,哪怕是自然的灾难,同样有效果,对方对于人族的威胁越大,黄钺的威能就越发地大。 他又没有签约其他艺人,对经营娱乐公司也没有经验,并且,在娱乐圈也没什么人脉,所以,娱乐公司也是光出不进。 无限世界的芸芸众生脱离混沌,飞向之外的危险地带,这也是江离的计划。 丫鬟本来就不好看的脸色,现在已经是惨白了,眼泪在眼眶里面打转,六神无主。 “父王肯定是知道咱俩只身去哪个养鸡场查找证物了,怕咱们传染给吾皇子,所以迟迟不愿开门。”萧绝冷静分析道。 赵离最后的意识停留在星主行宫当中,然后就变得混沌起来,陷入一种似睡非睡的状态,原本凝聚的神魂就像是散落在风里的砂砾,也不知道过去了多久,那风停歇下来,砂砾就重新成了赵离。 修出来的法力如同百川归海,尽数都涌入其中,以此为‘渊海’,不断开辟,强化,修整,然后再度涌动,和原本诞生出法力的地方形成了一个简单地循环,使得法力能够凭借这样的循环,不断精纯化,也不断强化魂魄。 邪恶神王有些懵,自己这下子是真的没法把原本的神位收回来了。 萧战再次瞪大眼睛,看着正忘情和心月狐接吻的狼仔,心道怪了,为什么他脸上没有丝毫的嫌弃? 这次来了三个探员,其中一个高个子探员一眼就认出了古寂,心中微微一惊。 “没有。”薛天宇嘴角微扬,霸气而又不失礼貌地说:“我这次来,给你们带了一个大单。只要成了,会帮你们李总除去一块心病。 思绪,不由得回到之前,苏家举办的宴会上,苏橙一听他要和许钰辰打赌这项目就在企图说服他。 “平妈,到底有什么事情慢慢说嘛,你在走廊上又烧元宝又点蜡烛,很容易失火,太危险了。”欧阳嘉嘉开口道。 见到李穆川到来,一旁立刻有人说了一句,随即开始调出拍摄到的画面。 浑身脏兮兮的,还有血,衣服也烂,还有眼泪和口水,素来有洁癖的少爷怎能接受?再加上少爷最讨厌聒噪的娃娃,她的下场,一定凄惨。 “这是店铺又装修了吗”莫天空之前说过这个词汇,所以洛若是知道的随后问了出来。 见无人追来,他不由松了一口气,他的战力未必很强,但逃命方面的能力却是毋庸置疑,否则以他做的那些事,早就该被人抓住了才对。 她局促地摸了摸鼻头,任由夏葵拉着她的手坐回了沙发,还把夏洋边上的位置留给了她。 想到无忧过往受过的那些罪,她就特别心疼,所以这次她非去不可,她的目标就是那朵花的花蕊,能让无忧变回人形,这一趟就值得。 颖儿本就不是无理取闹的人,此时与云昊坐下来说了几句话后,心情也是稍稍的好了一点,温柔的解释着。 “怎么?我给你的命令你听不懂吗?”白薇脸色转寒,冷声问道。 转过头去,看到的是一个全身正装的年轻男人,不用说这个家伙也是一个业务员之一,那卑躬屈膝的态度让人敬佩他的敬业态度。 没法子,当托尼史塔克宣布关掉武器制造部门,奥巴代亚斯坦觉得自己是时候出手了,他不能等对方彻底将公司大权抓牢。 尸族已经采取了行动,如果不在尸族找到自己前大幅度提升实力,那他也只有悲剧收场了。 飞剑剧烈的震颤起来,剑身吞吐的剑光突然再次膨胀起来,绽放出百丈剑光,愣是将挤压过来的五色神光生生的斩出了一条大道。 谁都没有想到,魔族中赫赫威名的魔影,到了凌天的手中,竟然沦落到了这种下场。 见一直陪伴身边的灵宠都被秃头大汉收走,少年气的差点背过气去。 至尊戒内,众人见状,也是呆若木鸡,心中凛然,想不到玄鬼道人的实力,竟然如此恐怖,看来此战又多了一个重要的战斗力了。 大笑了片刻之后的曹操,看着对面刘备那愤怒、不解而又铁青的脸色,连往后看都不看一眼,便指着后方,示意刘备往自己后面看看。 这日瑞泰班师回成都,百姓夹道欢迎,成都城里好不热闹。皇上赵构得知四川捷报,也派人前来封赏。成都百姓受瑞泰庇护,对他恭敬爱戴之情甚于皇上。成都知府等官员,名存实亡,瑞泰独揽川内大权于一身。 第七十五章骇人听闻的命案 屋内烛火如豆,裴荃坐在案前专心致志地写着字,从背面看纤腰窄细,臀儿如斗,柔美的身线一展无遗。 萧惜柔推门走进房间,看着正在写字的夫人也不由得一呆,说道:“夫人,我回来了。” 裴荃并未回头,问道:“查出结果了吗?” 萧惜柔道:“分舵的弟子们仍在查,只是这股势力恐怕来自某个勋贵,进展缓慢,也不知是谁要刺杀姓沈的狗官。” 裴荃放下毛笔,蹙眉道:“惜柔,这种话以后莫要乱说。” 萧惜柔忙道:“是。” 裴荃道:“我知道你心中对沈晓不满,可与他合作与我圣教有利,成,则我圣教生,不成,我圣教仍有巨大危机。” “是,弟子记住了。”萧惜柔乖巧坐到裴荃身旁,看到桌上的宣纸,发现其上写的是一些练功办法,问道:“夫人,这上面写着什么功夫?” 裴荃答道:“枯骨掌和云龙步。” 萧惜柔愣了一下:“夫人写出来做什么?” 裴荃道:“送给沈晓。” “夫人,为什么要送他?”萧惜柔顿时吃了一惊,这两门功夫都是圣教绝学,只有教主和夫人能学,就连她也没能学到,夫人如今竟然要将这两门绝学送人。 裴荃微微一笑,说道:“既然要跟他合作,不给他点甜头怎么行?” 萧惜柔咬着唇瓣道:“可是这两门绝学不是只传亲传弟子,如今却教给一个外人……” 她都没学过呢! 裴荃笑道:“那是以前的规距了,如今情况不同,自然另当别论。再者,他学了我圣教武功,便与我圣教牵扯得更深,将来想要脱身也晚了。” 裴荃看着萧惜柔,伸手轻轻抚摸其脑袋:“你是我看着长大的,既是我的弟子,也如我的女儿,这两门功夫这几天我也会传给你。” 萧惜柔依偎在裴荃怀里,心中感动不已:“娘。” 知母莫若女,她心中知道,娘想要与沈晓勾结,最好的办法不是传他圣教绝学,而是以美色诱惑……说不定娘心里已经有了这个打算,自己不能让娘受委屈! 不如自己主动投怀送抱,既不会让娘遭受羞辱,又能与姓沈的狗官勾结,这对于圣教才是最好的。 无非就是牺牲自己罢了! 萧惜柔暗暗下定决心。 …… “大人,出事了!” 沈仪刚到自己的官房,程宽便心急火燎的来报:“这两天又有十几个婴儿失踪了!” 沈仪眉头一皱,连续失踪这么多婴儿,绝对算得上大案了! “没有发现什么蛛丝马迹?”沈仪问道。 程宽道:“作案之人武功极高,深夜掠夺了婴儿就跑,许多父母都毫无察觉孩子便被抢走,报案的人也称并未听见什么动静,也没见过什么生人。” 这就麻烦了,如果是武功高强的武者,是很难抓到的……沈仪不禁眉头紧皱,难不成是什么类似叶二娘的凶手?抢走婴儿只是一时兴起?不然完全说不清一个武功高强的武者为什么要去偷小孩。 就在这个时候,刘安匆匆走进房间,脸色沉重的道:“大人,找到婴儿了!” “哦?在哪?”沈仪问道。 刘安脸色难看道:“就在内城一条水沟里,找到时孩子都已经死了,死状简直……简直骇人。” 难不成真的出现了类似叶二娘的神经病?沈仪皱眉道:“尸体带回来了吗?” “带回来了,就在陈尸房。” “带我去看看。”沈仪沉声道。 虽然他只想摸鱼,但失踪案转变成命案就值得重视了。 来到陈尸房后,看到那些婴儿尸体就连沈仪也是脸色剧变,倒吸了一口冷气。 总共七具尸体齐齐整整摆成一排,脑壳都被撬开,眼窝深陷,死状极其可怕。 “大人,这些孩童都被人撬开了脑壳,其脑髓都消失不见了,而且根据死前的表情,应该是被人活着打开了脑壳,再取走了脑髓……”杵作恭敬道。 众人都感觉一股凉气从脚底钻到了脑袋,浑身发凉。 沈仪脸色一沉,仔细查看尸体的脑袋,里面果然空空如也。 “先出去吧。” 沈仪走出停尸房,回到官房里,看向两名总旗缓缓道:“你们怎么看?” 程宽咬牙切齿道:“凶手简直丧心病狂,残忍至极,对不满三岁的孩童施加这种残忍手段!我看定是魔教所为!” 刘安皱眉道:“就算是魔教所为,可他们这么做的目的到底是什么?何必偷了婴儿施加这么残忍的手段?” 太平教?难道真是太平教所为?沈仪屈指轻敲桌面,道:“大虞有没有什么邪门功夫是需要通过杀人练成的?” 刘安恍然道:“大人是认为,是有人要用婴儿练功?” 沈仪点了点头。 刘安道:“有一些邪功需要毒虫辅助修练,但如此歹毒手段,卑职完全闻所未闻。” 程宽摇了摇头也道:“卑职也没听说过有什么用婴儿练功的邪功。” 沈仪决定这就回去就问问裴荃,说道:“如今仅是发现七具尸体,还有婴儿没找到,发动所有弟兄和探子给我查!” “是,大人!”两人应道。 …… “公子怎么了?”裴荃看沈仪提前回家,并且神情不对,笑吟吟问道。 沈仪坐在椅子上,道:“外城发生了一件命案,七个未满三岁的婴儿被人撬开脑袋,取走脑髓,凶手却下落不明。” 闻言裴荃神情不由得变得严肃起来,蹙眉道:“简直骇人听闻!” 随后她发现沈仪直勾勾的看着自己,反应了过来,脸色一沉,道:“你怀疑是我做的?” “我没有怀疑夫人,我只是在怀疑是不是有人为了练邪门功夫要用到人脑。”沈仪道。 裴荃冷冷道:“这种事绝非圣教所为!圣教从没有这种邪门的武功,更不会连三岁孩童也杀!” 沈仪不置可否的道:“但愿吧。” 对于沈仪怀疑圣教裴荃很生气,但太平教恶名在外,他这么怀疑似乎也很正常。 “我会让分舵成员彻查这件事,这种丧心病狂的贼人,该死!”裴荃咬牙道。 沈仪眯眼道:“如果真是太平教的人干的呢?” 裴荃气得高耸的胸口不断起伏,沈晓果然不相信她。 裴荃咬牙切齿道:“倘若太平教真有败类这么干,我必当亲自清理门户!再自缚双手,任由公子处置!” 沈仪哈哈一笑:“夫人说笑了,我怎么会这么做呢?” 第七十六章美人计 裴荃离开了沈府便前往太平教在玉京城的分舵,见到了分舵舵主——一个皮肤黝黑,宛如老农的中年人。 “夫人驾到,不知有何要事?”分舵舵主姓周,一见到裴荃便躬身行礼。 裴荃道:“玉京城发生了一桩案子,大量婴儿失踪……”当下,她将从沈仪那里得知的消息说出。 “什么?竟然如此骇人听闻?”周舵主脸色大变。 裴荃道:“现在离明司怀疑是我圣教所为,只怕接下来会全城搜查我圣教。” 周舵主一听这话顿时气愤不已:“这群朝廷鹰犬有没有脑子啊!我圣教会做这种骇人听闻之事?不会是找不到凶手要栽赃到我圣教头上吧?” 裴荃叹息一声,说道:“你自查一下,你的弟子有没有谁暗下修炼邪门功夫。” 周舵主脸色一变,夫人竟然在怀疑他的人用人脑练功? 他急忙道:“我这就去查,但我敢保证,绝不会有这种事!若真有此事,我愿入万龙潭谢罪!” 裴荃冷冷道:“若不是你的人,也给我把凶手揪出来!不除此贼,难解我恨!” “是,属下遵命。”周舵主咬牙切齿,让圣教背锅就算了,反正这些年来圣教没少背锅,官府一有查不清的疑案就推到太平教身上,可是这口锅太大了,真让太平教背了,接下来朝廷怕是会发动所有力量剿灭太平教。 此贼不死天理难容! …… 今天休沐,沈仪打算去一趟作坊,倒不是想监督工匠们,纯属想看看自己在这世界的第一个产业。 牙刷生意已经迈入正轨,暗香也投入了生产,接下来自己就可以源源不断的收钱。 有钱有权的日子真好啊! 沈仪正准备洗脸刷牙,萧惜柔便走了过来。 “萧姑娘?有事吗?”沈仪看着萧惜柔问道。 这姑娘身材虽然娇小,但胸脯儿却已颇具规模,柳腰纤细,臀儿挺-翘,俨然已经是个小美人儿。 虽然没有裴荃大,嗯,年龄没她大。 但成熟有成熟的好,青涩有青涩的好啊。 萧惜柔穿着青裙,头上插着一只乌木簪,脸上化着恰到好处的浅妆,柔声道:“我来给公子送两门武功。” 说着,她便取出两本小册,递了过去。 “好啊,这是什么功夫?”沈仪微笑着接过小册,故意在萧惜柔的小手上摸了摸。 萧惜柔脸上一红,下意识想后退,却又忍住了,答道:“一门叫枯骨掌,一门叫云龙步。” 沈仪诧异道:“云龙步?” 萧惜柔微笑道:“那是我门派的上乘轻功,学成之后可日行百里。” 沈仪眼睛一亮,笑道:“好啊,我最喜欢轻功了,这个好!” 如今他缺的还真是轻功,回头给秦素容看看,没问题就练。 “这两门武功我都学过了,若公子有不懂之处,我可为公子解惑。”萧惜柔一副乖乖巧巧的样子,细声细气的道。 “好啊。”沈仪点了点头,忽然问道:“惜柔姑娘,你今天化了妆?” 沈仪注意到这女人今天特地打扮过,而且似乎有讨好自己的意思。 “是呀,这是我第一次化妆,公子,我,我化得好不好看?”萧惜柔强忍心中的羞耻,柔声问道。 沈仪愣了一下,随即便笑了起来。 他一眼就看出这女人想要干什么,这是想要对自己使用美人计啊! 但她却不知道,真正的美人计根本不是这样用的。 “当然好看,姑娘天生丽质,貌若天仙,就算不化妆也好看。”沈仪笑道。 “我不过是一个乡下丫头,哪里担得起公子如此评价?”萧惜柔抬起头来,羞涩道:“公子洗脸了吗?我,我给你打水。” 沈仪笑了:“这种事不用姑娘去做了。” “公子愿意收留我们母女,服侍公子洗脸又算得了什么?”萧惜柔细声细气道。 “那就有劳姑娘了。”沈仪道。 很快,萧惜柔便端来瓷盆面巾,先用面巾浸了水,给沈仪洗脸。 沈仪眯着眼睛享受着萧惜柔的服侍,虽说萧惜柔手上动作很是生疏,但少女娇小的身躯近在眼前,淡淡的体香扑面而来,让人感到非常的舒服,尤其无意间的肢体接触更是让人心中一荡。 忽然,萧惜柔脚下一滑,将瓷盆打翻,清水溅了沈仪一身。 沈仪:“……” 其实不用这样的,我很好勾引的。 “啊,公子,不好意思,我,我不小心的。”萧惜柔一脸慌乱的给沈仪擦衣服。 沈仪一把抓住萧惜柔的手,取过她手上的毛巾,眯着眼睛道:“姑娘衣服也湿了,我来帮你擦。” 萧惜柔顿时瞪大了眼睛,身子一颤,脸色通红,颤声道:“不,不用了公子……男女授受不亲……” “姑娘是江湖儿女,何必拘泥于小节呢。”沈仪摸着良心道:“再说了,咱们问心无愧不就行了。” 萧惜柔脸色越来越红,终于忍不住抓住沈仪的手,咬着银牙怒声道:“狗官,你过分了!不要得寸进尺!” 沈仪眯起眼睛道:“你说什么?” 这女人,明明想对自己用美人计的,居然还急了。 “公子,抱歉。”萧惜柔意识自己说错话了,低下脑袋咬着樱唇道:“小女子也不是不能服侍公子,只是公子如此孟浪,实在让小女子害怕。” 还想跟我玩若即若离?真当我愣头青?沈仪眯起眼睛道:“既然如此,那就算了吧。” 萧惜柔松了一口气。 沈仪继续道:“我原本跟太平教合作,是看在你母亲有诚意的份上,但如今看来,你们的诚意也有限,我看这合作还是算了吧。” 萧惜柔睁大了眸子:“公子,你,你什么意思?” 沈仪淡淡道:“在你眼里,我是个狗官,还有合作的必要吗?请姑娘告诉裴荃,咱们合作中断了!” 萧惜柔顿时如遭霹雳,夫人对这次合作看得很重,所以她才会想要用美人计,谁知道竟然弄巧成拙。 若是因为自己使这次合作破裂,甚至导致太平教陷入危机,那自己就是圣教的罪人。 “公子,惜柔说错话了,请公子恕罪。”萧惜柔连忙道。 沈仪淡淡道:“你何罪之有?我是官,你是贼,你骂我狗官也情有可原……呵,我本以为太平教的理念真的是替天行道,匡扶正义,没想到却对我有如此偏见!狗官?哼!” 他背过身子,拂袖道:“我本将心照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啊!行了,你走吧,我不会派人抓拿你们,但下次也不要让我再见到你们!” 萧惜柔没想到沈仪真的有为圣教效力的意思,顿时惊慌失措,跪在地上,颤声道:“公子,是我错了,我不该这么骂公子,请公子恕罪!只要公子能原谅我,要我做什么都行。” 沈仪心中大笑,还想用美人计?还想拿捏我?看我不把你整得服服帖帖的! 第七十七章引蛇出洞 “我对圣教心怀敬仰,可你……”沈仪拂袖道:“可你看我都是一副嫌弃的样子,你心中对我却充满了偏见,萧姑娘,你还是走吧。” “我……我承认我之前对你有偏见,很抱歉。”萧惜柔咬了咬牙,朝着沈仪跪了下去,说道:“求公子原谅,惜柔不会再用之前的态度对你。” “你……萧姑娘何必这样?快起来。”沈仪脸上流露出无奈之色,伸手把萧惜柔扶了起来。 萧惜柔连忙问:“公子愿意原谅我了?” “你都这么说了,我还能不原谅你吗?”沈仪一副无奈的样子。 萧惜柔喜道:“谢谢公子。” “你会不会怪我刚才的失礼?”沈仪低声道:“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姑娘容貌太美了,实在让我难以自制。” 这话把萧惜柔都给夸得心花怒放,刚才升起的反感都消失了,心想他刚才的无礼也只是因为自己长得美,其实还是自己有意挑逗。 “公子,惜柔不怪你。”萧惜柔咬了咬唇瓣道。 沈仪心中笑出了声,拿捏一个小姑娘实在太简单了,这可比裴荃好骗多了。 这小姑娘根本不知道底线这东西就像底裤,一但退了早晚都会被剥光。 …… 将两本秘籍丢给秦素容,让她好好研究后,沈仪便去了一趟作坊,看看工匠们制作合香的进展,毕竟他又不能所有事情都自己来,让工匠们知道合香的制作步骤也是必须的。 至于会不会泄密?一来这些人都是秦素容从家里带来的,还是值得他信任,二来他掌握的配方也不止一个。 逛过作坊后,他本打算去一趟潇湘馆,喝喝苏小檀给他准备的鱼汤,但还没等他去潇湘馆,周清玄便带着行李来了。 “老师同意了,他让我跟在你身边,一来保护你的安全,二来教你剑术。”周清玄一身素色长裙,一张面瘫脸清清冷冷,仿佛没有一点情感。 其实还有其三元微之没有告诉周清玄。 元微之知道她身有隐疾,虽然如今能以玄功压制,但早晚都有压制不住的一天。 身患这种隐疾的,要么最后变成水性杨花的青楼妓女,一双玉臂千人枕,要么有一位内功修为达到入神坐照之境的男子为其治愈。 沈仪就是元微之为周清玄挑选的一剂解药,至于这剂解药什么时候用上,元微之就不管了。 沈仪自然不知道自己拜的这位老师还打着这个算盘,大喜道:“那就再好不过了。” 虽然裴荃也可以保护自己,可毕竟是反贼头子,还是周清玄保护自己放心啊! “我住哪里?”周清玄冷冷道。 沈仪道:“就住我隔壁耳房,小晚,去把房间收拾一下。” “是,公子。”小晚应道。 安排完师姐的住处后沈仪便回自己的房间,一进门就看见秦素容坐在美人榻上看书。 自从她让侍剑侍候沈仪后,两人的关系便又亲密了不少,毕竟通过侍剑之口,对沈仪的了解又多了几分。 也知道这姓沈的有什么癖好。 “我听侍剑说,又有一位姑娘住进来了?”秦素容抬起头来看似随意的问了一句。 这姓沈的!已经往家里带了三个姑娘了! 前两个据说还是一对母女,结果还不够,今天竟然又领回来一个! 沈仪道:“是啊,她叫周清玄,算是我师姐,今后她可以保护我的安全。” 只是保护你的安全? 秦素容撇了他一眼,懒得拆穿他的心思了,反正只要自己是正妻就行了。 “这两本武功你是从哪里来的?不像是名门正派的武功。”秦素容挥了挥手中的薄册道。 “你连这个都看得出来?”沈仪来到美人榻上坐下,抬起她的脚放在自己腿上。 秦素容没穿布袜儿,美腿修长匀称,小脚丫子精致粉嫩。 “哼,这很难看出来吗?就枯骨掌这个名字,就不是名门正派的武功,而且武功描述也歹毒。”秦素容昂首道:“不过这两门武功确实很厉害。” 沈仪道:“我能练吗?” “这云龙步可以练,至于枯骨掌就算了吧,需要以毒物辅助练功,而且过于歹毒……”秦素容忽然眉心一蹙:“喂,我的脚有点痛了,轻点。” 沈仪道:“那我听你的,就练轻功……这轻功没问题吧?” “没什么问题……这武功到底是谁给你的?”秦素容观察沈仪神情,见他沉默不答,心中咯噔一下,道:“不会是魔教的吧?姓沈的,你可别自毁前程!” 沈仪哈哈一笑,俯身过去搂住她的纤腰,道:“娘子你在想什么呢?我好不容易得到你这位娇妻,怎么可能自毁前程?” 早上被萧惜柔挑逗了一下,又去不成潇湘馆,他现在火气有点大。 秦素容轻哼道:“那就最好。” 沈仪道:“对了,娘子,你知不知道有什么邪功需要用人脑辅助的吗?” 秦素容顿时大惊:“你问这个做什么?” 她生怕沈仪误入歧途。 沈仪连忙将离明司遇到的疑案说出,但对此秦素容也只是摇了摇头道:“我从未听过有这种邪门武功。” 沈仪不由得纳闷起来,他原以为是什么武者在修练邪功,可裴荃和秦素容都没听说过这种邪门武功,证明大概真没这种武功……那那些被掏走脑子的尸体是怎么回事? “夫君想抓住凶手,妾身倒是我一计。”秦素容笑盈盈道。 沈仪握住秦素容的柔荑,道:“娘子也有计?” 发现沈仪眼神古怪,秦素容不用想也知道这姓沈的肯定在想不好的事情,道:“既然凶手接二连三的偷窃孩童,证明其需求极大,夫君不如想办法引蛇出洞,比如找一户穷苦人家,放出想要卖掉小孩的消息,若凶手闻讯,必定会上门买下。” 沈仪眼睛一亮道:“好主意!娘子你真是我的智囊,得此娇妻,夫复何求啊!” 第七十八章钓鱼 经历过盘古威压,等于自身的道行法力,经过一番淬炼,变得更加精纯。于日后的修行一道,有着难以言喻的好处。 随着卫无涯重重的一击,玉碟碎成了粉末,这也就预示着结丹大典的最后一道程序,正式完成。 邱诚坐倒在地,眼睛里怔怔的,他本以为母亲去世之后,自己会放声大哭,但真到了这个时候,却觉得眼睛里没有一点泪水。 青珠一显,雄浑的元气弥漫而起,感受着强大的气息,众人无不色变。 无尽的星力随之而来,把顾颜紧紧的裹住,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巨大的压力拼命的从四面八方挤压过来,似乎只差一点点就要将她碾成了碎粉。 “道友我等乃是听闻道友再次开坛讲道,前来与道友畅谈的,只是道友这意却有不妥。”说话的还是那身穿青袍的修士,话中将自己与那些听道之人区分开来。 但是,谢浪的强大神识牢牢地跟踪着这些信仰之力,仔细感应着它们出现的变化。 在阮欣欣自顾自的垂泪的时候,没有想到,易微岚还没有死透,被阮欣欣踹了几脚,反而又些悠悠醒转过来的。 “姐,你要有空来证券交易所一趟,我把你那钱给你!”成林也不过多的纠缠。 这次的祭皇大典,其他的祭师一定会挑选众多魔人参加,她最大的对手安芙,有很多优秀的魔宠,其中有个叫李珩的魔人,魔气精纯,很有希望成为祭子。 他的眼神里头满是惊恐,有生以来第一次感受到了这次可怕而浓烈的死亡气息。 不过这种激动的情绪也只是持续了短短的时间,待到回过神后,银狐愤怒焦躁的内心便瞬间冷却了下来。 “魔刃,现在你立刻放了我,否则,我会让你后悔!”贝拉看着魔刃警告道。 不多时,在晚自习的铃声响起来前,她已经在教室里走了一圈,把教室里的同学都发了个遍。 段无终走后,秦阳急忙检查灵台,冥为他抵抗了匕首脉灵的致命一击,也付出了巨大代价,秦阳已经感应不到冥的存在,这让他心急如焚。 但是她预想中的责骂并没有出现,反倒是自己后背一暖,被叶晨搂在了胸前。 一时间,以为坐在了一号桌的原因,叶飞似乎一下子成为了这场慈善酒会的核心了。 “我是巴不得你完蛋,哼!”彭梦瑶轻哼一声,转过头去,不在理会叶龙。 说来也巧,就在此时,杨逸心中一动,却是二号那边有了答复,说已经带领着搬家公司来到了杨逸的家门口,询问什么时候能够进来。 “哈哈,果然是你,大师!”烟鬼主动起身向神皇级灵符大师行敬佩之礼。 “哟,校花也来这里吃饭呀!!!”白晓白顺着高一的眼神望过去,才发现宋青青一直站在那里看着这边。 “你看你这个孩子,我不是说了嘛!没事!!!就是想让你尝尝鲜!!!”李阿姨说完,就直接把柿子放到地上,然后转身笑呵呵的走了。 宋青青到店,只见索心依然是一副冷淡的样子,心里有点不悦,可又不知该怎么提醒她。生怕哪句话说的不对,她就赶人了。 解决赵洺后我们就回了殡仪馆,国英叔上前来提醒我们,要赶紧把福利院的那几个孩子尸体给处理了,都放了好几天,我们一忙起来都给忘了。 “惊绝,宁枝他们呢?”一个声音加了进来,打破了他们这有些微妙的气氛。 虽然她不再排斥,也打算要学习炼丹,但这也只是为了以后不在丹药的事情上为难。 姜倚舒一惊,立马伸手阻止,可手才抬起一点,她的身体便被禁锢住,不能动了。 不过,店里的工作人员倒是建议白慕可以从改变穿衣风格开始,并不一定非得从染发开始。 那两个保安本来还在前面带路呢,此时没注意到姜龙竟然转身往回走了。 算起来,他们都是精神幻觉异能者,出个无法抗拒的车祸,幻觉没用嘛,出现意外死亡了也正常。 “你草草姐生气了,要给她的男神报仇,溪溪姐觉得重现德杯那场比赛可以让对方气吐血,给你草草姐消消火呢!”溯溪看了一眼抢过自己另一只耳机的蜀草,无力吐槽了,到底还要不要我给你报仇了? 如今更是做出这样的事情,苏蝶更是不想要跟这样的人牵扯上任何的关系。 那张夫人眼神贼溜的看着屋内,然后帕子一拍,扯着嗓子开始哭道。 他忽然想到贾分卫那晚嘱咐他的话:北境之人大都狂妄,面对他们该怼就怼该削就削,一味忍让只能适得其反。 这次桃花镇的美酒被人全部包下,就连他也无份。所以他这会正在外面自己弄美酒品尝呢。 郑何无可奈何下,只能耐着性子给她吹着剩下的烤肉,这才避免楠香被烫。 叶林的喉咙像是被石块堵住了,剧烈的抖动了两下,反复张了张嘴却没有说话。 随后又仔细看了一遍,确认没有任何疑点,便推开门,走向了武教处。 “飞鸟?难道天上不应该有飞鸟么?”李落仍旧一头雾水,不解其意。 在满足该前提条件时,要求秦岭基地在没有接到总部新的指令时,只能单独行动,严禁与其它作战单位联系。 第七十九章死太监! 狮子搏兔,亦用全力。 沈仪直接喊上裴荃,周清玄以及萧惜柔三女同行,再加上两名总旗,三名小旗,以及二十名装备精良的缇骑,就算是五品高手也能拿下了。 抵达了外城陈厝巷,沈仪挥了挥手,缇骑有的飞身上墙,有的潜伏暗处,全都隐蔽了起来。 裴荃躲在矮墙后,沉甸甸的胸口搁在墙沿上,笑吟吟道:“沈大人,抓拿一名凶手至于出动这么大的阵仗吗?” 你不懂,我惜命……沈仪道:“那个凶手武艺只怕不低,待会儿或许还要劳烦姐姐出手了,对了,姐姐还会别的武功吗?” 他怕裴荃用出太平教的武功引来怀疑。 裴荃道:“公子放心就是,妾身会的武功很多,不会让人看出来的。” “那就好。”沈仪点了点头。 周清玄奇怪的看了沈仪一眼:这女人到底是什么来路的? 接下来就是耐心等待凶手的到来了。 临近子时,刘安忽然低声道:“大人,人来了!” 沈仪抬头望去,只见一名身穿华服的男子出现,步履轻快地朝着陈二狗的家走去。 “姓陈的!我来了。”华服男子尖声喊道。 比起偷抢,其实他更喜欢用银两买,因为后者不会招惹官府的注意,只是并不是所有父母都愿意卖掉孩子的。 “来了来了!”屋外传来一声惊喜的喊声,紧接着一个瘦骨嶙峋的汉子鬼鬼祟祟打开房门,道:“银两带来了吗?” “当然带来了,孩子呢?”华服男子有些不悦道。 “带来了就好。”陈二狗面露喜色,道:“你等着,小声点,别吵醒了内人,否则她肯定不愿意。”说完便转身返回屋里。 真是个丧心病狂的赌徒……华服男子嘴角勾起一抹嘲讽的笑。 然而陈二狗一回屋子,便没有再出来,华服男子渐渐等得不耐烦了,开口喊道:“陈二狗,你人呢?还不把孩子带出来。” 里面静悄悄的无人回应。 华服男子终于意识到不对劲,这周围安静得有些过分,竟连犬吠都没有,他转身便想跑。 “来都来了,还想跑到哪去。”程宽手一挥,一支箭矢破空而出,射向华服男子。 华服男子早有预兆,侧身躲过箭矢,惊疑不定地抬头望去。 只见前面涌出一个个身穿劲服的缇骑,墙上也翻出一个个人影。 沈仪缓缓走出,咧嘴笑道:“没想到本官还真的把你这个凶手钓出来了!拿下他,我要活的!” 声音落下,程宽,刘安以及三名小旗立即挺刀杀出。 华服男子惊怒交集,顿时明白自己中计了,这就是个陷阱。 “就凭你们也想抓住我,做梦!”华服男子狞笑一声,双臂一振,五指箕张,泛着青光,便朝着程宽等人杀了过去。 一时间便与程宽等人激斗起来。 他虽然以一敌五,但跟程宽等人竟然斗得难分难解,不落下风。 “公子,这是童子功!”裴荃道。 沈仪兴致勃勃道:“哦?童子功?童子功需要用到人脑练功吗?” “不需要。”裴荃道:“童子功修炼虽快,却不能破身,寻常男子根本修炼不成。” 沈仪笑道:“那这人还真是心志甚坚啊!” 要知道很多人连撸都戒不了,可竟然还有人能坚持十几年,甚至几十年不碰女色。 还真有人母胎单身十几年啊! 哦,在座的读者都是。 便在这时,那华服男子一声厉啸,双掌猛拍,将两名小旗逼开,纵身一跃朝着沈仪杀来。 显然是抱着擒贼先擒王的想法。 沈仪波澜不惊,冷笑道:“找死。” 下一刻,裴荃便飞身而出,一掌击出。 “来得好!”华服男子面色狰狞,挥掌便接,内力汹涌而出,拟将一掌将面前这个女人击毙,然后再擒拿沈仪。 然而双掌一接,他便感觉对方内力雄浑如海,比之自己不知强了多少倍,“啊”的一声,整个人宛如断了线的风筝倒飞而出,猛喷鲜血。 程宽,刘安等人也是惊愕不已,没想到大人身边的女人武功竟然这么高,仅是一掌便重创敌人。 “将他拿下!”沈仪道。 程宽,刘安立即上前,将重伤倒地气息萎靡的华服男子锁拿。 沈仪走上前去,看着华服男子,发现此人白面无须,看上去不过三十岁。 沈仪道:“为了抓你,本官今晚都没睡。老实交代,还有没有同伙?那些男童藏在哪里?本官让你死得痛快点。” 华服男子抬起头来,咬牙道:“沈大人,你不能动我!” “还认得我?”沈仪心中一动,冷笑道:“为什么不能动你?” 华服男子狞声道:“咱家是宫里的人,你敢动咱家,咱家让你死无葬身之地!” 沈仪脸色微变,从刚才他就觉得这男人声音有些尖,没想到竟然是个太监? “刘安,检查一下!”沈仪沉着脸道。 “是,大人。”刘安走上前。 “放肆!你们敢冒犯咱家,咱家让你们死!”华服男子大怒道。 刘安不理会男人的怒吼,伸手一掏,脸上顿时露出错愕的神情,回过头看向沈仪:“大人,他真的没有。” 华服男子大怒道:“咱家当然没有,沈晓,既然知道咱家的身份,还不快放了咱家!” 沈仪:“……” “没有也未必是太监,也许是自己挥刀自宫呢。”沈仪嘴上这么说,可心中却已确定这狗东西就是个死太监! 童子功,再加上没有吉尔……除了宫里的太监,不会有别人。 “把他押回去,好好审问!今晚之事谁都不能说出去!”沈仪目光扫过刘安等人。 “是!”众人齐声应道。 一想到这狗太监的身份,沈仪就有些头大了,能够修炼童子功,那就不是底层太监了。 原本以为只是邪教高手,可如今看来,这件事没有那么简单。 “夫人,你怎么看?”沈仪看向裴荃问道。 裴荃道:“适才妾身看他武功路数,确实是童子功无疑,与他对掌也能感受得到,他的内力阴柔精纯,应该修炼了七八年……修炼的就是宫里的功法,而非什么邪门武功。” 沈仪脸色凝重:“不是邪功?那他要男童做什么?” “这也是妾身不能理解的地方。”裴荃面露困惑之色。 沈仪道:“先回去,我就不信审不出来。” 第八十章惊天大秘!丧心病狂! 沈仪回家的时候已经深夜,萧惜柔也跟着裴荃回屋去了,他有些无奈,原本可以吃上鲜美的鱼汤的,都怪那个死太监! 他洗完澡回屋的时候秦素容已经在床上睡着了,被子盖了一半,露出一双白花花的美腿。 沈仪咽了一口口水,秦大美人还真是天天考验自己啊! 拿这个考验干部的吗? “罢了罢了,我虽然好色,但总不能趁虚而入。”沈仪叹息一声,上床躺下。 以强大的心智才控制住心里乱七八糟的念头,进入了梦乡。 半夜,沈仪一个哆嗦,清醒了过来。 看着身旁的佳人,嗅着阵阵芳香,他一声长叹,闭上双眼在心里数羊。 这一觉只睡了三个时辰,还极不舒服。 醒来时只觉胸口沉甸甸的,睁眼一瞧,却见秦素容跟个八爪鱼一样搂着他酣眠,脸上露出一个甜甜的笑容,仿佛做了一个好梦。 沈仪深深吸了一口气,把秦大美人的手脚移开,从床上起来,洗漱完便径直前往离明司衙门,找刘安询问审讯结果。 “大人,这个死阴阳人非常嘴硬,审了半夜还是不肯吐露半分。”刘安满脸疲惫之色。 沈仪皱了皱眉,道:“带我去看看。” 在刘安的陪同下来到监牢,只见那太监被捆绑在刑架上,遍体鳞伤。 在看见沈仪后,那太监奋力挣扎起来,怨毒的大喊:“沈晓,咱家要杀了你!咱家不会放过你的!” 沈仪冷笑一声:“还这么嘴硬?把钳子拿来。” “是,大人。”一旁的狱卒连忙将钳子递过去。 沈仪接过铁钳,走到那太监右边,面无表情的夹住他的右手小指,一用力,狠狠的拔下。 “啊!”那男人凄厉的大喊。 接着,是无名指,中指……都被硬生生拔出来。 “啊……啊!”那太监感受到钻心的疼痛,直接痛晕了过去。 “把他弄醒。”沈仪道。 狱卒上前,给这太监泼了一桶冰水。 太监应激醒了过来。 沈仪缓缓道:“其实,我不在乎你招不招,反正就算你不招,把你弄死,这案子也结了。但要是你招了,我可以不让你死得那么痛苦。” 那太监怨毒地盯着沈仪,嘶声道:“你想知道我是谁?想知道我背后的人是谁?” 沈仪点了点头。 那太监狞声道:“好,咱家说,但只怕咱家敢说,你却不敢听!” 他知道自己如今想要活命,只有搬出背后的人吓住沈晓。 沈仪面无表情道:“那你倒是说说看,看看我敢不敢听。” 那太监狞笑道:“你自己要找死,咱家也不拦着你!咱家姓黄,是司礼监的,咱家的义父,姓高!” “姓高?高要啊?”沈仪撇了撇嘴道。 黄公公愣了一下,道:“你不认识高公公?” 我应该认识吗?不对,沈晓应该认识……沈仪一怔,皱眉道:“所以是高公公指使你做的?” 黄公公狞笑道:“没错,姓沈的,你敢继续查吗?你敢抓人吗?” 我为什么不敢?离明司可是天子亲卫,百无禁忌……沈仪皱了皱眉,但意识到这黄公公态度有些嚣张,挥了挥手,带着刘安离开了刑房,来到堂内。 “刘安,说说这高公公。”沈仪道。 刘安脸色发白,道:“大人,如果这姓黄的没说谎,那么他所说的高公公应该就是如今的掌印太监高钗!陛下的亲信和护卫,嘉正三年,陛下遭遇刺杀,他为陛下挡过刀。” 操……还真tm的是个高要!沈仪心里一万匹草泥马奔腾而过,脸色阴晴不定,他没想到这案子竟然会涉及这种级别的人物! 难怪姓黄的觉得我应该知道高钗。 沈仪脸色阴沉地回到刑房,看着黄公公道:“说说看,为什么高公公要让你出宫偷男童?” 黄公公笑道:“知道咱家是为义父做事的,你竟然还敢继续问?” 沈仪道:“我胆量一直很大。” 黄公公狞笑道:“好好好,你要取死,咱家也不怕说给你听!” “说!”沈仪道。 黄公公缓缓道:“义父得到一卷罗摩经书,上面记载,太监食小儿脑千余,其阳道可复生如故……一开始,我们在京城外为义父盗取男童,可是往返时间太长,义父等不及也不想等,便让我们在玉京城盗取……” “既然如此,为何会有死婴出现?不应该都送往宫中吗?”沈仪问道。 黄公公咧嘴笑道:“呵,咱家也是太监,咱家也想要阳道复生,只是没想到你们这些人竟然会追查到底。” 沈仪脸色越发阴沉,道:“你们偷了多少男童了?” 黄公公摇头道:“谁知道呢?又不是只有咱家为义父办事,义父吃了三年人脑,七八百个也总该有了吧……呵,姓沈的,你既然知道了,还不把咱家给放了?” 沈仪面色阴沉,看向刑房里的人:“今晚听到的东西,谁都不能泄露!” “是,大人。”刘安跟狱卒都是汗如雨下,这种事谁敢乱说。 沈仪走出刑房,回到官房,倒了一杯茶水缓缓喝着。 他回想黄公公说过的话,只觉得头皮发麻。 摆在他面前有两个选择: 一是视而不见,把人给放了,就当这事没发生过。 二是追查到底,把那位大太监绳之以法。 但第一个有违他的良心和道德,虽然他自认不是什么好人,但也没办法对这种事视而不见。 而且如今他得罪了黄公公,放了对方,对方还不想办法整自己? 至于第二个,虽然他有宁国公撑腰,但毕竟对象是宫中最大的太监,皇帝最信任的人,想把对方绳之以法谈何容易? 不对,为什么要我来选择? 直接让上面的人去做选择不是更好? 沈仪心中一动,这种事就应该交给离明司那位司主洛云甫…… 打定主意,沈仪当即让刘安把黄公公的供词取来,径直前往洛云甫的官房。 至于为什么不先禀告千户左戚,一来是这件事太大了,难保左戚听了不会将其压下来,二是这案子涉及那位大太监,知道的人越少越好,万一离明司里有高钗的人呢? 沈仪不得不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