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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达淮 周晓桂】新中国60年来伦理学学科体系的发展与展望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一直到现在,历史已经走过了60年。回溯这60年中国伦理学的曲折发展历史,就理论体系而言,它首先延续了20世纪初以来的中国文化反思对传统儒家伦理体系的全面颠覆,随即在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统领下,重建社会生活的基本规范和伦理原则。经过学者们的不懈努力,初创了一个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学科体系;这一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学科体系在改革开放的社会实践变革中不断发展与完善。因此,总结回顾60年中国伦理学学科体系的产生、发展与嬗变的历程及其主要成就和问题,探究其未来发展趋势,不仅具有学术意义,而且具有实践意义。

一、新中国60年来伦理学学科体系的发展历程

我国的伦理学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严格地说是20世纪才开始起步的。当时新文化运动及其后期爆发的东西文化论战、科学与人生观论战以及问题与主义论战,形成了自由主义的西化派伦理思想、现代新儒家伦理思想和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三大思潮同生并进,相互斗争、相互冲撞的结果是,随着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新中国的成立,中国的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潮获得了极大的发展,共产主义道德建设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20世纪50年代以后一直到21世纪,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在中国内地取得了在伦理价值观上的支配和统治地位。与此相应,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学科体系得到了初步建立。

60年来,伦理学学科体系的发展历程大体上可分为四个阶段:即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初创时期、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经受严重挫折的时期、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恢复时期和伦理学学科体系多样化发展繁荣时期。

1.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学科体系的奠基和初步发展时期(1949-1965)

新中国成立后,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潮在中国内地取得了支配或统治地位,共产主义道德一跃而成为国家占主导地位的道德体系,以共产主义道德为核心的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学科体系也正处在探索奠基阶段。但由于受前苏联左倾思想的影响,伦理学被视为一种宣扬资产阶级道德理论的“伪科学”,一度被取消了它在新中国教学和科研中的地位。1952年实行的高等院校系科调整和学科改造,伦理学被当作资产阶级的伪科学逐出学坛,从而使得中国的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研究被迫中断。直到20世纪50年代末和60年代初,才一度在有关高校和科研机构有所恢复。当时伦理学领域里的讨论总体上是学术论争,李奇、周原冰、周辅成、张岱年、冯友兰、吴晗、冯定以及罗国杰、许启贤、王煦华等人均参与了当时关于共产主义道德问题的讨论,这有助于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理论体系的研究与创立。但也需要指出,由于受当时政治氛围和阶级斗争为纲思想的影响,讨论中存在着把学术问题政治化和对不同意见上纲上线予以批判的倾向,使伦理学学科体系的客观理性研究和深入研究面临着相当的困难。

2.伦理学学科体系的建立遭受严重挫折、处于停滞阶段时期(1966-1976)

文化大革命中,由于受“左”的思想的影响,把马克思主义与伦理学截然分割开来,认为马克思主义没有丝毫伦理学的意味,并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把50年代后期以来的左倾错误发展到极端,不仅造成了伦理学的停顿与扭曲,而且造成了整个社会的道德混乱、诚信缺失和道德危机,教训十分深刻。从总体上看,“文革”使我国伦理学学科的萌芽夭折,一连串的政治运动的冲击和干扰,又中断了刚刚开始的教学和科研工作。所以伦理学的教学和科研工作,实际上处于停顿状态,伦理学方面的研究文章、著作寥若星辰,伦理学学科体系的建设更是一种奢谈。

3.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学科体系的恢复与复兴时期(1977-1991)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恢复和发展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工作被提上了议事日程,马克思主义伦理学获得了新生。1978年,中国人民大学首先恢复了伦理学课程,之后,全国很多高校也陆续开设了伦理学课,并开展了正常的教学科研活动。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也组建了伦理学研究室。1980年中国伦理学会正式成立,这为恢复伦理学的研究和展开伦理学的学术交流提供了组织保证。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等高校,先后建立了伦理学二级学科博士点。在此阶段内,为适应伦理学教学和教材建设的需要,一些伦理学教学和研究工作者在吸取中外历史上伦理学原理或教材合理因素的基础上,结合中国现阶段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道德建设的实际,开拓探索当代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学科体系,撰写并出版了数十种伦理学教科书。1982年,罗国杰主编了新中国第一本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教材《马克思主义伦理学》,随后又编著了《伦理学教程》、《伦理学》,建立并完善了一个以唯物史观为指导的、以道德现象为对象和以利益与道德关系为基本问题、以集体主义为核心的道德规范体系;此体系的基本架构主导了中国伦理学的学科体系。此外,唐凯麟、魏英敏、夏伟东等专家学者对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学科体系也做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同时对东西方传统伦理文化和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史的研究也全面展开,相继推出了一系列有影响的学术专著和学术论文。这一阶段,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展开,中国社会的道德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新问题新事物不断涌现,伦理学家们与时俱进,纷纷撰文或著书探讨改革开放所引起的道德变化以及商品经济与道德建设的关系问题。在学科建设上,伦理学界不约而同地开始考虑中国伦理学的大学科体系构架,初步形成了伦理学原理、中外伦理思想史的学科研究方向,伦理学的分支学科日渐独立而迅速发展。

4.中国伦理学学科体系繁荣、发展时期(1992年至今)

以邓小平南巡讲话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为契机,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关键阶段。这一时期的伦理学研究以主动适应时代和社会发展的要求、更新理论体系和面向市场经济的新形象出现在中国的学术舞台上,推出了一批有一定理论深度、有相当社会影响的学术著作,发表了数以千计的学术论文。这时期,中国伦理学大的学科体系基本确立了五个研究方向,即:伦理学基本原理,中国伦理思想史,西方伦理思想史,比较伦理学,应用伦理学。这一时期伦理学原理的研究呈现出日趋深入精进并多有理论创新的特点。唐凯麟、魏英敏、万俊人、江畅、王小锡、郭广银以及周中之等编撰的伦理学原理教材在伦理学学科体系的建构方面均作出了一定的贡献。同时这一时期中国的伦理学工作者还就道德的本质与特殊性、伦理学的基本问题、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道德建设、商品经济与道德进步等诸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与深入的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如唐凯麟、龙兴海的《个体道德论》,唐能赋的《道德范畴论》,曾钊新的《德性的心理奥秘——道德心理学引论》,高兆明的《道德生活论》,何怀宏的《良心论》等。中外伦理思想史的研究方面呈现出由粗疏到精密、由一般性的介绍到深入性的探讨、由实证性的研究到应用性的研究等特点,取得了一大批科研成果。尤为值得称道的是,90年代中国伦理学在面向现实、面向世界和面向未来的研究中成就斐然,实践伦理学和应用伦理学异军突起,在短短几年的时间里,就发展成为热门学科和显学。如经济伦理学、科技伦理学、职业伦理学、生命伦理学、生态伦理学、宗教伦理学、医学伦理学、管理伦理学、环境伦理学、工程伦理学、行政伦理学等有关著作相继问世,取得十分可观的研究成果,整体上推进着中国伦理学的发展水平,并引起了世界的密切关注,为人类伦理学的进步与繁荣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二、新中国60年来伦理学学科体系的发展成就

1.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学科体系占据主导,理论建构日臻完善

1982年罗国杰主编的《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是新中国第一本系统的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教科书,在此后编撰的《伦理学教程》、《伦理学》中,罗国杰运用唯物史观研究道德现象,并紧密联系中外伦理思想史的发展以及我国现阶段道德建设的实际,深入地探讨了一系列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建构了一个较为完整且逻辑谨严的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学科体系,从而使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研究告别了分散、孤立和不系统的研究状况,走上了体系化、理论化的时代。

罗国杰确定了伦理学的研究对象。他认为,“伦理学是一门关于道德的科学,是研究道德的起源、本质、发展和变化及其社会作用的科学。”①“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是运用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考察和研究社会道德现象,揭示道德现象的起源、本质、发展变化及其社会作用的规律性的科学。”②当然,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是关于共产主义道德的起源、本质、发展变化及其社会作用的规律性的科学。

罗国杰确定了伦理学的内容、结构及其特征。他认为,作为科学的伦理学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部分是有关伦理学的基本理论;一部分是道德的规范体系;一部分是道德品质的形成和培养③。这三个方面是相互联系的,各部分的内容结构应是有序的。一般说来,伦理学体系结构也是由以上三部分内容所构成的有机整体。当然,这种体系结构只能说还是一种尝试。正如罗国杰所言,“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改造旧的传统伦理学,建立新的伦理学的体系结构,还是一个长期的过程。”④

罗国杰认为伦理学的最核心问题是“道德和利益的关系问题”⑤。这一基本问题又包括经济利益和道德的关系与个人利益和社会整体利益关系问题两个方面。同时他认为,“我们的道德理论建设,必须是从现实而不是从幻想出发,从科学而不是从空想出发,从具体生活而不是从抽象出发。”⑥以此为根据,他将现实生活中人们的道德觉悟水平分为四个层次,这是在对现实道德状况深入研究基础上提出的,既具有客观性,又具有实际的指导意义。

总之,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体系结构即是由道德的基本理论部分、共产主义道德规范部分、道德活动部分有机构成的科学的理论体系,是理论伦理学、规范伦理学、实践伦理学三者的有机统一。在此之后,各种伦理学教科书和专著相继问世,推动了伦理学的理论研究和学科繁荣。

如唐凯麟在80年代初主编的《简明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一书,最先将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体系结构明确地区分为“理论篇”、“规范篇”、“实践篇”三大篇,认为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是理论伦理学、规范伦理学,实践伦理学的有机统一,其后的《伦理学教程》、《伦理学》试图从人和社会的关系的逻辑起点出发,通过分析人存在的二重性和人的道德的两个方面,推出了“社会道德——个体道德——社会道德和个体道德的统一”的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体系结构论,将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体系结构明确地区分为“理论篇”、“规范篇”、“实践篇”、“建设篇”四大篇,对社会道德和个体道德的本质特征、发展阶段、运行的宏观和微观机制以及社会主义道德原则规范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道德建设诸问题作出了比较独到且深刻全面的研究⑦。

除此之外,魏英敏、金可溪合著的《伦理学简明教程》,魏英敏、王泽应合著的《新伦理学教程》,王小锡、朱志新主编的《新结构:伦理学》,郭广银主编的《伦理学原理》,张应杭编著的《伦理学》等,从不同的角度架构了伦理学,都是颇有特色和新意的教科书。

总之,上述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学科体系,是正统的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体系,也被称为社会本位伦理学。坚持了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关于唯物史观的基本观点,使得这门学科建立在科学的理论基础之上。但也因为如此,使得伦理学对哲学的依附性太强,分析历史上的伦理思想时,过分突出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区别和斗争,使伦理学作为一门学科的自身独立性不够彰显。而且,过于强调道德的规范性,无形中遮蔽了伦理学作为人学和一般价值理论的应有特色;过分强调道德的社会本位意义,或多或少地忽略了道德的个体主体性和价值取向的多元性,使得一些道德规范因缺乏主体内心的深层认同而不得不流于形式。正如万俊人所言:“我们的大部分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教科书没有给个体伦理或主体道德留下应有的位置,也没有给个人价值以恰当的地位,亦缺乏将规则伦理与德性伦理有机联系起来的学理解释。”⑧

2.伦理学其他体系的探索另辟蹊径,理论创新引人注目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人的主体意识的不断觉醒,20世纪80年代理论界曾掀起一场关于人道主义的大讨论。一些学者认为,伦理学研究要倾听改革实践的呼声,把现实的“人”引进伦理学,要研究人的本性、人的需要、人的价值、人的尊严、人的幸福、人的全面发展等一系列问题,因此,伦理学要繁荣,就必须打破已有的体系,在基本理论方面多做扎扎实实的专题性研究,逐步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科学的伦理学理论体系。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主体论伦理学、人学价值论伦理学、优良道德体系论伦理学等新体系伦理学应运而生。

主体论伦理学。这一派伦理学以肖雪慧、韩东屏等著《主体的沉沦与觉醒——伦理学的一个新构想》为典型代表。主体论伦理学认为,人与道德的真实关系是伦理学理论的立论基石,“人需要道德,创生了道德,又体现着道德。通过道德,人发展着自身的高级属性,追求着人能给自己设立的最大的目标——自我完善。是道德为人而生,而不是人为道德而生。人,是道德的主体。”⑨主体论伦理学的基本理论原则有两条:人是目的;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人的最高目的。从这一基本理论原则出发,阐述人与自然、个人与社会、个人与自身的相互关系及其道德原则。

主体论伦理学高扬人的主体性,这是对社会本位论伦理学忽视人的主体价值存在的修正,适应了改革开放的时代呼声。从学理上讲,伦理学作为一门人学,关注人的主体性、人的价值是其本身的应有之意,主体论伦理学无疑在这方面做出了积极的探索。但是,正因为它过分强调伦理学对人的需要、目的、价值、发展等主体性内容的关注,使其理论在道德规范性要求方面有所欠缺。伦理学作为一门探究道德现象的学问,道德的约束性便是其理论构成上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方面。主体论伦理学因其对道德约束性的反驳和批判,使它又走上了约束性缺失的另一个极端。但不管怎样,主体论伦理学在当时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人学价值论伦理学。在20世纪90年代,我国伦理学两个重要成果同时出版,即何怀宏的《良心论》(1994)、万俊人的《伦理学新论》(1994)。两本著作初步构建了一个“人学价值论伦理学体系”。此后,何怀宏在《底线伦理》(1998),万俊人在《寻求普世伦理》(2001)、《现代性的伦理话语》(2002)等著作中进一步阐释和发展了他们的“人学价值论伦理学体系”的基本理念。这种颇具原创性的研究和探索,极大地推动、发展和繁荣了我国的伦理学学科体系建设。

人学价值论伦理学体系可视为一种在综合基础上的创新性尝试理论,较好地克服了社会本位论伦理学和主体论伦理学的各自缺陷。“伦理学所担负的理论使命不单是道德规范的合理制订,而且也要提供给人类以精神理想和终极关切的信念力量。”⑩

人学价值论伦理学较准确全面地把握了伦理学作为人学和价值学的自身内在特性的二重本质,在伦理学的本体、原则、方法、途径的建构上都有着独创性的理论贡献。而且,在体系上表现出严密的逻辑论证特点,敢于直面现实问题,针对现有伦理学理论建构的缺陷,表现出一种宏观而博大的理论气势。但不足的是,其在体系建构上尚处于雏形阶段,对许多问题的研究尚未全面展开,只是提出了伦理学研究的方法论原则,还没有提出清晰而明确的具体方法。因此,对伦理学具体理论的深入展开,无疑是人学价值论伦理学面临的首要问题。

优良道德体系论伦理学。20世纪末期,特别是2000年以来,我国的伦理学研究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在伦理学基础理论方面,一大批具有开拓、创新意义的著作相继问世。如唐凯麟的《伦理大思路——当代中国道德和伦理学发展的理论审视》、杨国荣的《伦理与存在:道德哲学研究》(2002)、徐向东的《道德哲学与实践理性》(2006)、陈泽环的《道德结构与伦理学》(2009)等。而以王海明的《新伦理学》(2001)为代表的创新理论派,着力于新体系的构建。《新伦理学》以解答“休谟难题”为主线,综合元伦理、规范伦理、美德伦理的各种理论,以真诚而严肃地为人类制定一部优良道德为目的,构建了优良道德体系论伦理学,这是被作者认为有着极大原创性的当代伦理学模型建构的一个理论尝试。

优良道德体系论伦理学与其它伦理学相比,在体系构建上表现出两大特点:一是体系的完备性,二是形而上的构建原则。然而综观其整个思想体系,也还存在着一个致命的弱点,这就是,尽管该体系的创立者竭尽全力地想为人类制定一部科学的伦理学体系,为人类追寻美德指明一条建立在深厚理论根基上的有效路径,但正由于其过于偏执地追求伦理学的客观有效性,过分强调善的现实效用性,不知不觉中又在另一个方向上背离了伦理学作为价值学的意义特性,存在着从根基处瓦解美德合理性的潜在危险。而这一点恐怕是有违该体系构建者的初衷的,也是其所始料未及的。

总之,不论是主体论伦理学、人学价值论伦理学抑或是优良道德体系论伦理学,都是对当代中国伦理学学科体系建构的尝试。从其探索过程来看,有两大特征:一是不断突出对人是目的这一主体性价值原则的高度张扬;二是理论建构的视野不断拓宽。应该说,这两个特征既反映了伦理学学科发展在理论上不断深化的必然性,又反映了我国当代改革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日趋完善这一社会实践向前发展的历史必然性。因此,这一探索过程既是合目的的,又是合规律的。

但也不难看出,经过理论探索,以规范来架构伦理学原理体系成为伦理学体系研究的主流,而且没有脱离罗国杰的基本框架。而以美德、理性、情感、人性或直觉来架构伦理学体系的,虽时有尝试,但隐晦而不明,影响力不够,就目前来看还很难占据主流。

三、中国伦理学学科体系的展望

纵观新中国成立以来的60年,我国的伦理学研究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伦理学工作者的队伍已形成,且颇具规模,学科设置、学位规格越来越高,包括专科、本科、硕士、博士,并建立了博士后流动工作站。伦理学的学科定位已经明确,属于哲学门类中二级学科,主要研究方向为伦理学原理、西方伦理思想研究、中国伦理思想研究、应用伦理学和比较伦理学。伦理学原理的体系结构已经形成一定的中国特色,道德规范体系越来越完善。然而,目前我国的伦理学学科体系建设还存在着很多问题,当前的伦理学主要只是描述现实和对问题做出解释,缺少学理分析基础;缺少前瞻的理论构架,在与西方的学术交流中不具有话语优势;更缺少富有理论张力的伦理学理论的建树。这些问题,促使我们思考建立更富时代张力的伦理学学科体系。

1.新体系的理论来源:东西方传统文化的整合

21世纪是一个创新的时代,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在批判地继承人类道德文明积极成果的基础上,也要有所创造和提升。要在“中国走向世界、世界走向中国”的双向互动中,坚持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原则,批判地继承、吸收全世界优秀的道德文化成果,创造一个中国人普遍认同的新的价值体系。

首先,对中国传统的伦理道德思想应作辩证的历史的分析,批判的继承,弃其糟粕,取其精华。儒家伦理是一种德性伦理体系,它产生于传统社会的小农经济土壤中,以人的非功利性道德自觉为行为的动力,是一个重私德胜于讲公德的独特伦理规范系统。它不适应现代社会的伦理要求,已经由历史做出了结论。但是,儒家伦理是中国人的精神传统最深层的东西,在现代化进程中也与国人纠缠不休。这就要求我们首先要对中国传统儒家伦理文化进行反思,取其精华,找到从儒家伦理文化中培植现代伦理内容和精神的契机和突破口,从而实现对于传统文化内容上的超越与创新,努力开创出新的符合现代伦理发展的伦理价值和道德理论体系。

其次,由于社会现代化进程首先始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因而这种现代性理念不可避免地带有明显的西方色彩。人们通常认为的社会现代化的三个基本元素:即市场经济方式,政治民主制度,以个人的自由、平等、尊严为核心的文化道德价值观,都来源于西方文化精神。当然,各民族国家和地区对所谓现代化的理解随着世界文化多极化发展趋势而有了多样的理解,因此我们在确认中国现代道德文化体系的重建过程中也强调对此作中国式的文化理解,即一方面,理性地承认并接受现代人类世界所认同的一些真正具有普遍意义的文化价值理念,但同时反对以任何普遍主义形式出现的文化帝国主义。对西方文化在反省其现代性的负面效应的前提下,同时提取其中能够反映现代性基本精神的理念,与中国文化与社会实践相结合,以文化的创造功能去建构起一个融合世界优秀文化精髓的、具有普遍性的价值理论体系。

2.新体系的理论出发点:“社会的人”

体系的出发点是理论体系所由以出发的理论始基,是整个理论体系赖以成立的关键和前提。马克思说明了人是社会的存在物,只有在社会中并通过社会个人才获得其真正的存在,只有在参与社会的现实活动过程中个体才能超越人的自私性。社会追求的是一种合理性的存在,因而只有社会中的人才能实现自我的合理性存在。

道德尊重人的个体性,但它作为人的社会生活的一种规范要求,应当是以人的类特性作为基点的,也就是人的群体性、社会性特征。因此说,社会的人才能够成为道德理论体系的出发点。同时,社会的人还是现实生活中实践着的人。马克思、恩格斯说:“我们的出发点是现实的、有生命的人”(11),“在社会中进行生产的个人——因而,这些个人的一定社会性质的生产,当然是出发点。”(12)但是,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在伦理学史上的空前的革命意义并不在于它把人作为逻辑起点,而在于它以历史唯物主义为基础,对“人”作了科学的规定,这个“人”是“现实的、活生生的人”,“在历史中行动的人”,即具体的社会实践中的人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这种人所从事的实际活动的基础内容就是物质生产活动。伦理学是一门特殊的价值科学,它无疑是研究道德价值的,但是,价值发生于人的社会生活之中,而“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13),价值的主体是人,人也是社会实践的产物。所以,离开人的社会实践,离开社会实践的人,一切价值都无从谈起。只有社会实践才确立起价值,确立起价值评判对象及其评判标准。

3.新体系的基本原则:超越“义”“利”之辨的伦理正义论

首先,从现实生活角度来看,当代中国社会所产生的各种道德问题最根本的原因是缺乏一种最起码的能够调节人们各种权益关系的公平合理而又有效的伦理规范。特别是市场经济浪潮的冲击深刻地改变了社会经济生活的原本结构和各种利益关系,甚至改变了社会权利和责任的分配方式和分配结果。作为这一社会改变最直接、最普遍的效应,人与人之间、各社会集团和群体乃至各社会阶层之间以及个体与群体之间的利益差别日益明显,人们的价值观念日益多样和复杂,各种形式的社会价值冲突产生了,整个社会的权利——义务结构发生了改变。无疑,这一深刻的结构性变化是造成现代中国社会诸种伦理问题的基本原因。因此,如何重新分配社会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或者说,如何重新调整社会的利益关系并合理有效地规范人们的各种价值行为便理所当然地成为了当代中国社会伦理的第一主题。

其次,从理论角度分析来看,正义是伦理学的基本理念之一。然而,在各个不同的道德文化传统和各个不同的历史时代,正义是有不同理论和不同理解的。正义首先是指社会生活的伦理正义,即社会基本制度的正义安排,其实质在于社会对各种权利和义务的公正合理的分配。因此长期以来,“义”与“利”一直被视为相对的两极,伦理学发展史中,道义论与功利论始终针锋相对,各执一端。道义论将道德视为超越利益的抽象的虚幻的主观性存在。功利主义则把人们推入个人幸福与最大多数人的幸福如何取舍的窘境当中。实践证明,缺少道义维度的功利价值其合法性是值得怀疑的,而脱离了功利基础的道义原则则是没有根基的。因此我们认为,新世纪的中国伦理学在基本的价值取舍和价值追求上理应超越功利与义务的对立,在新的基础上把功利论与义务论有机地结合起来,建立起一种义利并重的伦理正义观,确保每一个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的公平合理分配,使他们能够平等地进入和参与社会公共的伦理生活。

4.新体系的核心内容:美德和规范的有机统一

规范与美德是伦理学的基本构成要素,规范伦理与美德伦理是伦理学理论的基本类型。众所周知,道德是由社会道德的行为规则与个体道德的美德所构成的完整的统一体,道德的最高目标也是追求社会完善与个体完善的统一。道德内在结构的统一性决定了它作用于社会的规律和机制也必然是规范伦理与美德伦理的相互交融、相互作用、相得益彰。因此对于当代伦理学学科体系的建设来说,规范伦理与美德伦理均不可偏废。

从现实生活来看,目前我国普遍存在着一种重视规范伦理而轻视美德伦理的倾向,强调社会规范的普遍性,建立了维护当代社会经济政治秩序而控制人的行为、实现社会治理的一种“合理化”方案,甚至也许是一种可以在短时期迅速见效的方案,但从社会治理的长远观点看,从道德建设自身的内在规律看,从伦理学自身的发展看,现代社会的道德危机不仅仅是秩序、规则的失范,还存在精神、信仰的内在危机,人们的灵魂无处归栖与安顿。所以,秩序、规则失范仅是结果,而内在原因则在于人们没有对精神世界、价值信仰、内在美德的关照与追求,这些均被拜物教、功利主义的躁动狂热与追求淹没了。人在道德生活中追求崇高和自我完善是人类的理想和使命。我国当代的道德实践也证明,在现代社会的开放多元格局中,仅有社会道德规范的创设,社会秩序的整合,而无人的道德素质和美德境界的提高是无济于事的。因为人的意志、情感和理性是人类生活中永远无法完全消除的因素,这些因素构成的人格化个性决定了人们永远不可能被完全规则化、条理化。所以,现代社会不仅需要规范伦理,也需要美德伦理。

因此,新的伦理学学科体系的核心内容、现代道德建设应是规范伦理与美德伦理的有机整合与统一,单方面地依靠“自我限制伦理学”的“规范伦理”或“自我实现伦理学”的“美德伦理”均是不行的。道德不仅表达着人们行为的正当合理要求,也表达着个人的善性达成。

5.新体系的理论目标:促进形成公平、合理的现代和谐社会

和谐是伦理的至高境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要适应我国社会的深刻变化,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注意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增强社会的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包含的内容非常丰富,其内涵主要有:人与人、人与自然、人自身的和谐发展,这有着共同的价值信仰和道德规范,充分体现着社会主义民主、公平和正义。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蕴涵着丰富的人文主义精神,它是在“天与人”“物与我”“人与己”的多元和谐中建构其理论要领的。比如“明明德,亲民,止于至善”。其中“明明德”,就是指致力于基于公正的社会政治伦理、基于爱的基本人际伦理、基于和谐的深度生态伦理。具体来说,其一,中国的人文主义精神强调在“自然与人”的契合中去理解人,而不从物我两立的二元对立中去规定人自身,从而,使人具有以“和”为贵的终极关怀。其二,重群体力量的观念深入人心,人与人之间彼此亲近,彼此友爱,形成个体成败的依据在于集体成败的共识,使得人群的凝聚力与民族的向心力加强。从而,个体相互之间在精神上形成依赖感,造就一个重“和谐”的群体精神。其三,在经济上讲究“平均主义”,“不患寡,而患不均”(14),“损有余而补不足”(15),以求达到贫富有度、合理调节人们之间的利益关系。这些人文资源都有助于我们构建当代的和谐社会。同时,中国要追求的是根源于西方的现代化,当然不能不积极利用西方现代化过程中的各种有利因素。从政治上看,需要引进西式现代化的基本理念与制度安排,如自由、民主、法治、科学,如层阶管理、严格规章等等合理因素,这是我们中国文化传统中缺少的东西。政治民主化,规章制度化,上下层阶关系有序化,才可以克服传统社会杂乱聚合的弊病,可以避免向特权的投降,真正保证个人尊严、个人权利。但是,在有序的、制度化的、规范化的政治操作中,位于上者如果能够对下属坦诚相待,对人关怀备至,处处中节,恰合人意,而下级对上级以相同态度回报之,那么,就可以在正义基础上诞生出真正的宽容、理解、尊重、关心。如此,中华民族就可以建构成既有现代政治基础,又有人情调节的可靠的政治保证的现代和谐社会了。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要建构现代中国的新伦理学学科体系,就要依据现代社会生活和文化的基本要求和特点,由重协调转向重进取;由重权威转向重自主;由强调等差尊卑转向重平等、重民主和重正义;由自守家庭人伦转向重个性的社会参与和重家庭和谐相结合,等等。要根本转变中国传统文化所包含的封闭自守的自然主义的价值取向和狭隘的道义或纯义务特征,同时吸取西方现代化的合理精神要素,创造和确立一种开放、民主、自由、公正以及有效进取的现代理性主义的价值取向和现实合理的价值论。

【注释】
①②③④⑤⑥《罗国杰文集》(上卷),〔石家庄〕河北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00页,第241页,第440页,第629页,第699页,第699页。
⑦参见王泽应:《20世纪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研究》,〔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330-331页、第310页、第303页。
⑧⑩万俊人:《伦理学新论——走向现代伦理》,〔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1994年版,第244页,第244页。
⑨肖雪慧、韩东屏:《主体的沉沦与觉醒——伦理学的一个新构想》,〔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7页。
(11)《马克斯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3页。
(12)《马克斯恩格斯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页。
(13)《马克斯恩格斯全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56页。
(14)《论语·季氏》。
(15)《老子·第十六章》

 

(原载《江苏社会科学》20095期。录入编辑:乾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