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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德峰】马克思的历史批判方法

 

马克思把自己的资本主义研究称为“政治经济学批判”①,这个称法至少可以说明两点,第一,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研究是从研究既有的政治经济学理论入手的;第二,马克思的研究是一种批判性研究,而不仅仅是实证性研究,尽管《资本论》奠基于对大量实证的经济材料(特别是当时英国的实证材料)的考察。一个问题随之而来:马克思的资本主义研究既然是对既有经济学的批判,也就是说,在这种研究与现实之间有现存的经济学理论作中介,那么,它是如何切中资本现实本身的呢?这是一个关于如何判断《资本论》学说之性质的问题。

《资本论》是一部关于资本经济的科学著作,还是对资本经济所作的形而上思辨?如果它是一部科学著作,这个“科学”就是通常所说的经济学吗?如果它是一部形而上的思辨作品,它所展开的思辨是一种怎样的思辨?是黑格尔式的思辨吗?这些问题在马克思当年出版《资本论》第一卷之后就发生了,然而,到了一个半世纪之后的今天,恐怕仍然不能说它们已得到了普遍认同的解决。

问题的焦点在于马克思的辩证法与黑格尔的辩证法之间是否真有区别。对于这一点,尽管还会有人怀疑,但这种怀疑在今天已经失去了意义。《资本论》对剩余价值的本质的揭示,以及由于这种揭示而作出的对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的根源的阐明,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是运用黑格尔思辨辩证法的结果。而这种揭示和阐明,对于我们今天研究资本运动仍然具有根本的启发意义,也是不可否认的。因此,《资本论》并不是一部关于资本经济的思辨著作,这一点可以明确。

然而,若说它是一部科学的著作,就会引发出一个更加困难的问题:由于它是一部对一门既有的科学(政治经济学)进行批判的著作,这就无异于说,它是对科学进行批判的科学。但这会是一种怎样的科学呢?

这里首先需明确这样一点:无论对《资本论》学说之性质作出怎样的判断,这些判断都应当建立在对《资本论》学说之方法所作的阐明的基础之上。然而,正如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二版跋中所说:“人们对《资本论》中应用的方法理解得很差,这已经由各种互相矛盾的评论所证明。”(马克思,第19)

本文从三个方面对《资本论》的方法进行探讨,以说明《资本论》的方法是“历史批判方法”,并说明这种方法并不仅仅适合于经济研究的领域,而且适用于一切社会研究。笔者希望,这样的讨论可以引起对马克思的科学革命(它是马克思的哲学革命的自然结果)的足够的重视,从而为对现今一切社会科学的批判开辟道路。笔者相信,今天的社会科学之批判应当全面展开,因为这一批判属于当代文明自我批判的必要部分。

一、范畴批判是《资本论》获得其研究对象的方法

在对《资本论》方法的解说中有这样一个传统,即,认为它采用的是“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并且以此来标示马克思在经济学发展史上的贡献。

这种解说的根据来自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在该文的“政治经济学的方法”部分中,马克思回顾了政治经济学先后走过的两条道路:第一条道路是17世纪的经济学家所走的道路;即“完整的表象蒸发为抽象的规定”的道路;第二条道路是“抽象的规定在思维行程中导致具体的再现”的道路。在第二条道路上,各种经济学体系开始出现。马克思说,后一种道路“显然是科学上正确的方法”。(《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03)以往的许多研究者正是凭着这一个说法,认定《资本论》的方法是从“范畴的抽象”上升到“思想的具体”的方法。

但是,第二条道路属于经济学自身的道路,是经济学发展的第二阶段,是经济学自身已经走过的道路:“这些个别要素一旦多少确定下来和抽象出来,从劳动、分工、需要、交换价值等等这些简单的东西上升到国家、国际交换和世界市场的各种经济学体系就开始出现了。”(同上)经济学作为科学,从第一条道路走到第二条道路上,确实是走到了正确的道路上,也即找到了“科学上正确的方法”。但是,此处所谓“科学”,并不是马克思的《资本论》所代表的科学,而是马克思所要批判的科学。

现今每一门合乎标准的科学,都是通过范畴的抽象去扬弃“表象中的具体”,从而获得它所要研究的对象,即获得属于该科学之事实领域的“科学事实”。经济学在其形成过程中,也就是在其第一阶段上就是这样做的。经济学是这样,政治学、法学也是这样;社会科学是这样,自然科学也是这样。例如,物理学就必须通过物理范畴(如力、质点、场等等)之规定,去把感性直观事实转变为作为物理学之对象的“物理事实”。经济学作为一门科学,通过运用经济范畴对现实表象中的物质利益关系进行抽象,便获得了它所要研究的“经济事实”。例如,运用从价值范畴中派生出来的工资范畴,便可获得雇佣劳动这一经济事实,而这一经济事实也就成为经济学的对象之一,即它被视为天然的、直接自在的事实,成为经济学研究的实证对象。

然而,雇佣劳动之成为经济事实,却须首先由人类劳动的异化(即货币在现实的感性交往中成为社会权力)所建构起来。而工资范畴之运用,在规定出雇佣劳动这一经济事实的同时,恰恰遮蔽了劳动之异化这一感性的实践本身。

马克思在研究资本主义之初,即已对经济学赖以规定出它的研究对象(即经济事实)的诸经济范畴的真实来历问题,投入了根本的关注。他在《哲学的贫困》一书中写道:“经济学家们都把分工、信用、货币等资产阶级生产关系说成是固定的、不变的、永恒的范畴。……经济学家的材料是人的生动活泼的生活;蒲鲁东先生的材料则是经济学家的教条。但是,既然我们忽略了生产关系(范畴只是它在理论上的表现)的历史发展,既然我们只希望在这些范畴中看到观念、不依赖现实关系而自生的思想,那末,我们就只能到纯理性的运动中去找寻这些思想的来历了。”(同上,第104-105)这段话说明,马克思认为,对资本的研究不能从以往的经济学理论中现成地搬用经济范畴。在他看来,一开始就要做的事情,正是对以往的经济学赖以展开其理论的诸经济范畴的历史来历作出批判性的阐明。

经济关系是经济学所研究的事实。但经济关系只是对生产关系所作的范畴抽象,也就是说,经济学的事实区域(种种经济关系)是由若干个基本的经济范畴勾画出来的。在诸经济范畴中,最基本的范畴就是“价值”。如果人类劳动产品不具有“价值”属性,就不会有经济学,而只能有关于劳动产品之“使用价值”的工艺学或人类学。这一点是公认的。现在要问的是,“价值”怎么会是公认的呢?而且,“价值”不仅在经济学研究中是公认的,而且在当今人们的实际的社会生活中也是公认的。这一“公认”从哪里来?是因为在现实社会生活中人们都有关于产品在平等的个人之间进行平等交换的观念吗?是的,这是一个不容否认的社会事实。由此看来,社会事实即等于公认的观念。

然而,“价值”首先不是观念,而是人与人之间的感性交往方式。这种感性交往方式以人与人之间在感性存在上的分离和对立为前提。所谓“彼此平等的个人”,即来自这种分离和对立。这种分离和对立,在其正面的表现形式中被表现为个人之充分的独立化。然而,独立的个人并不是人类社会的天然起点,而是人类社会历史进程的结果,特别是属于西方社会近代历史进程的产物。社会一旦获得这种结果,该社会(资本社会)就会把这个结果看成是终于被发现了的永恒的正当性(rightness)。这正是把历史关系观念化、也即把历史关系范畴化的来历。

由此,可以获得对《资本论》方法的理解的第一条原则:经济学向来所研究的经济事实,在其构成中即包含形而上的设定,因此它们不是历史的事情本身,而马克思的方法则首先就在于“范畴批判”。

例如,对价值这一范畴的批判就集中在《资本论》的第一卷第一章中。笔者在此仅仅引用其中的如下一段话,读者即可从中明了马克思的价值范畴批判的旨趣之所在:“正是商品世界的这个完成的形式——货币形式,用物的形式掩盖了私人劳动的社会性质以及私人劳动者的社会关系,而不是把它们揭示出来。如果我说,上衣、皮靴等等把麻布当作抽象的人类劳动的一般化身而同它发生关系,这种说法的荒谬是一目了然的。但是当上衣、皮靴等等的生产者使这些商品同作为一般等价物的麻布(或者金银,这丝毫不改变问题的性质)发生关系时,他们的私人劳动同社会总劳动的关系正是通过这种荒谬形式呈现在他们面前。这种种形式恰好形成资产阶级经济学的各种范畴。”(马克思,第92-93)

价值范畴使私人劳动的产品脱离生产者与生产者之间特定的感性关系而获得了某种抽象的、自为的规定性,正是这种抽象的、自为的规定性使某种特定的物(如麻布或金银)超越其他一切感性的物而成为“一般的物”(货币)。特定的物成为一般的物,这本就是荒谬的,由此可以见到价值范畴所具有的形而上的性质:价值使人类感性劳动的产品“变成一个可感觉而又超感觉的物”。因此,马克思写道:“最初一看,商品好像是一种很简单很平常的东西。对商品的分析表明,它却是一种很古怪的东西,充满形而上学的微妙和神学的怪诞。”(同上,第87)可是,对于在资本文明中生活的每一个普通人来说,商品及其价值规定是如此的自然和平常,毫无微妙和怪诞之处,并且还是人类劳动产品的永恒的规定性。

但是,商品生产本身无疑是人类的劳动生产的一种特殊的历史形式,价值因而也就是“彼此独立的私人劳动的特殊的社会性质”。然而,在近代以来的资本文明中,特殊的社会性质却变成了人类劳动的普遍的、不朽的性质。这一点给我们的启发是很大的,它启发我们在每一个客观的社会事实里都应当看出其中所包含的公认观念。例如,在今天,价值就是一切经济事实中的一个公认观念。这意味着什么呢?意味着在现代社会中,形而上的东西有两种存在方式,一种是作为构造出科学理论的范畴形态而存在,另一种则是作为社会事实本身而存在。一个原则重要的推论由此而来:理性形而上学不仅是存在于今天的科学理论中的思想,而且同时就是在今天的常识中被理解的社会。从这一点上可以说,近代西方哲学已完成在今天的社会事实中了。

不过,马上就须指出的一个区分是,社会事实并不等于现实生活。仍以价值范畴为例。根据经济学中的劳动价值论,商品的价值量由凝结在商品上的“劳动一般”之量所决定。“劳动一般”就是扬弃了劳动的感性特征的劳动,也即劳动之抽象,因此“劳动一般”从来都不是现实的存在物。如果把“劳动一般”当作现实的存在物,就是赋予人的现实生活以一个形而上的基础。

然而,在资本社会中,“劳动一般”却在实际上被普遍地当作现实的存在物,并且它是如此地现实,以至于它之作为物的存在的证实者——货币,乃是君临一切的。事情怎么会是这样的呢?这种情况无非表明,今天的人类生活本身已被形而上学化了。人类生活的形而上学化,即是人类生活的普遍异化。马克思对此是这样叙述的:“有了创造财富的活动的抽象一般性,也就有了被规定为财富的对象的一般性,这就是产品一般,或者说又是劳动一般,然而是作为过去的、物化的劳动。……这里,劳动不仅在范畴上,而且在现实中都是创造财富一般的手段,它不再是在一种特殊性上同个人结合在一起的规定了。在资产阶级社会的最现代的存在形式——美国,这种情况最为发达。所以,在这里,‘劳动’、‘劳动一般’、直截了当的劳动这个范畴的抽象,这个现代经济学的起点,才成为实际真实的东西。”(《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106-107)

所以,价值(财富一般)这个范畴本身表明了“劳动一般”对感性的具体劳动的现实统治。理论上的形而上学与现实中的形而上学是统一的。前者是思想的异化,后者是生活的异化。前者在实证主义的方式中完成为经济学,后者在市场平等竞争的形式中完成为资本的统治。因而,对经济学的批判与对资本统治的批判,其实是二而一的。对经济学的批判,从表面上看,只是在理论范围内的工作,其实,它正是一项暴露“现实中的形而上学”(现实生活的普遍异化)的工作。《资本论》在实行对经济学中的“形而上的东西”的批判时,它也就是在实行对经济事实中的“形而上的东西”的揭示。所谓在经济事实中的“形而上的东西”,就是“劳动的异化及其普遍结果”。因此,《资本论》对政治经济学的批判,同时就是对资本现实的批判。

据此也可以说明,为什么在充满实证精神的经济学家看来,《资本论》的叙说充满了形而上学的气息,在他们看来,其中有多余的哲学思辨,经常远离对事实的科学讨论,很不幸地染上了黑格尔式的思辨色彩。这些有实证精神的经济学家们没有看到,他们所追求的事实的东西,其实同时就是观念的东西(例如,“工资”这一事实,同时就是“对劳动的价值的平等偿付”这一观念)。因此,他们所奉行的实证主义,其实乃是“观念实证主义”。马克思对经济学的批判,从原则上讲,就是对“观念实证主义”的批判。而对“观念实证主义”的批判,也就是对近代理性形而上学的批判。《资本论》作为“政治经济学批判”之学问,必定以对经济学的“形而上学批判”来为对资本现实所进行的解剖开辟道路。《资本论》因其本身针对了形而上学,所以,在它的叙述方式中常含形而上学之语蕴就毫不奇怪了。

总之,经济学所研究的经济关系都是被规定在理性形而上学范畴中的生产关系。若有一门科学想要研究在活生生的历史运动中形成起来的感性的生产关系,而不是研究它们在范畴形式中的关系,那么,这门科学就首先必须获得它们,而这个获得的方法就是“范畴批判”。

二、《资本论》描述感性实践对资本的建构

上文曾指出,社会事实不等于现实生活,除非我们把观念的东西等同于现实的东西。社会事实之成立离不开公认观念。价值在今天是一个核心的公认观念,正是从中衍生出了今天的种种经济事实。这也就是说,诸经济事实是与以价值范畴为核心的种种经济范畴同构的。然而,事实与观念同构,并不等于说事实是被观念建构起来的。经济事实是由当代人类的感性实践建构起来的,而后者才是资本主义时代中的现实生活。

上述讨论已让我们看到经济学是建立在观念实证主义的基础之上的。当经济学在描述客观事实的时候,它认为自己是真正实证的科学,它不知道自己描述的只是客观的(也即“社会公认的”)观念,这即是说,它并不知道自己的唯心主义基点。至于它在描述中所采用的客观逻辑(还包括数学的普遍介入),其实只是范畴之间的可计算或不可计算的关系。它在自己的逻辑运用中自信地给出了客观的经济知识,但是,对于使这些客观知识有可能成立的社会感性生存之条件则向来不闻不问,因为这些条件全都在它的理论视野之外。这就是经济学在方法论上的唯心主义。

与之形成对比的,是《资本论》的方法。《资本论》通过范畴批判所要获得的研究对象,就是社会感性生存之条件。正是通过对价值范畴的批判,马克思发现了资本社会的感性生存条件:“有了商品流通和货币流通,决不是就具备了资本存在的历史条件。只有当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所有者在市场上找到出卖自己劳动力的自由工人的时候,资本才产生;而单是这一历史条件就包含着一部世界史。”(马克思,第193)可见,资本这一范畴(作为能增殖的价值)以在它之外的“自由工人”的感性存在为前提。“自由工人”的感性存在不是一个社会事实,而是现实生活。由于进入现实生活,把握资本社会的感性生存条件,马克思才得以发现“劳动本身无价值”。并且,只是由于这一发现,剩余价值之本质才得以被揭示。剩余价值本质的发现是《资本论》中最重要的思想的事情,它源自历史唯物主义关于感性实践建构范畴及其相应的社会事实的基本思想。《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有如下一段话:“这种历史观和唯心主义历史观不同,它不是在每个时代中寻找某种范畴,而是始终站在现实历史的基础上,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的形成。”(《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92)

这段话具有重要的指示意义,即指示出了《资本论》所代表的新科学(或可称为“历史批判科学”)的基本路径。这条路径就是:对每一个时代中的范畴及其相应的社会事实,都须从社会生活的“物质实践”(即社会关系之感性的创立)中发现它的起源。也就是说,不是从社会事实出发,而是从建构起社会事实(及其相应的范畴)的感性实践出发。例如,面对资本与雇佣劳动之间等价交换的经济事实,就须揭示出这个事实如何在劳动的感性异化之实践中被建构起来。正是劳动的感性异化(劳动被抽象为劳动一般),也即劳动在现实中成为创造“财富一般”的手段,使得劳动在其作为“一般劳动时间”的量的抽象中获得其“价值”的外观,从而掩盖了“劳动本无价值”这一事情真相。劳动本是人的感性生命之表现,现在却创造出扬弃了人的感性生命的商品价值。而且,正是它所创造出来的商品价值,反过来构成了对一切生产者的统治力量。

劳动的感性异化既建构了资本与雇佣劳动之间的经济关系,也建构了资本增殖目标对人类生活的普遍规定,一句话,建构了我们时代的核心范畴:资本。《资本论》所要揭示的正是这个建构过程的真相。这个真相就是资本这一“社会权力”(即作为政治权力之前提和基础的权力)的历史形成过程和它的再生产过程。前一个过程就是资本原始积累的历史运动,后一个过程就是剩余价值规律在人类劳动生产中全面发挥作用的综合过程。《资本论》的主体内容就是对这两个过程的批判性描述。描述的“批判性”在于:整个描述在揭示异化的感性实践对“资本”范畴进行构建的同时,指出以剩余价值为核心的生产逻辑因其感性的起源和感性的基础而本有的非自洽性。这个非自洽性就是:剩余价值的生产不仅是可以用逻辑来表述的剩余劳动之积累(财富之增长),而且是非理性的社会权力的扩大再生产。后者是超逻辑的破坏性力量的再生产。

《资本论》对资本逻辑的非自洽性的揭示,从根本上把自己同黑格尔的思辨区别了开来。黑格尔的思辨唯心主义是对于在近代形成起来的资本经济的形而上学本质的哲学肯定。海德格尔对这一点的认识是切中要害的:“劳动的新时代(‘新时代’即资产阶级时代——引注)的形而上学的本质在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中已预先被思为无条件的制造之自己安排自己的过程,这就是通过作为主观性来体会的人来把现实的东西对象化的过程。”(《海德格尔选集》上卷,第383-384)

由此,我们也可以看到当代某些西方学者对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学说的根本误解,这些学者(例如鲍德里亚)认为,马克思对政治经济学的批判终归无效,因为,据他们的发现,马克思仍然顺从了以价值之生产为最高原则的“生产逻辑”。(参见鲍德里亚)然而,对于马克思来说,全部问题的要点正是在于揭示资本社会的生产逻辑之感性的起源、感性的构造及其必然内含的感性的冲突。这一方法论要点贯穿了整个《资本论》。

三、感性辩证法表明《资本论》方法的历史性原则

当代意识对革命的普遍拒斥,似乎已使辩证法成为一条“死狗”。人们热衷于讨论和致力于发现能够消解社会冲突的价值理性(如哈贝马斯试图通过对交往行为的探讨寻求理性在社会价值规范上的用法)。社会冲突的根源被认为来自多元的价值观之间的冲突。这种向历史唯心主义的返回,固然可说是出于善良的愿望,但却仍然意味着对当代人类生活真相的遮蔽。

不过,若对黑格尔辩证法作无批判的运用(即仍然站在知识论的存在论立场上的运用),却也完全可以“使现存事物显得光彩”。(马克思,第24)因此,必须改换存在论立场,即从理性主义存在论的立场转换到感性活动存在论的立场上。马克思把这一转换简单地表达为“颠倒”:在黑格尔那里,“辩证法是倒立着的。必须把它倒过来,以便发现神秘外壳中的合理内核”。(同上)

什么是“倒过来”?什么是“合理内核”?这些似乎早已被解决的问题,却完全可能仍然属于在知识论的存在论立场上的解决,即把辩证法看作是客观实在自身的逻辑,从而给它以一个唯物主义的前提。但是,辩证法却是人作为感性活动者的生存方式本身。若脱离人的生存方式来谈论客观辩证法,就仍然是一种抽象。

马克思的辩证法的核心是人的感性存在之自我异化及其扬弃,故而,笔者称马克思的辩证法是“感性辩证法”。思维的辩证法只是感性辩证法的纯粹观念形态。要说明这一点并非难事。例如,当我们跟着马克思看清了资本除了是可计量的当代“财富一般”之外还是当代社会生活中的感性权力时,感性辩证法与思维辩证法的区分就一目了然了。

如果说对各种资本关系的范畴描述有可能揭示其逻辑上的矛盾的话(正是这类逻辑矛盾向来是今天的经济学家们全力以赴地企图从理论上加以克服的对象,并经常因此而创造出新理论),那么,这种逻辑矛盾的感性根源却还是蔽而不明的。因此,辩证法在经济研究中的运用,决非意味着一种在理论上揭示和克服范畴间的逻辑矛盾的努力,而是要求返回到范畴规定前的感性冲突的历史真相中去。因此,真正需要的乃是对资本这种感性权力的起源、构造及其在自身构造中本已包含的自我矛盾的揭示。

资本的力量本是人类感性财富自身的社会力量,但是这种力量的形成和发展所采取的对抗形式(即积累起来的抽象劳动与具体活劳动的对立关系,以及前者与后者之间的“主体支配客体”的关系),规定了一切当代生产关系的感性冲突性质。这种冲突非关范畴之逻辑,而是当代人类个体间实现感性交往(这种交往是一切人类社会形态之基础)的冲突形式。它所具有的逻辑法相只是其感性的辩证方式的理性投影。一旦清除此种理性投影,即能看到感性冲突的全部真实性以及克服这种冲突的感性道路。

资本只有在经济学的抽象中才能想象自己是纯粹逻辑的力量,即在想象中扬弃自身的感性本质,并按照这种自我想象来规划当代经济生活。但是资本注定了会在每一次经济危机的爆发中重新发现使自己在生活世界中溺死的“感性重力”。这感性重力就是阶级对抗及其引发的战争(如在上世纪发生的两次世界大战)。因此,感性辩证法即是生活世界的辩证法,而不是事实世界的辩证法。

在经济研究的领域中透过经济事实的世界而去揭开在感性冲突中的生活世界,是《资本论》学说之所以是一种“革命的科学”的根据之所在。

当我们说某一门学问既具有科学性又具有革命性时,我们是把“科学”与“革命”统一在一起了。这听上去是荒谬的、不可思议的。“科学”意味着对客观的事实世界的理性把握,而“革命”则意味着价值的冲突和规范之重建。两者如何可能统一在一起?然而,问题的实质在于:只要一门科学对历史性原则有了真正的把握和运用,那么,同时具备革命的性质就是该门科学的题中应有之义。人类活动的历史——无论是经济史、政治史,还是科学史、宗教史、艺术史等等,从来都不是前后不同的活动类型之线性的展开。前一种类型的要素固然在后一种类型中得到了保存,但这并不是说先前的要素逻辑地展开了自身,而毋宁是说,先前类型的总体性矛盾通过一种总体性的解决(革命)而诞生出一种新类型,在新类型中,所有旧类型中的要素都以一种全新的意义得到保存。马克思用了一个比喻来说明这一点:“人体解剖对于猴体解剖是一把钥匙。低等动物身上表露的高等动物的征兆,反而只有在高等动物本身已被认识之后才能理解。”(《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08)对这种总体性矛盾的感性本质的揭示,以及对其总体性解决的感性路径的预示,就是笔者所说的感性辩证法。它是《资本论》所运用的历史批判方法的基本特征。

这一基本特征从根本上把《资本论》学说同一切实证的经济科学区分开来了。例如,《资本论》所揭示的剩余价值规律,其实并非一条在经济学意义上的规律,因为正是通过剩余价值规律之揭示,在对资本经济的肯定的理解中就同时包含了对它的否定的理解,即对它的必然灭亡的理解。剩余价值规律乃是一条革命的规律,因而是真正的历史规律。

《资本论》所运用的感性辩证法,同时也昭示了现今各门社会科学在其前提和基础中的非历史的、非批判的观念实证主义性质。因此,我们不能满足于一般地谈论马克思实行了一场哲学革命,我们还须进一步阐明马克思以《资本论》来示范的“科学革命”。并且,笔者还相信,这场科学革命并不仅仅关涉社会研究领域,而且也关涉自然研究领域。当然,后面这一点目前还远未达到可以看清其前景的程度。但是,人类知识类型的新变革并不是一个无限遥远的想象,正如胡塞尔已经揭示的那样,我们早已处在普遍的科学危机之中。(胡塞尔,第1-6)

【注释】
①马克思为1867年出版的《资本论》第一卷德文第一版的书名加的副标题是“政治经济学批判”。(见马克思,第1)
【参考文献】
[1]鲍德里亚,2005年:《生产之镜》,仰海峰 译,中央编译出版社。
[2]《海德格尔选集》,1996年,上海三联书店。
[3]胡塞尔,1988年:《欧洲科学危机和超验现象学》,张庆熊 译,上海译文出版社。
[4]马克思,1975年:《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972年,人民出版社。

(原载《哲学研究》()20139期第111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