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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5章

    瑛氏立刻点头应道:“要!”


    林霜降腌的咸菜也是一绝,和平常吃惯的那些蒜冬瓜、糟茄子、糟萝卜、辣脚子姜都不同,是用青菜头切成丝腌的,瑛氏之前听他提过一嘴,说什么“三洗三榨”……


    嚯,听起来做法就老难的了。


    这样难做的咸菜吃起来味道自然也是很好的,口感脆嫩,咬在嘴里咯吱咯吱的,而且没有一点纤维感,空口吃都觉得咸鲜适口。


    要不是林霜降不让,瑛氏都想当做杂嚼了,平日摸鱼的时候时不时拎出一根来吃,多好。


    用这样的咸菜配粥吃就更好了,夹一筷子脆韧的咸菜丝,就着浓稠微热的粥一同送入口中,咸菜的清爽解了粥的厚重,粥的鲜香又衬得咸菜越发爽利开胃。


    瑛氏稀里哗啦,风卷残云似的将半碗皮蛋瘦肉粥吃进了肚子,连带着手边的烧卖也消灭了两三个,只觉得粥米香浓,烧卖咸香,无一不好。


    她的外甥真厉害啊,怎么就那么会做饭呢!


    暂时缓解了饥饿,瑛氏开始进入中场休息模式,拉着她的好外甥说起闲话,眼里闪着八卦和欣慰的光。


    “霜哥儿啊,你与那小娘子相处得如何啦?”


    自从那日林霜降相亲回来,给了她一个还算不错的答复,瑛氏便以为此事成了,自家外甥真与那位女郎看对了眼,故而这几日一直心情颇好。


    这也是她这段时间饭量比之前更大的原因。


    林霜降看她如此心情好,乐呵呵的,还不会再催他相亲,自己也乐得清静,便也一直没点破真相,始终没告诉瑛氏那日与他相亲了半日的人其实是李修然。


    此刻听姨妈再度提起,他不由得有些心虚,舀了一勺粥送入口中,含糊着道:“……相处得挺好的。”


    能不好吗,天天晚上都睡在一张床上。


    “那便好!”


    瑛氏听他亲口确认,更是放下心来,脸上笑开了花,又美滋滋地咬下半拉烧卖,边嚼边说:“你呀,从未与小娘子相看过,有些事情估计不懂,姨妈是过来人,有经验,今日便与你说道说道。”


    她清了清嗓子,向林霜降传授起自个儿从前的恋爱秘籍,说了一大堆,“……当初你姨父,就是被我这一套欲擒故纵的法子唬得一愣一愣的,没多久就乖乖上门提亲了。”


    “可惜啊,你姨父没得太早了,这些年我又学了许多招式,都没有用武之地了,唉!”


    林霜降听得心情复杂,正想开口安慰她几句,就听姨妈话锋一转:“总之啊,与小娘子相处,花里胡哨的都是次要,最要紧的是真心实意对人家好。”


    林霜降没作声,默默地舀着碗里的粥,思考自己对李修然算不算好。


    给他治病、给他做饭,晚上和他一起睡觉、帮他刮胡子、事事惦记着他……


    这样,应该算很好了吧?


    ***


    暮色四合,最后一抹黯淡的黛色消融在天际,李国公府的厨院里也飘出了香味。


    大厨房里,半数灶眼都燃着文火,上头坐着敦实的砂罐,香气扑鼻的蒸汽不间断地从锅盖缝隙里向外逸散,将整个厨房笼罩在一片温暖诱人的白雾里。


    里面炖着的正是蹄花汤。


    林霜降寻思着,秋意渐浓,正到了该贴秋膘得时候,于是就有了这锅子蹄花汤。


    他选了干净肥嫩的猪前蹄,用毛钳细细拔除了残留的毫毛,之后焯水洗净血沫,再入锅煎至表面微微焦黄,激出油脂香气,便与提前泡发的白芸豆一同放入砂罐中煨熬。


    熬到最后,猪蹄软烂脱骨,白芸豆绵软至极,筷子一压便化开成沙,汤色早已化为浓郁醇厚的奶白色,所有的脂肪精华都融进了汤汁之中。


    奶白、浓厚、鲜香扑鼻。


    李国公甫一看到这锅汤色如玉、鲜气扑鼻的汤,都没能成功与猪蹄联系起来,忍不住问:“这当真是用蹄子炖出来的?”在他的印象里,蹄总是带着些肥腻的。


    林霜降笑着回答:“是了,主君趁热喝上一碗,最是暖润滋补,也能缓解秋燥。”


    “原来如此。”李国公听了,温声笑道,“是我以貌取人取猪了。”


    林霜降忍不住微微笑了起来。


    他入府十年,与李游相处时日也不算短了,越发觉得这位位高权重的李国公待人接物温和宽厚,少有严厉架子,也因着李修然的关系,比起一府之主的主君,他在心里更觉得对方像一位和蔼的邻家叔叔。


    林霜降又给李国公介绍起蘸碟:“这碟酱汁是用茱萸辣酱打底,再调和了香醋、酱油、少许糖盐,又撒了些炒香的芝麻,主君吃时,可先品原汤的鲜醇,再用这蹄花肉蘸取酱汁,又是另一番风味。”


    李国公素来喜欢这种富有条理、兼具仪式感的食法,觉得很有趣味,便按照林霜降说的,先舀了一勺奶白的浓汤。


    汤一入口,饱含胶质、浓郁到几乎粘唇的鲜醇滋味便在舌上化开,如同在喝一口顺滑绵厚的牛乳一般,鲜美粘稠,余韵悠长。


    他忍不住又多饮了几勺,这才依依不舍地转移了阵地,又转向炖得酥烂的蹄花。


    那蹄肉已经炖得极其酥烂,筷子轻轻一拨,几乎没用什么力气,便轻而易举地挟起一片连着透明筋皮的蹄花肉。


    肉块颤巍巍的,在红油汁子里一滚,乳白色的肉皮沾上红亮的红油,顿时变得活色生香,送入口中,牙齿还没怎么用力,那蹄花肉便在口腔里酥化开来。


    肉皮软糯,因着裹了料汁,鲜辣生香。


    李国公细细品味,眼中流露出满意的神色,他放下筷子,用帕子拭了拭嘴角,温言赞道:“甚好,庖厨之道也通天地时序,这样先清后浓,先本味后调和,颇合和而不同的雅趣。”


    “霜降,你心思巧,火候也掌得妙。”


    其实这么多年下来,他已经发现林霜降安排膳食,常常是依着四时节序流转,比如春日便是清新鲜灵的野菜时蔬,秋日则上这些丰腴油润、贴补秋膘的肉食。


    自古逢秋悲寂寥,但有了这些吃起来令人胃口满足的肉食,如今对这秋日,他也慢慢地期待起来,觉得秋日与生机盎然的春朝,一样的美好。


    多亏了这孩子啊。


    李游今年已年届五旬,到了知天命的年纪,日子过得顺心:朝堂安稳,长子成家立业,事业顺遂,幼子虽然性子还是如小时候那般不大听话不但学业上颇有天分,来日科举也是三甲可期。


    除了一样……这婚事还没个着落。


    李游慢慢啜饮着碗中玉色奶白的暖汤,目光变得深远,觉得是时候该把小儿子的婚事给提上日程,好好筹谋一番了。


    李国公喜好风雅,吃猪蹄也吃得很含蓄,这样的玉色奶白、十分美观的蹄花汤也算是合了他的爱好。


    但小厨房里就没有这么文雅了秋天到了,林霜降自然也没忘了给辛苦劳作的朋友们贴秋膘。


    同样是新鲜猪蹄,用浓油赤酱的料汁子小火慢煨,炖出来的蹄子棕红油亮,胶质晶莹,直接用手捏着,连皮带肉带酱汁一起吃进肚子里,那才舒爽!


    于是,小厨房这边和李国公那边虽然同样在享受美食,画风却是完全不一样的。


    炖得烂糊糊的油亮的棕红色猪蹄,刚一端上桌案,肥腴厚实的肉块便随着动作微微晃动,颤不过几下,便被周围伸出来的许多只手分食殆尽了。


    瑛氏和常安属于豪爽派,连筷子都不用,直接洗净了手,捏住从肥嘟嘟的肉里冒出来的猪蹄骨头,合力将猪蹄一分为好几块,之后一人从盘中捏起一块开吃。


    肉块拿在手中,沉甸甸、热乎乎,先抿掉那层酥烂粘唇的胶质肉皮,牙齿轻轻一合,连筋带肉的一大块香软蹄肉便落入口中,满嘴油润丰腴,入口即化。


    卞惟和卞厨娘属于婉约派,只用筷子将蹄花分成小块,再挟着吃。


    不过后来卞厨娘觉得这样吃不够爽,看了一眼边上吃得满手酱汁、嘴角流油、一脸畅快模样的瑛氏,终于没抵挡住诱惑,也上了手。


    咬下一块肉,真香啊!


    卞惟瞧着姑母叛变,无声地用眼神谴责了一会儿,依旧握着筷子吃这猪蹄肉沾到手上很难洗呢。


    这群人,真是被香昏了头了。


    但这猪蹄确实好吃,卞惟尤其喜欢里面的蹄筋部位,吃起来很有嚼头,这时候的猪蹄刚出锅,吃进口中,外层的胶质黏糯,内里的蹄筋弹韧,别有一番滋味。


    他忍了忍,没忍住,又挟走了一块带着蹄筋的肉块。


    另一头,常安和瑛氏已经吃得肚子溜圆,撑得直哼哼,却仍舍不得离席,打算歇歇气儿,消化片刻再战。


    二人便中场休息起来,玩起了游戏,比赛看谁将手中的猪蹄骨啃得更干净光溜。


    两人都是个中好手,啃得骨头都十分干净,一时竟分不出胜负,常安不得不举起来对光细看,最后还是发现瑛氏的更胜一筹。


    常安不由有些惊讶,在这种类似的游戏里,他还是第一次输呢!


    他不由得对瑛氏产生了几分棋逢对手之感,忍不住夸道:“瑛妈妈,你好生厉害啊,竟能将这样难啃的骨头啃得这样干净!”


    瑛氏听得心中舒坦,得意一笑:“那是自然了,姜还是老得辣嘛。”


    她也很喜欢常安这个后生,觉得他啃起猪蹄来有股子韧劲,便告诉他:“这骨头啊,尤其是这拐骨,啃干净晒干了,还能当个小玩意儿扔着玩,叫做‘抓拐’。你瞧好了,我给你扔一个高的!”


    说着手中的拐骨就飞上了天,直冲房梁而去,又稳稳落下被她接住。


    常安在一旁连声叫好,用的还是方才的话术:“瑛妈妈,你好生厉害啊!竟能扔得这样高!”


    “那是,姜还是老得辣!”


    “……”


    林霜降在一旁双手捧着碗,米饭上面盖着好几块猪蹄肉,酱汁将周围的米饭晕染得油润咸香。


    他边吃边含笑望着众人或高声谈笑或埋头苦吃,神色安静温柔,眼底映着这热闹温暖的烟火气。


    趁着今日大厨房开足马力,他也顺便做了些别的风干鸭翅。


    先用姜片、葱段、黄酒、以及八角、香叶、桂皮等数种香料,连同酱油、冰糖一同将鸭翅卤至入味上色,再捞出来,挂在通风处慢慢晾晒。


    待晒得干干韧韧的,便是极好的磨牙小零嘴,平日里随手就能摸出几根来解馋。


    林霜降算了算日子,等到李修然下次旬休从国子监回来,这鸭翅差不多就正好能吃了。


    只是他没想到李修然这回回来得这么快。


    傍晚时分,听到府门外传来熟悉的马车辘辘声,林霜降还以为是李大郎和宁大姐儿来了,没想到车帘掀开,露出的竟是那张再熟悉不过的脸。


    林霜降仰头看着马车里的李修然,打量了他一会儿,不确定地问:“二哥儿,你又逃学了?”


    闻言,李修然挑眉:“我在你心里就是这样的人?”


    林霜降诚恳点头,眼神清澈:“是啊。”


    “……”李修然被他毫不迟疑的点头噎了一下,撩起衣摆利落地跳下马车,解释道,“不是逃学。”


    “我是以后不住学了。”


    不住学便是办理了走读,每日清晨依旧去国子监听讲修习,但傍晚散学后便可归家住宿,不必再留宿斋舍。


    自从明白自己对林霜降的心意之后,李修然便对十天一次的旬休越发难以忍受,想要每一天都能见到这个人。


    而且,他还担心又有谁谁谁要拔齿、补齿要林霜降陪伴一起去,实在无法放心。


    每日回来,好歹能看着守着。


    国子监作为官学,一向纪律严苛,不允许学子随意走读,听李修然说办走读,林霜降不由觉得惊讶,忍不住问他这是怎么做到的。


    李修然回答:“因为我成绩好,周博士觉得我即便回府住宿也不会影响课业,便应允了。”


    这倒也不算错,他确实成绩优异,每回旬考、岁考,总是名列前茅,策论文章常被周博士当堂诵读。


    只不过周博士问他为何突然要求走读时,他还多说了一个理由。


    要回家陪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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